1、保密等级:公开发放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发布 2008-12-31实施 2008-12-31发布 中国电信WAP增值业务 开发规范 (V1.1) Q/CT XXXX.1-2008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技术标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1 概述 1 1.1 目的 1 1.2 适用对象 1 1.3 术语和缩略语 1 1.4 业务开发上线总体要求 2 2 总体要求 2 2.1 一致性原则 2 2.2 规范性原则 2 2.3 专业性原则 2 2.4 用户体验原则 3 2
2、5 内容安全原则 3 3 页面设计规范 3 3.1 开发技术要求 3 3.2 终端适配规范 4 3.3 页面布局规范 4 3.3.1 总体布局 4 3.3.2 页面标题规范 4 3.3.3 页脚规范 5 3.4 页面元素规范 6 3.4.1 页面字符使用规范 6 3.4.2 格式输入规范 6 3.4.3 背景音乐规范 6 3.4.4 翻页设计规范 7 3.4.5 重定向使用规范 7 3.4.6 滚动显示规范 7 3.5 出错页面规范 7 3.6 页面链接规范 7 3.7 页面效果规范 8 4 业务内容和计费点设置规范 8 4.1 浏览类业务 8 4.2
3、 下载类业务 9 4.3 交互类业务 10 4.3.1 游戏类业务 10 4.3.2 聊天交友类业务 11 4.3.3 实用信息查询 11 5 业务性能要求 11 6 接口和参数要求 12 6.1 计费URL要求 12 6.2 用户手机号码和手机型号获取说明 13 6.2.1 接口消息 13 6.2.2 向可信任SP前传手机号码 14 6.3 NMSC与SP平台的接口 14 6.3.1 管理信息通知接口 14 6.3.2 定购/使用通知接口 17 6.3.3 接口异常处理 23 6.4 WAP-PUSH接口 25 7 附录 25 7.1 MHTML格式页面开发
4、参考(资料性附录) 25 7.2 计费流程举例 25 1 概述 1.1 目的 本规范是对中国电信WAP SP业务开发所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服务供应商(SP)在中国电信WAP门户上提供的应用服务而制定。旨在提高WAP业务质量,引导SP开发出质量较高、内容较为丰富、用户体验较好、能够收费的WAP业务。 本规范是指导SP进行WAP业务开发的原则之一,提供WAP服务的SP同时必须遵循《中国电信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本规范将随着中国电信WAP SP业务的发展而进行修订,中国电信将及时把新修订的规范通知各服务供应商(SP),各SP应遵循当时的WAP业务开发规
5、范进行业务开发。 本规范中未涉及到的议题,由中国电信和各SP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磋商。 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2 适用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电信WAP 门户上提供应用服务的服务供应商(SP)。各服务供应商(SP)应按照当前版本的开发规范来开展业务。 中国电信各省分公司的WAP应用服务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1.3 术语和缩略语 WAP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协议 SP 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 页面 每次请求,所得到的显示内容 频道
