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志愿者资源,以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下面称成员)是指按照一定的要求与程序在协会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第三条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与管理由协会政工组负责。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提供的培训;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以及协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2、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享有本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五)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享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五条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协会的相关管理,自觉完成所承诺担负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
3、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协会及志愿者的形象;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按要求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注册与管理 第六条入会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 (二)遵纪守法,认同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有爱心,并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并有意长期为公益事业服务; (三)具备相应的志愿者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第七条入会程序 (一)准备入会。如果你准备入会,请认真仔细阅读《
4、协会章程》、《成员管理办法》、《成员守则》、《活动免责声明》等规章制度,从网上下载或到协会办公室填写《志愿者入会报名表》,交纳会费,你就成了协会的成员了; (二)办理正式入会手续。待你参加3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你可以正式向协会提出申请领取志愿者工作牌、《志愿者基础读本》、会服、成员帽等相关资料,你就正式成为福城志愿者协会的一员了;第八条会费 (一)成员加入协会,需缴纳50元/年的会费(学生成员免费),会费一年交纳一次,一次交清; (二)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内部联谊交流活动、日常管理工作、志愿者统一标识的制作等; (三)会费由协
5、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管理; (四)志愿者退会,会费不退。第九条工作牌、会服与会徽 (一)所有正式注册志愿者均可领取会服、志愿者工作牌、会徽,均不需另外交纳费用,从会费中开支; (二)工作牌、会服与会徽是志愿者身份的象征,由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佩戴,非志愿服务时间建议不得穿戴; (三)成员退会,工作牌(经协会盖章注销)、会服、会徽经本人申请可由本人保存留念,但未经协会允许,不得再使用; (四)成员劝退、除名,工作牌、会服、会徽应退回协会。第十条成员积分管理 (一)成员积分由政工组负责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3天内,活动召集人
6、将“活动记录表”及积分上报政工组,政工组于每年12月30日前统计好当年的成员积分,经理事会核查后予以公布; (二)凡参加协会组织或经协会同意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按小时计算,每小时记1分,特殊情况可适当加分,但原则上不超过2倍,并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协会内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内部交流、文艺等活动,不再积分,只给筹备工作人员一定的积分,参加人员只公布名单;; (四)协会管理人员,会长、秘书长、理事长、理事及其它由协会安排的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不另行加分; (五)活动项目策划及筹备工作,按策划、筹备时间长短及活动难度大小,一次性记2-10分
7、由理事会商讨决定; (六)其它未考虑的临时加分条款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七)积分利用。成员积分是成员表彰、奖励、星级志愿者进晋的主要依据,具体运用按照《XX县区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办法》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成员退会 (一)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本人向协会递交书面退会申请,协会作登记备案,并致感谢信; (二)担任协会管理工作的成员退会,需提前1个月向协会理事会提交申请,并将担负的工作移交完毕后方可退会; (三)成员退会必须由政工组或理事会成员必须与其进行交流、座谈,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协会安排欢送会;
8、 (四)成员因工作等原因一段时间不能参加义务(志愿)服务,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保留会籍1年。超过1年以上应当重新履行成员入会的申请手续,若有成员编号的编号不变; (五)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但本人关心协会发展,愿意保留会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发放“终身荣誉成员证”,星级成员要在证书上予以体现; 第十四条劝退与除名。成员若严重违反本章程及协会相关规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予以劝退或除名,由理事会成员进行交流或座谈,并在档案中记录,影响严重的必须在贴吧及qq中进行公告; (一)因志愿工作影响家庭或工作的; (二)在志
9、愿工作期间有任何虚假或欺骗行为的; (三)因个人行为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在志愿者组织内部搞不团结、制造不和谐的; (五)违犯协会规章制度且不听劝告的; (六)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利用志愿者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 (八)成员没有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活动的; 培训与服务项目选择 第十五条成员培训 (一)成员培训由政工组组织实施,必须遵循因地制宜、重在参与、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二)成员培训内容包括新志愿者入门培训(基
10、础培训)、专题培训(含项目培训、技能培训等)、高级培训; (三)协会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入门及基础知识培训,每个季度一次团队拓展活动或队员交流、讲座活动,并根据志愿者、项目组或协会发展的需要安排其它培训;第十六条成员服务项目选择 (一)新志愿者经过培训后,可根据自身的专长、爱好,选择服务项目。为保证服务质量,新志愿者最多只能选择1至2个服务项目参加服务,没有选择服务项目的成员由政工组安排参加集体服务; (二)各项目组有新志愿者加入,必须组织好欢迎仪式及上岗前的培训; (三)各服务项目组经常性召开例会、座谈会及交流会,将表现突出的新志愿者的情况上报政工
11、组或理事会,以便培养新骨干,以利协会发展。 奖惩、激励与保障 第十七条奖惩 (一)奖先评优,树立榜样的作用,对团队的发展至关重要,主要参照《XX县区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办法》进行; (二)对违反协会相关规章制度,影响协会形象的行为,协会将对其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撤消成员资格; (三)成员奖惩均记入成员档案,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布。第十八条星级志愿者评定 (一)星级志愿者评定每年度开展一次,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精简高效的愿则,采取民主与集中相
