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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上座部佛教及其止观禅法.doc

1、南传上座部佛教及其止观禅法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 南传上座部佛教及其止观禅法 上编 上座部佛教概况 一、什么是上座部佛教 上座部佛教,巴利语Theravàda。thera,意为长老,上座;vàda,意为说, 论, 学说, 学派, 宗派, 部派。上座部佛教又称南传佛教、巴利语系佛教。 1、此系佛教传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统,遵照佛陀以及声闻圣弟子们的言教和行持过修行生活,故称「上座部佛教」。 2、上座部佛教是由印度本土向南传到斯里兰卡(Sri Lank

2、a,锡兰)、缅甸等地而形成的佛教体系,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印度之南,故称「南传佛教」。又或因其主要流传于东南亚、南亚一带地区,故也称为「南方佛教」。 3、南传佛教所传诵的三藏经典使用的语言属于巴利语,所以也称为「巴利语系佛教」、「巴利佛教」。 巴利语(pàëi-bhàsà)是由佛陀在世时中印度马嘎塔国(Magadha,摩揭陀国)一带使用的方言变化而来,它属于与古印度正统的雅语——梵语(Sanskrit)——相对的民众方言——布拉格利语(Pràkrit)的一种。 巴利语与梵语同属于印欧语系的古印地语。但梵语属于雅语,巴利语属于俗语;梵语是贵族语,巴利语是民众语;梵语是婆罗门教-印度教的标准语,巴

3、利语则是佛陀及圣弟子们的用语。 在《律藏》中,佛陀曾禁止僧众们用梵语来统一佛语,但后期的佛徒们明显违背了佛陀的这一项语言教导。 南传上座部佛教认为巴利语是佛陀当年讲经说法时所使用的马嘎塔口语,故又称为「马嘎底语」(Màgadhika, Màgadhã,摩揭陀语)。在正式的用法上,「巴利」(pàëi)一词乃是专指圣典、佛语、三藏,以区别于作为解释圣典的文献——义注(aññhakathà)和复注(ñãkà)。也因如此,记录圣典、佛语的专用语「马嘎底语」到后来也就逐渐成了「圣典语」、「佛经语」的代名词。 将马嘎底语称为「巴利语」(pàëi-bhàsà)应该是在公元五世纪的佛音时代。由于南传上座部

4、佛教所流传的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母语或本族语,这种只用来学习和记诵佛教圣典而平时很少用来沟通交流的外来语,就干脆将之称为「巴利语」(圣典语)。 南传上座部属于佛教中的「保守派」,甚至就连用来记录佛经的语言都不敢随意改动。巴利语在古印度只是一种口头语言,并没有自己独立的文字。当使用巴利语传诵的三藏圣典传入斯里兰卡后,当时的比库 比库:巴利语bhikkhu的音译,有行乞者、持割截衣者、见怖畏等义。即于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 汉传佛教依梵语bhikùu音译为「比丘」、「苾刍」等,含有破恶、怖魔、乞士等义。其音、义皆与巴利语有所不同。 现在使用「比库」指称巴利语传承的佛世比库僧

5、众及南传上座部比库僧众;而使用「比丘」、「比丘尼」指称源自梵语系统的北传僧尼。 们以极尊重的态度把它们记诵下来,便形成了上座部传诵的巴利语三藏圣典。公元前一世纪开始,斯里兰卡长老们又用新哈勒(Sinhalese,僧伽罗)字母来拼写巴利语,并刻写在棕榈树 棕榈树:旧译作多罗树,属棕榈科植物,常见于热带地区。其茎干直立,叶片大,呈掌状深裂,晒干后可用来制作扇子或盖屋顶。古代的佛教僧人在其晒干后的叶片上刻写经文,古代讹称为「贝叶经」。 叶 (tàla patta)上,一直保存到今天。当巴利语圣典传入缅甸、泰国、柬埔寨、寮国等地时,这种传统保持不变,也相应地出现了以缅文、泰文、高棉文、寮文等字母音

6、译的巴利语三藏圣典。所以,现在上座部佛教弟子在读诵佛经时,都采用巴利语。一位上座部佛教比库除了要懂得本国语言以外,还必须学习巴利语。假如现在尚存一种巴利文字母的话,这些不同文字版本的经典都可以还原为巴利文原典。然而,从印度传到中亚细亚、中国汉地和西藏等地的经典就不一样,它们都被译成了当地的语言文字。 传统上,南传上座部佛教主要盛行于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寮国等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以及中国云南省靠近泰缅边境的傣族、布朗族、崩龙族一带地区;从十九世纪末开始,上座部佛教也传播到欧美澳等西方国家,并有持续发展之势。 二、上座部佛教的来源 佛陀在世时,并没有所谓的上座部、大众部、说一