6、 中国电信互联星空首页中分为若干的频道,频道下填充SP业务。 栏目 SP业务可以分为若干的栏目,以栏目的方式组织自己的内容, 资费确认页面 由中国电信统一门户提供的产品资费确认页面。用户只能通过该页面确认产品的定购,如包月、点击及收费金额。 计费 根据用户确认的收费策略,作计费处理,计算本次使用服务的费用 1.4 业务开发上线总体要求 WAP SP的业务开发需要包含接口开发和业务逻辑开发两部分。与WAP业务相关的接口只有NMSC和SP平台的接口。 在业务上线时,需要先将WAP业务平台与中国电信的NMSC平台接口调测通过,才能进行业务逻辑的验证和测试。 2 总体要求 中国
7、电信WAP业务以互联星空主站为中心,汇聚了各类专业SP,为中国电信CDMA用户提供WAP业务。中国电信WAP业务分为浏览类、下载类和交互类。 2.1 一致性原则 1. SP提供的WAP业务的不同层级页面的总体风格需保持一致。 2. 所有WAP页面均需满足中国电信对于页面布局的要求,含有指向中国电信互联星空主站的链接。 2.2 规范性原则 1. SP业务内容必须与申报的业务内容一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修改业务内容。 2. 业务设计中不允许设置计费点前移、严重逻辑错误、随意跳转或修改终端键等。 3. 不允许修改用户对业务的定购请求或指向定购其他业务的链接等。 4. 不允许为用户强
8、行绑定业务定购关系,不允许采用任何手段代替用户发起业务定购请求,不允许出现指向定购其他业务的链接。 5. 不可以出现其他运营商的标识及内容 2.3 专业性原则 1. SP业务内容必须确保足够的丰富性和时效性。 2. SP业务内容只能提供与申报内容一致的内容,不允许随意增加其他类型内容。 2.4 用户体验原则 1. 要尽量减少用户输入,必须输入时要尽可能方便。 2. 设计开发的WAP业务要注意终端适配,需要考虑到用户手机终端的屏幕尺寸、分辨率,以及支持的色彩与对比度能力。 3. 所有WAP业务必须在“帮助”栏目提供业务说明和帮助功能。 4. 要充分利用WAP2.0和终端的能力,
9、提供图文混排、背景、页面拨号等能力。 2.5 内容安全原则 1. 业务设计中必须提供关键字过滤,规避内容风险性。 2. SP必须妥善解决业务提供中所涉及到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 3. 必须在提供免责声明,要求声明一切责任与电信无关。 3 页面设计规范 3.1 开发技术要求 1. 页面开发必须符合XHTML MP 1.0规范。 WAP2.0将XHTML指定为下一代无线访问协议的内容编写语言,用于XHTML Mobile Profile 的MIME媒体类型是application/vnd.wap.xhtml+xml。XHTML Mobile Pr
10、ofile (WAP-277-XHTMLMP-20011029-a)是OMA(Open Mobile Alliance)采纳了W3C XHTML Basic(XHTML1.0的移动版本)并通过修改使其专用于移动浏览器的,也是WAP 2.0所规定的标准语言。和XHTML Basic相同,XHTML Mobile Profile是严格的XHTML 1.0子集,是为各种移动设备编程提供了一种多用途的和有效的方法。用该语言编写的内容也适合在PC环境里显示。 中国电信要求合作伙伴使用下一代无线标记语言xHTML MP进行无线互联网mobile site/WAP开发,同时结合使用WAP CSS(级联样式
11、单)改变XHTML MP 页面的布局和风格来适应不同的用户代理 (User Agent)。 2. 页面字符编码应采用UTF-8编码方式。 3. SP的服务器要关闭cookie,确保在用户终端侧不生成cookie。 3.2 终端适配规范 1. 提供的WAP业务应能识别用户终端分辨率的大小,给出最合适的页面。应至少能够为终端屏幕宽度为120~240像素的终端提供良好适配的页面。 2. WAP下载类必须实现终端适配,判断用户所使用的终端型号,仅能向用户展现终端支持的内容。 3. 所有页面必须提供与终端屏幕相适应的字体,不得出现过小字体,影响用户阅读的情况。 3.3 页面布局规范
12、3.3.1 总体布局 WAP业务的布局总体分为页面标题、显示区和页脚三部分。页面标题表示当前页面的名称,页脚区通常放置范围链接和SP声明,显示区则灵活展现SP内容。具体如下图所示: 页脚 页面标题 显示区 3.3.2 页面标题规范 1. WAP页面标题必须与互联星空主站上的SP业务名称保持一致,标题格式均以SP业务名称的全称或简称为前缀。 2. WAP页面标题不能和互联星空门户现有频道等名称雷同,且不得以“业务类”的名称进行命名(如:媒体合作、教育业务等); 3. 页面标题的使用不得侵犯其他SP的业务名称或其品牌; 4. WAP页面标题不得