12、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参照《XX县区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办法》进行 (二)成员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分,300分,600分,1000分,1500分的履约志愿者分别授予 一、 二、 三、 四、五星级志愿者称号; (三)五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分)将获得“终身荣誉成员证”,但每年度必须进行审核,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成员资格。第十九条权益保障 (一)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
13、者的服务; (二)加强宣传,争取政策,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认,对于受表彰的注册志愿者,应通报其工作(学习)单位,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三)推荐优秀志愿者参加上级评比、评选及表彰活动; (四)努力创造条件,为注册志愿者能力提升、学习创造条件; (五)争取资金,为所有的注册志愿者购买保险。 第二篇: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会会员管理,维护会员权利,充分发挥z会会员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z会法》、《中国z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14、二条z会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等,依据《中国z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z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由会员所在地z会具体负责。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z会法》、承认《中国z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z会,经z会批准即为z会会员。 第五条z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z会的为个人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单位身份加入z会的为团体会员。 会员按照履行义务和交纳会费的多少
15、分为普通会员、特别会员、永久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z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z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z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z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z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z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z会章程》;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完成z会
16、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z会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的入会程序 第八条会员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个人入会由所在地基层z会批准,单位入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z会批准。县级以上z会可直接批准申请人为本级z会会员。 申请加入z会的个人,可到所在地(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基层z会领取并填写《中国z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所在地基层z会审批。 申请加入z会的学校、医院、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可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z会领取并填写《中国z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附经过年检的
1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等材料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z会审批。 第九条基层z会对个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接纳申请人为z会会员的,发给z会会员证和会员徽章,报县级以上z会备案。县级以上z会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接纳申请单位为z会团体会员的,发给z会团体会员证书和标牌。z会会员证和会员徽章由中国z会总会统一制作。团体会员证书和标牌由批准单位按中国z会总会统一样式制作。 第十条对z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外人士(或单位),可以授予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由县级以上z会认定和批准,并授予同级z
18、会荣誉会员称号,颁发中国z会统一制作的奖章(奖牌)和证书。 第四章会员的会费交纳 第十一条申请人(单位)自获得入会批准之日起,即获得z会会员资格,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并按照《中国z会会费管理办法》,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费按年度进行交纳,入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交纳。 个人普通会员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元;个人特别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元以上或连续交纳会费达10年,并能履行会员义务;个人永久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0元以上或连续交纳会费达20年,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团体普通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1000元;团体特别会
19、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团体永久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三条新入会的会员应在获得入会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会费由批准加入的z会组织收缴,会员会费收缴应开具合法收据。会费的使用及管理按照《中国z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会员的管理 第十五条基层z会为z会个人会员登记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z会的会员发展、管理工作;县级以上z会具体负责所辖z会团体会员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各级z会要按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建立z会会员登记档
20、案,实行科学、动态、规范管理。 第十七条会员实行年度注册管理制度,每年交纳会费的同时进行注册;各级z会每年向上级z会报告z会员登记及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会员的转会 (一)会员的转会是指z会员从一个z会转入另一个z会; (二)会员的转会应由转出z会出具转会证明,凭该证明在转入z会办理转入手续。转会后,交纳会费记录等信息由转入z会负责登记、统计; (三)会员所在z会发生合并、分立的,会员应由新成立的z会给予登记注册。 第十九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视为自动退会: (一)连续两年不交纳
