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财政预算报告相关资料及说明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二○○九年一月 目 录 一、2008年财政收入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1782亿元 (二)财力收入1747.7亿元 ◆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 ◆税收返还 ◆中央基数性补助 ◆调入资金 (三)中央补助收入1298.9亿元 (四)一般预算收入1009.1亿元 1、税收收入完成742.2亿元 ◆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73.5% ◆国内增值税完成153.9亿元 ◆营业税完成209.5亿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11
2、6.7亿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32.2亿元 ◆资源税完成24.1亿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7.2亿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6.4亿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25.4亿元 ◆契税完成41.7亿元 2、非税收入完成266.9亿元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24.1亿元 3、108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396.6亿元 (五)基金预算收入419.4亿元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310.4亿元 二、2008年财政支出情况 (一)一般预算支出2283.9亿元 ◆中央追加专款 ◆上年结转支出 1、教育支出443.7亿元 2、科学技术支出30.2亿元 3、农林水事务支出210亿元
3、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2亿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9亿元 6、医疗卫生支出144亿元 7、公共安全支出139.4亿元 (二)基金预算支出409.9亿元 ◆土地有偿使用支出307.8亿元 (三)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亿元 2、企业自主创新资金5000万元 3、支持构建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4、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11.8亿元 5、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6.1亿元 (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1、16项惠农补贴100.5亿元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 ◆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
4、◆棉花良种补贴 ◆油菜良种补贴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能繁母猪补贴 ◆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 ◆奶牛补贴 ◆奶牛良种补贴 ◆家电下乡补贴试点 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3.6亿元 3、支持24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资金2.8亿元 4、农业综合开发财政参股经营资金1.5亿元 5、启动实施“食用植物油倍增计划”3.2亿元 6、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9亿元 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8.7亿元 8、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2.7亿元 9、农村公路改造和建设资金24.2亿元 10、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5265万元
5、 11、农村综合改革 (五)支持文化强省建设 1、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资金3911万元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8481万元 3、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资金5088万元 4、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资金794万元 (六)加大民生投入 1、落实“十大实事”资金470亿元 2、支持解决就学问题 ◆“两免一补”68.1亿元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8.6亿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出20.5亿元 ◆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3、增加公共卫生投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57.5亿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补助资金5.8亿元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2亿元
6、 ◆艾滋病治疗和防治救助资金3.1亿元 4、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4.3亿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1.5亿元 ◆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5.4亿元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资金80.3亿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9亿元 ◆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1亿元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2亿元 ◆省属六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资金18.8亿元 5、尾矿库专项治理省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 (七)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1、省对市县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185.3亿元 2、省对县(市)财政奖励资金22.2亿元 3
7、县(市)均一般预算支出超过10亿元 4、完善扶持黄淮四市发展财政政策 5、支持革命老区发展资金1.1亿元 6、财政扶贫资金11.5亿元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监督 (一)预算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细化、完整 ◆零基预算 ◆综合财政预算 ◆部门预算 ◆省直项目备选库 ◆公开招标确定项目 (二)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健全 (三)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公务卡改革 ◆加强国库基础工作 (四)财政投资评审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 (六)省、市、县三级全面编制政府债务预算 (七)财政统发工资范围不断扩大 四、2009年财政工作基本思路
8、 (一)200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二)2009年财政收支政策要点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 3、足额安排人员支出 4、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 5、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支持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问题 6、加强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防灾减灾、预防 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7、加大公共安全投入,保障政权建设需要 8、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改革发展 9、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 五、2009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用好国家扩大政府投资政策
9、 2、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 3、认真落实扩内需保增长的税费优惠政策 ◆增值税转型 ◆燃油税费改革 (二)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2、支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3、支持构建自主创新体系 4、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 5、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三)着力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发展 1、支持粮食核心区建设 2、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3、支持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4、支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四)着力支持文化强省建设 1、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支持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体制改革 3、支持打造文化品牌 4、支持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0、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支持教育优先发展 2、支持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3、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4、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6、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六)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1、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 2、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3、完善公共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有效利用机制 (七)着力强化管理监督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管 4、严格支出绩效监督 附件:我省人均工资及事业支出情况 1、人均工资情况 2、人均事业支出情况 3、人均财政收支情况 4、人均生产总值 一、
