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代替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发布稿) 发布 实施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发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 次 前 言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污染物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附录 (资料性附录) 水质 总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附录 (资料性附录)
2、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范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于年月首次发布,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对 的主要修订之处如下: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删除了原标准对个别行业的特别要求; ――调整了标准分级;将原第一类污染物两个级别的排放标准调整为执行同一
3、级别的排放标准,将原第二类污染物三个级别的直接排放标准调整为二个级别; ――增加了间接排放和协商排放的规定; ――调整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增加了总锑、总铊、总铁、二氯甲烷、硝基酚、硫氰酸盐、多氯联苯、滴滴涕、六六六、壬基酚、六氯代环戊二烯、苯胺和多环芳烃、苯系物总量共项污染物控制项目;取消元素磷污染物控制项目;将现行标准的可溶性钡、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以硝基苯计)、总大肠菌群(仅针对涉及生物安全性的废水)等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总钡、五氯酚及五氯酚盐(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粪大肠菌群;将现行标准的二甲苯总量调整为二甲苯、二甲苯、和二甲苯个项目; ――调整了部分污染物项
4、目的排放限值;收严了总汞、总镉、化学需氧量等个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 ――更新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测定分析方法。 本标准是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排污单位应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漫漫、叶建锋、杨青、康丽娟、李丹、曹勇、张辉、赵振、宋召凤、库英冰、刘立坤。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污水综
5、合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除规定范围以外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成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和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 、适用的污染源执行相应标准。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其适用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相应的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
6、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海水水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水质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
7、光光度法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藏红分光光度法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水质
8、 色度的测定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 水质 硫氰酸盐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偏二甲基肼的测定 氨基亚铁氰化钠分光光度法 水质 三乙胺的测定 溴酚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 二乙烯三胺的测定 水杨醛分光光度法 水、土中有机磷农药测定 气相色谱法
9、 水质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钒的测定 钽试剂()萃取分光光度法 水质 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乙酸铜分光光度法 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的测定 微库仑法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的试验方法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高氯高氨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离子校正法 水质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高氯废水 化学需
10、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水质 邻苯二甲酸二甲(二丁、二辛)酯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水质 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试行)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汞滴定法(试行) 水质 锰的测定 甲醛肟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铁的测定 邻菲啰啉分光
11、光度法(试行)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铜的测定 二甲基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银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1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水质 钴的测定氯(吡啶偶氮)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二乙基苯二胺滴定法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二乙基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3、 水质 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 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 水质 彩色显影剂总量的测定 成色剂分光光度法(暂行)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水质 挥发性
14、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肼和甲基肼的测定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
15、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水质 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铊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 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16、光度法 水质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水质 乙腈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总硒的测定 '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
17、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水质 甲醇和丙酮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 总α放射性的测定 厚源法 水质 总β放射性的测定 厚源法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污水 在生产、经营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排污单位 指具有污水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现有单位 本标准实施之
18、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或生产设施。 新建单位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事业单位或生产设施。 直接排放 排污单位直接或未经终端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间接排放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敏感水域 本市中 Ⅲ类环境功能及以上水域、中第二类环境功能及以上海域,包括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水域以及其它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区。 非敏感水域 本市范围内除规定之外的水域。
19、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污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污水处理厂等,其污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污染物分类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污水排放方式,其监控位置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表的规定;第二类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表的规定。 标准分级 本标准按污水不同的排放去向将第二类污染物执行标准分为三
20、级。 向敏感水域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其第二类污染物执行表的一级标准。 向非敏感水域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其第二类污染物执行表的二级标准。 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其第二类污染物执行表的三级标准。 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 (凡注明者除外) 序号 污染物控制项目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总汞(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烷基汞 不得检出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镉(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铬(以 计) 车间或生产
21、设施污水排放口 六价铬(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砷(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铅(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镍(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铍(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银(以 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钒 (以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硒 (以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钴 (以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锡 (以计)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总α放射性() 车间或生产设施
22、污水排放口 总β放射性()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苯并()芘 车间或生产设施污水排放口 表 第二类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 (凡注明者除外) 序号 污染物控制项目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无量纲) ~ ~ ~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色度(稀释倍数)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溶解性总固体 ()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悬浮物()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化学
23、需氧量()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有机碳 ()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氨氮() () ()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氮(,以计) () ()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磷(,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石油类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动植物油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挥发酚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硫化物(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氟化物(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氰化物(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4、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铜(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锌(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铁(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锰(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钡(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锑(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铊(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硼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甲醛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甲醇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以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25、 二氯甲烷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三氯甲烷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四氯化碳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三氯乙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四氯乙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氯乙烷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苯系物总量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甲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乙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甲苯 续表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甲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甲苯
26、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异丙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苯乙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氯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氯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氯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三氯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对硝基氯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硝基氯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硝基苯类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苯胺类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苯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苯酚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间甲酚
