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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发展局XXXX年工作目标及措施.docx

1、厦门市经济发展局2011年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突出主题主线,全力推进“五个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战略,注重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促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强化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助力中小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开拓国内外市场

2、推动国内经济合作、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推进厦门工业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目标与任务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40亿元,增长16.8%;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完成4300亿元,增长17%。 (二)地产工业品出口286亿美元,增长18%;机电产品出口193亿美元,增长15%。 (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0亿元,力争达到270亿元。 (四)建设和完善85家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争取国家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2家。 (五)万元GDP能耗下降1.66%,达到0.561吨标准煤。 (六)强化服务,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3、 (七)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推进对口支援、帮扶和区域合作。 (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经发系统党组织、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服务 1. 细化年度工业目标任务。根据2011年全市工业发展目标任务以及各区人大会议通过经济发展指标,把2011年全市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以市政府名义下达,督促、指导各区经贸部门执行、落实相关计划。编制2011年工业增长点项目计划,加强跟踪服务工作,指导并督促各项目如期投达产,确保全市工业增量实现。 2. 加强工业监测分析和调研工作。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产品

4、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原材料、出口、资金等动态情况。及时掌握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突出重点工业企业、省级工业增长点项目的月报和信息报送工作。围绕工业经济运行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3. 健全完善工业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密切跟踪煤电油运、重要生产资料等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防止关系民生和工业生产的大宗物资和产品出现大幅波动,提高运行调节的前瞻性和时效性。结合用电、企业生产等相关情况,做好工业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预报。 4. 健全工业运行调度会议制度。健全两个月一次的市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各区工业

5、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新投产项目进展情况,发挥分析会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和大企业发展中反映问题的作用。 5. 集中资源促进重点工业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省、市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的指导意见,相应出台我市扶持政策,集中各类资源向其倾斜,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平稳发展和项目顺利建设。 6. 完善重点工业企业月报统计监测制度。通过厦门市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厦门市工业生产预测系统,及时掌握150户重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逐步完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重点工业企业联络员联系,通过会议、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 7. 完善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制度。开辟重点工业企业服务通道,及时掌握重点工业企业反映的生

6、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8. 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2010年工业企业的发展情况,对厦门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对经认定的厦门市150户重点工业企业将从生产要素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9. 完善我市机电产品、地产工业品出口分析制度。坚持每月对全市机电产品和地产工业品出口100强企业当月出口情况进行跟踪,掌握企业运行动态,分析企业出口增长和下降的原因,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10. 对重点工业出口企业继续实施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对部分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实行“一厂一策”的政策

7、鼓励和支持企业到海外参展,到海外进行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建立售后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与海外经销商合作,在国外建立组装厂,以CKD、SKD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出口。 11. 实施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认真执行增产多销奖励政策,根据工业企业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获奖企业实施奖励。实施留住人才政策,针对当前部分企业骨干员工流动性大等问题,会同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力度实施重点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政策,指导重点企业办理骨干员工落户手续。 12. 完善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968119”工业企业服务热线平台服务企业职能,接受企业咨询,受理并协调企业反映的问题,汇集和研究企业提出

8、的建议。充分发挥市服务工业协调办的协调职能,积极受理、汇总工业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协调处理问题的分工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13. 做好企业融资保障。完善政银企会商协调机制,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行业信息、产业政策等情况,定期会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产业经营发展情况,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企业三方资金供需对接,加大支持力度。 14. 做好工业企业防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抗灾防灾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形成市区两级联动机制,使防灾救灾工作做到程序化、制度化。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加强与煤炭、电力、供油、运输等单位和部门协调,确

9、保受灾期间煤电油运的保障和供应。 (二)积极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5. 培育制造业百亿产值产业链(群)。按各产业链(群)培育的目标及阶段性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措施。督促市培育制造业百亿产值产业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工作。依托市中小在线,争取建立“厦门市制造业百亿产值产业链(群)工作网站”。建立培育年销售额百亿元以上大企业(集团)协调服务工作机制,细化培育工作方案,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16. 开展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配套招商。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产业链龙头企业,在各种专业性展会上举办相关产业链推介活动。 17. 拓展对台产业对接合作。从推进两地行业组织交流、增进了解入