7、切有部、经量部、法藏部等部派,更没有所谓的「大乘」、「小乘」等区别。当时的僧团在教理上、戒律上皆是同一师学、和合无诤的,犹如水乳交融,并没有出现多少分歧。 佛陀在《大般涅盘经》中曾教导说,若诸比库遵行七法,能够使僧团兴盛而不会衰败。此七法中的第三条是: ßYàvakãva¤ca bhikkhave, bhikkhå apa¤¤attaü na pa¤¤apessanti, pa¤¤attaü na samucchindissanti, yathà- pa¤¤attesu sikkhàpadesu samàdàya vattissanti, vuddiyeva, bhikkhave, bhi

8、kkhånaü pàñikaïkhà, no parihàni.û 「诸比库,只要比库众对尚未制定者将不再制定,已经制定者将不废除,只按已制定的学处受持遵行。诸比库,如此即可期待比库众增长而不衰退。」(D.16) 在佛陀入般涅盘的那一年雨季安居,马哈咖沙巴(Mahàkassapa,摩诃迦叶)长老在王舍城主持了有五百位阿拉汉参加的第一次结集,与会大众一起记诵和核定佛陀在一生45年中所教导的正法与戒律。在结集了经律之后,阿难尊者提到佛陀在临般涅盘前曾经说过: âkaïkhamàno, ànanda, saïgho mamaccayena khuddànu- khuddakàni sikk

9、hàpadàni samåhanatu. 「阿难,如果僧团愿意,当我入灭后,可以舍弃微细又微细的学处。」 微细又微细的学处:巴利语khudda,意为微细的;anukhuddaka,意为更微细的;sikkhàpada,意为学处,即戒律。「微细又微细的学处」古代也意译为小小戒、杂碎戒。根据《弥林达问经》,恶作罪(dukkaña)为微细学处,恶说罪(dubbhàsita)为又微细学处。   佛陀在临般涅盘前的所说的这一句话在整部三藏中是绝无仅有的。佛陀曾无数次强调「对于微细的罪过也见到危险!」甚至制定说即使轻视这些学处也将会犯戒: 「若比库在诵巴帝摩卡时如此说:『为什么要诵这些微细又微细的学处

10、呢?那只会导致疑悔、恼害、混乱而已!』诽谤学处者,巴吉帝亚。」(Pc.72) 义注在解释「可以舍弃」一词时说:为什么不用肯定语气「应舍弃」而使用不定语气呢?因为世尊预见到马哈咖沙巴将在第一次结集中将不会舍弃任何学处。《弥林达问经》中解释世尊之所以说这句话是为了考验僧团。 由于当时阿难尊者并没有及时请示佛陀什么是「微细又微细的学处」,于是与会者们就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于是,马哈咖沙巴尊者在僧团中作甘马 甘马:巴利语kamma的音译。原意为业,行为;于此指僧团会议。 汉传佛教依梵语karma音译为「羯磨」。 ,重申了佛陀临终前的教导: Apa¤¤attaü nappa¤¤apeti,

11、 pa¤¤attaü na samucchindati, yathàpa¤¤attesu sikkhàpadesu samàdàya vattati. 「尚未制定者不应再制,已经制定者不应废除,只按已制定的学处受持遵行。」(Cv.442; 2.288) 此项决议获得全体与会者的一致通过。由于当时的与会者都是曾亲闻佛陀教导、德高望重、诸漏已尽、所作已办、具足六神通与四无碍解智的阿拉汉长老比库,因此,这种代表佛陀本意的长老们(thera)的观点主张(vàda)就称为「上座部」(Theravàda),即长老们的观点。同时,这项决议的精神也就在以上座比库为核心的原始僧团中保持下来。 佛教在日后漫

12、长的流传发展过程中,不断分出许多部派和学说,但是,作为保守圣者的传统、以维持佛陀教法的纯洁为己任的「上座部」,自始至终都坚持一项恒久不变的原则: 1.凡是尚未制定者不应再制; 2.凡是已经制定者不应废除; 3.佛陀如何制定,即应如何受持遵行。 这是佛陀的教诫,也是上座们的观点! 有人认为这只是马哈咖沙巴等上座们的意见。然而,这的确是佛陀的本意,因为佛陀不止一次地强调过这项原则。(D.16 / A.7.3.3 / Pr.565) 佛灭一百年左右,东方韦沙离城 韦沙离城 (Vesàlã):意为广严城。位于恒河中游北岸,为公元前六世纪时瓦基国(Vajjã,跋耆国)的都城。古

13、音译作毗舍离、吠舍厘等。 的瓦基子(Vajjiputtaka,跋耆子,犊子)比库开始乖违律制,擅自向在家人乞钱,西方长老亚沙·咖甘哒咖之子 (Yasa kàkaõóakaputta,耶舍迦干陀迦子)认为此举非法,由此引起戒律上的诤论,于是召集七百位上座比库进行裁决。经过讨论,宣布瓦基子比库所行的「十事」为非法,并会诵律法。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结集」,又称「七百结集」、「韦沙离结集」。遭否决的大多数比库不满上座长老们的裁定,另外纠集一万朋党,会诵经律,自成一派。从此,教团在戒律上产生了分歧。 此后,又有恶比库大天,集诸朋党,唱「五恶见事」,挑起教义上的争端,佛教遂分裂为保守传统的「上座部

