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7KB ,
资源ID:8829657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82965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电视剧乙种及甲种.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电视剧乙种及甲种.doc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一、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答: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二、 哪些机构可以申请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答: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可以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申请从事广

2、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也可以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 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现记录或机

3、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材料有: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

4、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五、《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一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

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如何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答: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须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七、哪些机构可以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答:(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

6、可证》的机构;         (二)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         (三)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     上述机构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后,可以制作电视剧,其他机构均不得制作电视剧。     八、电视剧制作许可有哪几种?有什么区别吗?     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两种,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一印制。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7、甲种)》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九、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的机构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时,应当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编剧授权书;     (五)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国家广播电影

8、电视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七)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中,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直接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申请,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后的一周内应将核发情况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9、》在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十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或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可按程序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资格。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机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     (三)最近两年申领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 (四)最近两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及相应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10、     十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不可以制作哪些广播电视节目?     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应当在许可的范围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禁止制作经营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上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闭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

11、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此外,一些特殊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广播电视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他已取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措电视节目;     (二)境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按有关规定向国家广播电影电现总局申报;     (三)制作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视剧及理论文献电视专题片等广播电视节目须按照国家

12、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哪些内容发生变更时,需要原发证机关审批?     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剧名、集数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十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可以继续持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吗?     答:不可以。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一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