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讲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 第一节、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学习内容】 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共有八条。即从第十条到十七条,其中第十条集中地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共有六项。第十一条到第十七条,是第十条即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的延伸和展开,规范了党的选举、职权划分及决策制度,并对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个人和组织等方面的关系作出具体规定。 【掌握的要点】 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党的集中。 【学习要求 】 作为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自觉地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原则,了解和熟悉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按
2、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党的活动,体验党内民主生活。自觉地在政治上、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个有着88年历史和60年执政经验的政党---中国共产党,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进而一步步发展壮大。据统计,截止2009年,我党有7593.1万名党员,比上年净增177.8万名。现有基层组织371.8万个,比上年净增5.5万个,其中基层党委17.9万个,总支部22.9万个,支部331.0万个。建设好这样一个大党的任务,靠什么组织和凝聚起来并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靠坚持和完善的组织
3、原则——民主集中制。这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党的组织制度,是以党规”党法”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关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纪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 所谓“根本制度”,就是管总的制度,在法律中,宪法是管总的;在制度中,民主集中制是管总的。所谓“根本组织制度”是指政体而言的,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原则,就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领导机构的选择和任期制,党委会的集中领导和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缴纳党费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党内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
4、向党员及其代表报告工作的制度等。 1. 为什么我们党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大家知道,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党的领导制度,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活动中的运用和具体化;党的工作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职能部门运行机制中的运用和具体化;党的生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生活、党内关系的运用和具体化。可见,党的各项制度、原则的基础和核心是民主集中制。 这是因为,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组织制度,是党完成自己历史使命的根本组织保证。 (1)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根本的制度
5、就在于它根据无产阶级政党性质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要求,规范了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是党赖以建立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我们党不是众多党员简单的数目字总和,而是由全体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保持党内生活正常化,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才能使党的决策正确和执行有效,不断提高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组织制度,贯穿于党内各种组织制度之中,制约和规定着其他制度。 (2)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最合理的制度,在于它实行的是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的意志、多数人的要求决定问题,因而是公正合理的。讲
6、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讲集中,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不是官僚专制主义。这种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力量,因而是科学合理的。 (3)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最便利的制度,在于它实行的是服从原则,决策中进行充分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问题,不允许相互扯皮;决策后组织和个人都要无条件执行,不允许各行其是;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分头去办,不允许互相推诿,因而具有简捷、灵活、效率高的特点。 (4)民主集中制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制度。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证明,民主集中制有利于保证党的团结和
7、统一,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这段话简明面深刻地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对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来说,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制度,而是保证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制度。 2. 我们党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历的曲折过程和经验教训 我们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历了曲折复杂的过程,同时也总结了许多经验教训。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党的创建到遵义会议之前。在这一阶段的前期,我们党还是重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党在创建初期,当时提交中共一大讨论的党纲就明确提出:“共
8、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宣布,“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1927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当时毕竟处在幼年阶段,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党内民主发扬得不够,特别是陈独秀在党内实行家长制领导,使革命遭受严重失败。以后以王明为代表的三次“左”倾错误也同样把集中制推向极端,压制党内民主,搞“一言堂”,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又使革命遭到很大挫折。 第二阶段,从1935年五月遵义会议到1957年上半年。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错误对党内的统
9、治,我们党开始建立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也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来,并且逐步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坚强的领导集体,党内民主集中制有了很大发展。一直到1957年上半年,由于党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党的正确领导和党的事业的迅速发展,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第三阶段,从1957年下半年到1978年“文化大革命”结束。这一阶段,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可惜好的传统没有能坚持下来,1958年批评反冒进、1959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终于导致“文化大革
10、命”的发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损失。 第四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这个阶段,我们党充分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在原则的规定上更为全面准确,例如十五大《报告》和新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概括,就更加准确,而且在制度建设上也取得很大进展,因而党内的民主空气一年比一年浓厚,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年比一年加强,有力地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落实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 党的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十七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
