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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我局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和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融入大政法,深入开展“三比两强一追求”竞赛活动,继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公信力。
一、树立创新执法理念,规范权力运行
(一)注重接处警、普法宣传等基础工作,加强司法、综治及地方派出所协作,化解林区矛盾,消除隐患,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消发案率、破案率等不合理考核指标,确保如实立案。积极应对律师参与诉讼及舆情监督。以行政处罚公开为契机,逐
2、步推行执法公开,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公信力。
(三)实行涉刑林地案件归口管辖、敏感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二、强化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
(一)多方式提升业务素质。通过以老带新、跟班学习、法制员互评、案例点评等方式,传授执法经验、技巧,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开展比业务、强素质竞赛活动,积极参与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组织开展法制业务考试,充分运用考试结果,以考促学,培养一专多能人才。
(二)推进科技强警。按照“够用、实用、安全”原则,建好局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充分发挥同步录音录像、现场执法记录仪、高拍仪等电子设备作用,规范执法行为。学习
3、运用情报信息研判,推进侦查破案,实现执法效率与执法质量的有机结合。
(三)适应执法新要求。正确处理保护生态环境与简政放权、发展经济的关系,认真领会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精神。加强野生动物及湿地资源保护等执法领域工作。组织民警参加庭审观摩,支持、协助民警出庭作证,直面律师辩护,提高民警证据意识,防范非法证据。
(四)熟练执法办案系统操作。适时组织执法办案系统操作培训,通报操作中出现问题,督促民警熟练掌握办案系统操作规程,提高执法场所及执法装备使用率,增强民警程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三、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一)重大决定集体讨论。成立案件
4、审查委员会,落实重大行政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强化不予立案、撤销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等刑事侦查措施的监督,存在分歧和争议的,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严把案件审核关。坚持重法律、求质量,实行办案部门与法制部门相结合、网络审查与案卷审查相结合的审核机制,加强执法办案系统监管,严把案件审核关。开展“重法律、求质量”竞赛活动,按照到人、到事、到时间的要求通报执法中优秀案(事)例及存在问题,以优促劣,确保案件质量。
(三)严格执法办案时效监督。落实《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加强受案、立案监督,解决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立而不查、久拖不决、不裁而罚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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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及时停访息诉。开展案件回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法制宣传,助推生态文明
(一)积极推介,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报道热点案件、特色工作,扩大森林公安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
(二)多措并举,宣传执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大接访、大回访及群众工作为契机,发放资料、解读法律,广泛宣传森林公安执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林业政策,营造良好的法制建设舆论氛围,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强调研,把握法制工作定位。
6、抓住**市株树桥库区湿地公园的成立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禁猎区、禁猎期及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的机遇,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湿地资源案件的调研,准确把握法制工作的定位,为执法办案提供法律指导和工作建议,充分运用法律工具解决执法难题。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一)发挥公安专网作用,夯实信息化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畅通信息渠道,运用执法办案系统,收集案件信息、涉案人员(包括嫌疑人、报案人、被害人、证人)、单位、财物信息,结合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系统,研判发案区域、发案时段规律以及作案人员、工具和手段等特征,为森林公安大情报信息夯实基础。
(二)加快案件流转,
7、提高办案效率。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刑事速裁机制;继续推行证据上网,坚持案件网上审核、考评。
(三)加强工作协调,畅通办案渠道。加强内部协调,实现办案民警、审核民警、审批领导执法理念统一;加强法、检、公协调,加快案件流转速度;积极协调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系,服务中心工作。
(四)认真落实“日清、周结、月考评、季总结”执法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消极作为现象,为执法和侦查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同时,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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