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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系生态建设规划(2011-2020年).docx

1、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水系生态建设现状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形复杂,淮河、黄河、海河等流域从南至北跨越我省,水系发育比较完整,流域面积较大。南水北调、胶东输水工程呈“T”字型在全省布局展开。近年来,全省各地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实施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加大造林绿化、湿地保护、水土保持和山体修复等工作力度,着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生产,全省沿河(渠)、沿海、沿湖、沿库等主要水系水源涵养能力得到逐步增强,水质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造林绿化现状。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22.8%。林地总面积为4049566

2、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417474.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4.4%)、疏林地面积26210.8公顷、灌木林地面积141928.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04561.3公顷、苗圃地面积32025.1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23207公顷、宜林地面积302821.1公顷、林业生产辅助用地面积1338.5公顷。全省适宜林网化面积4638152.1公顷,其中,已林网化面积2233800.8公顷(占适宜林网化面积的48.16%)、需完善林网化面积1498885.6公顷(占适宜林网化面积的32.32%)、未林网化面积905465.7公顷(占适宜林网化面积的19.52%)。 (二)湿地建设现状。全省共有

3、近海及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库塘湿地等5大类。面积大于100公顷的湿地总面积为178.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1.4%),其中,近海及海岸湿地面积 120.7万公顷、河流湿地面积30.6万公顷、湖泊湿地面积16.5万公顷、沼泽湿地面积0.4万公顷、库塘湿地面积10.3万公顷。已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17处,总面积786430.2公顷,其中,国家级4处,面积332790.2公顷;省级4处,面积158025.6公顷;市县级9处,面积295614.4公顷。湿地公园34处,总面积80462.1公顷,其中,国家级2处,面积3355公顷;省级18处,面积36044.1公顷;市县级1

4、4处,面积41063公顷。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重要湿地名录的有黄河三角洲和莱州湾湿地、南四湖湖区湿地、庙岛群岛湿地、黄垒河和乳山河河口湿地、大沽夹河河口和胶州湾湿地、荣成湿地等。 (三)水土保持现状。多年来,全省各地坚持以实施中央、省财政扶持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依托,集中治理,示范带动,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0年年底,全省水土治理累计建设基本农田93.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24万公顷、经济林133.5万公顷,农田林网25.2万公顷,封育治理面积44.9万公顷,共建设塘坝、谷坊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64.7万个,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万平方公里

5、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现状。到2010年年底,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总户数达到236.8万户,适宜农户普及率达到23.6%;全省已累计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660处,建成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312处、秸秆沼气示范工程11处,大型沼气工程总池容达33.5万立方米,年处理畜禽粪便和农业废弃物总量达2000多万吨;全省推广秸秆机械还田面积达7000多万亩,秸秆青贮氨化1500多万吨,“秸秆反应堆”蔬菜大棚达10万多个,秸秆生产食用菌330多万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达5700多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重点区域达到了90%以上;“十一五”以来,全省累计推广配方施肥面积26750万亩,减少化

6、肥投入(折纯)81万吨,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节本增效总额160亿元;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面积达到4600多万亩,年农药使用量由2005年3.72万吨(折纯)下降至2010年的2.56万吨(折纯)。 (五)破损山体治理现状。全省“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重要交通线、海岸线)可视范围内有破损山体1128处,破损山体立面面积2300万平方米,底面面积4269万平方米。近年来,各级在加大对破损山体财政投入的同时,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旅游开发单位等投资治理破损山体。目前,全省已治理和正在开展治理的“三区两线”范围内破损山体共

7、计545处,治理率49.5%,治理立面面积702万平方米、底面面积2115万平方米。 (六)水系环境治理现状。近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务实高效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水系环境综合整治,以水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得到基本扭转,水系环境质量实现了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年均分别下降19.9%和18.9%。目前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已恢复到1985年以前的水平。到2010年年底,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9.6毫克/升、2.1毫克/升,全部恢复鱼类生长。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省辖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在全国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连续多年走在前列。 二、水系生态

