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钓鱼岛是中国人最早发现,最先命名、最先经营、统辖、控御,最早载入国家正史和官方图籍,明朝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属于中国版图。明朝初,杨载发现钓鱼岛列岛;1582年,明朝将钓鱼岛归入中国版图,隶属福建。1895年4月17日,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割让台湾及其周围岛屿。日本由此统治台湾达50年,钓鱼岛等台湾周围附属岛屿也被日本长期霸占。
1945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要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1945)申明:“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开罗宣言》(1943)通告:“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
2、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1951年9月,美国同日本签订《旧金山和约》,日本将本应归还中国的钓鱼岛连同冲绳交由美国托管。1971年,美国同日本签订“归还冲绳协定”,将我国领土钓鱼岛擅自划入了“归还区域”。美国是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始作俑者.
1972年,中日两国在恢复邦交的谈判时,双方同意:将钓鱼岛列岛归属问题挂起并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然而,日本政府并未遵照议定行事,而是不断向钓鱼岛渗透,企图造成即成事实,以最终达到侵占的目的。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将钓鱼台列岛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历史上琉球并不属于日本。中日钓鱼岛争议
3、由此产生。
近些年来日本的渗透、侵占行为:1979年,日本政府在钓鱼岛上修建直升飞机场。
1990年10月,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修建灯塔。 1996年8月18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的木牌。
2003年1月,日本政府采取所谓从日本国民手中“租借”、“接管”的方式,企图造成一种日本国“实际控制”的既成事实。
2010年9月7日,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冲撞中国渔船,随后非法扣押中国渔民中日在钓鱼岛问题上再次紧张。起因:2012年4月16日,石原慎太郎称:“东京政府决定从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扩大:7月6日,日本政府计划年内实现钓鱼岛“国有化”;首次:7月24日,日本首相称争取明年4月将钓鱼岛“国有化”;升级:9月10日,日本政府确定了钓鱼岛“国有化”方针;质变:9月11日,日本政府与钓鱼岛所谓“土地权所有者”栗原家族正式签署了岛屿的“买卖合同”。实施所谓“国有化”,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