13、超过12个汉字,名称中含全角符号的,按两个中文字符长度计算,其他非半角字符按一个中文字符长度计算; 5. WAP页面标题不能使用以下字符; “\”“/”“|”“(”“)”“[”“]”“{”“}”“<”“>”“=”“+”“?”“‘”“’”“#”“@”“$”“^”“%”(后续补充) 3.3.3 页脚规范 1. WAP业务首页的页脚里必须放置返回互联星空首页的链接,不应出现返回上级、返回业务首页等其他返回链接。返回互联星空首页的链接统一命名为“互联星空首页”,指向地址为http://wap.vnet.mobi。 2. WAP业务首页页脚必须放置“帮助”链接,提供的内容包括: 1) 业务使
14、用帮助方法; 2) 用户使用业务中常见问题的解答; 3) 公布投诉和客服电话,必须为免长途费固定电话。客服电话必须与业务申报时的信息一致,即此处说明的客服电话须与确认地址中的客服电话一致。该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4) 提供免责声明,声明所有责任与中国电信无关。 3. WAP业务其他页的页脚里必须按先后次序放置3个返回链接:返回上级、返回SP业务首页和返回互联星空首页: 1) 返回上级:统一命名为“返回上级”,指向到返回当前页面的上一逻辑层级。返回上级链接不应该是简单的返回上一页面,应该避免返回到重定向页面,应该引导用户返回到与使用逻辑相关最适合的页面。 2) 返回业务首页:统一命名为
15、返回+业务名称”。 3) 返回互联星空首页:规则同上。 4. 所有WAP业务页脚的最后一行为SP名称,可为全称、简称或图标。 3.4 页面元素规范 3.4.1 页面字符使用规范 页面上所有的文字都应使用中文简体字,以下情况除外: 1)已经为大家所接受、理解上不存在疑难或歧义的外文,如:OK,TAXI等。 2)专有名词,如外国人的姓名、国外公司的名称、商标等,难以翻译或翻译后对理解反而造成困难的外文。 3)专门的外文栏目,如:English Club。 4)其他经中国电信认可的英文字符。 慎用以下词语: 1)退出(Exit),用户会理解成退出浏览器。 2)主页(Home
16、用户会理解成是浏览器的主页。 3)书签(Bookmark),用户会容易混淆为手机的书签。 4)菜单(Menu),这个单词由浏览器在软按键有多个功能选项时自动生成,不需要人为指定。 3.4.2 格式输入规范 1. 当已激活输入区域时,只需要有一个确认链接,不需要提供其他功能。 2. 对所有格式化输入都必须表明输入格式,如输入期时可以表示为:MM/YYYY,但不要多于10个汉字。 3. 对输入的类型进行强制匹配,如该输入数字的地方,不能输入字母。 4. 应通过设定输入框的内容类型,实现用户输入法的自动切换,如需要求用户输入Email地址时,应自动切换为“英文”。 5. 对每一个
17、输入项,输入的内容必须限制在254个字符之内。 3.4.3 背景音乐规范 1. 为了满足用户在不同场景中的需要, WAP页面背景音乐必须默认关闭,页面中应该设置明显的可以开启或关闭背景音的操作方式。 2. 背景音乐的请求代码应该放在图片的请求代码的后面,以保证下载速度和用户感受。 3.4.4 翻页设计规范 1. 内容需要翻页显示的,必须提供下一页及上一页链接,且下一页必须在上一页的链接左侧显示; 2. 凡内容超过3页,必须提供“第几页/共几页”的文字提示。 3. 在第一页不得显示上一页,在最后一页不得显示下一页。 4. 在上一页、下一页,上一首、下一首等类似链接上,不允许使用确
18、认地址和计费地址。 3.4.5 重定向使用规范 1. WAP业务中的重定向最多仅允许连续2次,即用户访问页面A,可被重定向一次到页面B,然后被重定向第二次到页面C,不允许在页面C设置第三次重定向。 2. 返回链接应避免指向重定向的页面。 3.4.6 滚动显示规范 终端若支持跑马灯效果,其标题及内容需滚动显示时,全部默认向左匀速移动,特殊需要,可采取其它方式。 3.5 出错页面规范 SP所有出错页面应给出简洁、友好的错误原因说明或者提示信息,指导用户进行正确操作;每个出错页面应给出“返回上级”链接,恢复到用户前次页面。 3.6 页面链接规范 1. 所有链接必须真实有效,不允