14、」和主张革新的「大众部」两大部派。此后,部派之间继续分裂,先后成立的部派相传有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佛教史进入了「部派佛教时期」。 佛陀般涅盘后二百余年,孔雀王朝(Maurya)第三代王阿首咖 阿首咖王:巴利语Asoka的音译,又作阿育王,阿输迦王,无忧王,公元前272-前232年在位。 统一了印度的绝大部分地区,成为印度史上最大的帝国。 阿首咖王笃信佛法,广施僧众,于是竟有六万外道为了利养,自行披剃,混进佛教,以自宗见,谬解法律,扰乱正法。诸比库不愿与他们共作诵戒,致使在首都巴嗒厘子城(Pàñaliputta,波咤厘子城)的无忧园寺(Asokàràma)居然七年没有举行过诵戒。为

15、了淘汰外道、整顿僧团,阿首咖王从阿呼冈嘎山(Ahogaïgà)迎请了摩嘎莉之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目犍连子帝须)为上座,在巴嗒厘子城召集精通三藏的一千名比库,举行第三次结集,历时九个月,会诵律经论三藏,并编纂了一部《论事》(Kathàvatthu),广引经典,驳斥了上座部分别说系(Vibhajjavàdin)以外的252个非正统见解。这次大会还作出决定,派出九个弘法使团到国内外各地去传播佛法。其中的第八使团到了金地 据考证,金地位于今天缅甸南部的达通(Thaton)至泰国中部的佛统(Nagara pañhama)一带蒙族人(Mon)居住的地区。 (Suvaõõa-b

16、håmi), 第九使团到了狮子国 狮子国:又称狮子洲、兰卡岛、楞伽岛(Laïka),即今斯里兰卡。 (Siïhala-dãpa)。 早在公元前三世纪,由阿首咖王的儿子马兴德(Mahinda,摩哂陀,摩亨德,摩酰陀)长老组成的第九弘法使团就把佛教传入了师子国。马兴德早年出家,师事摩嘎莉之子帝思大长老学习三藏圣典,博学多闻、戒行精严。在他32岁、12瓦萨 瓦萨:巴利语vassa的音译,即戒龄,僧龄。比库每度过一年一度的雨季安居,其戒龄则增加一岁。因雨季安居的巴利语为vassa,故比库度过了几个雨安居,则计算多少个瓦萨。 时,率领由伊帝亚(Iññiya)、伍帝亚(Uttiya)、桑拔喇(Sam

17、bala)、跋达萨喇(Bhaddasàla)四位比库,以及沙马内拉苏马纳(Sumaõa)、般度咖(Paõóuka)居士一行七人组成的使团,于公元前247年渡海来到兰卡岛。当时兰卡的国王迭瓦南毕亚·帝思(Devànampiya tissa,又作天爱·帝须王,公元前247-207年)和一批大臣首先皈依了佛教,布施御花园「大云林园」 (Mahàmegha-vanaya),修筑「大寺」(Mahàvihàra,摩诃毗诃罗)供养僧团。这座大寺日后成为整个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发祥地和弘法中心。接着长老剃度了国王的外甥马哈利特(Mahàriññha)等五十五位兰卡青年,弘法工作进展非常顺利。不久,马兴德长老又邀请

18、他的妹妹桑喀蜜妲(Saïghamittà)长老尼从印度带领十位比库尼来到兰卡,为王后阿奴喇(Anulà)等五百多位女子传授戒法,建立比库尼僧团。佛教迅速普及全岛各地,成为几乎是全民信仰的国教。 佛教传入斯里兰卡、缅甸等地,与传入中国汉地、西藏等地的遭遇不同。早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华民族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相对完整的文化思想与哲学体系,例如儒家的孔孟学说、道家的老庄思想等。当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要根植于中华大地时,其自身必定要作出一番大的改造和调整,以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凡是学过中国佛教史的人,都应该对佛教初传华夏时遭受儒家抵制、道教攻击的那段历史历历在目。佛教初传到西藏时的情形也好不了多

19、少,也遭到了苯教的排斥。可以说,佛教在中国汉地与藏地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不断地对其自身进行修改与适应的过程。中国汉地的佛教,每个朝代、每个时期都有其自己的特色。 然而,佛教传入斯里兰卡的情形就大为不同。佛教非常顺利地传入兰卡岛,并且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的发展。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1、上座部佛教由作为大帝国王子出身的马兴德长老及其妹桑喀蜜妲长老尼亲自前往斯里兰卡弘扬传播,得到了当地国王、大臣等统治阶层的鼎力护持,进展顺利。 2、兰卡的民族、文化、地理因素与印度相近。兰卡岛与印度次大陆之间仅隔几十公里宽的保克海峡,岛上的主要居民新哈勒人就是从印度迁去的雅利安人的后裔,他们在民族、语言、文化