8、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省雨量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水系生态建设发展不平衡,水系生态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水系整体绿化水平偏低。我省森林覆盖率为22.8%,居全国第22位;人均有林地面积0.038公顷,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人均林木蓄积0.93立方米,不到全国人均的十分之一;水系生态建设范围内森林覆盖率只有23.2%,与生态省建设目标相差甚大。森林资源总量偏低,绿化质量档次不高,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和环境、调节气候、固碳释氧、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不高。 (二)水系生态环境脆弱。我省人口密度大,环境容量小,经济结构偏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居全国前列,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

9、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全省水系范围内有沙化土地793798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1%;荒漠化区域面积1906785.2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14%;宜林荒山面积241109.9公顷,其中土层厚度小于30厘米的达212741.4公顷,且立地条件差,绿化难度大;水系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立面面积达2300万平方米,治理率不足30%;水土流失和河流、湖泊、水库等淤积现象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0.5%;湖泊及河滩湿地破坏严重,自然净化能力严重衰退;地下水超采,地下漏斗、河道断流、海水入侵等问题日渐凸显。 (三)水系水体污染较重。我省土地垦殖指数高,超标使用化肥、农药现象普遍

10、化肥、农药利用率不足40%,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尽管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连续多年持续改善,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无序排放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重金属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开始显现,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较低,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足45%;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滞后,保护率仅为40%,修复恢复缓慢。 (四)投入机制不健全。水系生态是一个全新概念,加强水系生态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系统工程,目前,生态约束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政府激励机制、市场化运行机制等管理运行机制尚不健全,亟待完善,特别是现有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入

11、不足,制约着全省水系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良好生态、优质水源的需求日益增强,改善水系生态环境显得尤为迫切。特别是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顺利实施南水北调、胶东输水重大工程,着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对水系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水系生态建设,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水利基础设施;有利于改善水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水资源安全;有利于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

12、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经济、社会、人文、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理念,坚持以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为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综合治理、梯度开发,突出“四带三区两湖一环”区域布局,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加快推进水系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开发,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改善水系生态环境,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维护水系生态安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以保障水质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恢复和保持各类水体的生态基础水量,保护与开发

13、并重,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兼顾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的原则。采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湿地修复恢复等综合措施,以及水利工程、减排治污与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努力提高建设质量、效益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地自然和经济条件,因势利导,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四)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流域为基本单位综合治理,点、线、面密切结合,增强生态保护整体功能,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生态优化带动全省水系生态的改善和提升。 (五)坚持分级负责、市场推动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建设重点,密切配合,综合

14、协调,全面指导,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水系生态建设。 三、规划范围 全省主要河流水源地、沿河两侧和流域汇水区及湖、库汇水区,沿海、沿省界线,南水北调、胶东输水等重点调水工程沿线。沿主要河流、调水干线两侧,湖泊、水库周围和沿省界线内延不低于5公里范围。 四、规划期限 规划现状水平年:2010年。 规划期:2011-2020年,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五、任务目标 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全省水系范围内基本实现绿化、美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高,逐步构建起完善的水系生态保护体系,有效保障水系生态安全、农业稳定

15、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7.4%,湿地保护率达到6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水系周边、沿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治理程度达到70%,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率达到9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0%。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0%,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0%,水系周边、沿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治理程度达到90%,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率达到95%,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100%,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水功能区

16、水质达标率达到60%。 六、总体布局 按照全省水系流域特点和生态主导功能,将全省水系生态建设总体布局为黄河流域、海河流域、大汶河流域、小清河流域、南四湖流域、沂沭河流域、潍河大沽河流域和半岛水系流域等8个汇水区域,重点突出“四带三区两湖一环”。 ——“四带”,即南水北调干线生态保护带、胶东输水干线生态保护带、黄河生态保护带和省内重要河流生态保护带。通过建设生态保护带,实现保水质安全、保水系生态的目标。 ——“三区”,即黄河三角洲生态脆弱区、胶东半岛水源涵养区和沂蒙山区水土保持区。采用生物、生态补水和调水等工程措施,加强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蓄水拦沙,涵养水源,调节径流,减少水土流失。合