21、会费; (二)团体会员法人撤销、合并、解散。 第二十条会员退会,由其所在z会收回会员证(标牌),注销其会员资格,并备案。 第六章会员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中国z会每五年开展一次优秀会员评选活动,对优秀会员进行表彰。省级以下(含省级)z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优秀会员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对特别会员可授予z银质奖章(牌);对永久会员可授予z金质奖章(牌)。 第二十三条银质奖章(牌)由省级z会负责颁发,金质奖章(牌)由中国z会总会颁发。 z会员奖章(牌)由中国z会总会统一设计、制作。 第七章附则 第
22、二十四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中国z会总会。 第二十五条各级z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协会会员管理办法XX县区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志愿者资源,以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下面称会员)是指按照一定的要求与程序在协会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23、第三条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与管理由协会政工组负责。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提供的培训;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以及协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享有本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五)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享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24、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协会的相关管理,自觉完成所承诺担负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协会及志愿者的形象;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按要求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注册与管理 第六条入会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 (二)遵纪守法,认同协会理念,遵守
25、协会的规章制度,有爱心,并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并有意长期为公益事业服务; (三)具备相应的志愿者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第七条入会程序 (一)准备入会。如果你准备入会,请认真仔细阅读《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守则》、《活动免责声明》等规章制度,从网上下载或到协会办公室填写《志愿者入会报名表》,交纳会费,你就成了协会的会员了; (二)办理正式入会手续。待你参加3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你可以正式向协会提出申请领取志愿者工作牌、《志愿者基础读本》、会服、会员帽等相关资料,你就正式成为福城志愿者协会的一员了;第八
26、条会费 (一)会员加入协会,需缴纳50元/年的会费(学生会员免费),会费一年交纳一次,一次交清; (二)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内部联谊交流活动、日常管理工作、志愿者统一标识的制作等; (三)会费由协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管理; (四)志愿者退会,会费不退。第九条工作牌、会服与会徽 (一)所有正式注册志愿者均可领取会服、志愿者工作牌、会徽,均不需另外交纳费用,从会费中开支; (二)工作牌、会服与会徽是志愿者身份的象征,由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佩戴,非志愿服务时间建议不得穿戴; (三)会员退会,工作牌(经协会盖章注销)、会服
27、会徽经本人申请可由本人保存留念,但未经协会允许,不得再使用; (四)会员劝退、除名,工作牌、会服、会徽应退回协会。第十条会员积分管理 (一)会员积分由政工组负责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3天内,活动召集人将“活动记录表”及积分上报政工组,政工组于每年12月30日前统计好当年的会员积分,经理事会核查后予以公布; (二)凡参加协会组织或经协会同意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按小时计算,每小时记1分,特殊情况可适当加分,但原则上不超过2倍,并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协会内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内部交流、文艺等活动,不再积分,只给筹备工作人员一定的积分,参加人
28、员只公布名单;; (四)协会管理人员,会长、秘书长、理事长、理事及其它由协会安排的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不另行加分; (五)活动项目策划及筹备工作,按策划、筹备时间长短及活动难度大小,一次性记2-10分,由理事会商讨决定; (六)其它未考虑的临时加分条款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七)积分利用。会员积分是会员表彰、奖励、星级志愿者进晋的主要依据,具体运用按照《XX县区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办法》进行操作第十一条会员档案管理。 (一)会员办理完入会手续后,政工组将发放“志愿者工作牌”,并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29、 (二)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入会登记表、培训记录、参加服务记录、奖惩记录、服务积分等。有关资料的录入和今后管理由专人负责,作为保密资料,各部门要查阅有关内容,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协会申请,由协会会长及政工组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因目前协会无专职人员,会员服务及积分记录暂采取统一记录的办法,志愿者参加服务由活动召集人进行记录并上报,政工组于每年12月30日前统计好当年的服务时间,并予以公示;待条件成熟,协会将统一发放《嘉禾志愿者服务记录卡》,由会员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并交服务召集人签名。第十三条会员退会 (一)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本人向协会递交书面退会申请,协会作登记
30、备案,并致感谢信; (二)担任协会管理工作的会员退会,需提前1个月向协会理事会提交申请,并将担负的工作移交完毕后方可退会; (三)会员退会必须由政工组或理事会成员必须与其进行交流、座谈,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协会安排欢送会; (四)会员因工作等原因一段时间不能参加义务(志愿)服务,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保留会籍1年。超过1年以上应当重新履行会员入会的申请手续,若有会员编号的编号不变; (五)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但本人关心协会发展,愿意保留会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发放“终身荣誉会员证”,星级会员要在证书上予以体现;
31、 第十四条劝退与除名。会员若严重违反本章程及协会相关规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予以劝退或除名,由理事会成员进行交流或座谈,并在档案中记录,影响严重的必须在贴吧及qq中进行公告; (一)因志愿工作影响家庭或工作的; (二)在志愿工作期间有任何虚假或欺骗行为的; (三)因个人行为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在志愿者组织内部搞不团结、制造不和谐的; (五)违犯协会规章制度且不听劝告的; (六)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利用志愿者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 (八)会员
