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 一、人才引进业务办事指南 1.说明————————————————————————————1 2.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登记指南————————————2 3.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引进在职人才指南————————————7 4.2009年度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指南——————————————一五 5.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22 6.2009年度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30 二、人才引进相关业务表格样式 1.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机关、事业)————————35
2、 2.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企业)———————————36 3.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其他机构)—————————37 4.单位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38 5.年度引进在职人才计划申报表—————————————————39 6.年度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40 7.年度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申报表————————————————41 8.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42 9.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单位申办)—————————————43 10.人才引进(录用
3、呈报表(个人申办)————————————44 11.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45 12.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46 一三.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单位申办)———————————47 14.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个人申办)———————————48 一五.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表———————————————49 16.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50 17.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51 一八.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52 19.商调函——————————————————————————53 20.在校学生证明书——————————————————————54 21.市人事局引进人才批量业务预约受理单————————————55 三、市、区人事部门主要办公地址和电话—————————————56 四、市人事局认可的可办理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58 说 明 1.用人单位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和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业务,须先在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在市人事部门申办立户的,用人单位到市人事局提
5、交申报材料;在区人事部门申办立户的,用人单位到区人事局提交申报材料。已办理《人事立户登记证》的用人单位在首次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前须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 2.本指南内容以市人事局办理人才引进业务为标准,各区人事局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可参照本指南。 3. 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接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深圳就业并落户深圳。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两年内未在毕业院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可等同于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用人单位接收审批类毕业生,须在毕业生毕业当年提出申请。 4. 引进在职人才是指引进工作关系在市外,且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人员。 5. 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
6、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一八0号文)规定需要核补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拟引进人员,确属愿意补交超龄养老保险的才可申报引进。 6.引进的人才除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7.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须委托市人事部门认可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具体的调入手续。 8.指南中所列举的相关业务表格,可在“人才引进相关业务表
7、格样式”中查阅样表。 9. 已在市人事局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到市人事局办理年度登记、人才引进等相关业务,须出示《人事立户登记证》和人事经办人身份证。 10.2009年度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受理时间为2009年5月8日至2009年12月4日;引进在职人才受理时间为2009年5月8日至2009年12月4日;接收市外院校非生源应届毕业生的受理时间为2009年5月8日至2009年10月30日;全年工作日内均办理市内院校及深圳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 11.市人事局业务窗口: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区1-5号窗口。其中,1-3号窗口为受理窗口;4号窗口为打印发证、报到窗口;5号窗口为机动窗口。
8、 12.本指南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登记指南 一、办理条件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批准成立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可以向市人事局申办人事立户登记。 用人单位如需办理人才引进业务,须在首次办理人才引进业务之前进行年度登记并同时申报单位人才统计信息和人才引进计划。 二、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机关事业、企业、其他机构); 说明: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登录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
9、信息网上申报”,选择立户主管单位后根据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所登记的不同类型,分别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企业单位申请”、“其他组织机构申请”,申报成功并提交后,可打印出此表。 登记申请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 3.批准设立文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作为注册登记证书。 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原件; 说明:从市工商局(物价局)网站(xszaic.govx)“企业基本信息查询”中打印,须包含
10、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和成员信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分支机构、合伙企业无需提供股东信息。 5.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申报时前一年度的纳税证明。部分民办非企业无纳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无免税证明的,提供书面说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说明:提供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交书面材料当月或上一月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者提供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网上申报服务系统(
11、wssb2.szsi.govx/NetApplyWeb)打印出来的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交书面材料当月或上一月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并由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如缴交社保人员与单位实际人员有出入的,单位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7.在深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还须提交其所属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批准设立文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和同意所属在深分支机构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意见(加盖总公司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上述第4、5、6项材料,其他机构可不提供上述第4项材料。
12、 (二)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须提供下列材料: 1.《人事立户登记证》; 2.《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 说明:登录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申报”,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提交后可打印出此表。 登记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说明: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 4.批准设立文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验原件); 说明: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作为注册登记证书。 5.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
13、理局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验原件); 说明:从市工商局(物价局)网站(xszaic.govx)“企业基本信息查询”中打印,须包含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和成员信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法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分支机构、合伙企业无需提供股东信息。 6. 国税、地税纳税证明(验原件); 说明: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申报时前一年度的纳税证明。部分民办非企业无纳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无免税证明的,提供书面说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7.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验原件); 说明:提供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向市人事