10、手,创新对台招商工作机制,逐步开展以两地行业组织为平台的产业合作。强化光电产业招商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台北光电周活动。 18. 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工作。做好首届中国工业设计大奖赛的各项工作,保证活动成功举办,并争取长期落户在厦门。启动工业设计园建设,建立投资促进机制。修改完善我市促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的政策措施。 19. 编制产业专项发展规划。根据工信部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原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修改完善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我局职能的有关产业专项发展规划。 20. 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加强与工信部产业政策司联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与各相关职

11、能部门合作制定促进发展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各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规范整合全市工业园区的实施方案。规范我市中央财政补助关闭小企业工作的工作程序、资金使用。执行国家行业准入标准,规范有关行业新建企业的投资,建立退出机制。 21. 推进工业质量工作。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落实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市质量协会、各行业中介组织,构建我市工业质量工作体系。继续根据行业特点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对以国内品牌为主的、亟需开拓国际市场的大中型客车、装载机,通过推进可靠性工程,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对食品行业,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推广应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技术,完善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12、和可追溯。继续推进开展企业群众性QC小组活动,通过市质量协会及行业中介组织,举办各种质量管理技术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解决产品质量实际问题的能力。 22. 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加强与工信部电子信息、装备工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软件与服务业5个专业司的对口联系,根据各司对行业管理的要求,加强行业管理工作。 23. 继续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市财政对我市机电产品和地产工业品进出口的政策支持。继续争取商务部、财政部“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调整资金”、“进口贴息资金”的支持。组织我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积极申报2011年度国家汽车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共

13、性技术研发项目,引导企业在扩大出口的同时,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国内短缺的资源类商品,争取有更多的项目、更多的进口技术和设备列入国家的资助计划。向市财政争取专项资金,对我市获得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的项目按照1:1的比例给予市级财政资金配套。 24. 推动厦门船舶出口基地建设。争取商务部和工信部对我市船舶出口基地建设的支持,确保厦门列入首批国家船舶出口基地的行列。帮助厦船重工加快三期船坞建设,进一步扩大我市的造船能力。加快6600车位、8000车位汽车滚装船的研发,保持我市汽车滚装船的制造和出口在国内同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的地位。支持厦船重工探讨与船舶产业投资基金、中远公司(COSCO)、

14、国内重点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经销商共同出资组建中国自己的汽车滚装船航运公司的可行性。 25. 继续加强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对获得商务部资助的我市汽车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国家机动车污染控制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其发挥对我市汽车产业的服务功能。 26. 向商务部和工信部推荐我市节能照明器具、运动器材和水暖卫浴产品等出口优势产业,争取我市的优势产业能列入国家政策扶持的出口基地行列。 (三)积极推进工业投资建设 27. 确保2011年市51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其中,要确保宸鸿科技四期及五期、新阳纸业、建颍科技、新科宇航、太古五期等16个项目竣工投产;确

15、保深圳天马TFT(薄膜晶体管)金财液晶面板、乾照光电科技园、索纳新能源、迈士通等14个项目开工建设;确保正新集美新厂、烟草工业东孚烟叶仓库、金龙联合客车研发中心、厦工挖掘机扩产等21个项目按计划进度建设。加强与市各职能部门及各区、管委会协调联系,对省市重点项目积极跟踪协调,进一步强化责任制,明确分工,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加强服务,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推进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签约项目的落地,对新签约的工业投资项目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力促项目顺利落地。 28. 实施“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开展新一轮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以提升产能,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的,制定出台鼓励岛内

16、外工业企业向各专业园区搬迁的相关优惠政策,逐步将我市岛内400多家工业企业搬迁到岛外各专业园区,为岛内发展第三产业腾出空间。 29. 做好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分析上报工作。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报送重点督查工业投资项目开展情况的要求,按时上报每月经济发展信息工业投资动态;及时上报重点工业投资项目中的重大节点事件;积极开展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各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相关企业申报年度工业投资项目,不断充实工业投资项目数据库。 30. 落实我市设备投资补贴政策。通过举办专场政策宣讲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区、各企业,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相关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

