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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委召开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 (4).docx

1、 区卫生计生委召开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 赣市卫计字〔2016〕62号 XX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卫生计生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XX县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字〔2016〕212号)精神,决定在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改革、生育服务证办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办医等

2、工作中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是“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开局之年,今年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主要目标是: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社会办医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健康赣州建设。 二、主要任务 (

3、一)继续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改革(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1、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最大限度授予窗口审批权限,受理、初审、核准、审批、发证等环节应在窗口进行,确需部门会同办理和审批的项目,负责审批的相关人员要常驻或定期在窗口后台办公签批文书,确保“两集中、两到位”落到实处。 2、优化窗口设置和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对保留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不需现场勘查论证和技术检验检测、不需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行政审批归为即办件,现场办结;对于其他无法现场办结的事项,归为承诺件,按照“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协同办理、

4、综合审批、限时办结、快递送件”工作机制运行,努力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结。 3、加强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抓好窗口队伍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身份。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1年内不得调换。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实行统一着装、亮牌办公、佩证上岗。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用语,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等开展巡查。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考核。 4、运行好省级政务服务网。落实《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要求,加快市卫生计生委数据交换平台升级改造

5、推进市卫生计生委业务系统与市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 5、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清理调整一批卫生计生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下放卫生计生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重视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权力实施监管常态化。 (二)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牵头科室:基层指导科) 1、按时启用全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为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各地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XX

6、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启用系统进行服务,切实做好《生育服务卡》和《生育证》的网上办理工作。 2、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不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或自行登录“XX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进行登记,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服务卡》。 3、实行再生育审批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相结合。符合新修正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夫妻申请再生育,须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生育申

7、请表等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通过网上审核办理,经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发放《生育证》。 《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情形申请再生育的,须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再生育一胎申请报告、生育申请表和夫妇特批情况证明等一系列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现场审核、公示后,按照逐级呈报的原则,经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后,由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方可发放《生育证》。 4、落实好便民利民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好主动告知制、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个人承诺制和全程代办制等便民利民服务制度。

8、 5、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行生育全程服务。提供免费生育服务项目:一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二是补服叶酸。三是孕产期健康管理。四是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五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六是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七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八是避孕药具发放。九是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加强生育服务管理。实行出生实名制,开展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健全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的咨询指导,重点普及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科普知识,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

9、务(牵头科室:基卫药政科) 1、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

10、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

11、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5、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12、 6、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13、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

1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9、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10、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

15、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1、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2、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13、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

17、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牵头科室:体改宣传科) 1、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

18、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按照“企业主张、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化”的原则分类处理国有企业医疗机构。建立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采取特许经营、托管、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 2、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规范社会办医审批,社会办医实施分级审批制。实行基建投资备案管理,社会办医工程建设项目批复全部实行属地备案制。 3、放宽大型设备采购审批限制。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属地化原则受理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并按规定及时转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 4、促进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19、优化人才培养,将社会办医所需专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现有各类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实行医师多点执业,执行《XX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符合规定的医师取得第一执业机构同意后可注册多点执业。支持提升学术地位。 5、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探索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引进私募股权基金。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 6、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

20、政策。统一医保定点管理。落实社会办医医保报销政策。规范各类医疗收费票据。 7、落实税收价格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8、保障社会办医用地。保障社会办医合理用地,支持社会办医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实行社会办医地价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也可租赁使用,在规定时间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协

21、议出让。 9、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支持开展信息化建设,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市XX县区(市、区)医疗卫生信息平台规划。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监管。促进社会办医行业自律。 三、工作要求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市卫生计生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对重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办。基层指导科、基卫药政科、体改宣传科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制定具体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推进所牵头的改革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扎实推进本单位职责事项,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敢闯敢试,实打实做,推动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 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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