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公安局 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现将淮安市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2、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对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三、招录职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表。 四、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由淮安市人社、公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1、报名、面试及考核。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登记表》发送至hagazzb@,并与淮安市公安局电话确认。经淮安市公安局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确定初选人员。 报考机要密码专业职位考生,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公安厅要求,统一组织报名面试。
3、2、体能测评、体检。对初选人员,体能测评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体能测评和体检结果,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 3、资格复审。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对拟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笔试人员需提供经学校签署意见的《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 4、笔试。报考人员统一
4、参加江苏省2011年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2011年江苏省招录公务员公告。 5、政审。对通过笔试的考生,由淮安市人社、公安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淮安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政审不合格者,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6、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报经江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招录单位与招录人员签订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联系电话: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0
5、517—83941813 83605312(传真) 淮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0517—83120037 83120107(传真) 联 系 人: 淮安市公安局 周海洋 江苏省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1:2011年淮安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及职位表; 附件2:淮安市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 附件3: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1
6、 2011年淮安市公安机关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计划职位表 地区名称 单位名称 招录职位 招考计划 招考条件 隶属关系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职位简介 专业方向 指定院校 其他条件 市 080000 淮安市 007 市公安局 01 科办员 治安管理 2 危险物品管理 “211”工程等国家重点院校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市 080000 淮安市 007 市公安局 02 科办员 网络监察 6 网络监察 “211”工程等国家重点院校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市
7、 080000 淮安市 007 市公安局 03 科办员 刑事技术 2 DNA检验方向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重庆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市 080000 淮安市 007 市公安局 04 科办员 机要管理 1 机要密码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市 080000 淮安市 007 市公安局 05 科办员 刑侦技术 2 图像技术(影像) “211”工程等国家重点院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市 080300
8、楚州区 007 楚州分局 01 科办员 网络监察 1 网络监察 “211”工程等国家重点院校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县 082600 涟水县 007 县公安局 01 科办员 网络监察 1 网络监察 “211”工程等国家重点院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县 082900 洪泽县 007 县公安局 01 科办员 网络监察 2 网络监察 “211”工程等国家重点院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附件2 淮安市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 报名登记表
9、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生源地 政治面貌 婚否 所学 专业 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报考单位及职位 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称谓 所在单位 职务 院、系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评价:
10、 负责人签字: 院、系签章 年 月 日 面试小组考核意见: 面试小组成员签字: 附件3 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 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标 准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2"2 ≤13"1 1000米跑 ≤4'10" ≤4'30" 立定跳远 ≥2.2米
11、 ≥2.0米 引体向上 7个 5个 俯卧撑 14个 10个 注:引体向上和俯卧撑测评项目,受测试者任选一项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2 ≤14"0 800米跑 ≤4'05" ≤4'25" 立定跳远 ≥1.5米 ≥1.4米 仰卧起坐 18个(限1分钟) 38个(不限时) 附件4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12、《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 第三条 笔试、面试、体检、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均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录用主管机关,以计划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政审。不足部分,按照综合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第四条 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第五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
13、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遵循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被考核人意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若干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和政审工作。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其成员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 第八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公安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心理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第九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人员与被考核和政审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 考核和政审的主要方法: (一)向考核和
14、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 (二)向考核和政审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 (三)对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访问; (四)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五)公示被考核和政审对象的名单。 第十一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应当写出署名的书面考核和政审报告,提出考核和政审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和考生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