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井工部分二) 专业 2010-04-20 19:45:03 阅读5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三、运输设备 3.1 带式输送机 3.1.1普通、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 3.1.1.1滚筒、托辊 3.1.1.1.1 各滚筒表面无开焊、无裂纹、无明显凹陷。滚筒端盖螺栓齐全,弹簧垫圈压平紧固,使用涨套紧固滚筒轴的螺栓,必须使用力矩扳手,紧固力矩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1.1.1.2 胶面滚筒的胶层应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和裂口。井下使用时,胶面必须为阻燃胶面。 3.1.1.1.3 驱动滚筒的直径应一致,其直径差不得大于1mm。 3.1.1.1.4
2、 托辊齐全,运转灵活,无卡阻、无异响。逆止托辊能可靠工作。 3.1.1.1.5 井下使用缓冲托辊时,缓冲托辊表面胶层应为阻燃材料和抗静电材料。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凸起高度的1/2。使用缓冲床时,缓冲床的材料必须为阻燃材料和抗静电材料,缓冲床上的耐磨材料磨损剩余量不得低于原厚度的1/4。 3.1.1.2 架体 3.1.1.2.1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不得有开焊现象。如有变形,应调平、校直。其安装轴承座的两个对应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两边轴承座上对应孔间距允差和对角线允差不得大于表3-1-1的规定。 表3-1-1架体轴承座平面与允差mm 输送带宽 ≤800 >
3、800 安装轴承座的平面度 1.25 1.5 轴承座对应孔间距允差 ±1.5 ±2.0 轴承座安装孔对角线允差 3.0 4.0 3.1.1.2.2 转载机运行轨道应平直。每节长度上的弯曲,不得超过全长的5‰。 3.1.1.2.3 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可靠。 3.1.1.2.4 中间架应调平、校直,无开焊现象。中间架连接梁的弯曲变形,不得超过全长的5‰。 3.1.1.3 输送带拉紧和伸缩装置 3.1.1.3.1 牵引绞车架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行自如,无异响。 3.1.1.3.2 小绞车轨道无变形,连结可靠,行程符合规定。 3.1.1.3
4、3 牵引绞车减速机密封良好,传动平稳,无异响。 3.1.1.3.4 牵引绞车制动装置应操作灵活,动作可靠。闸瓦制动力均匀,达到制动力矩要求。钢丝绳无断股,无严重锈蚀。在滚筒上排列整齐,绳头固定可靠。 3.1.1.3.5 储带仓和机尾的左右钢轨轨顶面应在同一水平面内,每段钢轨的轨顶面高低偏差不得超过2.0 mm。轨道应成直线,且平行于输送机机架的中心线,其直线度公差值在1 m内不大于2 mm,在25 m内不大于5 mm,在全长内不大于15 mm。轨距偏差不得超过±2 mm,轨缝不大于3 mm。 3.1.1.3.6 自动液压张紧装置动作灵活,泵站不漏油,压力表指示正确。 3.1.1
5、3.7 滚筒、滑轮、链轮无缺边和裂纹,运转灵活可靠。 3.1.1.4 输送带 3.1.1.4.1 井下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输送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得超过0.3m2,中间纤维层损坏宽度不得超过5%。 3.1.1.4.2 钢丝绳芯输送带不得有边部波浪,不得有钢丝外漏,面胶脱层总面积每100m2内不超过1600cm2。 3.1.1.4.3 输送带接头的接缝应平直,接头前后10 m长度上的直线允差值不大于20 mm,输送带接头牢固平整,接头总破损量之和不得超过带宽的5%。 3.1.1.4.4 钢丝绳芯输送带硫化接头平整,接头无裂口,无鼓泡,无碎边,
6、不得有钢丝外露。输送带硫化接头的强度不低于原输送带强度的85%。 3.1.1.5. 制动装置、清扫器、挡煤板 3.1.1.5.1 机头、机尾都必须装设清扫器,清扫器调节装置完整无损。清扫器橡胶刮板必须须用阻燃、抗静电材料,其高度不得小于20mm,并有足够的压力。与输送带接触部位应平直,接触长度不得小于85%。 3.1.1.5.2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各类制动器检修后在正常制动和停电制动时,不得有爬行、卡阻等现象。 3.1.1.5.3 盘式制动器装配后,油缸轴心线应平行;在松闸状态下,闸块与制动盘的间隙为0.5~1.5mm;
