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一篇: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中央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为了提高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业务能力,切实贯彻《条例》,严格按《条例》规定办事,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XX省党校举办了两期“全区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通过领导讲座、教授辅导、收看录像、讨论交流等方式的学习,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学习任务。第二期培训班于9月
2、27日结束,取得很好的效果。在全国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热潮中,举办这次学习班是完全必要的、非常及时的,感谢自治区组织部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与交流机会。 本班第五组,即高校及科研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组织纪律,通过几天的认真学习和积极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收获很大、受益匪浅。一方面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和交流,感到《条例》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武装和充实了自己,为开展工作领到了尚方宝剑,增强了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的信心和勇气。另一方面感到《条例》在贯彻执行中还有许多空间,有许多需要在工作中继续研究探讨的问题和方面,组织人事干部肩上的担子重、责任大。下面我代表小组
3、简要汇报一下主要收获和体会。 一、提高了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贯彻《条例》的 —1—自觉性 大家在以往的学习中对《条例》的认识并不深刻。这次学习,老师讲授,通过对背景材料和理论问题的学习探讨,感到了《条例》具有丰富的内涵,是我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的干部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大家认识到,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重新修订并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
4、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力的领导集体,并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全面把握了《条例》的内容和特点,增强了责任感《条例》的基本精神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通过规范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
5、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率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出了全方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更趋完备,程序方法更 —2—具有操作性,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体系。其中,总则、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纪律和监督是《干部任用条例》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 与《暂行条例》相比,《条例》具有五个方面的鲜明特点。一是坚持与时俱进,赋予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内容以新的时代内涵,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在发展党内民主,
6、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方面有新的举措;三是坚持完善程序,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四是坚持制度创新,纳入了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完善了任职,免职、辞职和降职等制度,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五是坚持有效监督,确定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在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迈出了新步伐。精通《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的基本要求,使我们增强了责任感。 三、坚持标准,把握德才兼备新的时代内涵 正确执
7、行党的干部政策。首先要掌握选贤任能的原则、标准和方法,这样才能把人选准用好。《条例》就是用科学的制度解决“选什么人,怎么选人”的问题。 我们党一贯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 —3—不断赋予这一标准以新的内涵。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主要、最根本的要求,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这些条件选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高、干部作风好、政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干部。 四、扩
8、大民主,落实“四权”强化监督 《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体现了扩大民主、落实“四权”的要求。一是扩大了干部推荐中的民主。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二是扩大了干部考察中的民主。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在考察干部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三是扩大了干部讨论决定中的民主。《条例》对党委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应到会和同意通过的人数、表决、决定的方式、程序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四是扩大了干部监督中的民主,实行了任职前公示制度,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条例》强化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扩大了干部工作监督的民主,加大了对干部和干部工作的监督,严密了
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严明了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充实了“十不准”要求的内容。追究对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查处违纪责任人。强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这些有现实针对性的举措得以落实,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改进干部考察方法,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4—为了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条例》作出了比较严密的规定。在考察内容上,要求考察人员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同时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在考察范围、考察方面、考察纪律上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对参与干部考察人员提出了严
10、格要求,规定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热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并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学习过程中,组织部领导就考察的技术问题,谈话艺术方面的讲授使我们增长了知识,明确了要求,规范了工作。对组织人事干部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六、问题与建议 来自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在以往的工作中上执行了《暂行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复杂的问题。大家交流了经验,探讨了问题。①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素质的结合问题,存在三高一低现象,强调业务素质多,轻视思想政