19、许出现空链接或报错等现象发生。 2. 标题与链接实际指向的页面内容一致。 3. 触发计费提示的URL,必须指向真实点击的内容地址,使得用户在确认点播或定购后,能够回到与之前用户点击时相对应合理的内容页面。不应在用户确认定购或点播后,又重新返回首页让用户再次选择。 4. 推荐链接规范 1) 只允许交叉推荐中国电信互联星空WAP站内的本SP业务; 2) 只允许交叉链接必须为文字形式; 3) 所有的交叉推荐链接名称必须以“广告:”为前缀。 3.7 页面效果规范 1. 单页面图片与文字总和的整体容量应控制在20k以下,普通页面的全部展现时间应保证小于4s,多图形页面的全部展现时间应保证
20、小于6s(包括页面内置对象)。(下载的内容除外) 2. 对于业务入口页面,在保证速度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做得丰富一些,增强用户的视觉感受;对于第二级和第三级及其以下的页面,可以稍微简化页面的效果。 3. 对于使用图片的页面,应该设置与图片主色调相近的背景色,在用户触发页面的下载后,应保证用户通过迅速见到出现的背景色而能感受到下载已经进行,不能在下载进行中向用户展现白屏。 4. 对于背景的图片,建议使用小图片的平铺方式,可以大大提高下载速度,否则将会出现明显的接缝痕迹。 5. 页面中的图片未完全下载前,应能够用文字对其进行说明。 4 业务内容和计费点设置规范 4.1 浏览类业务 通用
21、要求: 1、 浏览类业务要求业务内容保持每天更新。内容标题必须与实际内容相吻合。 2、 在提示用户定购前,需给予用户业务内容的预览。即计费地址和确认地址不得与访问入口地址相同。 对于各类浏览类业务还有以下要求: 1.新闻业务 1) 新闻类内容要在新闻标题的后面显示新闻发布的日期及出处。 2) 新闻中如果有图表,必须保证图表在所有主流终端能够正确显示。如果新闻中没有图表,在新闻标题中不应出现图、表等字样。 2.证券财经 提供能演示其全部功能的示范,可以用历史数据来进行演示,但必须向用户说明所用数据的时间并向用户保证实际业务中数据的时效性。 3.生活学习服务 至少提供50则
22、内容供阅读。 4.2 下载类业务 1. 技术要求 对于中国电信定制的新终端,要求以标准HTTP方式提供下载,不支持downloadfun模式。 2. 内容组织和计费点设置规范 确认地址和计费地址不能设置为与访问入口地址相同。 针对新终端的点播类下载业务的内容组织和计费点设置要求:浏览页(点击内容栏目)->内容说明页(点击下载,触发计费)->下载页 1) 内容浏览页 l 该内容应注意更新,每周至少更新10条以上内容。 l 内容资源必须提供相关名称,资源名称不得出现如图片1、图片2、铃声m等概括类名称。 l 可分多级显示内容标题 2) 内容说明页要求 l 只允许显示用户终端
23、能够支持的格式,如mp3、16合弦、32合弦等,不得显示终端不能支持的格式。 l 只允许在内容说明页的具体格式链接上使用计费地址。 l 内容说明中不允许出现资费信息。 l 图片下载说明:图片名称应该能够描述图片的特性,不允许用XX1、XX2等作为图片的名称,必须提供图片的缩略图, 预览的图片必须能够清晰表示内容含义。 l 铃声下载说明:必须提供参数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歌手、数据大小、铃声类型(如MP3、MIDI等)、已下载的次数。 l 视频下载说明:必须提供内容参数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内容说明、数据大小、视频格式(如MP4、3GP等)、已下载的次数。需提供短视频内容的预览,通过截
24、图方式提供。 3) 下载页要求 l 下载一次仅可计费一次,不允许出现重复计费。 l 不允许出现扣费后,无内容下载、下载内容失败和下载后内容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l 要求提供免费再次下载链接,从该链接在该用户的本次访问期间重复免费下载。 3. 内容要求 1) 内容标题与实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 图片下载业务提供的图片必须能够为用户提供与其终端屏幕尺寸相吻合的图片,至少支持屏幕宽度在120~240像素的终端的良好适配。不允许出现为主流大屏幕终端用户提供小尺寸图片的现象。图片必须保持较高质量,不允许出现明显的颜色失真等现象。 3) 铃声、短视频下载的业务提供的内容,必须能够为用户