17、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市重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资金,协调做好设备补贴资金兑现工作。 31. 做好国家各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信息上报和跟踪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企业按项目计划执行并做好项目管理,配合中央和省检查组做好各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开展各工业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确保国家增投等各专项项目按计划完成。 32. 组织企业申报福建省产业调整和振兴技改等专项。根据省经贸委的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产业调整和振兴技改等专项项目,争取省财政资金对我市工业投资项目的支持。 33. 认真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全面实行项目网上审批,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和符合国家鼓励政策

18、确认书的审核出具工作;做好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组织、评审和专项资金安排等相关管理工作;结合我市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抓紧修订《厦门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4. 开展工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利用“9.8”投洽会、“6.18”项目交流会、台交会等平台,结合我市培育13条百亿产值产业链(群)发展规划,以产业链延伸为突破口,以高新技术项目为发展方向,做好项目宣传、推介、对接工作。配合市招商办开展公益项目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35. 继续做好环东海域建设项目相关协调工作。按市里工作部署分工,逐渐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同安滨海新城建设上,充分发挥我局工业投资职能优势,配合相关指挥部、管委会继续

19、做好园区企业协调服务与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宣传省、市扶持工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协助做好招商工作,重点关注和引导一批质量好、效益高的企业到环东海域及滨海新城工业园区落户。 (四)努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 36.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组织企业申报各级技术创新、产学研等项目,其中,组织企业实施国家重点科技专项1项、市级重点技术创新和产学研项目50项,组织企业申报2011年度福建省技术创新、产学研资金计划项目。 37. 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学研项目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的服务和跟踪管理,落实项目进度、自筹资金到位率,确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抓紧技术创新项目和产学研项目的监督和验收工作,对历年逾期未验收的

20、项目进行清理。举行2011年重点技术创新及产学研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立项责任书》签订仪式;进一步修订完善《厦门市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和《厦门市产学研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38. 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全年计划完成新产品鉴定60项,验收40项。做好2010年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的表彰工作,组织企业申报2011年度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同时,按照省经贸委要求,组织我市企业申报2011年度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推动企业开发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39. 做好各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安排,积极组织指导我市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争取国家新认定企业技术

21、中心1-2家;组织企业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全年计划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85家。重点做好申报材料初审、现场考评、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审等工作。 40. 做好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工作。组织我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2011年度国家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组织企业申报2011年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做好专项工作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验收以及资助资金计划下达等相关管理工作。 41. 开展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考核工作。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管理,不断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75家市级以上企

22、业技术中心2009-201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不符合各级企业技术中心条件的,将撤销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42. 做好“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我市企业参加“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做好技术需求发布、成果对接签约以及参会、参展等工作;计划征集企业技术需求100项,召开1场产学研项目对接会,实现项目对接50项以上,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43. 推动海峡两岸校企合作。继续加强与台湾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组织高校、企业及市产学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台湾相关产业展览会,学习考察台湾地区在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模式、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高校与

23、企业的合作。 (五)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44. 组织编制品牌发展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结合厦门市“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厦门市品牌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45. 继续发布地产工业品目录。鼓励本市政府采购、使用市财政资金建设的重点工程、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各种集团采购等选择使用采购本地品牌产品。 46. 落实培育发展品牌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对新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安排扶持资金,按照企业品牌产品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度,给予相应的支持;安排品牌公共服务平台资金,开展品

24、牌评选、培训以及宣传等公共服务工作。 47. 完善品牌公共信息网站,为品牌发展提供国际、国内最新品牌资讯和相关信息服务。2011年力争品牌公共服务网发布信息更及时、更丰富,成为我市品牌及品牌后备企业获取品牌信息的重要平台。 48. 构筑交流平台。邀请国内外著名品牌专家和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论坛等,开展“品牌厦门”公益培训,完成“品牌厦门”公益培训5期700人次,其中3期大型讲座培训600人次。 49. 组织编印厦门市工业品目录大全,在厦门市工业经济网、品牌公共服务网和厦门中小在线网站发布,让全社会了解厦门本地工业产品。 (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50. 落实节能