11、治素质的问题比较普遍;②后备干部与一般干部的关系问题,公开选拔使一些一般干部被选拔上来,后备干部有的被选拔条件圈在了外面。建议建立后备干部库制度。③领导意图与考核结果不一致问题。有时考核分两类,一类是必须用的干部,一类是差额比较考核的干部。这些问题需要在贯彻执行《条例》的过程中加以解决。④关于干部交流问题,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的干部交流很少,内部 —5—轮岗在专业之间进行也比较困难。⑤专家与管理干部问题。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要用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事业单位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中主要是推行全员聘用制。《条例》与全员聘任制如何衔接是现实问题,建议自治区党委
12、组织部作为一项课题,开展调研,制定一个事业单位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或方案或意见。 七、以《条例》为准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颁布了,但更重要、更关键的是要贯彻落实好。首先把《条例》作为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干部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逐章逐条逐款地学习领会,努力掌握精神实质,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刻苦钻研、成为精通《条例》,熟悉干部人事工作的行家里手。其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带头遵守《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各种行为,坚决抵制,敢于
13、斗争,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为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条例》的严格执行。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适应新形势加强改进干部监督工作。要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 总之,今后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与时俱进 —6—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定执行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条例》,为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而不懈的努力工作。 —7— 第二篇:
14、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切实维护群众“四权”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新时期进一步扩大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对于组织部门充分依靠群众,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领导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深入了解我区干部群众对落实“四权”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干部监督工作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近年来,我区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在坚持扩大民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等方面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同时,在进一步调动群众的参与热
15、情、提~部考察质量等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我们认为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工作的法律准绳,切实落实好群众的“四权”。 一、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44份,回收323份,回收率达94%,参与对象中,区管干部占31.5%,科级干部占32%,科级以下干部占30%,基层社区、村干部占6.5%,机关干部中,近50%参与填写了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多和少: 1、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持肯定态度的干部群众多,但对参与监督有较高积极性的较少。95%的干部群众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要
16、开展监督,但在对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有积极性这一问题中,只有34%的干部群众填写了有较高积极性,有59%认为可参与可不参与,还有6%的认为这是组织部门或是纪委的工作,与自己没有关系。 2、对党委和组织部门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认可的干部群众多,但对干部考察这一重要环节的工作质量认可的少。88%的干部群众认为我区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贯坚持按程序办事,提拔了大多数群众拥护的干部,只有12%的干部群众认为干部工作中有时走形式;但在具体的考察工作中,只有68%的干部群众认为组织部门能够深入细致地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质量较好,还有32%的干部群众认为考察工作有时走过场,干部群众在
17、考察工作中不敢讲真话。 3、对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四权”期望值较高的干部群众多,但认为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渠道多、办法好的少。所有参加调查的干部群众都对我区如何进一步落实群众的“四权”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如:进一步加强干部考察力度、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中的群众参与面等等,体现了干部群众对享有“四权”有较高的期望值;有75%的干部群众认为我区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还存在渠道不宽、办法不多的问题,希望组织部门进一步探索新形式、新办法,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 二、主要原因分析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不到位: 1、干部群众“四权”意识不到位。虽然我们每年都
18、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宣传干部工作各项政策,可还是有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四权”意识不到位。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认为一些领导干部越是有魄力,就越会在实际工作中得罪群众,在民主测评中得到的票数就会比别人低,影响了组织部门的判断力,于是对干部不公开、不透明,造成群众参与的机会少,对干部工作形成偏见;另一方面,部分群众仍脱离不了传统的干部工作思维定势,认为干部工作搞群众监督完全是形式主义,参与干部工作没有积极性,“神秘感”依然严重。这些认识上出现的偏差构成了群众“四权”落实不力的思想根源。 2、考察细致全面程度不到位。一方面仍有部分干部群
19、众对干部考察工作存在较严重的偏见,认为考察对象都是由领导内部定好的职位拟任人选,考察只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自己就是反对也没有多少意义,因此对考察工作漠不关心、敷衍了事,不能在谈话和民主测评中公正地评价干部,有的同志心里不平衡,甚至投感情票、报复票,为组织部门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带来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考察的形式单 一、范围较窄,一般还是通过“你说我听”的做法来开展,谈话的对象以部门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居多,没有真正走到群众中间,对其服务对象及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考察的信息量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扩张,造成了考察工作不细致全面。 3、落实“四权”保障措施不到位。一方面对