32、没有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活动的; 培训与服务项目选择 第十五条会员培训 (一)会员培训由政工组组织实施,必须遵循因地制宜、重在参与、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二)会员培训内容包括新志愿者入门培训(基础培训)、专题培训(含项目培训、技能培训等)、高级培训; (三)协会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入门及基础知识培训,每个季度一次团队拓展活动或队员交流、讲座活动,并根据志愿者、项目组或协会发展的需要安排其它培训;第十六条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一)新志愿者经过培训后,可根据自身的专长、爱好,选择服务项目。为保证服务质量,新志愿者最多只能选择
33、1至2个服务项目参加服务,没有选择服务项目的会员由政工组安排参加集体服务; (二)各项目组有新志愿者加入,必须组织好欢迎仪式及上岗前的培训; (三)各服务项目组经常性召开例会、座谈会及交流会,将表现突出的新志愿者的情况上报政工组或理事会,以便培养新骨干,以利协会发展。 奖惩、激励与保障 第十七条奖惩 (一)奖先评优,树立榜样的作用,对团队的发展至关重要,主要参照《XX县区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办法》进行; (二)对违反协会相关规章制度,影响协会形象的行为,协会将对其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34、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撤消会员资格; (三)会员奖惩均记入会员档案,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布。第十八条星级志愿者评定 (一)星级志愿者评定每年度开展一次,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精简高效的愿则,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参照《XX县区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办法》进行 (二)会员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分,300分,600分,1000分,1500分的履约志愿者分别授予 一、 二、 三、 四、五星级志愿者称号; (三)五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
35、到1500分)将获得“终身荣誉会员证”,但每年度必须进行审核,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会员资格。第十九条权益保障 (一)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二)加强宣传,争取政策,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认,对于受表彰的注册志愿者,应通报其工作(学习)单位,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三)推荐优秀志愿者参加上级评比、评选及表彰活动; (四)努力创造条件,为注册志愿者能力提升、学习创造条件; (五)争取资金,为所有的注册志愿
36、者购买保险。 第四篇: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管理办法《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为使会员协会适应足球改革的形势,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行使工作职能,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过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批准注册的会员协会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会员协会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和政策、中国足协章程及其它文件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本地域内的各级足球组织和各项足球活动,最大限度地推动普及和提高,促进本地域足球运动持续、稳定地发展。
37、 第四条会员协会的核心是足球管理中心,会员协会的外围是各专项委员会,中心的各职能部门是会员协会的办事机构。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会员协会应是经批准建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有专用的办公地点,有相应的物质设施,有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开展工作的基本经费来源和必要的机构设置。 第六条会员协会应设立所管辖地域代表大会制度,其组织程序和会议内容等,参照中国足协代表大会的有关条款制定。如条件不成熟,可采用足球工作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的内容。 第七条 一、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二、参照中国足协章程有关条款,会员协会设主席一人
38、副主席若干人,组成常委会。 三、主席任命秘书长一人,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一、会员协会的部门机构必须设置办公室、技术部、竞赛部和财务部,其它部门的设置由会员协会自定。 二、会员协会依工作需要应设立专项委员会。 第三章管辖地域 第九条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负责全面管理本地域的各项足球活动,任何足球单位包括职业足球俱乐部举办任何足球活动或比赛,必须经当地足球协会报所属会员协会批准。 第十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分级管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9、体育行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的明文规定,同时结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四章中有关足球重点城市会员协会权利与义务的说明,足球重点城市会员协会既独立管理本辖区足球工作和足球活动,同时与省级会员协会也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第十一条中国足协与足球重点城市协会之间的各项业务活动,无论是中国足协还是重点城市足协,都应首先通报相关省级足协,以便省级足协既能给予配合,又不与省级足协可能组织的全省性活动发生碰撞。 第十二条凡涉及全省范围足球运动事务时,重点城市会员协会应服从省级会员协会的领导。同时,省级足协也应从足球重点城市在省内的重要位置角度,尽可能
40、充分考虑足球重点城市的意见和利益。 第十三条省级会员协会和足球重点城市会员协会在制订各自的全年工作计划时,双方都应主动进行沟通,以保证双方年度计划中的各项工作的协调。 第十四条足球重点城市拥有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各项足球活动的高度自治和自主权,具有象省级足协一样独立办理注册、开具转会证明、承接全国性各项足球活动和比赛、组织和批准本地区举办各项足球活动和比赛的权利。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五条贯彻执行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国足协各项方针政策,并保证落实各项规定。制定本地域足球活动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各
41、项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积极推广普及足球运动,培养足球后备人才。 一、在本地域内,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足球活动,推动足球运动的进一步普及和发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创造良好的足球环境。 二、大力开展中小学足球活动,不断培养和输送足球后备人才。 三、发展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和足球学校,积极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足球后备人才。 四、制定培养青少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十七条组织管理竞赛活动 一、积极组织本地域的各级、各类成年、青少年、学校系统和青少年业余俱乐部、足球学校的比赛,形成制度,建立本地域的竞赛体系。