11、2008年财政收入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1782亿元 根据2007年2月《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通知》规定,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一般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项目,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按此口径,2008年全省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782亿元,增长16.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09.1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56.6%;入中央金库的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772.9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3.4%。 2004-200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 (二)
12、财力收入1747.7亿元 财力收入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补助(包括税收返还)、调入资金,再扣除上解支出。2008年全省财力收入1747.7亿元,增长15.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09.1亿元,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764.2亿元,预算外调入资金8.3亿元,上解中央33.9亿元。 2004-2008年全省财力收入 ◆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指国家划分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在财政管理方面的职责、权力及其相应利益的制度,亦称财政管理体制。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包括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预算
13、管理体制是指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规定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实质是处理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的集权与分权、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由于预算管理体制关系到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财政管理中的责、权、利,是整个财政管理体制中的核心,通常也把预算管理体制称为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新型财政体制。主要内容是:在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财政支出范围;按照税种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建立国家与地方两套税收征管体系;实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严格的分级预算制度。实行分税制改革的目的,是要
14、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指中央返还地方的税收收入,是分税制体制改革后中央对地方上划收入(或减少地方收入)的一种财力补偿,目前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1)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各地征收的消费税100%和增值税75%部分上缴中央,中央按各地当年上划“两税”增长率的0.3%和上年返还基数计算,确定每年对各地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省对各市比照中央对地方的办法执行,返还系数为0.15。(2)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后,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
15、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海洋石油天然气、中石油、中石化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属中央收入外,其余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分享比例2002年为5∶5,2003年以来为6∶4。中央财政按核定的各地所得税基数,对地方净上划中央收入实行基数返还。 ◆中央基数性补助 中央基数性补助是指中央当年固定性补助我省的资金,扣除地方上解中央后的余额。此项补助由地方统筹安排,列入年初预算。 ◆调入资金 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为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支出而从预算外资金结余或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三)中央补助收入1298.9亿元
16、中央补助包括中央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补助两部分。2008年,中央对我省补助1298.9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764.2亿元,专项补助534.7亿元。2003-2008年,中央对我省累计补助4630.1亿元。 (四)一般预算收入1009.1亿元 一般预算收入是指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收入。主要包括:国内增值税(地方25%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40%部分)、个人所得税(地方40%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
17、入等。200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1009.1亿元,为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17.1%,其中:省级完成79.8亿元,增长5.9%;省辖市本级及市辖区完成532.7亿元,增长16.1%;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6.6亿元,增长21.2%。 2004-2008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 2008年一般预算收入分级构成 1、税收收入完成742.2亿元 2008年,各级财税部门继续坚持把税收作为筹集财政收入主要渠道,采取多项措施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42.2亿元,增长18.8%,增收117.7亿元。 2004-2008年全省税收
18、收入 2008年税收收入组成 ◆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73.5% 2008年,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各级财税部门继续坚持把优化收入结构、提高财政发展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在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省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73.5%,比2007年提高1个百分点,12个省辖市、78个县(市)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比上年有所提高,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国内增值税完成153.9亿元 全省国内增值税(地方25%部分)完成153.9亿元,增长18.4%,增收23.9亿元。从2007年7月1日起,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焦作5个省辖市8个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对新增设备类
19、固定资产投资进项税予以抵扣。2008年共抵扣19.6亿元。 ◆营业税完成209.5亿元 全省营业税完成209.5亿元,增长13.8%,增收25.4亿元。从2008年4月1日起,将我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省辖市1500元/月、农村1000元/月,统一调整至3000元/月。起征点调高后,约14万户低收入纳税人个体经营户不再缴纳营业税,涵养了税源,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企业所得税完成116.7亿元 2008年完成企业所得税116.7亿元,增长13.6%,增收14亿元。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统一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平了内外资企业税负,降
20、低了内资企业税收负担。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各级财政部门广泛宣传新税法,认真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组织专家对169家企业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126家企业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个人所得税完成32.2亿元 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10月9日起停征利息和证券交易所得税。以上两项政策对我省个人所得税影响较大。2008年个人所得税完成32.2亿元,增长6.6%,增收2亿元。 ◆资源税完成