7、两侧间隙差不大于0.1mm。制动时,闸瓦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不低于80%。闸瓦瓦衬需阻燃、抗静电材料。 3.1.1.5.4 闸瓦式制动器装配后,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制动器轮表面的间隙为0.5~1.5mm,两侧间隙之差不大于0.1mm;制动时,闸瓦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低于90%。 3.1.1.5.5 挡煤板固定螺栓齐全、紧固,不晃动,可靠接煤。挡煤板无漏煤现象。 3.1.1.6 保护 3.1.1.6.1 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跑偏装置齐全可靠。 3.1.1.6.2 温度保护 、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1.6.3 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沿线停车装置每
8、100m安装一个,且灵敏可靠。 3.1.1.6.4 主要运输巷输送带张力下降保护和防撕裂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1.1.6.5 机头、机尾传动部件防护栏(罩)应可靠防止人员与其相接触。 3.1.1.7 信号 3.1.1.7 信号装置声光齐备,清晰可靠。 3.1.2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3.1.2.1驱动轮、导向轮、托绳轮 3.1.2.1.1驱动轮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绳槽磨损深度不超过70㎜;导向轮绳槽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1/3;托绳轮衬垫圈磨损余厚不小于5㎜,贴合紧密,无脱离现象。 3.1.2.1.2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 3.1.2.
9、2滚筒、托辊、支架 3.1.2.2.1滚筒、托辊完整齐全,无开焊、裂纹或变形,转动灵活,运转无异响。 3.1.2.2.2各种过渡架、中间架及其它组件焊接牢固,螺栓紧固,无严重锈蚀。 3.1.2.3牵引钢丝绳 3.1.2.3.1钢丝绳的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1.2.3.2插接头光滑平整,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3.1.2.4输送带 3.2.4.1输送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无严重脱胶,橡胶保护层脱落不得超过0.3 m2,输送带连续断条不得超过1m。 3.1.2.4.2槽耳无严重磨损,输送带托带耳槽至输送带边缘不小于60㎜。 3.1
10、2.4.3输送带接头牢固,平整光滑,无缺卡缺扣。 3.1.2.5制动装置 3.1.2.5.1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各类制动器检修后在正常制动和停电制动时,不得有爬行、卡阻等现象。 3.1.2.5.2 盘式制动器装配后,油缸轴心线应平行;在松闸状态下,闸块与制动盘的间隙为0.5~1.5mm;两侧间隙差不大于0.1mm。制动时,闸瓦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不低于80%。闸瓦瓦衬需阻燃、抗静电材料。 3.1.2.5.3 闸瓦式制动器装配后,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制动器轮表面的间隙为0.5~1.5mm,两侧间隙之差不大于0.1mm;制动时
11、闸瓦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低于90%。制动力矩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3.1.2.5.4闸带无断裂,磨损剩余厚度不小于1.5㎜,闸轮磨损沟槽时不得超过闸轮总宽度的10%。 3.1.2.6 拉紧装置 3.1.2.6.1部件齐全完整,焊接牢固,动作灵活。 3.1.2.6.2钢丝绳拉紧车及输送带拉紧车的调节余程不小于各自全行程的1/5。配重锤符合设计规定,两支架间钢丝绳的挠度不超过50-100mm。 3.1.2.7装卸料、清扫装置 3.1.2.7.1料口不得与输送带面直接接触,给料应设缓冲挡板和缓冲托辊。 3.1.2.7.2挡煤板装设齐全,不漏煤,调节闸门动作灵活可靠。 3.1.2.