14、局提交书面材料当月或上一月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者提供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网上申报服务系统(wssb2.szsi.govx/NetApplyWeb)打印出来的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交书面材料当月或上一月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并由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人才引进计划信息表(包括《年度引进国内在职人才计划申报表》、《年度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年度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申报表》); 说明:登录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
15、才引进信息计划申报”,填写引进计划相关信息,提交后可打印出此表。如用人单位无相关项目申请计划,则在相应项目中填写“0”或点击“零上报”并提交。此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9.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说明:登录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统计信息申报”,填写用人单位人员基本信息,提交后可打印出此表。此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上述第5、6、7项材料,其他机构可不提供上述第5项材料。 (三)当年
16、新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如没有人才引进计划,当年无须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如有人才引进计划,则在首次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前须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和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即提供上述第(二)项第8、9项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人事立户登记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 说明: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信息网上申报”,按机构类型填写并打印《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 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的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网上
17、申报”,填写并打印《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年度引进国内在职人才计划申报表》、《年度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年度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申报表》和《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用人单位须认真核对上报信息,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信息与提交书面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的第2个工作日以后,可备齐上述第二部分(申报材料)中所列材料,由在网上申报信息时登记的人事经办人持身份证到市人事局窗口报送材料。 (三)市人事局受理; 市人事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
18、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市人事局审核; 市人事局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市人事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市人事局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人事立户登记的决定。如在审核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市人事局对于符合人事立户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
19、登记,并为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核发《人事立户登记证》。 市人事局对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换发《人事立户登记证》并加盖人事立户年度登记章。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出具不同意办理的书面决定或收回《人事立户登记证》。 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办理结果可进入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信息网上申报”——“立户信息查询”,进行查询。结果显示为“审批同意,待打印正式单据”即可由用人单位人事经办人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市人事局窗口领取《人事立户登记证》。四、办理流程图 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登记流程图 新
20、立户用人单位申报计划和统计 用人单位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 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上申报”,凭账号和密码进入“单位引进人才网上申报”,《年度引进国内在职人才计划申报表》、《年度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年度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申报表》、《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提交、打印,并盖章签字。 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上申报”,凭账号和密码进入“单位引进人才网上申报”,填写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年度引进国内在职人才计划申报表》、《年度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年度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申报表》、《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21、统计表》);提交、打印,并盖章签字。 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上申报”,进入“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网上申报”。填写单位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盖章签字。 按要求备齐材料,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送交市人事局人事立户登记窗口 材料不齐,退回补正 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市人事局窗口受理 材料齐全 市人事局审批 为新申办立户登记的单位核发《人
22、事立户登记证》 同意登记 不同意登记 书面告知不同意登记的结果或者收回《人事立户登记证》 为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的用人单位加盖年度登记印章 转右上“新立户用人单位申报计划和统计” 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引进在职人才指南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
23、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五)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 (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七)具有本科学历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深工作并在深参加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九)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十)具有大专学历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4、门认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技师职业资格,所学专业为本市紧缺急需引进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十一)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紧缺急需引进专业,来深工作并在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十二)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 (十三)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60万元以上; (十四)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4
25、万元以上; (十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 (十六)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办理条件第(2)项至第(11)项、第(16)项所规定人员,连续在深工作满3年,并按规定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者,办理引进手续时,其年龄界限可按进入深圳工作并在本市首次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时的实际年龄计算,但在申报引进时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且在满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达到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一五年。其中第(8)项、第(11)项所规定人员,其作为申报条件的3年缴纳社保年限不再作为推算年龄的计算年限,
26、超过3年以上的部分方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年龄推算。 符合办理条件第(12)项至第(一五)项所规定人员,连续3年以上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者,迁户时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引进时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说明1: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一八0号文)要求,2008年9月1日后同意调入的超龄人员,其用人单位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核实和缴纳拟调人的养老保险费后才能领取调令和办理迁户手续。拟引进超龄人员,确属愿意补交超龄养老保险的,才可申报引进。 说明2:上述条件中所称本市紧缺急需引进专业,是指《深圳市2