20、如何落实群众的“四权”缺乏一定的制度和操作程序来保障,目前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些制度措施对领导干部本人监督的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少,对在选拔任用的各个重要环节中切实落实群众“四权”没有一套完整细化的流程,群众监督没有形成一种规范的、长效的机制,随意性比较大;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下”的标准不明确,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不能够动真格,监督的成果得不到较好落实。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群众“四权”的对策 1、加大宣传,强化意识,为落实“四权”奠定思想基础一是要在领导干部中形成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思想意识。曾庆红同志曾经指出:“把人选准用好,最根本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扬
21、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只有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到坚持干部工作中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才能在干部工作中真正落实群众“四权”,使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意志有机结合起来,这是衡量干部工作能否符合广大群众根本愿望的重要基础,也是检验所选干部是否代表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标准。二是要在群众中形成尊重权利、主动参与的思想意识。首先要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参与干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应享有的民主权利,转变与己无关的态度,积极参与到干部选任工作中来,真正做到出以公心,郑重对待和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利;其次要积极宣传,把干部工作严谨的条文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规定,让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党的干部工作标准
22、程序和办法,为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奠定基础。 2、遵循程序,紧扣环节,为落实“四权”提供良好平台结合我区的干部工作实际,落实群众“四权”应紧扣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在民主推荐中落实“四权”。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也是群众参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首要环节。在民主推荐工作中落实“四权”,一是要公开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民主推荐是自己的基本权利,了解民主推荐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二是要扩大参与范围,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基层的服务对象来推荐心目中的领导干部,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我区在干部民主推荐的范围和方式上积极探索,为确保公正性、准
23、确性,采取“两推一考”方式,即通过区委全委会推荐正职和市管后备干部、发动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参加推荐副职,根据推荐结果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通过综合素质考试选拔后备干部,特别在后备干部的选拔中,我们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两轮选拔,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第一轮是干部群众推荐后备干部参加考试,第二轮是根据考试成绩及群众推荐票数的加权分,确定分数线,把上线的干部名单再一次交给群众,就使用期限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确定近、中、远三个档次的后备干部名单。目前,“两推一考”在我区已形成制度。二是在考察考核中落实“四权”。干部考察是事关选任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扩大干部考察工作的民主,充分落实“四权”,才能客观公正、准
24、确无误地评价和识别干部。为确保考察工作的准确性,我区一是在考察形式上注重“双向延伸”,扩大干部群众对参与考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向上坚持“四个必须”,即选任各党组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经党组充分酝酿,选任政府各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征求分管领导意见,选任非中共干部必须征求~部门意见,选任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必须事先书面征求协管方意见;向下做到“两个听取”,即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重点听取被考察干部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在考察方法上采取差额考察,提~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竞争性、民主性,做到优中选优,努力克服过去等额考察中存在的考察面窄、考察易失真的问题;三是在考察责任上严格监督,制定了考察工作责
25、任制,通过考察预告等形式,提高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将考察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向群众反馈结果。三是在决定任职中落实“四权”。讨论决定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出了问题,不仅会使前面的工作流于形式,而且会导致干部工作的被动。要在这一环节中落实“四权”,首先要完善提名制度,充分尊重~,凡是大多数群众不推荐、不赞成的,坚决不能提名,不能提拔任用;其次要完善票决制,逐步向全委会票决过渡,切实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减少用人失误,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第三要完善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充分重视公示结果和考核结果,认真调查,对干部形成正确
26、的评价。我区实行区委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票决制以来,对近200名区管干部进行了任免,其中有2名干部因有反对票,在复议中被取消了任免。我们在执行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过程中,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任用决策的意见,认真受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去年以来,有3名干部因在任前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被取消了任命,1名干部因在试用期考核中评价较差,被延长六个月的试用期。 3、完善制度,拓宽渠道,为落实“四权”提供保障机制一是要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制度,充分体现“由多数人来选人”的干部工作机制,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摒弃了以往封闭式、神秘化的做法,使群众不仅享有知情权,而且还可以直接参与,民主推荐和选择
27、他们信得过的人选,整个过程充分落实了“四权”,发扬了民主,是群众普遍信赖的选任方式;二是要完善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参与制度,使之形成一套环环相扣的操作流程,在每一个关键环节,都要细化或量化群众参与的指标,使群众参与有章可循,保证群众“四权”在各个环节的落实,在具体的程序中尽可能采取操作性强的方法;三是要完善一些便于群众操作的长效监督方法,如公布监督电话,建立“部长接待日”,开辟“网上监督信箱”等,积极探索干部监督进社区、进非公经济组织等途径;四是要完善有关干部诫勉或“下”的条款,使干部群众真切体会到监督成果。我区今年以来认真梳理、健全了干部任用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公开选拔试行办法》、
