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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协议5篇范文
租地协议
甲方:倘甸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昆明东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马街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倘甸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绿化率,甲方通过与农户签订租地协议后,把马街砖厂路下新华村委会邓家村221.174亩、白章村委会芭蕉树村298.686亩、马街村委会古住位村5.174亩,合计525.034亩土地租给乙方用作苗木基地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金与付款方式。租金:800元/亩,租地协议一年一签,付款方式:租金一年
2、一付,直接兑付给农户。使用期限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行管理使用,基地附着临时建筑物必须按相关部门要求搭建。
二、甲方帮助乙方租用土地,租地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每年的6月10日前付清租地费。交地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地工作经费3.9万元,
三、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时:
(一)征地费归农户所有。
(二)当乙方苗木已售出总投资的三分之一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搬迁,甲方负责帮助协调苗木基地搬迁租用土地事宜,土地租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搬迁费用;当乙方苗木未售出1
总投资苗木的三分之一时,甲乙双方共同测算乙方基地搬迁费用,并按6:3:1(
3、乙方:使用方:甲方)三方共同承担乙方损失,并由甲方负责协调苗木基地搬迁租用土地事宜,租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确保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苗木基地建设(含苗木搬运、苗木移栽、红土填埋、水网、路网、临时房屋等建设),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苗木基地建设,则甲方所承诺事项全部自动取消。
五、乙方不得在租用的土地上建筑永久性房屋及设施。
六、违约责任。若甲乙双方一方无故解除协议,则向对方赔偿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倘甸镇人民政府乙方:昆明东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马街分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О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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