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庙首中心学校14~1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1、
2、成立庙首中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 长:侯卫道 副组长: 李学明 王 强 成 员: 江羚 江国清 龚玉莲 方立成 倪清平 喻美芳 董天宝(教师代表)邓道刚(教师代表) 职责: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本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2、成立白地中学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喻
3、明教 成员:汪 坤 虞永进 金勇 吴福宝(家长代表) 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如果不能处理,则上报县级评价监察小组予以处理。 3、各班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主任 成员:七年级:各班任课教师 各班班长 八年级:各班任课教师 各班班长 九年级:各班任课教师 各班班长 职责:以班级为执行评价的基本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并对各维度评价结果进行汇总。 三、方法与程序 1、评价维度、标准 对学生的评价结果由三个方面合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统一的考试、考查成绩,即
4、由互评分、师评分和统考分构成。 ⑴学生互评分别在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展开,第一个维度满分为40分,后四个维度满分都是20分,由全班同学根据实际表现分别在5个维度给某一同学打分,加总得平均分,为该同学的互评分。 ⑵教师评价,分别在上述5个维度进行,第一个维度满分为60分,后4个维度满分都是30分,由班级评价小组的每位教师根据实际表现分别在5个维度给某一同学打分,加总得平均分即为该同学的教师评价分。 ⑶统一考试、考查成绩计算 统一考试,考查指市或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检测,市教育局或学校组织的体育学科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研究
5、性学习,绿证,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书法等科目,按满分50分折算计入相应维度的统考分。 a、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素质检测各文化课成绩总分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统考分的量化标准,得分=实际成绩/学科总分×50。(九年级的统考分根据市、县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毕业考试成绩进行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b、实践与创新维度的统考分参照标准:七、八年级为综合实践课和信息技术课成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根据统考成绩算分,否则由任课教师打分。九年级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由班主任根据成绩算分,不需任课教师打分。 c、运动与健康维度统考分赋分标准是每学年第一学期学校组织的
6、体育考试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学科毕业学业考试 d、音乐、美术、书法成绩作为“审美与表现”维度的统考分赋分标准。 2、评价等级的认定 学年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根据某一同学的总分以学校为单位在每一个维度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评人数的45%,B等占35%,除符合定为待合格的情形外及各方面表现特别差的同学外,其他均为C级。符合某一维度直接认定为优秀(A等级)条件的学生,可不依据该维度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统一考试、考查分,直接按有关条件和程序认定,并且不占该维度A等级的比例。每维度直接可定为优秀(A等级)的情况有: (1)公民道德素养
7、被评为校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优秀团员”或参加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法制教育征文评选活动,思想政治、乡土历史、地理小论文评选活动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2)实践与创新: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小发明、小制作,劳技作品,研究性报告,工具工艺改造等活动,以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活动,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运动与健康: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及其它项目比赛并获奖;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获得个人名次的学生(6个班以上为单项前2名,12个班以上为单项前4名,项目必须是县级田径运动会比赛项目) (
8、4)审美与表现: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艺术活动和相关比赛获县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3、最终评价结果的认定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年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完成。 每届初中毕业生,将七、八、九三个学年每个维度评价的实得分分别按3:3:4的比例合成,排序,按规定的等级比例划分等级(公民道德素养维度不受比例限制) 四、具体评价操作步骤 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并经其家长同意签名后,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本方案中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统考算分,最后将评价结果如实
9、填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1、学生自评。班级在每年的5月初(九年级)或6月初(七、八年级)分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表》,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写出描述性评语,经家长签名。(该分数不纳入总分) 2、学生互评。班主任组织全体学生,通报本学年度本班学生在五个方面表现的总体情况以及典型事例,每一位学生对照标准,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互评表》上,对本班其他同学进行评价量分,并将表格交给班主任。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认真阅读学生的有关资料,综合分析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及考查科目成绩,对照评价标准,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师评表》上,对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然后交给班主
10、任计算总分。 其中 ,师评栏的每个评价维度需评价小组中全体教师赋分。 统考栏中各维度的评分方法是: 学习态度与能力:由班主任赋分。(根据统考考试成绩) 实践与创新:七、八年级由综合实践和信息技术的任课教师赋分(有统考的根据统考成绩),九年级由班主任赋分。 运动与健康:由体育教师赋分(有统考的根据统考成绩); 审美与表现:七、八年级由各年级音乐、美术、书法教师赋分,九年级由班主任赋分。 4、计算总分:各班主任将某一同学的互评、师评分进行加总平均,加上统考分得到该同学在每个维度的总分(对直接定为A等级要在备注栏说明),然后将汇总表交教导处进行排序,对后四个维度,以年级为单位,按规定的
11、等级比例划分等级。 5、班主任根据评价表中的资料、数据和划分的等级填写《旌德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由学生在学期结束时带回。 教导处根据规定的比例和办法折算,合成各学年的评价总分得到毕业生的最终评价结果,由毕业班班主任填写《旌德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班主任对学生的综合评语应注意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 五、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和标准,各班要就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等,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按规定及时成立班级
12、评价小组。 2、各班级,教师应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非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每学期要注重对学生的考核、评分,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评价对学生的激励作用。 3、广大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教师要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综合分析学生的日常表现,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4、各班的评价工作要积极接受学校的指导、审议和学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及时公示被评为A等级的人员情况,其余等级可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或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应慎重,其材料要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 六、几点说明 1公民道德素养评价主要看是否有
13、校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的均为良好(B等级)以上;有校纪处分但已撤销的定为合格以上,尚未撤消的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定为待合格。但有进入网吧等青少年不宜场所的有记录2次以上的,收听、收看、传阅色情、淫秽、反动等非法出版物的,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或参加反动组织的,有一次及以上记录的,公民道德素养这一维度不得评为A等。 2、其它定为待合格的情形: 实践与创新维度:实践活动课(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早操)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1/3者。 审美与表现:音乐、美术、书法课无故缺课,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3、借读生在借读学校参加测评;转学生从转入时起参加转入学校的测评,转入之前学年必须提供原学校测评结果的证明材料。 旌德县庙首中心学校 2015年5月10日 第 5 页 共 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