28、《竞争上岗试行办法》、《民主推荐制度》、《考核预告制度》、《任前公示制度》、《试用期制度》等,不断拓展参与渠道,将知情、参与、选择、监督权实实在在地交给群众。我们还利用“建邺党建”网站设立“干部监督信箱”和“干部任用公示”栏,及时公布有关情况,接受监督。我们坚持将每年考核的测评结果反馈给每一位领导干部,并对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干部开展诫勉谈话,20%以上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坚决予以调整,使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了监督的成果。 第三篇: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生雅园小区分团委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一、选拔任用团委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29、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大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依照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办事的原则。 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干部任期一般为一至二年。 2.上届干部有责任和义务物色下届干部人选。为人选提供重要参考意见。可以为下届团委学生会的主要干部人选提供重要参考意见,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情况,以及提供其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情况,既可推荐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也可推荐同学中新发现的各种人才。 3.团委学生会每学
30、年上学期十月份进行换届选举,通过递交申请书确定候选人,竞选演讲后确定主要干部名额,最后经过指导老师、上届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推荐决定其具体职务。 三、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两课”学习和学校、社区组织的政策形势报告及政治学习。 2.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正常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和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
31、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纪行为。 3.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成绩优良,一学年补考课程不超过二门。 4.身体心理素质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体育成绩及格,心理健康,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5.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开阔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四、选拔办法: (一)主席团(分
32、团委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 选拔条件及办法: 1.选拔采取荐、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1)荐:由自荐、团总支推荐和团委学生会提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2)评:自荐的同学进行公开演讲答辩,并由现场评委根据个人表现评选出主席团成员的初步入选。 (3)经分团委、团总支工作领导小组和原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确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二)各部长、副部长选拔条件及办法: (1)荐。由个人自荐、团支部推荐和分团委学生会、团总支提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 (2)评。自荐的同学进行公开演讲答辩,并由现场评委根据个人
33、表现选出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的初步入选。根据综合考评确定各部部长、副部长人选。 (三)团委学生会其他成员选拔条件及办法: 团委学生会其他成员一般在 一、二年级优秀同学中选拔,由各部部长负责组织报名和试用,并填写《学生雅园小区团委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后报分团委、学生会备案,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合格后录为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 为了加强对选拔工作的领导,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分团委学生会将就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选拔工作,并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设立意见反馈箱,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同时希望广大同学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 第四篇
34、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司人员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5、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分公司、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 第四条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位置非常重要,一个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能力高低、作风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面貌。 第五条企业中层干部在拟任职前应当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列入企业中层干部序列。 第六条企业经济发展委员会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
36、条件: (一)努力学习和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自身学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开展好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三)以身作则,律人先律己,密切联系企业职工及所在部门,及时解决和向上汇报出现的问题,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歪门邪道作斗争; (四)正确行使上级领导所赋予
37、的权力,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全体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八条提拔担任企业中层干部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或相当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三)拟选拔科级干部,原则上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批准同意后可破格提拔。第三章考察 第
38、九条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所考察的内容: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一)“德”的方面,要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一是思想品德。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精神,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等。三是家庭美德。包括尊老爱幼,人生观、价值观,志趣爱好,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等。四是社会公德。包括社会责任、群众观点态度、人际关系以及遵守公共道德情况。 (二)“能”的方面,要业务精通,开拓创新。一是工作思路,包括本人的发展观、政绩观及工作中的战略思维和创新意识;二是组织协调能力,包括组织动员能力,处
39、理突发事件能力,协调各方关系能力;三是依法办事,主要考核法制意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四是心理素质,主要看本人工作干事中的意志和自信心及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三)“勤”的方面,包括工作积极性、纪律性、责任心和出勤率等。一是精神态度,主要看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学习态度;二是工作作风,主要是了解深入实际,讲求实效,平时是否肯学肯钻、任劳任怨,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出勤率等方面情况。 (四)“绩”的方面,要坚持正确政绩观,有强烈的事业心。一是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主要看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和抓落实、促发展情况。二是工作质量,完成的各项工作符合质量要求,无人为差错,无责任事