25、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考核。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纳入各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根据《厦门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厦府〔2008〕102号)的要求,开展对各区、各部门和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51. 全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在我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按要求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

26、度。同时加强对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确保评估质量,加强对已批复项目的跟踪检查,确保节能措施的落实。 52. 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对50家企业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技术标准、落实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情况进行监察,对主要耗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落实《厦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红黄绿”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开展企业“三色”节能监管工作,对企业节能完成情况分为红色(产值能耗上升)、黄色(产值能耗略有下降)、绿色(产值能耗下降完成进度目标)三类,对不同类别提出不同的节能管理措施和采用不同的监管办法,以确保企业节能目标的完成。 53. 开展能效标识

27、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我市各商场电器专柜能效标识的执行情况,对未加贴能效标识的产品均不得进场销售,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能源效率更高的节能产品。 54. 开展对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的检查。重点组织对政府机构、宾馆、酒楼、商场、写字楼等单位的检查,对温度设置过低、整改不力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55. 积极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厦门市“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具体项目,并发挥行业协会的技术和信息优势,推动我市电力、建材、石化、轻纺、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照明系统、建筑、交通运输、政府机构、农村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的节能工作,确保

28、完成各项具体目标。 56. 支持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领域和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技改项目建设。计划推动电力工业节能、建材工业节能、石化工业节能、轻纺工业节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电机系统节能、照明系统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政府机构节能、农村节能等领域的30个重点节能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扶持。 57. 培育和建设节能重点示范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继续培育和建设不少于20个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对列入重点示范工程的项目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并通过技术交流会、现场推广会、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及时将示范项目向全市推广应用。 58. 继续开展能源审计和合同能源

29、管理新模式。安排对20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同时做好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节能技术改造,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快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发展,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项目,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资金优先扶持。 59. 编制推广目录,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已编制的《厦门市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共四批)基础上,继续对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组织推荐,为相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促进了节能技术和产品在我市的推广应用。 60. 加强能源统计分析,实施能耗公布制度。会同市统计部门

30、每年向社会公布上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电耗,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等统计信息,公布各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为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61. 促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优化能源结构,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广使用天然气、水煤浆等清洁能源;建设城市新能源基础设施,推广海水热泵、空气热泵、地源热泵等技术;推广使用水煤浆技术,鼓励燃煤燃重油中小型锅炉(工业窑炉)改造或更换为水煤浆锅炉,岛内继续实行禁煤政策,加快燃煤和燃重油锅炉淘汰力度。 62. 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

31、加强电力需求变化分析,重点把握电力供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协调解决好电网运行中出现的供需矛盾;会同厦门电业局等单位完善有序用电方案;继续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将工作重点逐步由有序用电、优化负荷转向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63. 继续加大厦门市电力设施保护力度,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贯彻落实《福建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因违章作业引发电力供应中断和电力设施受损事故。 64. 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指导市电业部门以国网公司坚强智能电网发展战略目标为指导,以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技术为手段,构建以“坚强自愈、集成优化、兼容互

32、动、清洁高效”为特征,具有厦门特色的智能电网。 65. 与工商、安监、计量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66. 做好我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努力推进我市能源发展目标与发展进度的落实,建立稳定可靠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做好厦门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继续做好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做好厦门市“十二五”电网建设发展规划,以满足电力需求为基础,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不断完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发展质量。 67. 继续跟踪落实中石油LNG西气东送的管道入厦进程。积极争取中石油在福建投建的液化天然气(LNG)站线项目储罐落户厦门;跟踪落实省重点工

33、程福炼一体化中石化输油管道项目,督促管道岛内接收油库-东孚油库的配套设施建设的收尾工作,实现厦门成品油的管道输送,保障厦门地区成品油供应。 68. 继续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总结循环经济先进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验,培植我市多种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扩大循环经济试点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试点企业“先行探索、典型示范、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针对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都市型生态农业等行业,围绕资源减量、资源回收、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等主要领域,通过试点培育一批循环经济代表性企业,探索循环型生态园区、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厦门可持续发展能力。 6