17、理保护和利用水源,最大限度增加植被覆盖和湿地恢复修复面积,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提高环境资源承载能力。 ——“两湖”,即环南四湖沿湖生态保护和环东平湖沿湖生态保护。环湖建立大型生态保护带,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控制企业排污入湖和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质安全,改善周边生态。 ——“一环”,即沿海、沿省界线环绕齐鲁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沿海生态保护带,抵御自然灾害,保障生态安全;建设沿省界线生态保护带,改善省界生态环境,提升省界地域生态水平。 第三章 重点工程 加强全省水系生态建设,重点组织实施“六大工程”: 一、水系造林绿化工程 在沿河、沿海和环湖泊、水库周围及水源地,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

18、封山育林等,构建绿色廊道和生态保护体系,提升水系生态保护功能;在山丘地区,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干杂果经济林,积极发展混交林、复层林等高效生态防护林;在平原地区,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护岸林、护堤林以及高标准农田林网,适地发展农林间作。植树造林要适地适树、乔灌结合、树种多样、模式灵活,点、线、段、带、园、片、网、块各具特色,花、果、叶、条绿化美化相协调。鼓励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灌木林和林农立体复合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一)新增造林。规划新增造林面积788486.8公顷,其中,2011-2015年,新增造林面积533309.2公顷;2016-2020年,新

19、增造林面积255177.6公顷,全面完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水系生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9〕27号)确定的任务目标。 1.按水系生态建设总体布局分:“四带”造林面积121125.9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15.36%;“三区”造林面积544666.7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69.08%;“两湖”造林面积9547.3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1.21%;“一环”造林面积76666.7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9.72%;其他造林面积36480.2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4.63%。 2.按水系流域分:海河流域造林面积184035.4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23.

20、34%;大汶河(黄河)流域造林面积74784.3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9.48%;小清河流域造林面积62717.7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7.95%;南四湖流域造林面积161603.7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20.5%;沂沭河流域造林面积128436.1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16.29%;潍河大沽河流域造林面积105211.9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13.35%;半岛水系流域造林面积71697.7公顷,占造林工程量的9.09%。 (二)农田林网。完善或新建林网化面积2323580.1公顷,其中,完善林网化面积1444801公顷、新建林网化面积878779.1公顷,新增林网化折实造林面积125164.6公顷。

21、2011-2015年,完善林网化面积1014949.5公顷,新建林网化面积590072.9公顷,新增林网化折实造林面积86206.7公顷;2016-2020年,完善林网化面积429851.5公顷,新建林网化面积288706.2 公顷,新增林网化折实造林面积38957.9公顷,全面完成鲁办发〔2009〕27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1.按水系生态建设总体布局分:“四带”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673489.4公顷,占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化面积的28.99%;“三区”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1052220.4公顷,占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化面积的45.28%;“两湖”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22573.6公顷,占完善或新

22、建农田林网化面积的0.97%;其他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575296.7公顷,占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化面积的24.76%。 2.按水系流域分:海河流域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面积834033.1公顷,占完善和新建林网化面积的35.89%;大汶河(黄河)流域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面积136489.3公顷,占完善和新建林网化面积的5.87%;小清河流域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面积292098.4公顷,占完善和新建林网化面积的12.57%;南四湖流域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面积782297.1公顷,占完善和新建林网化面积的33.67%;沂沭河流域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面积65211.4公顷,占完善和新建林网化面积的2.81%;潍

23、河大沽河流域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面积181736.8公顷,占完善和新建林网化面积的7.82%;半岛水系流域完善或新建农田林网面积31714.0公顷,占完善和新建林网化面积的1.37%。 二、水系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提高保护级别;加大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基础设施等建设力度,提高保护能力;对改为他用或功能退化的湿地,实施湿地还原、生态补水、生物水质净化、生态自然修复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功能。重点建设现有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加快重要湿地区域内新建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按照保护和开发并重的原则,选择典型