21、24.1亿元 资源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税种,目前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征收原则是“普遍征收,级差调节”。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06年、2007年我省先后调整了煤炭资源税和岩金矿资源税政策,2008年积极向财政部提出调整我省珍珠岩、沸石、膨润土资源税税额的建议,并得到同意,将膨润土、沸石、珍珠岩税额由每吨3元调整至10元,此项政策约增加信阳地区资源税年收入1000多万元。2008年我省资源税收入24.1亿元,增长13.1%,增收2.8亿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7.2亿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各类企业、单位、个
22、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7年,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并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其中,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增长。2008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7.2亿元,增长一倍多,增收19亿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6.4亿元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2007年,按照《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土地增值税由预征方式改为清算方式,并且对以前年度欠税进行清欠,带动了2007年土地增值税
23、的迅速增长。2008年受房地产销售下降、上年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增长9.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217.3个百分点。 ◆耕地占用税完成25.4亿元 耕地占用税是以占用耕地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向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87年4月1日起开征耕地占用税,核定我省平均税额为每平方米4.5元。200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我省每平方米平均税额由4.5元提高到22.5元,提高了4倍。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共分四挡,即郑州、洛阳市区,每平方米38元;安阳、濮阳、鹤壁、新乡、焦作、三
24、门峡、许昌、漯河、平顶山市区,每平方米31元;开封、商丘、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区和济源市,每平方米24元;县及县级市,每平方米22元。2008年我省完成耕地占用税25.4亿元,增长48.5%,增收8.3亿元。 ◆契税完成41.7亿元 契税是对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行为所征收的税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是1997年7月7日颁布,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将我省契税法定税率确定为4%。自2005年6月1日起,对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征收4%的契税,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征收2%的契税。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
25、税收负担,支持居民购买普通住房,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这样,我省个人住宅契税就分为三档,即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按税率1%征收;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按2%征收;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按4%征收。2008年我省完成契税收入41.7亿元,增长18.8%,增收6.6亿元。 2、非税收入完成266.9亿元 非税收入广义上是指除税收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等征收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以
26、下内容:(1)行政事业性收费;(2)政府性基金;(3)罚没收入;(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国有资本经营收益;(7)彩票公益金;(8)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9)主管部门集中收入;(10)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预算报告中的非税收入是指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在2008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一方面对非税收入清理整顿,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156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完成非税收入266.9
27、亿元,增长12.7%,增收30亿元。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24.1亿元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简称“两权”收入,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包括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从2004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
28、围内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进行了改革,由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挂牌、拍卖方式。2007年,国家在包括我省在内的八个煤炭主产区开展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促进了“两权”收入大幅增长。2008年,全省“两权”收入24.1亿元,增长21.7%,增收4.3亿元。 3、108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396.6亿元 2008年,全省108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6.6亿元,增长21.2%。县均一般预算收入3.7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超5亿元、10亿元的县(市)分别为23个和8个,分别比2007年增加3个和4个。 2004-2008年县(市)
29、一般预算收入 (五)基金预算收入419.4亿元 基金预算收入是指按规定收取、转入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我省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项目主要有:彩票公益金、养路费、客货运附加、文化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地方税费附加等。2008年全省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9.4亿元,增长54.9%,增收148.6亿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10.4亿元,增长77.5%,增收135.5亿元,占基金预算收入增收额的91.2%。2004-2008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310.4亿元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有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
30、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受让与土地使用者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的一种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主要包括:(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即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2)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3)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4)土地使用者经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指定的土地用途时,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
31、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其缴纳主体为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而不是具体的用地单位;缴纳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性资金。2007年,我省将国有土地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2008年,我省进一步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严格土地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的征收标准和缴库办法,确保应收尽收。对于违反规定减免和欠缴的,逐项清理,限期追缴。2008年实际完成310.4亿元,增长77.5%。 二、2008年财政支出情况 (一)一般预算支出2283.9亿元 一
32、般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对集中的预算收入进行再分配和使用,为满足政府履行职能而发生的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支出等。 2008年,在年初预算安排基础上,加上中央追加、超收安排和上年结转,调整后全省支出预算2361.7亿元,实际支出2283.9亿元,是2003年的3.2倍,为调整预算的96.7%,增长22.2%。其中,省级支出422.8亿元,增长21.1%;省辖市本级与市辖区支出752.7亿元,增长19.6%;县(市)支出1108.
