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鄂记协[2008] 1 号 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2007年度)“湖北新闻奖” 评 选 工 作 的 通 知 各有关新闻单位、各记协、学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 2007年,全省各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在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紧紧围绕全党和全省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三贴近”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出色完成了报道任务。第二十五届湖北新闻奖的评选工作,要充分展示我省新闻精品迭出、新闻人才迅速成长的大好局面,反映我省新闻事业改进创新的丰硕成果。 根据
2、中国记协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新闻界当前实际情况,就本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奖总数与指标分配。本届设奖总数为510个,与上年持平,原则上仍按1∶2∶3的比例,其中一等奖86个,二等奖170个,三等奖254个。 二、认真搞好复评工作。本届湖北新闻奖设立10个系列的复评委员会:报纸、广电、新闻摄影、新闻美术、内参、理论宣传、副刊、版面、网络新闻、文体新闻。这10个系列,分别由相应学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组织复评工作。各复评委员会(包括市州报、专业报、企业报、高校校报等初评委员会)的委员,原则上要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教授和新闻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名单要报省记协批准。各复评委员会决定本系列的
3、湖北新闻奖三等奖,向省评委会推荐一、二等奖。省记协要派员参加指导各系列的复评,并组织定评。 因“中国新闻奖”今年评选时间提前,“湖北新闻奖”定评会定于4月上旬举行,各系列复评工作必须在3月份结束,参加定评的稿件必须在3月底以前报送评选办公室。 三、市州报、专业报、企业报、高校校报经各自的协会、学会组织初评后参加报纸系列复评;时事报道和国际新闻(含国际时事述评)仍单独推荐,纳入报纸系列复评。 四、扩大湖北新闻奖评选的社会参与度,所有评选结果均在湖北传媒网上公示一个月,确认无弄虚作假和不实问题后再颁发获奖文件和证书。 五、本届评选由各复评会向各参评单位按每件作品收取240元参评费,报纸系列
4、的标题按每件50元交费。各复评会根据推荐参加一、二等奖和标题定评的实数,每件按120元和25元向省评委会交纳定评费。 六、凡在今年三月底以前未缴足上年度记协会费的会员单位,暂停其湖北新闻奖的参评资格。 七、本届湖北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省记协秘书处(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81号,邮政编码:430077,联系电话:027—88568124、88568125,传真:88568125,联系人:陶幼波、邹玲)。
5、 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湖北新闻奖评委会 2008年1月23日 附件: 1、第二十五届“湖北新闻奖”评选细则 2、第二十五届“湖北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规定 3、第二十五届“湖北新闻奖”参评作品规格制作须知 附件1 第二十五届“湖北新闻奖”评选细则 一、评奖宗旨:
6、 湖北新闻奖是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由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省综合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 开展这项评选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检阅我省新闻工作的实绩,推动新闻改进创新,促进新闻战线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使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开展这项评奖工作,也是为 “中国新闻奖”、 “长江韬奋奖”、 “湖北新闻名人奖” 和全省新闻工作者的职称评定,做好人才和作品的准备。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评出导向,评出水平,评出质量,坚决反对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和低俗报道,反对抄袭剽窃行为,要使评出的获奖作品尤其是其中的一等奖作品成为新闻采编的
7、样本和范文。 二、参评资格: 下列新闻单位在2007年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1.有全国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和时政期刊; 2.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 3.经正式批准的新闻网站; 三、评选项目: (一)报纸: 1.消息;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编者按、编后、署名评论); 3.通讯(包括特写、调查报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5.报纸版面(指要闻版和国际新闻版); 6.新闻摄影; 7.新闻漫画; 8.报纸副刊; 9.时事报道与国际新
8、闻(含国际时事述评); 10.新闻性专栏; 11.读者来信; 12.标题。 前10项是“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省评委会向全国推荐参评作品将从前10项中推出。 (二)广播电台: 1.消息(包括文字报道、录音新闻); 2.评论(包括文字评论、录音评论、述评性节目); 3.新闻性专题节目(包括文字、录音专题);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5.新闻性专栏; 6.社教题材; 7.新闻现场直播。 (三)电视台: 1.消息; 2.评论(包括口播和声像评论、述评性节目); 3.新闻性专题节目; 4.系列报
9、道和连续报道; 5.新闻性专栏; 6.社教题材; 7.新闻现场直播。 (四)跨系统项目: 1.理论宣传; 2.内参报道; 3.网络新闻; 四、评奖标准和要求: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体现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落实“三贴近”要求,富有时代特色,有很好的社会效果。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文字生动,制作精良,创新意识强。 3.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现场短新闻,一般可按消息体裁归类。 4.字数和时间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
10、内,文字言论在2000字以内,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理论文章在6000字以内[计算方法是:只算正文内实有字数(含标点符号),不算电头或“本报讯”,不算作品在各栏各行中所空字数]。广播、电视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性专题节目在30分钟以内。参评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代表作,是什么体裁就按什么体裁的字数、时间要求。 5.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已经发生的重大新闻或重大主题所进行的多侧面、多层次的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所进行的“追踪式”的报道。作品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有深度,反响强烈,体现时代精神,
11、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系列评论、系列文章、专栏节目、组合报道均不能作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参评。参评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只推荐其中的3篇代表作。 6.报纸版面须体现政治性、新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与内容一致,照片与文字并重,编排整体协调,有创新,有特色、有美感。 7.新闻摄影作品要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形象生动,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8.新闻漫画作品要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社会问题,构思新颖,技法娴熟,讽刺性强,幽默感强,社会效果好。 9.报纸副刊作品要反映现实生活,紧扣时代脉搏,引导社会热点,角度新颖,格调高雅,文字生动,形式活泼。 10.