20、宗教、生活习惯、风土民情等方面,都与印度极为相似。因此,佛教的生活方式和思惟方式基本上可以原封不动地被兰卡人民接受并保持下来。 3、兰卡岛在佛教传入之前,只存在一些鬼神崇拜和婆罗门教等信仰,但都未形成强大的宗教势力或系统的学说。当佛法以一种高度严密完整的思想体系传到兰卡岛时,很快就被兰卡人民所接受,并逐渐形成以上座部佛教为主体的新哈勒文化。 佛灭三百年,上座部佛教由受到正式传统教育的马兴德等上座长老们传入斯里兰卡,很快被兰卡人民完整地接受。此后,兰卡的上座部大寺派比库们又以维护佛陀正法、律的纯洁自居,排斥各种后起的佛教思想学说,使得上座部佛教虽然经过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仍然保持了到目前为

21、止最接近于佛陀时代的经典、教法、禅修、生活方式等。 三、上座部佛教之特点 1 以佛法僧为信仰中心 在上座部佛教地区,无论出家僧人还是在家信徒,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对佛法僧三宝的信仰和崇敬,菩提树、佛塔、佛像、经书在人们心目中是神圣的,身披棕褐色袈裟的僧人社会地位是崇高的。 佛陀乃是明行具足的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人天导师、一切知者。正法乃是世尊所善说,能导向涅盘,智者通过禅修能于现世中亲自证知。僧伽是善行道者、正直行道者、如理行道者、正当行道者,是依照世尊所教导的正法、律随顺修行的声闻圣弟子,即证悟四种圣道与四种圣果的声闻弟子,是值得供养、布施、恭敬、尊重的世间无上福田。 根据上

22、座部佛法,我们现在的教法是由苟答马佛陀(Buddha Gotama,乔答摩佛),也即释迦牟尼(Sakya- muni)所证悟并开示宣说出来的。所以,现在凡是修学正法、律的弟子,无不以苟答马佛陀为本师。我们现在所处的教法时期是苟答马佛陀的教法时期,现在的世界亦是苟答马佛陀的教化区。所谓「二佛不并化」,在一个世界中的某一段极漫长的时期内,唯有一位佛陀出现于世间并教化众生。如果说在一个世间有两尊或多尊佛陀出现,或者说在某一尊佛的教化时期有其它的佛陀出现,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所以,上座部佛教所提到的佛陀是专指苟答马佛陀。 举例而言,佛陀在世时,有许多听众在听闻佛陀说法之后生起信心,表示愿意皈依佛法僧时

23、常如是诵言: “Esàhaü Bhavantaü Gotamaü saraõaü gacchàmi, Dhamma¤ca Bhikkhusaïgha¤ca. Upàsakaü maü Bhavaü Gotamo dhàretu, ajjatagge pàõupetaü saraõaü gataü.” 「我今皈依尊师苟答马、法以及比库僧。愿尊师苟答马忆持我为近事男,从今天起乃至命终我行皈依。」 因此,上座部佛教所礼敬、所皈依的佛陀是指世尊苟答马。 当然,上座部佛教认为在苟答马佛陀之前还有许多位佛陀曾经出现于世间,其中包括经常提到的六位过去佛陀,他们依次是:维巴西佛(Vipassã)

24、西奇佛(Sikhi)、韦沙菩佛(Vessabhu)、咖古三塔佛(Kakusandha)、果那嘎马那佛(Konàgamana)、咖沙巴佛(Kassapa),他们与现在的苟答马佛并称为「过去七佛」。除此之外,过去与未来皆有无量无数的佛陀出世。不过,每一位佛陀所觉悟的法皆是相同的,而且每一位佛陀所宣说的教法也是相同的,皆宣说四圣谛、缘起法、八圣道,皆教导戒定慧,教导止观禅修。在教法方面,因为诸佛所宣说之法皆是相同的,所以,礼敬一位佛陀之法即是礼敬一切诸佛之法。 根据上座部佛教,僧伽可以分为胜义僧 (paramattha-saïgha)和世俗僧 (sammuti-saïgha)两种。胜义僧又称为圣

25、者僧,乃是指证悟道果的圣弟子,亦即「四双八辈」的世尊声闻僧(Bhagavata sàvakasaïgha);而世俗僧则是指已受具足戒、身披佛制袈裟、现出家沙门相的比库、比库尼僧。在上座部教区,对于严守戒律、精通三藏、德高望重的比库,能够得到广大僧俗弟子的尊重。 除了佛法僧三宝以外,上座部佛教弟子并不皈依、敬事诸天、神鬼。作为一位上座部比库,他甚至不用向一位天神合掌礼敬,哪怕这位天神是一位已经证悟圣果的护法天神。根据戒律,比库只应礼敬佛陀 佛陀入灭之后,则以菩提树、舍利塔或佛像来代表佛陀。 以及先受具足戒的上座比库。上座部比库可以接受诸天、婆罗门、在家人的恭敬、礼拜、供养,当然也包括国王在内