27、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氯酚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三氯酚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硝基酚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壬基酚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多环芳烃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乙腈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肼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水合肼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一甲基肼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偏二甲基肼 单位污水总排放
28、口 吡啶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硫化碳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丁基黄原酸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乐果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对硫磷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马拉硫磷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有机磷农药总量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五氯酚及五氯酚盐 (以五氯酚计)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丙烯腈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丙烯醛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29、氯化物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氧化氯 续表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氯乙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三乙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二乙烯三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硫氰酸盐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总余氯(活性氯)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粪大肠菌群()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鱼类急性毒性() 小时未达半致死浓度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彩色显影剂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多氯联苯
3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滴滴涕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六六六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六氯代环戊二烯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单位污水总排放口 排海的排污单位除外; 每年月至次年月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 苯系物总量:指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及苯乙烯的总和;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有机磷农药指:二嗪磷、异稻瘟净、杀螟硫磷、水胺硫磷、稻丰散、杀扑磷、速灭磷、甲拌磷和溴硫磷; 标准限值为多氯联苯单体均不得检出;
31、 标准限值为滴滴涕单体均不得检出; 标准限值为六六六单体均不得检出。 协商排放 当排污单位以密闭管道的形式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排水系统排放污水,且污水处理厂具备处理此类污水的特定工艺和能力并确保达标排放时,可以选择执行本标准,或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商定排放限值。 排污单位执行商定限值,应开展自行监测,并保障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排污单位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排放限值,应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载入排污许可证,作为许可事项纳入依证监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第一类污染物应在车
32、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执行表的排放限值,不得协商排放。 实施时限 所有排污单位的第一类污染物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的排放限值。 直接排放第二类污染物的,新建单位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单位自年月日起执行,年月日之前执行原标准的排放限值。 间接排放第二类污染物的排污单位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的三级排放限值。 其他规定 禁止将污水排向地下水环境。 水污染物排放除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排放限值外,还应达到国家或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或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值。 若一个排污单位的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污水,且各种污水若单独排放时执
33、行不同的排放标准,则该排污口排放的混合污水按其中最严格的排放标准执行。 污染物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表、表中的标准限值作比较时,采用 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 污染物监测要求 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实施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执行。 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
34、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排污单位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采样口,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本标准中各污染物项目的测定采用表所列的方法标准。本标准发布实施后,表所列污染物有新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排放标准对应污染物的测定。 表 污染物项目的测定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总汞 冷原子荧光法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原子荧光法 续表 烷基汞 气相色谱法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35、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原子荧光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
36、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铍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总银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 镉试剂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钒 钽试剂()萃取分光光度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硒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原子荧光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37、 总钴 氯(吡啶偶氮)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锡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附录 总α放射性 厚源法 总β放射性 厚源法 苯并()芘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值 玻璃电极法 色度 稀释倍数法 溶解性总固体() 重量法 悬浮物() 重量法 五日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 化学需氧量() 高氯高氨废水 氯离子校
38、正法 氯气校正法(氯化物高于) 高氯废水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重铬酸盐法 分光光度法 附录 总有机碳()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蒸馏中和滴定法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总氮(,以计)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总磷(,以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流
39、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挥发酚 溴化容量法 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碘量法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离子色谱法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总氰化物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40、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二甲基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续表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甲醛肟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钡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41、 总锑 原子荧光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铊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总硼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甲醛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甲醇 顶空气相色谱法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以计) 微库仑法 离子色谱法 二氯甲烷 顶空气相色
42、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三氯甲烷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四氯化碳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三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续表 四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
43、法 二氯乙烷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苯系物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乙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
44、相色谱质谱法 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异丙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苯乙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
45、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续表 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三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对硝基氯苯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二硝基氯苯 液液萃取固
46、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液液萃取 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苯胺类 (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苯胺 气相色谱质谱法 苯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间甲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二氯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三氯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硝基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多
47、环芳烃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液相色谱法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液相色谱法 乙腈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肼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水合肼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一甲基肼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续表 偏二甲基肼 氨基亚铁氰化钠分光光度法 吡啶 气相色谱法 二硫化碳 二乙胺乙酸铜分光光度法 丁基黄原酸 紫外分光光度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乐果 气相色谱法
48、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有机磷农药总量 气相色谱法 五氯酚及五氯酚盐 (以五氯酚计) 藏红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丙烯腈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丙烯醛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总余氯(活性氯) ,二乙基,苯二胺滴定法 ,二乙基,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 纸片快速法 鱼类急性毒性 急性毒性测定方法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氯化物
49、硝酸银滴定法 离子色谱法 硝酸汞滴定法(试行) 二氧化氯 连续滴定碘量法 氯乙烯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三乙胺 溴酚蓝分光光度法 二乙烯三胺 水杨醛分光光度法 硫氰酸盐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彩色显影剂 成色剂分光光度法(暂行)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 多氯联苯 气相色谱质谱法 滴滴涕 气相色谱质谱法 六六六 气相色谱质谱法 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本市各级环境保
50、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在任何情况下,排污单位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具体达标判定方法按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 附 录 (资料性附录) 水质 总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方法原理 将消解处理过的试样直接加入石墨炉,在石墨炉中形成的基态原子对特征电磁辐时产生吸收,将测定的试样吸光度和标准溶液的吸光度进行比较,确定试样中被测元素的浓度。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