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xx市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福民强市”战略,积极作为、持续求进,深入推进立法机制体制创新,注重突出地方特色,使政府立法成为助推全市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优化立法项目选定机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立法项目的选定是政府立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如何在立法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从制度上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为此,我市通过建立科学严谨的立法项目遴选机制,主动破解工作难题。 (一)着力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在立法工作中,我
2、们紧密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法规规章立项的组织协调,深入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使政府立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围绕洛阳文化旅游强市战略,我们先后立项制定了《xx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拟定了《xx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xx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xx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和《xx市旅游条例》等一大批地方法规。其中去年由我市立项制定的《xx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多家重要媒体以《邙山陵墓群有了护身符》为题进行了专门报道。2011年底,针对市委、市政府所提出的“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这一重要工作
3、目标,我们有针对性地选择了《xx市专利条例(修订)》作为正式审议项目,以此促进我市专利事业快速发展,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为贯彻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惠民政策,我们立项并拟定了《xx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该条例的出台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确保洛阳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努力拓宽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在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们改变多年来职能部门申报、法制机构被动受理的体制,建立立法项目多元征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主导和协调作用,打破部门利益干扰,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针对我市群众普遍关注的养犬问题,我们不等不靠,及时立项并最终出台了《xx市XX县区
4、养犬管理办法》,有效治理了城市犬只扰民问题。针对网络关注的房屋维修资金过高问题,按照网民要求,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实施立项了《xx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编制2012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时,针对当前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结构不优、机制不活等问题,我们选取了《xx市民营经济服务促进条例》作为正式审议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二、创新起草审查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在法规规章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不断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采取委托专家学者起草等方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草案制定体制;建立政府立法顾问制度,切实提高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积极推进听证会、论证
5、会制度,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使法规规章制定的过程成为广纳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 (一)积极探索立法起草新方式。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立法中可能出现的部门利益倾向,我们逐步压缩行政机关起草地方法规和规章的比例,积极探索将委托起草引入立法程序,建立多元化起草机制。2008年4月,我们就《xx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起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从8家竞标者中脱颖而出,并按照标书要求高质量完成了起草工作。此举开创了我省委托社会力量起草地方法规草案的先河,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
6、全国多家媒体报道,获得了极大的社会反响。2011年8月,在《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我们再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起草,使委托起草的立法模式延伸到规章领域,促进了立法手段的丰富和完善。 (二)率先建立政府立法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拓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渠道,加大对重点领域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发挥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我市从2003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了政府立法顾问制度。选聘在法律、经济、社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具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士担任市政府立法顾问,并制定了《xx市人民政府立法顾问工作规则》,使该项制度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市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依法行
7、政建言献策、竭诚服务。9年来,我市政府立法顾问共参与修改论证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63部,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90余次,提出修改意见900余条,80%以上的意见被吸收采纳。 (三)大力推行立法听证论证制度。在立法过程中,对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规章,我们通过组织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原汁原味”反映百姓意愿。在认真调研、精心准备的基础上,我市于2007年12月成功举行了《xx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2009年7月举行了《xx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听证会,这是我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为内容的立法听证会;2011年1
8、1月,根据网民要求,我们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xx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召开立法听证会,吸纳网民代表全程参与,为该办法的最终出台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以上述会议为代表的立法听证制度丰富了立法审查方式,保障了立法过程更加民主,促进了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我市一项成熟的立法工作机制。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立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2010年6月,我市成功举行了《xx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论证会。该论证会代表由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通过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反复论证,进一步增强了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性,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
9、政府以常务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每年都要选取一到两部法规或者规章采取听证、论证或者委托起草的方式,把开门立法变成我市立法工作中的“规定动作”,集百家之言,汇万民之智,使公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活动成为常态。 三、创设立法后评估机制,促进法规规章贯彻落实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实施的效果是检验一部法律是否科学、是否被公众普遍遵守和认可、法律本身及实施环境是否存在问题的基本标准。近年来,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有的起草部门在制定之初异常热情,但法规规章颁布实施后,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去执行;有的法规规章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被束之高阁,不予适用,极大地浪费了立法资源,影响了立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0、针对这些情况,我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市政府立法顾问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定期对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立法后评估机制,并在今年1月31日颁布的《xx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将该项制度法定化。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检查规章的宣传和执行情况、规章的配套制度建设情况、规章实施的效果等,对规章的科学性、规定的可操作性、执行的有效性等做出客观评价。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解为立法问题和执法问题分类解决。属于立法不完善的问题,纳入规章修订计划;属于执法不到位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改正,并进行追踪,为我市法制的统一和规章的有效落实提供了保障。 第6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