26、在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上座部佛教国家,国王或总统、首相见了有德的长老比库,也会行五体投地礼,因为比库是佛法僧三宝的代表,是住持正法的代表。 2 以律经论为教法根本 在《增支部·一集》中,佛陀说: 「诸比库,凡比库将非法说为法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为,将导致众人无益,导致众人无乐,导致众人无利,给天与人带来损害和痛苦。诸比库,这些比库将生起许多非福,他们还能使此正法隐没。 诸比库,凡比库将法说为非法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为,将导致众人无益,导致众人无乐,导致众人无利,给天与人带来损害和痛苦。诸比库,这些比库将生起许多非福,他们还能使此正法隐没。 诸比库,凡比库将非律

27、说为律…… 律说为非律…… 非如来所说、所言,说为如来所说、所言…… 如来所说、所言,说为非如来所说、所言…… 非如来所行,说为如来所行…… 如来所行,说为非如来所行…… 非如来所制,说为如来所制…… 将如来所制,说为非如来所制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为,将导致众人无益,导致众人无乐,导致众人无利,给天与人带来损害和痛苦。诸比库,这些比库将生起许多非福,他们还能使此正法隐没。」 接着又说: 「诸比库,凡比库将非法说为非法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为,将为众人带来利益,为众人带来快乐,为众人带来福祉,为天与人带来利益和快乐。诸比库,这些比库

28、能生起许多福德,他们还能使此正法住立。」 对于法说为法、非律说为非律、律说为律等,亦是如此。 如果佛弟子打着所谓圆融、慈悲、方便、适应、发展等借口,「法说非法,非法说法;律说非律,非律说律;佛说说为非佛说,非佛说说为佛说」,篡改佛法,这是导致圣教衰败、正法消亡的原因。唯有依照佛陀所说、所教,「法说为法,非法说为非法;律说为律,非律说为非律;佛说说为佛说,非佛说说为非佛说」,如此才能给人天带来真正的利益,给众生增加真正的福乐,使佛陀的正法长住世间。 那么,我们又应该如何来判别与验证佛法的真伪呢?在《大般涅盘经》中,世尊对诸比库宣说了四种印证方法: 若有比库说他亲自在世尊处听受、在某僧

29、团处听受、在某些长老处听受、或者在某位长老处听受:「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导师的言教。」你们既不应赞同,也不要反对,而应该在善持其文句后与经和律对照核实。如果与经和律不符,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确实不是世尊的言教,这位比库、那个僧团、那些长老或那位长老误解了。你们应拒绝它。如果符合经和律,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确实是世尊的言教,这位比库、那个僧团、那些长老或那位长老善持佛法。 南传上座部的巴利语三藏圣典分别是: 1、《律藏》(Vinaya-piñaka),乃世尊为诸弟子制定的戒律教诫和生活规则。 依照缅甸的传统,《律藏》分为五大册。第一册叫《巴拉基咖》、第二册叫《巴吉帝亚》

30、这两个部分统称为「经分别」(Sutta-vibhaïga),主要是解释比库、比库尼的戒本。这二册偏重在「止持」,即为佛陀所禁止的行为,比如不能杀害动物,不能非时食,不能接受金钱等等。 第三册叫《大品》(Mahàvagga),第四册叫《小品》(Cullavagga)。这两册一共有二十二个篇章。篇章,古代翻译为犍度,偏重在应当作的,比如有人来请求出家时,应该如何让他出家;僧团诵戒要怎样进行;袈裟应当怎样裁剪,怎样缝制,怎样保护;对于钵食,哪些是允许,哪些是不允许的食物;住所应该怎样建造,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不行的。这些应当做的叫「作持」,收录在篇章的《大品》与《小品》里面。 第五册叫《附随》

31、parivàra),相当于附录,一共分为十九品,以不同的方式解释前面的戒律内容。 律藏是所有的比库与比库尼都应详细研读并认真遵行的。 2、《经藏》(Sutta-piñaka),为世尊以及圣弟子们的言行集。《经藏》共有五部,即:《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和《小部》。 ⑴.《长部》(Dῑghanikàya)。因为收录的经文篇幅比较长,所以称为《长部》。共收录《梵网经》等34部。 ⑵.《中部》(Majjhamanikàya)。因为收录的经文篇幅不长不短,中等的,所以称为《中部》。共收录《根本法门经》等152部。 ⑶.《相应部》(Saüyuttanikàya);相应