12、7.3清扫装置各部件灵活有效。 3.1.2.8安全保护 3.1.2.8.1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3.1.2.8.2沿线保护、乘人越位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沿线保护的设置检举不大于40m,底皮带可适当加长。 3.1.2.8.3紧急停车开关灵敏可靠。 3.1.2.9信号与仪表 3.1.2.9.1声光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3.1.2.9.2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温度计齐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3.2刮板输送机、转载机 3.2.1机头、机尾传动部 3.2.1.1机头、机尾架 3.2.1.1.1机头、机尾、过渡槽、过桥架无开焊。机架两侧的对中板的垂直度允差
13、不得大于2mm。机架上安装传动装置的定位面、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3.2.1.1.2机头架、机尾架与过渡槽的连接要严密。上下左右交错不得大于3mm。 3.2.1.1.3压链器连接牢固,磨损不得超过6 mm。超过时,可用电焊或热喷涂方法修复。 3.2.1.1.4整体链轮组件、盲轴安装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采用分体链轮结构时,半滚筒、半链轮组合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在1~3mm范围内。 3.2.1.1.5机头轴、机尾轴转动灵活,不得有卡碰现象。 3.2.2机械传动装置 3.2.2.1机壳各轴孔尺寸精度、粗糙度、中心距、各孔的形位公差,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3.2.2.2机壳和联
14、接罩上的螺纹孔、定位孔、台修复后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3.2.2.3轴承无明显磨损痕迹,游隙符合要求。 3.2.2.4 紧固件无明显塑性变形。 3.2.2.5 各零件无损伤,无明显磨损痕迹、变形。 3.2.2.6 密封件和有机软管全部更新。 3.2.2.7组装时各零部件要认真清洗,不得有锈斑,机壳内不得有任何污杂物。 3.2.2.8 各传动部安装、调整后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3.2.2.9减速器按规定注入润滑油。液力耦合器作耐压试验并注入规定品种和体积的介质。 3.2.2.10制动盘、联轴器、耦合器动平衡试验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3.2.2.11减速器、链轮组件无渗漏现象。冷
15、却、润滑装置齐全、完好,无渗漏现象。 3.2.2.12安装完毕,人力试转无卡阻现象。 3.2.3 链轮、舌板、分链器 3.2.3.1链轮齿面应无裂纹或严重磨损,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的最大磨损:节距≤22mm时,不得超过5mm;节距≥22mm时,不得超过6mm(可用水平圆环链置于链轮上,检查圆环链上表面与轮毂的距离)。 3.2.3.2链轮不得有轴向窜动。双边链链轮与机架两侧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大于5mm。 3.2.3.3护板、分链器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舌板不得有裂纹,最大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的20%。 3.2.3.4联轴器的弹性元件、剪切销的材质与尺寸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
16、规定。 3.2.3.5防护罩无裂纹,无变形,连接牢靠。 3.2.4、机身 3.2.4.1刮板、链条 3.2.4.1.1刮板弯曲变形不得大于5mm。中双链、中单链刮板长度磨损不得大于10mm。 3.2.4.1.2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2%。链环直径磨损不得大于1—2mm。 3.2.4.1.3组装旧链条时,应把磨损程度相同的链条组装在一起,以保证链条的长度一致。 3.2.4.1.4刮板和链条连接用的螺栓、螺母必须型号、规格一致。 3.2.4.2、溜槽 3.2.4.2.1溜槽平面变形不得大于4mm。 3.2.4.2.2焊缝不得开焊,中板和底板磨损不得大于设计厚度的30
17、局部不超过50%)。 3.2.4.2.3溜槽和过渡槽的连接,上下错口不得超过2mm,左右错口不得超过4mm。 3.2.4.2.4溜槽搭接部分无卷边。 3.2.4.2.5溜槽连接件不得开焊、断裂。连接孔磨损不大于原设计的10%。 3.2.4.2.6溜槽槽帮上下边缘宽度磨损不得大于5mm。 3.2.4.2.7 溜槽的封底板不得有明显变形。 3.2.4.2.8 开天窗槽的插板无明显变形,连接牢固无松动现象。 3.2.4.2.9 销排(齿轨)座无明显变形和破损。 3.2.4.2.10 特殊槽(变线槽、抬高槽、连接槽)无明显变形,过渡顺畅。 3.2.4.3机身的附件 3.