24、区域,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 (一)湿地保护工程。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46处,全省湿地自然保护区达到63处,总面积达到1151288.1公顷;新建湿地公园65处,全省湿地公园达到99处,总面积达到168240.3公顷,全面完成鲁办发〔2009〕27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1.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46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20处、地方级22处,面积364857.9公顷。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内容包括保护管理工程、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2011-2015年,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29处,面积287753.6 公顷。2016-2020年,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7处

25、面积77104.3公顷。 2.湿地公园建设。新建湿地公园65处,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9处、地方级54处,面积87778.2公顷。湿地公园建设内容包括保护恢复工程、景观建设、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游览设施建设、安全与卫生工程、管理能力建设等。2011-2015年,新建湿地公园52处,面积74656.8公顷。2016-2020年,新建湿地公园13处,面积13121.4公顷。 (二)湿地修复工程。实施湿地修复工程22个,修复面积133400公顷。其中,2011-2015年,实施湿地修复工程11个,修复面积79000公顷;2016-2020年,实施湿地修复工程11个,修复面积54400公顷,全

26、面完成鲁办发〔2009〕27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1.湿地生态补水工程(1个)。对黄河三角洲国家重要湿地进行生态补水3200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引水河道综合疏浚和整治,提水泵站建设,闸站、引水渠修建,堤坝修筑和维护等。 2.生物水质净化工程(2个)。选择黄河三角洲保护区,对油田开发污染破坏的湿地进行修复,实施面积6000公顷。在南四湖重点河流入湖口、湖滨带、浅水区适度种植挺水、浮叶和沉水植物18000 公顷,通过建立生态群落净化区,使河流的污水在进入湖区时得到缓冲和净化。 3.退田(池)还湖、退耕还林、退养还滩工程(2个)。在南四湖通过清除围堰、庄台、疏浚河道、水草补种等措施,实施退田

27、还湖1500公顷、退池还湖1000公顷和退耕还林500公顷。在庙岛列岛实施退养还滩2000公顷。 4.栖息地恢复工程(17个)。选择莱州湾、滨州渤海湾、胶州湾、灵山湾、东平湖、马踏湖、微山湖、日照滨海、威海滨海等重要湿地区及大沽夹河、黄河、大汶河、沂河、徒骇河、德惠新河等重要河流流域湿地区,实施包括退养(田)还滩(泽)、退田(渔)还湖,以及主退水通道疏浚、退耕还林、封滩育草、湿地植被恢复重建、引水补水、控制污染、沟通水系、调节水位、人工筑巢、营造多样性景观、投放食物等综合措施,恢复栖息地72400公顷。 三、水系水土保持工程 以水土保持为重点,加强湖泊、河流、大中型水库等水源地生态建设,

28、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调节径流,提高水系防洪能力,实现清水长流。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开展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实施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以坡改梯和基本农田为重点的坡面工程建设,以沟道谷坊、塘堰坝为重点的蓄水拦沙工程建设,以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和农村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在保障大中型水系防洪、除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河道的生态用水,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增强河道的生态、人文功能。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及有条件的河段,通过修建拦河闸坝、河道整治、加固堤防和植被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洪能力;增加河道蓄水,使沿河植被和水生物得到恢复,做到水清、岸绿,河

29、道水系生态化和生物多样性,形成水景观优美、水生态良好、水文化丰富的水生态环境,建成河道景区、生态公园。 按照全省水系生态建设总体布局,水系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共划分为河流生态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项目、拦河闸坝项目和水利风景区项目4大类。全省水系水土保持工程共683项,其中,河流生态治理项目共192项(含建设拦河闸坝482座和部分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治理河流长度3475公里;水土保持项目共223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78平方公里;大中型拦河闸坝建设项目共268项,蓄水总规模17.591亿立方米,基本完成鲁办发〔2009〕27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2011-2015年,规划建设379项,包