34、9. 建立完善市循环经济项目库。将我市2009年后在建或拟建的循环经济项目,包括具有示范意义的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木材节约代用项目和以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重大项目,纳入项目库。对回收垃圾填埋气发电、回收废钴镍生产钴酸锂电池、大掺量利用粉煤灰制砖、纺织废液回收、石材节约、食品加工液回收生产蛋白及调味品、果树枝丫材生产刨花板、海水利用等项目优先安排各级财政支持。 70. 进一步拓展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积极树立废钴镍、纺织落棉纱、废铅酸蓄电池、果树枝丫材、利乐包、垃圾填埋气、工业废气的回收利用及废弃电子产品拆解利用行业典范,推动

35、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 71. 拓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领域。除按时完成大胜窑业、顺新轮胎、银琪工贸、先锋电镀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到期复审外,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利用余热余压供热、利用废铅酸蓄电池生产金属等项目的认定,推动我市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72. 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组织开展工业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工程和再制造工艺技术及装备推荐工作,争取我市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列入国家相关目录。 73. 做好“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积极督促国家第一批试点单位——厦门钨业股份公司按照要求抓紧制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试点实施方案,并在审查通过后指导

36、企业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积极部署落实,争取通过3年时间达到“两型”示范企业基本要求。 74. 大力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深入开展。牵头环保部门组织对清洁生产咨询机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加强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服务于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水平和质量。加强各相关部门、企业人员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牵头举办4期针对各区经贸、环保部门有关人员,企业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训班。会同市环保局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按《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咨询机构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积极性,为企业开

37、展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质量。 (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实现发展 75. 完善政策体系。以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为主线,加快推进厦门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进度,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解决融资难题、推进管理提升、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制定我市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政策。 76. 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完善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的议事、决策、协同制度,强化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完善市民营(中小)办的协调、联络机制,发挥各相关部门联络员的沟通联系作用,畅

38、通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不同领域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交流、汇总机制,为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创造条件。 77. 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扶持”的原则,根据市重点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聚焦各种资源,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重点企业的扶持,培养一批快速健康成长的示范企业,带动更多企业发展。 78. 加强企业运营监测。以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按照“支柱产业、行业龙头、区域代表”的原则,筛选样本企业,对200户中小企业进行数据直报,做好经营数据汇总和运行监测报告。按照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的部署,加强与各区及直报点的联系,确保乡镇企业发

39、展数据汇总和运行分析任务的顺利完成。 79. 注重发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龙头作用。加强对中心各项业务的指导,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充分发挥枢纽和引领作用。促进中心的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以及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大厅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80.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广泛联系并整合优势服务机构、优秀服务专家团队、优质服务产品等中小企业服务资源,组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推动公益性服务机构与市场化服务机构的结合。通过聚合各类机构,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更为全面、有效、规范的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各区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专业服务

40、机构的协同配合机制,提升整体服务效能。 81. 举办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方共赢”为宗旨,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品牌活动。设立8大主题服务展区和举办多个专题论坛、研讨会和报告会,充分展示我市中小企业服务成果,为我市近7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的服务平台。 82. 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扶持10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设备共享、质量管理、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技术服务,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服务平台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 83. 支

41、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按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能环保产品、设备的推广使用。积极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技术项目,加强项目征集、专家联审、项目跟踪等各项工作,提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帮助工作成效。 84. 推动企业集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与13条制造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大型龙头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充分发挥大企业在技术、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带动配套企业发展。借助各类产业园区的规划、发展,拓展产业空间平台,支持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85. 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空间。鼓励民

42、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在电子信息、创意产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网络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开拓领域,不断培植新产业经济和利润增长点;支持企业通过应用电子商务、参加展会、开展区域合作等形式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 86. 积极探索企业兼并重组新路子。重点研究中小企业强强联合、同业兼并的新模式,努力推动我市重点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与重点工业企业、国有企业集团的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规避同业竞争,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87.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贷款。继续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评价工作,通过加强考核、落实奖励资金,鼓励银行业扩大小企业贷款规模、创新小企业融资服务产品