33、4亿元,增长24.5%。2004-2008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 2008年一般预算支出分级构成 ◆中央追加专款 中央追加专款年初列入中央支出预算,执行中由中央各部门确定具体项目及补助额,下达地方执行。由于补助数额和项目每年由中央下达,具有不确定性,地方无法列入年初预算,在执行中根据中央下达项目和资金数额相应调整支出预算。◆上年结转支出 上年结转支出是指已列入上年预算,在预算年度未全部执行,下年度继续按原定支出项目和数额使用的款项。 1、教育支出443.7亿元 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
34、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2008年全省教育支出443.7亿元,增长22.1%。 2、科学技术支出30.2亿元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2008年全省科学技术支出30.2亿元,增长21.3%。 3、农林水事务支出210亿元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2008年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210亿
35、元,增长36.9%。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2亿元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2008年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2亿元,增长25.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9亿元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2008年全省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8.9亿元,增长17.1%。 6、医疗卫生支出144亿
36、元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医疗服务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支出、卫生监督支出、妇幼保健支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卫生支出等。2008年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44亿元,增长46.7%。 7、公共安全支出139.4亿元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2008年全省公共安全支出139.4亿元,增长17.1%。 (二)基金预算支出409.9亿元 基金预算支出是指用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我省2008年地方基金预算支出409.9亿元,增长56.2%,增支
37、147.7亿元,主要是土地有偿使用支出增支较多。 2004-2008年全省基金预算支出 ◆土地有偿使用支出307.8亿元 土地有偿使用支出是指用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前期土地开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用、城市建设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和其他土地使用出让金支出等。2008年,我省土地有偿使用支出307.8亿元,增长70.9%,增支127.7亿元,占基金预算支出增支额的86.5%。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市县城市建设资金1亿元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争取中央土地开发整理资金5.4亿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 (三)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亿元 2
38、008-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引导资金,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补助和贴息,重点支持现代、新兴服务业做大做强,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领域。主要支持范围:一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的项目建设;二是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改造升级项目建设;三是省服务业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四是服务业园区、中心城市特色服务业街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五是著名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开发;六是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农村服务等薄弱环节发展。 2、企业自主创新资金5000万元 为鼓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省政府批准
39、省财政从2006年起设立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百户重点企业及50户成长性企业,在六大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属于国内首创、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急需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2008年,省财政落实企业自主创新资金5000万元,支持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关键技术研发。 3、支持构建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针对2008年下半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剧的问题,在认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的同时,省财政增加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5000万元,提高其担保能力;筹措8亿元,并要求县(市)总体按1∶1比例筹措8亿元,支持县级建立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
40、构,并将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股,争取五年内使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资本金规模达到100亿元,搭建融资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11.8亿元 为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设立奖励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2008年经过认真申报、筛选、审核,财政部对我省189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共拨付奖励资金11.8亿元,占全国42亿元资金总额的28.1%。 5、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6.1亿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改善河南生态状况,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于
41、2007年制定下发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两区”(山地丘陵区、平原农业生态区)、“两点”(城市、村镇)、“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河南综合林业生态体系。规划要求从2008年起,利用5年时间,通过筹措财政及各类社会资金405亿元,力争完成造林2750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2724万亩,新增有林地1130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4.51个百分点,达到21.84%,林业产值达到760亿元。2008年,省财政筹措6.1亿元投入林业生态省建设,全省共完成营造林601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18%,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164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02%。 (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