40、故。三是解决复杂问题、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四是基础工作,不搞短期行为,重复施工,重视基础工作和常规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五)“廉”的方面,要防微杜渐,清正廉洁。主要是执行公司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爱好是否积极健康,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等状况。第四章程序 第十条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二)考察
41、 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应听取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的意见,尽可能广泛、深入、细致。考察结束后,由经营管理委员会派出的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领导班子汇报研究并提出意见。 (三)酝酿人选 在拟任人选决定前,应在领导班子中进行充分酝酿,必要时征求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 (四)征求意见、民主测评 在确定拟考察对象的基础上,发放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意见征求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同意票不超过半数的人员不能选拨为中层领导。
42、五)领导谈话 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干部任命后。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经营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一般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谈话。 (六)任前公示及任职 领导班子会议形成决议后,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干部试用 干部任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对新任中层领导干部要跟踪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免职处理。 第五章后备干部培养 第十一条后备干部的确定和培养 后备干部,经民主推荐并超过半数同意后,经组织部门考核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
43、由公司班子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对后备干部每年考核一次。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每年研究调整一次,干部的任职条件,除德、能、勤、绩、廉优良外,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五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征文学习“二十字” 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标准有感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则部分第一条提出:“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其中的“二十字”标准全面规定了新时期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
44、伍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自身修养的努力方向,是选拔任用干部和加强队伍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一、信念坚定是基础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和毕生追求,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总书记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如大厦之基、桥梁之柱,不管时代怎样发展、形势任务怎样变化,这一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一个理想信念动摇的党员干部,在本
45、质上已经不是共产党员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有违法违纪的干部落马,其根源首先就是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坚守,放松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可以说,理想信念坚定与否,是衡量一个共产-1- 党员是否是真正的共产党人的根本标准,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前提。党政领导干部应坚持理想信念毫不动摇,长扫信念尘埃,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入侵,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为民服务是宗旨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
46、生命线。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一切工作都应以为民为价值原点,做到“四有”。一要有“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服务于人民”的意识。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党政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要有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党政领导干部行使职权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坚持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提升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要有敬民爱民的情怀。劳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在思想上敬畏群众、感情上热爱群众、方法上依靠群众,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要有
47、亲民近民的作风。要有平易近人的作风,破除衙门习气和官僚作风,带着真挚的感情对待群众、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等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作风和问题。 三、勤政务实是行为准则 -2- 在其位当谋其政,党政领导干部要立足岗位,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任务。要按照“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实实在在地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心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多办顺民心、解民忧的实事好事,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48、四、敢于担当是责任 大的方面来讲,我国改革已到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阻力大、困难多,没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小修小补、小打小闹,改革是不可能取得预期成效的;小的方面来讲,在一个单位,工作畏首畏尾、瞻前顾后,遇事推脱、不敢担当,工作也不可能取得实质进展。必须要有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决心和勇气,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敢于担当,才能推动改革和工作持续向前发展。 五、清正廉洁是底线 贪污腐败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带坏了社会风气,对党的肌体具有巨大的腐蚀性。党一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将众多违法违纪官员拉下马,显示了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勇气。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严三实”的要求,从严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修身律己、工作生活,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自身抵抗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3- 第27页 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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