42、 二、按照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的规定,负责当地俱乐部参加甲级联赛、乙级联赛、足协杯赛、女子超级联赛的赛区委员会的工作。 三、承办中国足协主办的男女各级比赛,负责赛区组织管理工作。 四、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组织国内或国际、双边或多边的各类足球比赛。第十八条积极发展和促进足球场地设施的建设。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保护现有足球场地和设施。 二、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与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积极配合,因地制宜地增加和建设多种规格的公共足球场地和设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足球活动空间。 三、促进和协助青少年业余
43、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改善和建设训练、比赛场地设施,为他们创造更好的训练比赛条件。 第十九条发展会员。 一、会员协会应积极引导和扶持本地域的市、区、县等成立足球协会并吸收其为会员。 二、积极引导和促进本地域内各类业余俱乐部的组建并吸收其为会员。 三、吸收足球积极分子进入所属委员会,开展本地域的足球运动。 第二十条注册和转会工作。 一、按照中国足协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办理所属各级单位及人员的注册。 二、按照中国足协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审核和办理转会手续。
44、第五章经费来源 第二十一条 一、会员协会会员交纳会费。 二、上级拨款 三、社会赞助。 四、注册服务费、转会分成费、门票分成及其它比赛管理费。 五、有条件的会员协会创立公司,依法经营的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会员协会必须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会员协会年初要合理编制收支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要以收定支。年度终了,进行财务决算,制作财务报
45、告。会员协会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要在年度终了后15天内报送中国足协。第二十四条会员协会的财务工作应接受中国足协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财务检查、审计监督。必须按照国家和中国足球协会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会员协会应将与中国足球协会、其它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的争议向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六条 一、会员协会下属会员组织和成员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向本会诉讼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诉讼委员会在《诉讼委员会工作
46、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的最终决定,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诉讼委员会作出的上述范围外的裁决,可以向会员协会常务委员会申述,常务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四、会员协会应要求下属组织和成员保证遵守以上有关“争议处理”的条款。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会员协会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呼声和建议,不断改善工作。 第二十八条会员协会每年将年初计划、年终总结上报中国足协,并建立简报制度。 第二十九条建立本地域内的评定和奖励制度。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会员协会可根据需要制定内部有关规定。
47、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足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经中国足协常务委员会通过,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三条凡过去有关文件内容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 第五篇: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武术协会的组织建设,强化项目管理,维护会员利益,保障武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武术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员 第二条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分为单位
48、会员和个人会员。第三条 单位会员分为区域性单位会员和专业性单位会员。区域性单位会员指在特定行政区域内在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下具有管理、协调和指导武术工作职能的社会团体。 专业性单位会员指在武术教学训练、武术技术和理论培训、武术研究与传播等方面具有专项职能的专业性武术社会团体或其他类型的武术组织。 单位会员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单位会员指受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管理部门、行业体协直接领导或授权委托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类型的武术组织。 1.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在省级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武术
49、工作职能的社会 -1册会员在100人以上); (2)经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武术社团(注册会员在500人以上); (3)经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民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武术院、馆、校、俱乐部、培训中心等武术组织(注册会员在200人以上); (4)普通高等院校的武术协会(注册会员在100人以上);(5)其他情况类似的武术组织。 (三)三级单位会员1.三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受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委托,在本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武术工作职能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类型的武术组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三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50、 2.三级专业性单位会员 经地市级或县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武术协会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类型的武术组织以及普通中等学校武术协会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三级专业性单位会员。三级专业性单位会员包括: (1)地市级武术协会下属的单项拳种研究会等武术组织(注册会员在80人以上); (2)经地市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武术社团(注册会员在300人以上); -3第五条 各级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中国武术协会章程; (二)具有比较完善的章程、组织管理机构和固定的活动场所; (三)能够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