25、提供与其终端播放能力相吻合的内容。不允许出现用户终端下载的铃声、短视频不能播放的现象。 4) 内容的命名必须唯一,并且能够表示出内容的含义,建议采用拼音或者英文。不允许出现所有内容同一个文件名和按照无意义的数字编码方式。 4.3 交互类业务 通用要求: 1、 浏览类业务要求业务内容保持每天更新。内容标题必须与实际内容相吻合。 2、 在提示用户定购前,需给予用户业务内容的预览。即计费地址和确认地址不得与访问入口地址相同。 4.3.1 游戏类业务 1. 占卜类业务可以在用户完成测试输入项后,要求用户定购业务再出现占卜结果。但必须能够保留用户在定购前的输入项,不再需要用户重复输入
26、 2. 益智冲浪和消遣笑话类业务必须提供50则以上的内容供用户阅读,益智类业务必须提供答案。 4.3.2 聊天交友类业务 1. 对于聊天类业务,用户在未注册前可以“游客”的身份进入聊天室,可以参观聊天的全部功能,可以旁观其他定购用户的聊天,但不能发表言论。 2. 对于社区类业务,用户在未注册前可以“游客”的身份进入,查看社区的功能和各主要目录。 3. 用户一次输入的内容的最大值,不得低于50字。 4. 用户发言后,内容必须在30秒内显示出来。 4.3.3 实用信息查询 要确保信息查询结果准确有效。尤其对于天气预报、航班查询、股票、汇率等实时查询类业务,要保证信息在当天当时的有
27、效性。 5 业务性能要求 WAP业务的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1. 页面平均响应时间:在网络正常传输情况下小于3秒。 2. 忙时连接成功率应不小于98%。 3. 网络时延(指从WAP GW PING SP服务器的环回时延)应不大于100毫秒。 4. SP响应时延(指从WAP GW发出业务请求到WAP GW接收业务响应的时延)应不大于500毫秒。 5. 页面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大于10000小时。 6. 页面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小于5分钟。 7. 每秒处理的WAP页面请求数:大于200次。 8. 平台应用服务器响应时间:在2000并发用户(假设每个用户每10秒钟发送一个请
28、求)的前提下响应时间为1s。 9. 数据库服务器响应时间:在所建库的100万条记录中查询某条记录的搜索平均时长小于0.5s。 6 接口和参数要求 6.1 计费相关URL要求 SP在中国电信WAP门户中提供一个WAP业务时,需遵循中国电信WAP平台基于URL计费(信息费)的原则,对于接入的任何收费业务需要提供如下几类URL: 参数名称 参数举例 用途描述 入口URL 业务的入口URL,唯一的一个 计费URL 如果用户访问的URL包含此URL,WAP平台进行计费处理。 可以为多个。 确认URL 如果用户访问的URL包含此URL,WAP平台判断如果用户
29、未定制此业务,则会弹出收费信息供用户选择和定购产品。 可以为多个。 说明: 1)对同一业务的计费URL、确认URL不能存在包含关系或重复 2)对于同一个业务入口URL只能有一个,但计费URL或确认URL,均可以为多个。 3)对不同的业务,一个业务的入口、计费或确认URL不允许与另外一个业务的入口、计费或确认URL相同;也不允许出现包含的情况。 4)由于手机支持的URL长度有限,而且不同的机型支持的长度也不一致,为了能够使各种机型均能够正常使用WAP业务,要求接入的业务内容的URL长度不能够超过128个字符,并不允许出现中文字符。 5)由于中国电信CDMA WAP系统只处理80