32、的意思是按内容分门别类,比如把佛陀所说的五蕴法编为一相应、六处法编为一相应、界法编为一相应、四圣谛编为一相应、缘起法编为一相应相应等等,所以称为《相应部》。一共有56相应,收录《越渡暴流经》等7762部。。 ⑷.《增支部》(Aïguttaranikàya)。增(uttara),是增加、更上的意思;aïga的意思是支、部分、因素。增支的编辑方法有点像法数,将佛陀所讲的跟数目有关的经文汇编在一起。将一法编为一集,将二法编为一集,将三法编为一集。比如说「二法」有止、观,名、色等等。「三法」有三种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由一法一直编到十一法,因此《增支部》共有十一集,收

33、录《心遍取经》等9557部。 ⑸.《小部》(Khuddakanikàya)。这里的「小」并非指篇幅小,或者微不足道,而内容庞杂的意思。《小部》把前面四部以外的所有经典都收编进去。比如说《法句》,如果要编在前面四部的话,不知道应该编在哪一部,于是就编在《小部》。《小部》是《经藏》五部中数量是最多的,凡是不属于前面四部的,全部都归在《小部》里面。 《小部》一共有十五部,它们是《小诵》、《法句》、《自说》、《如是语》、《经集》、《天宫事》、《饿鬼事》、《长老偈》、《长老尼偈》、《本生》、《义释》、《无碍解道》、《譬喻》、《佛种姓》、《所行藏》。在缅甸,则再加上《弥林达问经》(Milindapa¤

34、ha)、《导论》和《藏释》,成为十八部。 3、《论藏》(Abhidhamma-piñaka),乃对世尊教法要义的精确及系统的分类与诠释。 阿毗(abhi)的意为上等的、殊胜的、卓越的。达摩(dhamma)的意思是法。法有很多种意思,有时候指一切,例如说一切诸法;有时候指有为法,例如说诸法由因生;有时指法所缘、法界、法处、善法、佛陀的教法等等。因此,法在不同的场合,表达的意思也不同。在这里,法的意思是指究竟真实的教法,特别是指佛陀所教导的教法。 南传上座部佛教的《论藏》一共有七部,称为上座部七论或者南传七论,它们依次是:《法集论》、《分别论》、《界论》、《人施设论》、《论事》、《双论》

35、和《发趣论》。 ⑴.《法集论》,或称《法聚论》(Dhamma- saïgaõã)。dhmma是法,saïgaõã是聚集、集合在一起。 ⑵.《分别论》(Vidhaïga)。vidhaïga的意思是分别、分析。在这部论里,把蕴、处、界、根、谛等法义分为经分别(Suttanta-bhàjaniya)、论分别(Abhidhamma- bhàjaniya)和问分(Pa¤hapucchà)三种方式来讨论。经分别是把经藏的内容列出来讨论,然后又以论的方式进行分析,再用问答来反复抉择。 ⑶.《界论》(Dhàtukathà) ⑷.《人施设论》(Puggalapa¤¤atti)。puggala是人;pañ

36、ñatti是概念。这部论主要讨论不同种类的人。 ⑸.《论事》(Kathàvatthu)。这一部《论事》是在第三次结集的时候由摩嘎离之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所造的,目的是批驳当时流行于阿首咖王时期混入僧团的那些外道的邪见。 ⑹.《双论》(Yamaka)。《双论》的目的是为了解除种种术语名相含糊不清的地方,再解释它正确的用法。因为这部论所提出的问题都是以一对一对的方式来讨论,比如说:「是否一切善法都具有善因?是否一切善因的都是属于善法?」以这种方式来提问,所以称为《双论》。 ⑺.《发趣论》(Paññhàna)。此论在《论藏》里是最重要的一部论。在传统上称它为《大论》(

37、Mahàpakaraõa)。此论跟前面的六部论稍微有点不同。前面的六部论侧重在分析诸法的名相,这一部论则用二十四缘的方法贯串一切诸法。缘的意思就是关系,把前面所讲的诸法都贯串在一起。如果把前面这几部论所讲的诸法比喻为珠宝,而这部《发趣论》就是用二十四缘这一条金线把全部珠宝串在一起,所以它的价值和意义就可贵在这里。上座部佛教的正统传承把这部论视为佛陀具有一切知智的证明。因为这部论非常复杂,必须先通透前面的那几部论,才有可能通达这部论。它属于组织法,把前面几部论里所讲到的诸法整理、统合起来。 除了律、经、论三藏之外,上座部佛教尚保存有内容非常丰富的三藏义注与复注,以及许多重要的藏外典籍,如《

38、岛史》(Dãpa-vaüsa)、《大史》(Mahà-vaüsa)、《小史》(Cåëa-vaüsa)、《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入阿毗达磨论》(Abhidhammàvatàra)、《摄阿毗达磨义论》(Abhidhammattha-saïgaha)等。 上座部佛教的所有教法都是依据三藏圣典及其注疏而来的。如果对教法的理解出现分歧时,就唯有「依法不依人」。凡是接受上座部传统教育的佛教出家人,在沙马内拉 沙马内拉:巴利语sàmaõera的音译。是指于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持十戒之男子。汉传佛教依梵语÷ràmaõeraka讹略为「沙弥」。 阶段就必须背诵许多佛教经论。时至今