30、括河流生态治理项目129项,治理河流长度2743公里;水土保持项目100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4478平方公里;大中型拦河闸坝建设项目150项,蓄水总规模9.091亿立方米。 2016-2020年,规划建设304项,包括河流生态治理项目63项,治理河流长度1002公里;水土保持项目123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7000平方公里;大中型拦河闸坝建设项目118项,蓄水总规模8.5亿立方米。 (一)河流生态治理项目。2011-2015年,规划河流生态治理项目共129项、治理河流总长度2743公里,其中,泰沂山区治理项目67项,治理河流长度880公里;胶东半岛丘陵区治理项目18项,治理河流长度215

31、公里;鲁西北黄泛平原区治理项目42项,治理河流长度908公里;胶东调水工程治理项目1项,治理河流长度582公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治理项目1项、治理河流长度158公里。 (二)水土保持项目。2011-2015年,规划水土保持项目共100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78平方公里,其中,泰沂山区治理项目57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61平方公里;胶东半岛丘陵区治理项目23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7平方公里;鲁西北黄泛平原区治理项目20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0平方公里。 (三)大中型拦河闸坝项目。2011-2015年,规划建设大中型拦河闸坝150座,蓄水总规模9.091亿立方米,其中,泰沂山区规划建

32、设37座,蓄水规模2.528亿立方米;胶东半岛丘陵区规划建设48座,蓄水规模2.116亿立方米;鲁西北黄泛平原区规划建设65座,蓄水规模4.447亿立方米。 四、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搞好农业污染源普查,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施用,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节水农业。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在重点区域、

33、流域、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按照全省水系生态建设总体布局,水系农业面源污染工程建设内容共分为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农村清洁生产项目4大类。规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1000处,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20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50个、秸秆青贮池30万立方米,清洁养殖工程500处、农村清洁示范工程1000处,实现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基本完成鲁办发〔2009〕27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一)农村户

34、用沼气项目。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以“一池二改”为基本建设单元,包括建沼气池和联通厕所、供气到厨房(有条件的村配套进行改圈、改污水),同时,根据各地的自然、经济条件,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农业生产发展有机结合,因地制宜规模发展。在果品、蔬菜集中产区引导推广“猪-沼-果(菜)”等能源生态模式建设,把户用沼气建设与瓜、果、菜等作物生产有机结合,高效循环利用资源,促进循环农业发展。规划全省新建户用沼气50万户,其中2011-2015年30万户、2016-2020年20万户。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沼气发酵设施、原料预处理设施、贮气柜

35、脱硫脱水仪器设备以及沼气利用、沼渣沼液消纳配套设施等。规模化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主要选择在经济条件好、集约化养殖水平高、小城镇发展迅速、生活污水污染较重的区域发展,重点在南水北调工程山东段沿线、东部沿海地区、环渤海地区、“两湖一河”流域及其它饮用水源附近区域建设。规划全省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00处,其中2011-2015年500处、2016-2020年500处。 (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在全省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养殖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规划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20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50个、秸秆青贮池30万立方米,其中,2011-2015年建设秸秆生物

36、反应堆示范基地10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30个、秸秆青贮池15万立方米;2016-2020年,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10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20个、秸秆青贮池15万立方米。 (四)农村清洁生产项目。农村清洁生产项目主要包括清洁养殖工程和农村清洁示范工程。 1.清洁养殖工程。实施以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为目标的清洁养殖工程500处,其中2011-2015年300处、2016-2020年200处。 2.农村清洁示范工程。以村为单位,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秸秆等造成的污染问题,规划建设农村清洁示范工程1000处,其中2011-2015年500处、2016-2020年500处。