27、009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类专业。 二、申报材料 (一)《引进人才(录用)呈报表(单位申办)》; 说明: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个人信息申报”——“引进在职人才”,填写信息并上报成功后,可打印此表。 接收单位须在表格中“接收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处填写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人事负责人、人事经办人和拟引进人员签名。 (二)《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 说明:用人单位登
28、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个人信息申报”——“引进在职人才”,填写信息并上报成功后,可打印此表。 《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中“历次政治运动(文革、六四、法轮功)中的表现及现实表现鉴定”应由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中“调出单位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调出审批机关意见”应分别由各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拟引进人员应当根据调出地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其调出单位是否具有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以及是否需要其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盖章。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当地具有人事
29、档案保管权的人才中心(市场)的人员,可将挂靠的人才中心(市场)作为调出单位。 网上申报信息时,“原主管单位(发函单位)”栏目中填写的名称应与《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栏目所盖公章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此单位为《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的发函对象。 (三)拟引进人员现实表现、政治鉴定; 说明:由拟引进人员的调出单位出具,可在《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中填写,也可另附材料。政治鉴定须注明拟引进人员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包括文革、六四和法轮功)。 (四)半年内本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说明:体检表应贴本人照片,并由体检医院填写体检结果。 (五)学历
30、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须提供中专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六)文凭验证证明(学历确认函)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须提交最高学历的文凭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最高学历为军事院校和党校文凭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确认函原件。政府人事部门认为有必要核实其真实性的文凭,也可要求提供文凭验证证明。 (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适用于以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业资格作为申请条件的人员。符合办理条件第(4)、(7)、(10)项规定的人员,其职称如是在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获得,须经过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市人事局
3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确认,并出具确认证明。政府人事部门认为有必要核实其真实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不以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作为申请条件的人员,如网上申报信息时在“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栏目选择了相应等级,则也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八)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拟引进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九)人事档案; 说明: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自行商调档案,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委托有人事代理权的人才服务机构商调档案。用人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须严肃人事档案商调纪律,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和真实。 拟引进人员的身份、行
32、政职务或者技术职称,以其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凡档案从调出单位发出后的录(聘)用身份、提拔的行政职务或晋升的技术职称等不作为引进条件。 (十)夫妻分居人员材料; 说明:以夫妻分居形式调入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和已迁入一方的《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者《深圳市留学人员行政报到介绍信》或者《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深圳市劳动局招调工通知》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配偶可不提供第(14)项中的第①、②项材料。 (十一)在深纳税证明; 说明:符合办理条件第(12)至(一五)条规定的人员,须提供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十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说明:符合办理条件第(8)
33、和(11)条规定的人员须提供由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最近三年连续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十三)随军家属附加材料; 说明:随军家属调入还须提供深圳市军官转业安置部门(市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办理意见。 (十四)已婚拟引进人员配偶材料; 说明:已婚人员除须提供本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配偶的相关材料,包括:①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复印件(验原件);②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如已婚人员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③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4、 (十五)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在职人才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 说明:表格可在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人才引进”中下载。须由拟调人员调出地所在单位(居委会)和街道办(乡、镇)计生部门盖章。此表不得自行涂改,有效期为6个月。 2.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说明:拟引进已婚人员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须提供近3个月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
35、证明; 说明:拟引进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须提供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此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办理市计生证明所需材料:①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②全家户口本;③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由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④节育证明。拟引进已婚人员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⑤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
36、证)和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另根据情况提供材料:a.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b.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c.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d.收养的,提供收养证;e.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及
37、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部门:属怀孕一孩或生育一孩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属怀孕二孩及以上或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多胞胎)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4.婚姻证明材料; 说明: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丧偶人员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拟引进人员子女材料; 说明:已生育子女的拟调人员须提供:①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②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③随迁子女超过一八周岁的,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学生可办理
38、子女随迁手续) (十六)引进人员情况说明。 说明:符合办理条件第10项和第11项条件的大专学历人员,须另附用人单位出具的引进人员情况说明(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对于引进人员岗位的需求情况以及拟引进人员的专业水平情况等)。 温馨提示:因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要提供原户口本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已孕或已育的提供深圳市计生证明原件;未育的提供在老家办的计划生育调查表复印件和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原件),要求复印件的请自行复印备用、要求原件的请在办理时开具两份,自行保管一份备用。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 已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的用人单位