39、日,上座部佛教国家尚有为数不少的能够背诵出所有三藏圣典的大长老 从1953年至2003年为至的五十年间,缅甸已经出现九位能够背诵巴利三藏圣典的三藏持者 (Tipiñakadhara),现在有四位已经去世。 。上座部佛教的特点之一就是特重佛陀所说,特重传统的巴利三藏圣典 南传上座部佛教似乎并不注重历代祖师大德的论著。 。在广大上座部教区,虽然圣贤辈出,然而却没有一例因倡议特殊教法而另立的宗派。当然,上座部僧团也存在着一些宗派,但那也只是在持戒松紧等枝末方面的分歧,在经典与教理方面还是一致的。 在中国汉地、西藏、韩国、日本等北传大乘佛教地区,佛教徒们几乎都根据所处的具体情况,适当地把佛教

40、作出一定的改变与调整,以适应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政治制度以及不同的信众根基。然而,上座部佛教僧团以及历代的护法诸王,无不是以维护佛法的纯洁为己任。自从上座部佛教传入斯里兰卡以后,大寺派的比库们就以师徒代代相传的巴利三藏圣典为依据,抵御各种外来的思想学说。 佛灭七百年左右,印度次大陆新兴起一种梵语称为「外度量」(Vaitulya) 的学说。这种学说后来陆续传入斯里兰卡,从大寺分离出去的无畏山寺僧人承认并接受了这种学说,而大寺派僧人却依据传承下来的三藏圣典,判定「外度量」学说为「非佛说」,进行严格的抵制。马哈些那王(Mahàsena,公元334-362年)在位时,支持无畏山

41、寺派,迫害大寺派,强行禁止信众供养大寺派僧人,违者罚钱一百。面对国王的迫害,大寺派僧人表示:为了保持佛法的纯洁,宁可饿死,也不接受「外度量」学说。坚持传统的大寺派僧人在此后的上千年时间,始终都同各种思想学说特别是无畏山寺的「外度量」派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从上面的例子可知,南传上座部佛教在维护传统、保持佛法的纯洁性方面,具有「保守」的特点。 假如有位佛教学者或历史学家想撰写一本所谓《南传佛教思想发展史》之类的著作的话,他可能会发现有关资料将异常缺乏,以至于不得不回来研究巴利三藏及其批注。因为在南传上座部佛教的整个传播历史过程中,虽然经历了将近两千三百年的漫长岁月,但其教义、思想的发展及改变却微

42、乎其微,自始至终皆以巴利三藏及其批注为教法之根本。 受到西方思维模式的影响,上座部佛教的古老传统在近百年来也开始面临着挑战。如有些受西式教育者开始怀疑甚至否定代表上座部佛教传统的阿毗达摩以及三藏义注,有些人鼓吹恢复业已断层的比库尼传承等等。 3 以戒定慧为禅修次第 佛陀认为,包括祭祀、祈祷、火供、念咒等的仪式,以及断食、烧身、自残一类的苦行,皆属于「戒禁取」,并不能断除烦恼,也不能解脱生死。因此,佛陀在世时,僧团并不注重仪式,也没有诸如唱诵、念咒之类的修行方法。最接近于仪式的行为,也许应该是比库僧团所举行的甘马了。然而,凡是学过律者都知道甘马并不是仪式,它只是僧团内部的一种民主表决

43、会议。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是传承佛法、守护戒律、保持正念、修习禅定以及培育观智。当然,在现今南传上座部教区内,也有诸如祝圣水、祝护符、繋圣线之类的仪式,但那只是佛教在流传过程中受到古婆罗门教残余风俗、当地民间信仰及鬼神崇拜等因素影响的产物,并不属于严格意义的上座部佛教。 根据上座部佛教,要成为一名比库首先应当尊重戒律。正因如此,在上座部佛教国家,至今依然能够看到按照佛陀当年所制定的行为规范过着剃除须发、三衣一钵、托钵乞食、半月诵戒、雨季安居、不持金钱等等如法如律生活的比库僧团,使我们仍然能够亲切地感受到最接近于两千六百年前佛陀在世时佛教僧团简单朴素的修行生活。这种特异的文化现象和历史现象,的

44、确令我们感慨万千。 于此举一个上座部佛教僧人守护戒律的例子:在缅甸东固王朝末期,缅甸僧团内部因为穿着袈裟的问题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1708年,敦那村(Tunna)有个名叫谷那阿毗朗咖拉(Guõàbhilaïkara)的长老规定沙马内拉在进入村落时可以偏袒右肩,被称为「偏袒派」 (Ekaïsika)。部分比库指出僧人在进入村落时必须披覆双肩,这派僧人称为「披覆派」 (Pàrupana)。两派相持不下,争论持续了二十四年,国王礼请四位博学长老进行调解也得不到解决。贡榜王朝建立之后,这场争论又闹到阿劳普耶王(Alaung Paya,公元1752-1760年在位)那里。国王支持偏袒派,命令僧人必须