11、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这一规定,科学、准确地表达了民主集中制的实质与内涵。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集中制原则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结合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讲民主不能离开集中,讲集中不能离开民主。党内必须以民主为基础,离开民主的集中,就会成为个人专断;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党内民主又是在集中指导下进行的,是受党章和党的纪律制约的、有领导的民主。离开集中的指导,就会成为极端民主化,成为无政府状
12、态。 (二)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章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四个服从原则》。 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的根本保证。 民主集中制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准则,它的基本精神贯穿于其他五项基本原则之中。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明确这“四个服从”的规定,严格按照“四个服从”去做。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是“四个服从”的基本点。这是处理党员个人与党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这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和每一位领导干部的起码条件。
13、根据这一规定,每个党员都应该自觉地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不能脱离组织自由行动;执行党的决议不能讲条件,尤其是在个人意见同组织决定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无条件地服从党组织的决定。 (2)“少数服从多数”是“四个服从”的实质。这是党内决定问题必须遵循的原则,在“四个服从”中,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都贯穿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是“四个服从”的重要步骤。这是处理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只有通过一级一级的传达贯彻,才能做到畅通无阻,得到切实的保证。 (4)“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
14、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四个服从”的核心和归宿。其含义是:全体党员、全党各个组织(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最高领导人)都要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而不能各行其是,不能修改或否定作为全党意志体现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 “四个服从”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各有其特定内容,相互间又有内在联系,构成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它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整体利益。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对于建设一个集中统一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 我们党为什么始终要强调“四个服从”它的作用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是为了保
15、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也是为了保障党的组织的统一”。二是团结领导群众的需要。三是增强战斗力的需要。四是执政的需要。 2、《民主选举的原则》。这项规定表明:实现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只有经过选举,被选举出的党的领导机关才能充分代表广大党员的意志,才能具有真正的权威。 3、《定期报告的原则》。这项原则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作用,也明确了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4、《相互沟通的原则》。这些规定是长期以来在党内生活中处理上下级关系的经验总结,是进一步实现党的上下级关系正常化、实现党的上下级关系协调有序的重要保证。 5、《集体领导和个人
16、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再次强调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的问题。“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在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上提出来的。 “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 “民主集中”是实行集体领导的关键和保证,贯穿集体领导的全过程,反映了民主与集中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个别酝酿”是实施集体领导,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方法,是发扬民主、统一思想、科学决策的必要途径。 “会议决定”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程序。 6、《禁止个人崇拜的原则》 这一规定就是要求全体党员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正
17、确认识和处理阶级、政党、领袖和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关系到能否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既体现了党内民主的广泛性,又体现了党内高度的集中性,是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的有机统一,也是我们党88年实行民主集中制丰富实践经验的结晶,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根本依据,是处理党内关系的最高准则。 (三)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注意防止5个错误倾向: 一是片面强调“集中”,忽视或否定“民主”。如“家长制作风”、“一言党”。 二是片面强调“民主”,忽视或否定“集中”,其表现形式为,某些领
18、导软弱涣散,缺乏集中的气魄、能力和办法,致使领导集体无权威,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丧失了领导核心的作用。 三是仅仅停留在“空洞的原则”层面,缺少操作机制和具体制度上的保障。而不能体现在领导方式、领导办法、领导艺术之中,不能贯彻在议事、决策的程序之中。 四是在领导体制上,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与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和其它方面的职能作用处理不当。 五是从理论上根本否认“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试图用西方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理论及其政党组织原则来“改造”我们的党。 总之,这些错误倾向,我们都要坚决反对。 三、正确理解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中的科学内涵 (
19、一)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首先,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第一,二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范畴。党内民主是政治原则,属于政治范畴,它与党的性质紧密相连。“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就是从政治上表明我们党是一个民主性质的政党。而民主集中制从建党开始就一直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属于组织范畴。 第二,二者由于属于不同的范畴,因而在党内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层次,占有不同的地位。党内民主作为政治原则,它表明全体党员是党的主人,也表明党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而这些归根到底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建党的根本原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和改变。而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归根到底
20、由政治原则决定并为其服务。它的主要功能是:在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通过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来建构党的组织体系和权力体系,来规范党的组织活动和权力运作。因此,党内民主这一政治原则要比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更根本,处于更高层次和更高地位。 第三,从二者的联系来看,一是,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前提。任何政党组织,只有它在政治上是民主的,它在组织上才需要也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我们党在组织原则上必须也只能选择民主集中制,而绝不允许搞专制集中制,归根到底在于党的民主性质的内在要求;民主集中制之所以会扭曲变形,归根到底也在于党内民主原则遭到破坏。 二是,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在组织原则上的体