12、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是指与新闻事件发生、发展同步播出的节目。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直播信号不得少于播出节目长度的1/2,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新闻现场直播要准确反映新闻本质的真实,导播流畅,画面丰富,音响清晰,形式新颖,主持人和记者把握得当,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11.广播电视系统的社教题材评稿标准,由省广电学会制定,交省广电复评委员会执行。 12.理论文章要有很强的现实和思想针对性,立论正确,观点新颖,对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文字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13.内参报道要反
13、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引起党和政府领导人重视,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 14.时事报道和国际新闻(含国际时事述评),要有深度、有新意,形式有创新。 15.网络新闻作品评选5个项目,即评论、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和新闻专栏。 评论:必须是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 新闻访谈:主持人或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含在线人物访谈),形式不限。 网页设计:新闻网站首页设计作品或新闻频
14、道首页设计作品。 新闻专栏:截至2007年12月31日前已在网上连续登载一年以上、每周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 16.新闻性专栏要内容丰富,新闻性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特色鲜明,文字声画生动,编排制作精良。报纸专栏必须有比较固定的版面、刊期和位置;广播电视专栏必须有比较固定的播出时间、栏目长度和节目主持人。参评栏目必须连续刊播时间在一年以上,每周刊播不少于一次,并为新闻界所公认,为受众熟悉欢迎,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17.对超长的新闻作品要从严控制。凡是超长作品,各新闻单位的社长、台长、总编辑等主要领导签署特别推荐意见后,方可参评。超长作品推荐数和获奖数的限制是:省、武汉
15、市主要新闻单位在分配数内各只能推荐1件;市州报记协、专业报记协、企业报记协和内参委员会在分配数内各只能推荐1件;在获奖总额中,报纸作品只能有1-2个,广播、电视作品各限1个。 18.对各项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人数规定。作者: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均以刊播时的作者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编辑: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一般不超过2人,对该稿进行审签的负责人,如果没有对稿件进行重大修改,不得列入编辑之内。报纸版面编辑最多署名3人。编辑署名超过规定人数的一律按排序从后往前删除。 五、评选组织机构和评选程序: 1.湖北新闻奖评委会是湖北新闻奖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评
16、选“湖北新闻奖”的权力机构。湖北新闻奖评委会下设10个系列复评委员会:报纸、广电、新闻摄影、新闻美术、内参、理论宣传、副刊、版面、网络新闻和文体新闻复评委员会。报纸、广电复评委员会分别由省记协秘书处和省广电学会组织,其他系列分别由各自的学会、协会、专业委员会组织。 2.湖北新闻奖实行初评、复评、定评三级评选制。初评会的任务是,选出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好新闻,按规定指标向复评会推荐参评作品;复评会的任务是,按指标评定三等奖作品,复评并向定评会推荐一、二等奖参评作品;定评会的任务是,审定一、二等奖作品,向中国记协推荐我省参评中国新闻奖的作品。 3.市州报记协、专业报记协、企业报记协、高校记协、时事
17、专业委员会和省直、武汉市主要新闻单位各自组织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按“附件2”或各复评会的分配数额,将作品分别提交给各系列的复评委员会复评。 4、报纸、广电、新闻摄影、新闻美术、内参、理论宣传、副刊、版面、网络新闻、文体新闻等系列,应根据本届新闻奖评选工作“通知”及“细则”的精神,制定好本系列的复评细则,将复评要求、评奖数额指标分配,通知各参评单位,认真搞好复评工作。 5.10个系列复评以后,由各复评委员会按分配的指标统一向湖北新闻奖评选办公室报送参加定评的一、二等奖作品。报纸、广电两个系列的复评会,还要向省定评会各推荐5件最佳作品,准备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18、 六、奖励事项: 1.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省记协和新闻奖评委会负责颁发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2.湖北新闻奖奖金额为:一等奖不少于2000元,二等奖不少于1500元,三等奖不少于800元,好标题奖不少于400元。奖金由获奖者所在单位发给。 3.如发现获奖作品是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和低俗报道,或者严重失实,或有抄袭剽窃行为,湖北新闻奖评选办公室报请省记协和省评委会批准后,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责成推荐作品单位追回奖金和奖证,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4、省记协对获奖作品有相关使用权。