37、 五、水系破损山体治理工程 积极引进、选育、繁育优良适生绿化植物,采用植树造林、工程治理等综合措施,加大水系内破损山体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减轻河道、湖泊、水库泥沙淤积,改善水资源质量。结合全省水系生态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对水系周边、沿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进行治理,优先安排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治理效益显著的山体,分期分批,逐步治理。2011-2020年,规划治理水系周边、沿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380座,治理底面面积2481万平方米、立面面积1261万平方米。其中,2011-2015年,规划治理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

38、日照、莱芜、临沂、滨州等市的214座破损山体,治理底面面积1365万平方米、立面面积567万平方米; 2016-2020年,规划治理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滨州等市的166座破损山体,治理底面面积1116万平方米、立面面积694万平方米,全面完成鲁办发〔2009〕27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六、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加强水污染治理和防控措施落实,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对水系内重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实施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工程,改善水资源质量;大力实施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提高中水利用率。加快实施雨洪水资源开发利用

39、工程,对地下水漏斗区、海水入侵区实施回灌补源。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生物能源,鼓励营造生物质能源林、碳汇林,吸收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突出抓好工业点源综合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348项,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项目642个,工业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209个,全面完成鲁办发〔2009〕27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一)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主要由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中水

40、截蓄导用、退耕还湿、湿地修复等项目组成。规划全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共348项。2011-2015年,规划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98项;2016-2020年,规划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50项。 (二)水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水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主要以工业点源污染深度治理和工业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规划完成水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851个,全部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自筹资金解决。2011-2015年,完成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501个,其中工业点源污染深度治理项目382个、工业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119个。2016-2020

41、年,完成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350个,其中工业点源污染深度治理项目260个、工业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90个。 第四章 投资估算 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实现水系生态建设目标,规划建设总投资600亿元。由于水系生态建设的公益性特点,投资渠道主要是整合现有资金、新增政府投资和引导社会投资等。整合投资部分按照现有资金安排情况,大体概算今后10年的投资规模,全省水系生态建设共整合各类资金417.7亿元,占总投资的69.6%,其中,整合中央资金106.4亿元,占整合资金的25.5%;省级资金55.5亿元,占整合资金的13.3%;市县资金99.9亿元,占整合资金的23.9%;社会资金155.9亿元,占

42、整合资金的37.3%。新增投资182.3亿元,占总投资的30.4%,平均每年新增投资18.23亿元。新增投资主要由省、市县和社会资金筹集解决,待水系生态建设“六大工程”具体项目编制投资概算并进行评估后,再确定各级分担比例。 2011-2015年,投资331.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5.3%,平均每年66.3亿元。其中,整合投资208.8亿元,占阶段投资的63%,平均每年整合41.77亿元(中央资金10.64亿元、省级资金5.55亿元、市县资金9.99亿元、社会资金15.59亿元);需新增投资122.7亿元,占阶段投资的37%,平均每年新增投资24.54亿元。 2016-2020年,投资26

43、8.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44.7%,平均每年53.7亿元。其中,整合投资208.9亿元,占阶段投资的77.8%,平均每年整合41.77亿元(中央资金10.64亿元、省级资金5.55亿元、市县资金9.99亿元、社会资金15.59亿元);需新增投资59.6亿元,占阶段投资的22.2%,平均每年新增投资11.92亿元。 一、水系造林绿化工程投资来源及估算 (一)成本核算标准。造林成本按照沿海保护带造林每公顷2.25万元、山丘造林每公顷1.5万元、平原造林每公顷1万元、农田林网折实造林每公顷1万元核算。 (二)投资估算。水系造林绿化工程总投资115亿元,其中,新增造林788486.8 公顷,投

44、资102.7亿元,占总投资的89.3%;完善和新建农田林网化面积2323580.1 公顷,林网折实造林125164.6 公顷,投资12.3亿元,占总投资的10.7%。 2011-2015年,新增造林和林网折实共619514.1 公顷,占水系造林绿化工程总任务量的67.8%;根据造林任务的难易程度,核算阶段投资62亿元,占总投资的53.9%。 2016-2020年,新增造林和林网折实共294137.3 公顷,占水系造林绿化工程总任务量的32.2%;根据造林任务的难易程度,核算阶段投资53亿元,占总投资的46.1%。 (三)投资来源 1.整合投资。整合投资90亿元(中央和省部分含新增因素)