21、现和保证。把民主集中制凌驾于党内民主之上,或把两者完全对立起来,或把党内民主简单归结为民主集中制的一部分,都是不符合两者的真实关系的。 (二)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事实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坚持和发扬得好,我们党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就充满生机,蒸蒸日上,即使犯了错误、出了偏差也能够及时纠正。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严重挫折。 1.我们党在发展党内民主问题上经历的曲折过程和经验教训。 第一,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右倾投降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原因之一就是陈独秀利用他的威望和在党内的地位搞家长制,听不进党内许
22、多同志的正确意见,致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 第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在共产国际的支持下,以“钦差大臣”自居,标榜自己是“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置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和组织纪律于不顾,大搞独断专行,强制推行脱离中国实际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使苏区和红军力量几乎丧失殆尽。 第三,建国以后,党成了执政党,特别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党的中心任务发生转变的情况下,我们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长期没有充分的认识,致使“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等现象不断滋长,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和破坏,终于导致了“文化大
23、革命”这一全局性错误的发生。 历史的经验教训充分说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 2.为什么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党内民主执行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 (1).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可以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3). 党内民主可以制约过分集权,克服官僚主义,减少决策失误,有效地防止腐败。 (4). 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党内民
24、主具有多方面功能。比如,激励功能,激发党的活力;整合功能,整合党的意志;调节功能,确立正确的领袖、政党、群众关系,保持健康正常的党内关系。此外,还具有权力制约功能和导向功能,等等。 3. 什么是党内民主? 发展党内民主目标是什么? 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表达意愿和主张,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和决定党内事务的制度. 发展党内民主目标是什么?四中全会《决定》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必须依靠我们党自己去探索。只有充分发展
25、党内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的事业蓬勃发展;才能最广泛地凝聚起全党意愿和主张,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执行;才能使党的全部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二是为社会民主作出示范,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党内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党内民主的状况直接影响社会民主的状况。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首先是发展党内民主。只有党内民主的充分发展,才能为整个社会民主建设作出表率,带动整个社会的民主建设。 三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6、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如果没有民主,就否定了集中统一的基础,党就会失去生机和活力,党的生命就会窒息;如果没有集中统一,党就不能形成统一意志,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失去战斗力。 发展党内民主的这三个方面的目标,也是判断党内民主建设成效的三个重要标准,发展党内民主目标的明确和判断标准的确立,指明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检验民主成效的可靠标尺。 4. 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是: (1) 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其义务; (2)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由选举产生; (3)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
27、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4) 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5) 党员有权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 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同志说:“扩大党内民主,应看作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1962年,他又指出:“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 5. 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是: (1)党员是党内的主人。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成员必须是经党员或党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并切实接受党员群众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在正常情况下,从党的支部委员会到党的中央委员会,都应经过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选举,并定期进行改造。党内选
28、举必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当然,实行民主选举,并不排除某些必要的委托。 (2)凡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制定,必须在一定的组织中集体讨论通过。 有的决议在提交讨论之前,还要根据必要与可能,把方案拿到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正确的集中,形成统一的意志。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所有党员都要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3)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党的领导机关经常听取下
29、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在处理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大问题时,在必要与可能的情况下,要征求有关下级组织的意见,同他们商量办事。领导相关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自己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强行干预。要让下级组织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要把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及时传达给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有些重要事情应该在党内先讨论,让党员早知道。《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权利,任何
30、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6.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 党内民主制度很多,但主要的是选举、决策、公开、监督等。在发展党内民主的路径选择上,需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改革的阻力最小化,二是有利于体现党员主体地位。 党内民主,作为党内生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项重要原则上: (1)平等原则 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民主的主体是党员。所有党员在党内生活中都具有平等的地位,不存在任何可以不遵守《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特殊党员。党的领导人和党员只有职务的不同,即分工的不同,在党规党法面前,领导人与其他党员一样,人人平等,都平等地享有一切应当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当履行的义务。 (2)公
