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操作手册
(企业端)
交单模式下企业申请结汇业务流程:
1、 持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当前可收汇额度允许范围内进行交单操作,并记录收汇申请业务序号。
2、 联系指定结汇银行,并告知收汇申请业务序号,请银行进行核注操作。
一、 登录系统
在IE地址栏中输入中国电子口岸网址:,打开登录界面,输入IC卡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8888,第一次登录时请注意修改),如下图:
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如下界面:
选择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并点击“出口收汇核查情况”菜单中的“收汇申请”,如下图:
此图中显
2、示凭报关单收汇申请、预收货款收汇申请、来料超比例收汇申请、企业撤消收汇申请等功能菜单,企业用户可根据需要作出选择。
二、 提交收汇申请(交单)
1、 凭报关单收汇申请
点击“凭报关单收汇申请”,进入如下界面:
操作注意事项:
l 企业必须根据自身需要结汇的报关单贸易方式选择对应的“收汇类型”。
l 企业必须录入结汇银行的十二位银行代码,录入完毕后敲回车,调出银行名称。(如不回车,“提交”按钮显示灰色)。
l 企业根据需要录入收汇申请金额数量(不得超过当前可收汇余额,否则系统不予通过),并选择结汇所用币值,
l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重新录入。
l
3、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一个“收汇申请业务序号”,请企业用户记录该序号,撤消申请或通知银行结汇时需提供此业务序号。
2、 预收货款收汇申请
点击“凭报关单收汇申请”,进入如下界面:
操作注意事项:
l 企业必须录入结汇银行的十二位银行代码,录入完毕后敲回车,调出银行名称。(如不回车,“提交”按钮显示灰色)。
l 企业根据需要录入收汇申请金额数量(不得超过当前可收汇余额,否则系统不予通过),并选择结汇所用币值,
l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重新录入。
l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一个“收汇申请业务序号”,请企业用户记录该序号,撤消申请或通知银行结汇时需提供此业
4、务序号。
3、 来料超比例收汇申请
点击“来料超比例收汇申请”,进入如下界面:
操作注意事项:
l 企业必须录入需结汇的报关单18位编码,敲回车调用该报关单数据,并激活其它的录入项。
l 企业必须录入结汇银行的十二位银行代码,录入完毕后敲回车,调出银行名称。(如不回车,“提交”按钮显示灰色)。
l 企业根据需要录入收汇申请金额数量(不得超过当前可收汇余额,否则系统不予通过),并选择结汇所用币值,
l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重新录入。
l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一个“收汇申请业务序号”,请企业用户记录该序号,撤消申请或通知银行结汇时需提供此业务序号。
5、
4、 企业撤消收汇申请
点击“企业撤消收汇申请”,进入如下界面:
操作注意事项:
l 企业必须录入“收汇申请业务序号”,敲回车调用该序号对应的历史申请数据。如不知道业务序号,可通过“业务数据查询”中的“收汇申请明细查询”功能获得,详见“收汇申请明细查询”。
l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重新录入。
三、 收汇申请明细查询
点击如上图所示“收汇申请明细查询”,进入如下界面:
操作注意事项:
l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业务状态,包括:全部、未核注、已核注、企业撤消。系统会按设定情况分类查找数据。
l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收汇类型,包括:全部、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比例内、其它类、来料超比例、预收货款。系统按设定情况分类查找数据。
l 企业必须录入查询月份或起止日期。
l 点击“提交”,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点击“清空”,重新录入。
四、 退出系统
点击“返回主页”,进入如下界面:
点击“退出系统”,退出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返回到登录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