18、2.4.3.1铲煤板(滑道)无开焊和明显变形,刃口无卷边。 3.2.4.3.2导向管沿轴向弯曲变形不得大于4mm,磨损不得大于原导向管直径的20%。 3.2.4.3.3挡煤板无开焊,无明显变形。电缆槽无开焊,其变形量不得超过原槽宽的±5%,局部不出现棱角和弯曲。 3.2.4.3.4 销排(齿轨)磨损不得大于5mm。 3.2.4.3.5 电缆槽夹板无明显变形。 3.3 窄轨电机车 3.3.1 机械部分 3.3.1.1 车架不得有裂纹和明显变形,侧板及顶板凸出或凹入深度不得大于20mm,轴箱切口中心两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得大于10mm。各处铆钉及螺栓不得松动。 3.3.1.2 车碰
19、头不得有严重损坏,弹簧无断裂,碰头伸缩长度不得小于30mm,不得有下垂现象。连接装置必须可靠,销子、销孔磨损不得超过原尺寸的20%。 3.3.1.3 轴承箱 3.3.1.3.1 轴承箱端与轮毂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2mm。 3.3.1.3.2 轴承箱与导向板的总间隙,沿行车方向不得大于3mm,沿车轴方向不得大于7mm。 3.3.1.4 轮对 3.3.1.4.1 轮箍(或车轮)踏面余厚不得小于原厚度的60%,无凹槽。 3.3.1.4.2 车轮踏面的圆度允差不得超过0.3mm;同一轮对直径差不得超过1.5mm;前后轮对直径差不得超过3mm。 3.3.1.4.3 轮缘高度不得超过30mm,
20、轮缘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30%(用样板测量)。 3.3.1.4.4 车削修复车轮踏面时,其几何尺寸应符合GB4695-84的规定。 3.3.1.4.5 车轴不得有裂纹,划痕深度不得超过2.5mm,直线磨损不得超过允差不得超过0.2mm,轴颈磨损量不得超过原直径5%。 3.3.1.4.6 新更换轮对,轮距应小于轨距6mm,其允许偏差为 mm。轮背距测量三处之差均不得超过1mm。 3.3.1.4.7 热装轮箍时,轮心与轮箍配合盈量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轮心与轮箍的配合盈量 mm 轮 心 直 径 配 合 盈 量 >500~560 >560~630 >630
21、~710 >710~800 0.58~0.76 0.67~0.85 0.76~0.96 0.88~1.08 3.3.1.4.8 轮毂与轴颈的配合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轮毂压入轴颈的压力的小于20t。 表3-3-2 轮毂与轴颈的配合盈量(H7/V6) mm 轮径 配 合 盈 量 >65~80 >80~100 >100~120 >120~140 >140~160 0.090~0.139 0.111~0.168 0.137~0.194 0.162.~0.227 0.188~0.253 3.3.1.4.9 带健的轴与轮毂的配合应符合技术文
22、件要求,无要求时,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轮毂与轴颈(带键)的配合(K8/h7) mm。 轴径 间隙(+)或盈量(-) >50~80 >80~120 >120~180 +0.044~-0.032 +0.051~-0.038 +0.060~-0.043 3.3.1.5 均衡梁、弹簧、吊架等不得有裂纹或严重磨损。板弹簧各片厚度要一致,组装时应涂油,承载时应保持弓形,各片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0.5mm。 3.3.1.6 齿轮罩(箱)固定牢靠,无变形、无裂纹,不漏油,不碰齿轮。 3.3.1.7 制动装置 3.3.1.7.1 制动装置灵活可靠,润滑良好。 3.
23、3.1.7.2 各连接销轴的配合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表3-3-4 连接销轴的配合(H11/d11) mm 销轴直径 配合间隙 最大磨损间隙 10~18 >18~30 >30~50 >50~80 0.050~0.270 0.065~0.325 0.080~0.400 0.100~0.480 0.48 0.56 0.67 0.80 3.3.1.7.3 闸瓦磨损余厚不得小于15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厚度差不得大于10mm。闸瓦与车轮踏面的接触面积不小于60%;完全松闸后其间隙为3~5mm。调整间隙的装置必须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得超过5mm。制动螺杆
24、与螺母的螺纹无严重磨损。 3.3.1.7.4 抱闸式制动装置,闸带厚度不得小于4mm。松闸后,闸带与制动轮的间隙为2~3mm。弹簧不得失效。 3.3.1.7.5空气制动装置的气压、温度的调整要符合机车技术文件的要求,各种指示仪表调校准确,气压表、温度表及其保护失效后,应立即修理。 3.3.1.7.6空气制动系统的储气装置,要定期排出积水,一般一周排放一次。 3.3.1.8 撒砂装置灵活可靠,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 3.3.2 电气部分 3.3.2.1 检修直流电动机及防爆电气设备,应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 3.3.2.2 控制器 3.3.2.