19、 附件2 第二十五届“湖北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规定 一、湖北新闻奖数量分配(共510件):原则是报纸系列与广电系列持平,兼顾其它系列,严格控制总数,不得突破。各个系列分配数如下: 系 列 总 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报纸系列 192 32 64 96 广电系列 192 32 64 96 新闻摄影 24 4 8 12(+1) 新闻美术 12 2 4 6 报纸副刊 12 2 4 6 报纸版面 18 3 6 9 理论宣传 18 4 6 8 内 参
20、 12 2 4 6 网络宣传 12 2 4 6 文体新闻 18 3 6 9 合 计 510 86 170 254 二、报纸系列推荐参加复评数量分配(共345件),原则是限数不限项。具体分配如下: 单 位 篇 数 备 注 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湖北日报 25 在推荐指标总数内,集团内部可适当相互调剂。 楚天都市报 20 楚天金报 18 农村新报 6 体育周报 3 三峡晚报 8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长江日报 24 在推荐指标总数内,集团内部可适当相互调剂。 武汉晚报 20 武汉晨报
21、18 文 化 报 3 现代健康报 3 长江商报 10 市州报初评会 117 专业报初评会 20 企业报初评会 20 时事与国际新闻初评会 15 高校校报初评会 15 合 计 345 三、标题不占作品推荐和奖励指标。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各推荐5条;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各推荐4条;楚天金报、长江商报、农村新报、武汉晨报各推荐3条;三峡晚报推荐2条;体育周报、文化报、现代健康报各推荐1条;市州报经初评后推荐20条;专业报、企业报、高校校报和时事报道(含国际新闻与国际时事述评)经初评后各推荐5条参加复评。标题必须附原文,写评介,
22、否则不予评选。 附件3: 第二十五届“湖北新闻奖”参评作品规格制作须知 1、报纸系列推荐到省参加复评的作品应于3月20日以前送省记协秘书处,作品一律用复印件,一式20份,另附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复印纸,单篇复印(几篇复印在一页纸上,只作一篇算),每篇作品都要附上《参评作品推荐表》(表样附后),并逐项填写清楚。各单位凡向省推荐作品达2篇以上的须填一份《推荐作品目录》表(表样附后)。 2、广播、电视系列参加全省定评作品,应分别有20份总目录。总目录按不同体裁、获奖等级排列,栏目内应
23、有推荐单位、作品题目、刊播日期、时间、字数、作者、编者。 广播、电视一、二等奖作品:每件作品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装订在一起。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复印纸。定评作品应于3月31日以前送省记协秘书处。 3、内参、理论宣传、副刊、版面、网络版、文体新闻系列参加全省定评作品,应分别有20份总目录。此总目录按获奖等级排列,栏目内应有推荐单位、作品题目、刊播日期、时间或字数、作者、编者。请各系列在复评结束后,立即制作20份总目录交省记协秘书处,以便对收到的定评稿件进行核对。 参评作品要求:一律用复印件,一式20份,另附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复印纸,单篇
24、复印(几篇复印在一页纸上,只作一篇算),每件作品都要附上《参评作品推荐表》。版面只送原样报3件,不收复印件。定评作品应于3月31日以前送省记协秘书处。 4、新闻摄影、新闻美术系列参加全省定评作品,应分别有20份总目录。此总目录按获奖等级排列,栏目应有推荐单位、作品题目、刊出日期、刊物名称、作者、编者。3月31日以前将制作好的总目录送省记协秘书处。 5、参评的新闻性专栏,须认真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并附专栏2007年上半年、下半年代表作品各一篇(件)。为证明该参评专栏连续刊播时间在一年以上,须报送2007年1月至12月每月第4周刊播的作品标题。 6、为与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接轨,所有参加定
25、评的作品均须同时报送1套刻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报纸期刊文字作品用WORD格式,摄影作品用JPEA格式,广播作品用WMA格式,电视作品作WMV格式。(广播、电视参评作品的文字稿也请刻录到光盘上,作品必须以播出内容为准,不得为评奖重新编排、制作、修改。) “湖 北 新 闻 奖”推 荐 作 品 目 录 2008年 月 日 单位: 编号 体裁 作 品 标 题 字 数 (时间) 作 者 编 者 1
26、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湖 北 新 闻 奖”参 评 作 品 推 荐 表 作品标题 体 裁 作 者 编 辑 刊播版面(栏目) 作品字数(时间) 作品刊播单位 刊 播 日 期 作 品 评 介 采 编 过 程 社 会 效 果 推荐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超长作品特别推荐,总编辑、台长签字: (此表订在每件参评作品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