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国优先权在专利申请中的应用
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的专利法,增加了本国优先权的
规定。本文就本国优先权的作用、本国优先权的确定以及在专利申请
中的应用等,作一探讨。
一、设立本国优先权的作用与意义
(一)鼓励抢先申请 设立了本国优先权制度,有利于申请人抢
先申请专利,更充分地体现"在先申请"原则。在没有本国优先权制
度的情况下。发明创造者通常总有这样的想法,即等到技术趋于比较
成熟与完善之时,才考虑申请专利。因为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
2、
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的范围,过早申请专利,可能会有一
些技术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过迟申请专利又担心被他人抢先,依据原
来的专利法,又只能在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而在申请之
后所作的改进与完善。通常只能作为新的申请提出。这样一来,申请
人往往从慎重的角度考虑,待发明创造的有关技术趋于成熟之时,才
提出专利申请。客观上不利于鼓励发明创造者尽快申请专利,继而尽
快地保护自己的发明构思与基本发明技术。有了本国优先权制度后,
申请人解除了上述后顾之忧,一有发明创造,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
有利于
3、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避免一些毫无科技道德
的技术窃贼,通过不当手段在他人研制与试验阶段获得他人的技术,
并抢先申请专利,反过来告真正的发明者侵权。
1
(二)有利加快研究进程 我国专利法第 29 条规定,要求优先权
的期限只有一年,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
一年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
亦促进了发明创造的进程,有利于早出成果与快出成果。不少人在首
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
权期限界满之前,
4、正是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三)有利于
减轻申请人的负担 如果没有本国优先权制度,往往一项发明创造会
形成两项前后关联的专利,即后一专利是前一专利的改进专利,而专
利权人则要长期就同一发明创造支付两件专利费用。有了本国优先权
制度, 申请人可在一年的期限内将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合为一项专利,
这不仅有利于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同时也减轻了专利权人的经济负
担。
(四)有利于专利申请种类的转换 有些人第一次申请了实用新
型专利,后来觉得应该申请发明专利更合适,或者首次申请了发明专
5、
利,后又想改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果依照旧的专利法,就很难实
现这一转换,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
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有了本国优
先权制度,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
是以实用新型,还是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
的是实用新型,可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
2
明专利,反之,也可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五)有利于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 一般来说,
6、第一次申请的背
景技术资料,往往收集的不够全面,或者对自身的发明创造的认识及
其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等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为了赶时间,抢申
请日,往往在申请文件的撰写与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的确定上,有时会
考虑不周。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方法,弥补这一不足,不失为一个
保证和提高撰写专利申请质量的好方法。发明人或申请人与代理人,
能够有较充足的时间对技术与专利保护的系列问题,甚至对市场上可
能出现一些有关问题,进行较深入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后
的专利申请,其质量一般都比较有保证。 (六)有利于加强专利的
保护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 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 "
指优先权日。 这一规定本身就有利于专利权人,进而有助于加强专利 "
的保护。此外,由于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了修
改、补充、完善,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一般而言相对要好一些,
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这对于加强专利的
保护都是有利的。
二、确立本国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首次申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