43、完善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和考核机制,支持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厦门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支持力度。 88. 规范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开展“人才培育、制度建设、稳健经营、自律监督、优质服务”五项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担保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狠抓从业人员专业化建设,提升融资担保行业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89. 推动创业投资发展。积极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促进省内外、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与我市创业企业的融资对接;推动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引导创投资金投向我市13条制造业产业链

44、群)的种子期、起步期、初创期企业。争取省级资金实际投资我市企业的创投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和资助我市创业企业接受省外创业投资。 90. 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按照“抓规范、增效益、重监管、严自律”的原则,围绕典当行新设、变更、年审及日常监管四方面开展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力度和指导服务,确保典当业规范经营。同时,强化典当协会自律功能,依托协会做好典当业发展服务工作。 91. 提升公益培训工作。举办中小企业总裁班,对企业家和主要高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打造高端公益性培训工作模式。整合国家、省级公益性培训资金,联合市场化的专业服务,形成更广泛的培训网络,满足企业多层次的培训需求,使更多企业受惠公益

45、性培训资源带来的服务。继续办好网络商学院,开展“百企千场万人”公益培训工程,扩大中小企业培训覆盖面,满足企业多层次、个性化的培训需求。 92. 继续做好企业管理咨询巡回义诊。依托厦门市经济管理咨询协会,配合省经贸委开展新一批管理咨询机构的推荐工作。着重将实力强、专业能力卓越、服务信誉好的机构遴选出来,推荐给企业。引导被推荐机构,积极参与面向重点民营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公益性主题沙龙活动和管理巡回义诊活动,准确把握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或个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工作,实现重点企业群体的管理提升。 93. 塑造典型推广成功管理经验。收集、整理一批体现创新性、实效性、具有推广价值的管理咨

46、询项目,组织专家剖析和评审,向省经贸委推荐以获取相应资助和推广帮助。通过专家评价、阶段跟踪,帮助企业对管理提升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及时将取得较大成效的企业整理成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选择6户最具代表性和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组织召开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通过企业自述、专家点评、现场交流、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典型经验。 94. 努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整合信息化产品、服务资源,积极推动企业在产供销、开发设计、商务运营等领域的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厦门中小在线网站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大企业宣传、政策宣贯、运行监测、行业分析等方面的内容采编,不断提

47、高《厦门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期刊的权威性和可读性。 (八)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95. 争取市级财政加大对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扶持力度。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办法,增加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额度和扶持项目。 96.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积极引导和组织我市工业企业参加各类重点展会和行业推介会,重点支持13条百亿产业链等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拓展国内市场,抓好产业结盟,积极参与福建营销联盟,开展我市品牌产品与重点项目的对接。 97. 加强与各区经发(经贸)局协调配合和服务指导。充分利用各区企业的优势和渠道,进一步形成开拓国内市场的工作合力。 98. 进一

48、步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熟悉企业、熟悉行业的优势,鼓励、扶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相关专业性展会。 99. 加大地产品下乡力度。引导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产品投标活动,扩大我市中标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促进农村消费,拉动生产,促进内需。 100. 继续争取进出口银行对我市进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协助中国进出口银行做好厦门市分行的筹建、开业工作,使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确保今年我市企业在进出口银行的信贷额有更大幅度的增长,贷款余额达到130亿元。 101. 加大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宣传。协助厦门出口信保公

49、司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国别风险动向和业务风险防范知识,提升企业对出口市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规避出口市场风险,巩固和扩大出口市场。对重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市、区两级财政继续分别给予适当的补贴。 102. 继续组织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参加商务部举办的“重点汽车出口市场政策宣讲会”,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在北京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以及“世界客车(欧洲比利时)展览会”和“美国拉斯维加斯国际汽车零部件展览会”等国际专业展会,进一步扩大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和份额。 (九)做好维护产业

50、安全工作 103. 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继续做好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进一步确保数据报送率;加强对我市13条百亿产业链的产业竞争力分析研究,发挥行业组织在预警监测工作中的协调、组织、服务、代表作用;结合热点、重点问题,及时编制产业损害预警报告,突出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并及时通报监测企业;进一步完善“一体两翼”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促进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的开展。 104. 增强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能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维护产业安全的工作队伍;积极发掘新案源,对预警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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