45、偏袒右肩披着袈裟。有饱学长老牟尼王音(Munindaghosa)等两位上座不从王命,对佛发誓:宁舍身命,护持佛陀戒法,尽形寿不舍弃。结果遭国王驱逐出境。1783年,钵多普耶王(Bodawpaya,公元1782-1819年)在位时,披覆派又引经据典,驳斥偏袒派并获得胜利。钵多普耶王下诏全国:比库一律不得偏袒右肩入聚落。这场前后相持了七十五年之久的「着衣之争」终于宣告结束。 根据比库学处的众学法(sekhiyà dhamma):僧人在进入俗人住区时必须披覆整齐,即通披袈裟,以示威仪庄严;而在礼敬佛陀和上座比库时,则必须偏袒右肩,以表恭敬尊重。从「着衣之争」一例可以看出南传上座部僧人注重戒律的严谨

46、作风。 正如佛陀在提及持戒时经常如此教导说: ‘Sampannasãlà, bhikkhave, viharatha sampannapàñimokkhà, pàñimokkhasaüvarasaüvutà viharatha, àcàragocarasampannà, aõumattesu vajjesu bhayadassàvã, samàdàya sikkhati sikkhàpadesu.’ 「诸比库,应当具足戒与具足巴帝摩卡而住!应以巴帝摩卡律仪防护而住,具足正行与行处,对微细的罪过也见到危险。受持学习于诸学处!」 在律藏的义注《普端严》 (Samantapàsàdikà

47、)中也说: “Vinayo nàma Buddhasàsanassa àyu, Vinaye ñhite Sàsanaü ñhitaü hoti. ” 「律为佛教之寿命,律住立时教乃住。」 在现代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南传上座部比库们仍然过着托钵乞食、不非时食、半月诵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作咖提那衣等简单朴素的原始佛教乞食制生活,这不正是他们视戒律如生命的修学态度之结果吗? 然而,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并不仅仅在于严持戒律,持戒严谨只是上座部佛教的表相而已。上座部佛教至今仍传承着一套完整系统的止观禅修次第,禅修者能够依据止观禅修,亦即在戒清净的基础上修习禅定,培育定力之后再修习

48、观慧,乃至断除烦恼,解脱生死,现证涅盘。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部分再行讨论。 4 以现证圣果为禅修目标 学过佛法的人大概都知道佛教在印度的大致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把佛陀的教法分为三种:一是正法,一是像法,一是末法。相信有很多人认为现在是末法时期吧?在这里我们先不谈现在是什么时期,先来探讨一下印度的佛教。 佛教在中印度一带地区大概存在了1500年,但就整个印度来说则存在了1600年到1700年,因为最后的一、二百年只是在东印度那一个地方苟延残喘了。 我们依照印度佛教的大致发展情况,将佛教分为三个时期,即: ⑴. 第一期是正法时期。正法(Saddhamma)——纯正的佛法、真正的佛法

49、这一个时期从佛陀在世时直至佛灭五百年间,大概有500年。佛灭后两百多年(公元前240年左右),正法传入了斯里兰卡、缅甸等地。 ⑵.第二期是像法时期。像法(Saddhamma pañiråpaka)——相像的、相似的佛法,似是而非的佛法。这个时期从佛灭后五百年直至一千年间,大概有500年。这个时期,佛教界开始大量传出各种似是而非的经典和教法。 ⑶.第三期是末法时期。末法,即末流的佛法、枝末的佛法。从佛灭后一千年直至佛教在印度本土消亡。这个时期大概也是500年。 北传大乘佛教,包括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都普遍认为现在是末法时期,并且早在南北朝、隋唐时期就已开始流行了末法思想。隋嘉祥吉藏的《法华义

50、疏》卷五中说:「佛虽去世,法仪未改,谓正法时。佛去世久,道化讹替,谓像法时。转复微末,谓末法时。」(大正34, p0518a) 又如唐代良贲的《仁王护国经疏》卷下说:「有教有行,有得果证,名为正法;有教有行,而无果证,名为像法;唯有其教,无行无证,名为末法。」(大正33, p0520) 这是依照三期教法来划分印度佛教的大致发展过程。 对于此三个时期的佛法,印顺法师把正法时期称为根本佛教和原始佛教时期,把像法时期称为大乘佛教时期,把末法时期称为密教时期。从历史学来说,正法时期相当于原始佛教跟部派佛教时期,像法时期相当于大乘佛教兴盛时期,而末法时期相当于大乘密教时期。这是根据历史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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