25、2.1 换向和操作手把灵活准确,螺栓和销子齐全牢固,闭锁装置可靠。 3.3.2.2.2 消弧罩完整,无松脱现象 3.3.2.2.3 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应紧固,触头接触不小于宽度的75%,其终压力为15~30N,触头相互错位不大于2mm。 3.3.2.2.4 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及凸轮等均不得有严重烧损。触头与接触片烧损修整后余厚度不得小于原厚度的60%,连接线断丝不得超过10%。 3.3.2.2.5 各部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应在0.5ΜΩ以上。 3.3.2.2.6双侧司机室两台控制器结构的机车,两台控制之间的电气闭锁可靠有效,保证一台控制器在操作时,另一台控制器不被误操作或发生电气短
26、路的故障。 3.3.2.3 电阻器 3.3.2.3.1 电阻器接线牢固,电阻片(带、丝)不得变形及裂纹,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原距离的60%,瓷板(管)无裂纹。 3.3.2.3.2 电阻元件连接片(条)不得松驰、折损或烧损。 3.3.2.4 集电器 3.3.2.4.1 弹力合适,起落灵活,接触滑板无凹槽。 3.3.2.4.2 电源引线截面符合规定,护套无破裂,无老化,线端应采用接线端子(或卡爪)与接线螺栓连接牢固。 3.3.2.5 自动开关的零部件齐全完整,动作电流整定应符合机车技术文件要求,且灵敏可靠。 3.3.2.6 配线无接头,绝缘层(或护套)良好,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ΜΩ
27、蓄电池电机车的电缆应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3.3.2.7 插销连接器和熔断器插接良好,闭锁可靠,无烧伤痕迹。熔断器熔体的材质及额定电流应符合要求。 3.3.2.8 蓄电池与蓄电池箱 3.3.2.8.1 充电结束后半小时,电解液的密度和液面高度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表3-3-5 电解液密度和液面高度 电流 密度(g/C㎡) 液面高出极板高度(mm) 酸性 碱性 1.23~1.275 1.17~1.22 10~20 15~30 3.3.2.8.2 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oC,苛性钠电解液35 oC;硫酸电解液45
28、 oC。 3.3.4.2.8.3 蓄电池不渗漏电解液。碱性蓄电池壳体无严重腐蚀及孔洞;酸性蓄电池电池槽和上盖无破损,无变形,封口胶无裂纹。注液孔盖齐全完整,封盖紧密,排气良好。 3.3.4.2.8.4 电池极板无短路,无烧损断裂现象。连接线(片)不脱焊,无断裂,截面符合要求,螺栓紧固。 3.3.2.8.5 蓄电池安装牢固,橡胶套及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损坏。 3.3.2.8.6 蓄电池箱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可靠。箱盖与箱体无变形,无破损,复盖良好。绝缘衬垫齐全、完整、有效。蓄电池箱内不得积聚水、电解液及其结晶体。 3.3.2.9 照明灯及警笛(警铃)齐全完整。照明灯光洁明亮,
29、照明距离不得小于60m;警笛(或警铃)声音清晰宏亮。机车防爆照明灯自动断电联锁机构可靠、有效,当玻璃灯罩向内推进约5mm时,电源即被断开。 3.3.2.10 润滑部件齐全,润滑良好。 3.3.3 试验和试运转 3.3.3.1 空负荷试验一般不少于1h。空负荷试验时检查下列各项: a 启动平稳,运转正常,无异常音和异常振动。 b 各部密封不渗不漏。 c 各部件相互衔接,动作正确,无卡劲现象。 d 各部温度不超过规定。 3.3.3.2 操作系统和制动系统在正常负荷下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各操作开关和连锁装置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操作装置运用时应轻便,其标志牌所示应与实际作用