45、其中,整合中央沿海和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20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5亿元,社会资金25亿元;整合中央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0.9亿元,省配套中央项目资金0.4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0.1亿元;整合中央山东黄河造林绿化资金2亿元,社会资金0.6亿元;整合省财政绿化山东专项资金10亿元,市县财政造林绿化专项资金16亿元。 2.新增投资。新增投资25亿元。 二、水系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投资来源及估算 (一)成本核算标准。湿地保护成本按照每公顷2061元核算,湿地修复成本按照每公顷5847元核算。 (二)投资估算。水系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总投资35亿元,其中,湿地保护工程新(续)建

46、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面积1319528.4 公顷,投资27.2亿元,占总投资的77.7%;湿地修复工程修复湿地面积133400 公顷,投资7.8亿元,占总投资的22.3%。 2011-2015年,新(续)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面积1037307.4 公顷, 湿地修复面积79000公顷,投资26.4亿元,占总投资的75.4%。 2016-2020年,新(续)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面积282221公顷, 湿地修复面积54400公顷,投资8.6亿元,占总投资的24.6%。 (三)投资来源 1.整合投资。整合投资6亿元(中央和省部分含新增因素),其中:整合中央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资金1.2亿

47、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8亿元,社会资金3亿元。 2.新增投资。新增投资29亿元。 三、水系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来源及估算 (一)成本核算标准。河流生态治理项目按照每公里150万元核算,水土保持项目按照每平方公里70万元核算,大中型拦河闸坝项目按照每座2000万元核算。 (二)投资估算。水系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90亿元,其中,河流生态治理项目总投资56.1亿元,占总投资的29.5%;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80.3亿元,占总投资的42.3%;大中型拦河闸坝项目总投资53.6亿元,占总投资的28.2%。 2011-2015年,投资102.4亿元,占总投资的53.9%。其中,治理河流长度274

48、3公里,投资41.1亿元;治理水土保持面积4478平方公里, 投资31.3亿元; 建设大中型拦河闸坝150座,投资30亿元。 2016-2020年,投资87.6亿元,占总投资的46.1%。其中,治理河流长度1002公里,投资15亿元;治理水土保持面积7000平方公里, 投资49亿元; 建设大中型拦河闸坝118座,投资23.6亿元。 (三)投资来源 1.整合投资。整合投资107亿元(中央和省部分含新增因素),其中,整合中央中小河流建设资金18.3亿元,省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2.2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30.5亿元;整合中央补助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专项建设资金5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5亿

49、元,社会资金7亿元;整合中央基本建设河道治理项目资金6亿元,省配套中央项目资金4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0亿元,社会资金3亿元;整合省河道拦蓄项目资金1亿元,市县配套资金5亿元。 2.新增投资。新增投资83亿元。 四、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投资来源及估算 (一)成本核算标准。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每户需投资3860元,新建每处大中型沼气工程需投资310万元,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每亩投资1200元,食用菌菌种菌包厂每处投资400万元,秸秆青贮池每立方米100元,清洁养殖工程每处投资100万元,农村清洁工程每处投资50万元。 (二)投资估算。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总投资65亿元,其中,

50、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投资19.3亿元,占总投资的29.7%;新建10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31亿元,占总投资47.6%;建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20万亩,投资2.4亿元,占总投资的3.7%;建食用菌菌种菌包厂50处,投资2亿元,占总投资的3.1%;建秸秆青贮池30万立方米,投资0.3亿元,占总投资的0.5%;建清洁养殖工程500处,投资5亿元,占总投资的7.7%;建农村清洁示范工程1000处,投资5亿元,占总投资的7.7%。 2011-2015年,投资35.13亿元,占总投资的54%。其中,新建农村户用沼气30万户,投资11.58亿元;新建5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1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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