30、端口,所以下载、浏览等各类业务的接入必须使用80端口,且不要显式的在URL中指出“:80”,只需采用默认的80端口即可。不允许出现业务内容对应的URL为其他端口的情况。 6)对SP返回码302的处理要求:当请求地址为计费类URL时,SP返回302状态码,WAP网关拒绝处理,不重定向到SP指示的URL,如果ISMP指示WAP网关需要发送AuthPriceCfm,WAP网关应设置AuthPriceCfm结果为失败。 注:SPID、PID、SID字段用于电信业务网络标识特定的业务和产品,由电信内部处理,SP在开发业务时需要在确认URL中携带SPID和SID、需要在计费URL中携带SPID和PID
31、电信内部处理后,在返回地址中不会出现这些关键字。 作为电信内部使用的关键字,请SP在开发业务时不要在自用参数中出现SPID、SID、PID,以免与电信参数造成冲突。也就是说,SP开发业务时,仅在确认url和计费url中需要携带这三个关键字。 6.2 用户手机号码和手机型号获取说明 6.2.1 接口消息 当用户在使用SP提供的业务时,用户的请求经过WAP平台处理后,手机号码和手机型号等信息可通过WAP GW与Internet Server(SP服务器)间的接口消息传送到SP服务器。 WAP GW与Internet Server(SP服务器)间的接口用于转发终端的Pull浏览请求及响应
32、WAP GW和应用服务器之间的消息用于转发终端到SP的请求及响应,涉及的消息及方向如下表所示: 消息 类型 方向 请求消息 请求 WAPGW->SERVER 响应消息 响应 SERVER->WAPGW u 请求消息 该消息用于向SP/CP转发终端用户请求,采用标准的HTTP GET消息格式,并在HTTP Header中扩展的相关信息单元如下表: 信息单元 类型 字节数 说明 user-agent String 256 用户终端浏览器标识,最大为255个字符,WAP1.X和WAP2.0适用。对于不支持UAProfile的终端,此参数代表了终端的类型。
33、 x-wap-profile String 1024 UAProf中描述终端能力的URL,用于WAP2.0: x-up-bear-type String 16 用户接入承载方式 x-forwarded-for String 32 分配给WAP用户的IP地址 x-up-calling-line-id String 32 用户标识,为用户的手机MDN号码。 X-Source-ID String 256 标识用户接入地的PDSN编号。 u 响应消息 该消息用于向WAP网关返回终端的请求相应,采用标准的HTTP RESPONSE消息格式,在HTTP
34、Header中未作扩展信息单元定义。 注意:同一个手机型号,由于浏览器版本的不同,可能出现多个不同的user-agent版本,SP可以进行模糊匹配。 6.2.2 向可信任SP前传手机号码 对于可信任SP可以配置为前传手机号或者不前传手机号,此时网关依据是否配置了该sp为可信任sp来决定是否将手机号通过前传头(x-up-calling-line-id)上报给SP;对于不可信任的SP,网关不能将手机号通过前传头上报给SP。SP是否可信任属性可在WAP GW进行配置。 当用户访问确认URL或计费URL鉴权失败需要重定向到门户时,要求将用户的真实手机号通过x-up-calling-line-i
35、d前传头告知门户,以便引导用户进行定购确认。 某些可以定制浏览器功能的手机能通过x-up-calling-line-id前传一个非法的手机号,从而制造手机欺诈。为了防止这种欺诈,网关会将手机自己上报的这个前传头过滤掉。 初期,WAP GW将配置成为对所有SP前传手机号码。 6.3 NMSC与SP平台的接口 NMSC与SP平台之间的信息传递采用WEBSERVICE接口,采用SOAP2.0协议。 6.3.1 管理信息通知接口 6.3.1.1 接口描述 notifyManagementInfo() 接口调用方向:NMSC-> SP 触发条件:SP的业务能力签约、业务、产品、套餐
36、的状态变化时,通知SP 该SP的业务能力签约、业务、产品、套餐的编号和状态。 需求约束: 若SP收到业务能力签约注销状态则自行注销基于该业务能力签约发布的所有业务下的产品的定购关系;若SP收到业务注销状态则自行注销基于该业务发布的所有产品的定购关系;若SP收到产品/套餐暂停/注销状态则自行暂停/注销该产品/套餐的所有定购关系。 业务能力签约状态变化导致的业务、产品状态变化,仅将业务能力签约状态同步给SP;业务状态变化导致的产品状态变化,仅将业务状态同步给SP。 SP状态变化及SP状态变化导致的业务能力签约、业务、产品、套餐的状态变化不通知SP。 跨SP的套餐需要将套餐ID通知该套餐