31、开原则 党内的重大事务要及时地使广大党员了解。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因而,在执政条件下,她没有也无必要向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隐瞒任何东西。只有公开,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其政治责任感,也有利于对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及领导人实行自下而上的公开监督和批评。 (3)多数决定原则 即凡属党的重大问题,都应在一定范围内交党员代表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这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各级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所遵循的原则。 (4)选举原则 选举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是党内纵向民主的起点。没有民主选举,就没有党内民主。选举原则要求党的
32、领导人和党的领导机构必须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不称职的领导者,党员有权按一定程序罢免。党内选举的实质是党员将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力委托给自己信任的党员代表,因此,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5)集体领导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领导集体。党的领导成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凡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及重大任务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等,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6)监督原则 监督是党内民主不可缺少的机制之一,它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3、重要保证。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所有党员都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党内权力的受托者,尤其是接受其委托者——广大党员和党员代表的监督。 (7)纪律原则 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共产党不是松散的俱乐部。党的民主集中制度提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在党内生活中必须把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自由与纪律有机统一起来。在政治纪律方面,它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组织纪律上,它要求全体党员必须遵守“四个服从” (三)党的集中 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
34、动的一致。 集中是民主本身的要求。因为只有在集中指导下,民主才有正确的方向,党组织和党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没有集中就形不成统一的意见,民主也就不能实现。因此,当我们强调发扬民主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当我们强调集中时,也一定要注意以民主作基础。不能片面强调民主或片面强调集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反对个人专断、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两种错误倾向,必须克服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 党的集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一是统一的组织。中国共产党中的各级地方组织都是其组成部分,必须保持高度的统一,不可分割,不能各自为政。 二是集中的领导。强调党中央的绝对领
35、导权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这是党要发挥无产阶级战斗的堡垒作用关健所在。 三是指导思想的统一。任何组织、任何政党,都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思想作为指导,不然就没有共同的行动方向和奋斗目标,就不能是一个统一的组织、统一的政党。 四是意志的集中。党组织对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就集中成为党的统一意志。统一意志体现为统一的纲领、统一的章程、统一的路线、统一的认识、统一的政策、统一的决议,统一的指挥、统一的行动。这就叫集中统一。所有党员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五是步调一致的行动。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能各行
36、其是,必须统一行动,对违背党的章程、党的纪律者,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节、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 【学习内容】 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七条阐明了党的纪律的内涵及纪律在党的事业中的地位、作用;党对党组织、党员遵守纪律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对党内实施纪律处分的原则作了若干规定。 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二条规定了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处分的程序,以及党组织实施处分所应有的制度、方法和责任;党员在受到处分时必须持有的态度等等。 【掌握要点】 党的纪律,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党的纪律的特点,党内纪律处分的种类及程序,怎么样遵守党的纪律。 一、什么是党的纪律
37、 (一)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根据工人阶级先进性、党的纲领、路线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和。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革命意志、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权威性的体现,是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和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言论和行动准则。党章是党的总法规。党章关于党的宗旨和党的奋斗目标,关于党员的义务、权利,关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组织制度等规定,是党的重要纪律。 一般来说,纪律有三种基本涵义:1.纪律是指惩罚;2.纪律是指通过施加外来约束达到纠正行为目的的手段;3.纪律是指对自身行为起作用的内在约束力。这三层意思概括了纪律的基本内涵
38、同时也反映出良好纪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由外在的强迫纪律逐步过渡到内在自律的过程。 (二)党纪与政纪、国法的区别是什么。 党纪与政纪、国法是三个性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党纪是由党制定的,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政纪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国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公民,因此,国法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政纪对担任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更具约束力。 二 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 党的纪律,从它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来看,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宣传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
39、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每个方面的纪律都有丰富的内容,而且这些内容会随着党所承担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扩展。 第一,政治纪律,是为了维护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政治原则、政治方面对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所制定的基本规范。政治纪律关系到党的命运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保证党在政治上高度统一的重要保证,在党的纪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二,组织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基本原则与行为规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员与党的组织之间关系的纪律,它是党在组织上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处理党内各种
40、关系,其集中体现为“四个服从”。 具体到党员个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 第三,宣传纪律,是专门从事党的宣传工作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宣传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四,人事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调配干部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规则。 第五、群众工作纪律,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团结人民群众,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党员提出的行为规则。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就要求我们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何时候都不能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