42、发展 1、16项惠农补贴100.5亿元 2008年,继续实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惠农补贴达到16项,补贴资金达100.5亿元,比上年增加45.8亿元。其中,实际兑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7.8亿元,比上年增长97%,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简称粮食直补,是国家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将原来补在流通环节的财政资金改为直接补给种粮农民,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3年我省开始试点,2004年全面实行,目前采用“一折通”(一卡通)兑现补贴资金。资金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43、中拨付和县级财政配套。2003-2008年分别落实资金2.3亿元、11.6亿元、11.8亿元、14.6亿元、14.6亿元、14.6亿元,每年有近2000万农户受益。 ◆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 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是2006年国家针对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种粮成本增加而出台的补贴项目,旨在保证种粮农民基本收益,稳定农业生产。综合直补资金由省直接分配到县,与粮食直补资金一并兑现。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县级财政配套。2006年,我省综合直补资金规模为11.2亿元,2007年24.9亿元,2008年达到63.2亿元,补贴标准大幅提高,缓解了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对种粮成本的影响,受到
44、农民群众欢迎。 ◆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农作物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良种化,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对在重点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使用的良种进行的补贴。小麦良种补贴从2003年开始,玉米良种补贴从2004年开始,补贴标准均为每亩10元。水稻良种补贴从2008年开始,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 2008年,我省农作物良种补贴原则上同一农户水稻、小麦、玉米补贴不重复享受,各地从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中扣除水稻面积后计算补贴额,补贴资金合并下达、捆绑发放。全省共补贴水稻920万亩,小麦和玉米7000万亩,发放小麦良种补贴5亿元、玉米良种补贴2亿元、水稻良种补贴1.4亿元。 ◆棉花良
45、种补贴 为实现我省棉花“优质化种子、规模化种植、区域化布局、规范化栽培、产业化经营”的目标,全面提升棉花市场竞争力,增加棉农收入,从2007年起,我省在棉花种植优势明显的9个省辖市的20个县(市、区、农场)实施棉花良种推广补贴,补贴总面积593.3万亩,约占全省棉花种植面积的50%,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共落实补贴资金8900万元。2008年补贴总面积、补贴标准与2007年相同,315万户棉农受益。 ◆油菜良种补贴 为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植面积,加快普及优良品种,提高单产和品质,促进油菜优势产业带建设,从2007年起,财政部将我省信阳市纳入油菜良种补贴范
46、围。2008年油菜良种补贴规模295.3万亩,每亩补贴10元,补贴资金2953万元。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 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工作技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国家在2004年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重点突出人口大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县。培训专业不同、培训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不一样。参加培训农民可以直接到当地阳光工程办公室报名,然后,由阳光工程办公室通知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学习。在上第一堂课时,由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给每一位学员发放培训券。受训农民将培训券交给培训机构抵交学费。培训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凭券与财政部门结算资金。2004至2
47、008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补贴资金4.4亿元,其中2008年1.4亿元。 ◆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是指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对我省购置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进行的补贴。我省于1998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机购置补贴。2008年补贴覆盖全部农业县(市、区)和300个农机合作社,补贴标准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全省补贴总额2.7亿元。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使用效率,促进农民节约成本,减少农业面源污染,2005年起开展测土配
48、方施肥试点工作。主要通过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等五个环节开展,由农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调查、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设计、配肥、示范推广等。补贴资金用于对农技部门开展测土工作的补助,专项用于取土测土、配方施肥、仪器设备、数据库建立、地力评价和组织管理等。2008年全省补贴总额7104万元。 ◆能繁母猪补贴 为缓解生猪供应紧张、猪肉价格上涨带来的民生问题,调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从2007年起对能繁母猪饲养者给予直接补贴,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2008年各级财政筹措落实2.2亿元,能繁母猪补贴标准由每头50元提高到100元,有力地支持
49、了我省生猪养殖业发展。 ◆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为降低生猪养殖风险,保护养殖场户积极性,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从2007年起对能繁母猪参加保险实行财政补贴。补贴对象为能繁母猪的养殖者,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额1000元,保险费60元,保险费由财政负担80%,养猪户负担20%。2008年各级财政落实保费补贴1亿元。 ◆生猪良种补贴 为改良生猪饲养结构,提高生猪生产品质,2007年对济源、中牟、偃师等18个县市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生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进行补贴,每头母猪补贴20元,共补贴85万头母猪。2008年补贴标准为每头猪40
50、元,在18个项目县(市)补贴人工授精能繁母猪85万头,补贴资金3400万元。 ◆奶牛补贴 为缓解因成本上涨等因素给奶牛养殖场户带来的影响,保护养殖奶牛的积极性,2007年省政府决定对奶牛养殖场户进行分档补贴,存栏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户)由省财政补贴,存栏20-199头的奶牛养殖场(户)由省辖市财政补贴,存栏19头以下的奶牛养殖场(户)由县(市、区)财政补贴,每头奶牛补贴500元。2008年各级财政筹措落实奶牛补贴资金1.9亿元。同时,认真落实中央特别困难奶农临时救助政策,下达补助资金2000万元,补助受三鹿奶粉事件影响、受到损失和出现生产困难的奶牛养殖场(户)以及按合同收购倒奶的乳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