37、内产品的所有SP。 接口交互流程: 图6-1管理信息通知流程图 6.3.1.2 接口参数 输入参数: 名称 类型 出现次数 描述 streamingNo String 1 流水号,可用于调用/提供双方比较接口调用情况 60位,从0开始,用满归零 ID String 1 编号,根据IDType填写 IDType Integer 1 0:ProductID 1:PackageID 2:ServiceID 3:ServiceCapabilityID status Integer 1 0:正常 1:申请 2:暂停(IDType为2、3时
38、不可以填本项枚举值)
3:预注销
4:注销
输出参数:
名称
类型
出现次数
描述
streamingNo
String
1
将调用的StreamingNo原样返回,保证调用/返回的同步
resultCode
Integer
1
6.3.1.3 实例说明
6.3.1.3.1 URL实例
http://*.*.*.*/axis2/services/IsmpSpEngineService
6.3.1.3.2 SOAP消息实例
1.request实例
39、ENVELOPE XMLNS:SOAPENV="HTTP://SCHEMAS.XMLSOAP.ORG/SOAP/ENVELOPE/" XMLNS:XSD="HTTP://WWW.W3.ORG/2001/XMLSCHEMA" XMLNS:XSI="HTTP://WWW.W3.ORG/2001/XMLSCHEMA-INSTANCE">
40、MP.CHINATELECOM.COM" >1
< NS2 : IDTYPE XMLNS:NS2="HTTP://REQ.SP.ISMP.CHINATELECOM.COM" >1
< NS3: STATUS XMLNS:NS3="HTTP://REQ.SP.ISMP.CHINATELECOM.COM" >1
< NS4: STREAMINGNO
XMLNS:NS4="HTTP://REQ.SP.ISMP.CHINATELECOM.COM"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41、00000000000020081218112534000023
2.response实例
42、INFORETURN XMLNS:NS3="HTTP://SP.ISMP.CHINATELECOM.COM">
43、
44、下发时间。
需求约束:门户发起业务执行时使用本接口通知SP。
接口交互流程:
图6-2 业务使用通知流程图
6.3.2.1.2 接口参数
输入参数:
域名
类型
出现次数
描述
streamingNo
String
1
流水号,可用于调用/提供双方比较接口调用情况
60位,从0开始,用满归零
userID
String
1
用户号码
userIDType
Integer
1
0:MSISDN
1:PHS
2:PSTN
3:Pseudo Code
productID
String
1
产品标识
linkID
String
0 45、…1
格式如下:
MMDDHHMMSS+10位随机序列号。
需要SP下发业务,则需要填写本字段
featureStr
String
0…1
使用特征码
输出参数:
名称
类型
出现次数
描述
streamingNo
String
1
将调用的StreamingNo原样返回,保证调用/返回的同步
resultCode
Integer
1
6.3.2.1.3 实例说明
6.3.2.1.3.1 URL实例
http://*.*.*.*/axis2/services/IsmpSpEngineService
6.3.2.1.3.2 SOAP消息实例
46、
1.request实例
48、NO XMLNS:NS4="HTTP://REQ.SP.ISMP.CHINATELECOM.C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081218112534000023
49、USERID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