41、众利益。是党的群众路线得以贯彻执行的纪律保证。 第六、经济工作纪律,是规范经济管理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规章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第七、保密纪律,就是党和国家为了保障秘密安全而制定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 第八、外事纪律,是党和国家在外事活动中的一系列原则的具体化,是所有涉外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为什么说政治纪律是我们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呢?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
42、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从性质上看,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管总的。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规范,是维护党的性质、宗旨以及指导思想的原则和规定。政治纪律是执政党纪律的核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如果政治纪律松弛,那么组织、宣传、群众、财经、外事、保密等各方面的纪律就会失去政治基础,长此以往,党就可能成为一盘散沙,一事无成。 从作用上看,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挫折
43、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根本保证。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党的危害极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度警惕。 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入党的人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衡量一个党员政治纪律强不强,主要的方面是:能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三, 党的纪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里? 党的纪律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党为
44、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不仅需要正确的理论和路线的指引,还必须有严格的统一的纪律。只有严明的纪律,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如果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主张行事,而不受党的纪律约束,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没有战斗力,党的路线就不能贯彻执行,党就无法完成自己的任务。 (2)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完成党的总任务,不但要有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而且必须有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历史经验表明,党只有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步调一致,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因此,必须用严格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允许党员在组织上同党对立,更不
45、允许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一切瓦解、分裂党,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严重违纪行为,都要受到党纪的严惩。也只有坚持党的纪律,才能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完成党的历史使命。 (3)党的纪律是巩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党的事业的胜利,是与党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并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分不开的。加强党的纪律是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群众利益,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条件。谁破坏了党群关系,谁就是违犯了党的群众纪律。密切党群关系,端正党风,必须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教育他们清楚认识到密切党群关系是革命胜利的保证,在新的历史
46、时期,必须继续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四,党的纪律的特点 作为全党行动的准则,我们党的纪律有着鲜明的工人阶级政党特征,具体讲有五大特征: 第一,党的纪律是为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纪律。任何违背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都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 第二,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党的纪律的统一性,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指制定纪律要统一,即它是针对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党员的。如果党内有宽严不等、因人而异的几种纪律,那就达不到制定纪律的目的。 二是指遵守纪律要统一,即党的纪律是全党所有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党内不
47、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行为存在。 三是指执行纪律要统一,党员在政治上履行党员义务、权利上完全平等,党的纪律的统一性的实质在于:在党内不论职位高低、资历长短、功劳大小,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所谓自觉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上。因为它具有坚实的基础; (一),全党有共同的思想基础。由于指导思想一致、信仰一致,就使全党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行为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就能够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二),全党有共同的政策基础。党的最终目标和路线政策集中地反映广大人民的利益,党的纪律既顺乎民意,也符合党员的个人利益。因此,党员能够自觉地
48、接受党纪的约束。 (三),全党有共同的组织基础。党的纪律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纪律,任何一项纪律,都是在党员或党员代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它集中了广大党员的意志,是多数人共同愿望的体现。遵守党的纪律,实质上也是体现和尊重了自己的意愿。 (四),广大党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共产党员从入党时起,就具有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和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以及自我牺牲精神,具有把党和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品德,这也是他们能自觉执行纪律的基础。 第四,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所谓铁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的强制性、统一性和严肃性。1920年3月,革命导师列宁最早提出了“党的纪律是铁一般的纪律”的重要论
49、断。铁的纪律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党的纪律是极严格的,是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必须无条件服从;二是党的纪律对党的每个组织和党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他违犯了党纪,都要受到纪律的制裁。 第五,党的纪律是科学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上的。以这一科学理论为指导产生的党的纪律,是完全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因此,党的纪律是唯一能够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保护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民主、科学的纪律。 正是上述强制性与自觉性的统一,构成了党的纪律的本质特征。这一本质特征是一个相互统
50、一体,强调任何一个方面而忽视别一个方面,都会对党的纪律产生破坏力。因此,对待党的纪律,每一级组织、每一个党员,都应坚持自觉性与严肃性的统一,既严格执行和遵守党的纪律,又不断地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的党的观念,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行动指南和标尺。 五,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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