39、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主页,进入“网上申报”,凭人事立户账号和密码进入“用人单位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填写并打印出《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单位申办)》、《商调人员审查表(一)》、《商调人员审查表(二)》。 用人单位须认真核对上报信息,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信息与提交书面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的第2个工作日以后,可备齐上述第二部分(申报材料)中所列材料到市人事局窗口提交。其中,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自行商调拟调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指定的人事经办人将人事档案与其它材料一并报送市人事局窗口。不具
40、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委托具有人事代理权的人才服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其余材料报送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报送市人事局窗口。 (三)市人事局受理; 市人事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市人事局审批; 市人事局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市人事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
41、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市人事局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可进入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审批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对于审批通过的引进事项,市人事局出具《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引进事项,出具不同意办理的书面决定。以上决定函件由用人单位或者接收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凭《人事立户登记证》到市人事局窗口领取。 (六
42、后续事项。 获得《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的人员,填写《深圳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须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盖章)。持上述材料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凭《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调出地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调出、户籍迁出等手续。最后,调入人员持调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和调出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市人事局窗口和用人单位(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然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拟引进人员党团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关系所在组织出具关系转移介绍信,持介绍信到深圳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调入人员须在当年度内办理报
43、到及入户手续。《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说明:超龄调入人员需按以下流程领取调令和指标卡:1.用人单位到市人事局窗口领取《核补超龄养老保险费通知单》,再到市、区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核实和补交拟调人超龄社保费手续;2.用人单位凭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用专用收据》或无需缴纳超龄社保费用的相关证明,到市人事局窗口领取调动通知和指标卡。 四、办理流程图 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办理流程图 已办理年度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并提交、打印表格、盖章签字 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 市人事局窗口受理 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 委托人才服
44、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其余材料报送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 否 用人单位领取《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转交拟调入人员 是 审批同意/ 超龄调入人员? 审 批 不 同 意 用人单位到市民中心领取《核补超龄养老保险费通知单》,再到市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核实和补交拟调人超龄社保费手续,凭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用专用收据》(如经核实后无需缴纳超龄社保费用的,则由社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到市民中心人事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到市人事局报到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到相应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出具不同意办理的书面决定 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退回并要求补正材料 市人事局审批
45、 用人单位/人才服务机构按要求备齐材料,由人事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送交市人事局 拟引进人员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再到调出地人事部门出具《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和调出地公安部门出具《户口迁移证》 2009年度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指南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 (一)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三)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46、科技进步奖或者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四)《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特殊类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属于当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者特殊类人才,近2年连续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六)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从海外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的出国(境)留学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七)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 (八)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47、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60万元以上; (九)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4万元以上; (十)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符合办理条件第(7)项至第(10)项规定且连续3年以上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者,迁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说明1: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一八0号文)要求,2008年9月1日后以个人身份调
48、入的超龄人员,其应缴纳的超龄养老保险费用由本人承担,并需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核实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才能领取调令和办理迁户手续。拟引进超龄人员,确属愿意补交超龄养老保险的,才可申报引进。 说明2:上述条件中所称本市紧缺急需引进专业,是指《深圳市2009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类专业。 二、申报材料 (一)《引进人才(录用)呈报表(个人申办)》; 说明:接收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个人信息申报”——“引进在职人才”,填写信息并上报成功后,可打印此表。 此表须由人才
49、服务机构作为呈报单位,加盖单位盖章。 (二)《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 说明:人才服务机构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xrsj.sz.govx),进入“网上申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个人信息申报”——“引进在职人才”,填写信息并上报成功后,可打印此表。 《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中“历次政治运动(文革、六四、法轮功)中的表现及现实表现鉴定”应由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中“调出单位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调出审批机关意见”应分别由各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拟引进人员应当
50、根据调出地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其调出单位是否具有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以及是否需要其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盖章。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当地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人才中心(市场)的人员,可将挂靠的人才中心(市场)作为调出单位。 网上申报信息时,“原主管单位(发函单位)”栏目中填写的名称应与《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栏目所盖公章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此单位为《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的发函对象。 (三)拟引进人员现实表现、政治鉴定; 说明:由拟引进人员的调出单位出具,可在《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中填写,也可另附材料。政治鉴定须注明拟引进人员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包括文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