30、相符。 b 制动装置和限位装置动作可靠。当制动和限位时不产生异常振动。 3.3.3.3 安全装置应连续作三次试验,确保可靠、灵敏和正确地工作。当有一次失灵时,应再试验三次。如试验失灵时,即认为不及格,应检修后再试验。 3.3.3.4 电机车制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4 斜井人车 3.4.1 车体部分 3.4.1.1 扶手、靠背板、坐板、脚踏板、保护链及其它部件齐全完整,铆钉和螺栓不松动。 3.4.1.2 车棚的四壁和进出口应平稳光滑,不得有尖棱、尖角和突出物。 3.4.1.3 车棚、底架、前后挡板、骨架角铁无开焊、裂纹、破洞和明显变形。车棚的凸凹深度不
31、得大于15mm。 3.4.1.4 焊缝紧密均匀,无裂纹、夹渣、烧穿和假焊缝等缺陷。 3.4.1.5 铆接件不得采用点焊。 3.4.1.6 车体变形沿长度方向的直线度不大于3‰,全长不得大于9mm;平行度不大于4‰;垂直度不大于4‰,全长不得大于10mm。 3.4.2 开动机构 3.4.2.1 弹簧无裂纹、断裂和永久变形。 3.4.2.2 开动弹簧和制动弹簧,在安装前应做5次全压试验(压缩至工作负荷的高度),测量第四次和第五次高度,其值应不变。 3.4.2.3 把开动弹簧和制动弹簧压缩至工作高度,检查其负荷,应不超过工作负荷的 6%。 3.4.2.4 主拉杆不偏转,伸缩灵活,与导
32、向箱的间隙:抱轨式不得大于0.5mm,插爪式不得大于1mm。 3.4.2.5 手动操纵机构及传动杆件无弯曲变形,动作灵活可靠,活动部位润滑良好。 3.4.3 制动装置 3.4.3.1 抱轨式人车 3.4.3.1.1 抱爪在揳形箱内非工作状态时的侧面间隙不得小于2mm。 3.4.3.1.2 用手横向水平推拉揳形箱,动作灵活,横向移动量不得小于20mm。 3.4.3.1.3 斜铁的圆弧与楔形箱圆弧面必须贴合严密,其间隙不得大于0.3mm。 3.4.3.1.4 楔形箱内斜铁薄端与楔形箱内侧表面平滑过渡,不得有突起。斜铁的突棱对抱爪的下落不产生阻滞现象。斜铁螺栓的端头必须低于斜铁表面1~
33、2mm。 3.4.3.1.5 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整体抱爪与规面的夹角为60o~70o,镶牙片的抱爪与轨面的夹角为70o~75o,目测抱爪的前部牙面与钢轨头咬合在2/3以上。 3.4.3.1.6 牙片的底面与抱爪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65%,牙片与抱爪的宽度、斜度必须一致。 3.4.3.1.7 抱爪复位时,卡爪与支撑块进入啮合应完全到位。舌形隔板能使卡爪分离在钢轨左右,卡爪距轨面的高度应符合斜井人车技术文件的要求。 3.4.3.1.8 导向角钢与底架(或车棚)的左右窜量为4~8mm,上下间隙为2~4mm。 3.4.3.1.9 牙齿的磨损高度不得大于0.5mm,破断齿数不得多于20%。 3
34、4.3.2 插爪式人车 3.4.3.2.1 制动器的压板沿导向槽钢滑动灵活,其左右窜量为6~8mm,上下间隙为2~3mm。 3.4.3.2.2 操作手动搬把,两插爪应同时下落到位;恢复原位时,挂铁和挡器咬合应严密。 3.4.4 联结装置 3.4.4.1 两条保险链的工作长度相差不得大于5mm。 3.4.4.2 承受牵引力的销、轴、环、链、孔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3,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各连接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3.4.5 缓冲装置 3.4.5.1 缓冲木用红松或切削阻力值相当于红松的木材制成,在切入面40mm深度内,不得有裂纹和癤子,其安装尺寸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每次制
35、动后,都应及时更换新的缓冲木。 3.4.5.2 缓冲木应牢固地固定在车架上,螺母应处在切入面40mm深度内,不得露出。 3.4.5.3 缓冲绳应排列整齐,不拧劲,储备长度不得小于5m,其规格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选用。 3.4.5.4 铸钢碰头无裂纹,缓冲弹簧无断裂,橡胶碰头能转动。 3.4.6 限位装置 闭锁装置灵活可靠,拉动主拉杆时,拴杆能自动抬起。 3.4.7 行走部分 3.4.7.1 车轮不得有裂纹,踏面光洁,转动灵活。 3.4.7.2 同一轮对两轮踏面直径差不得超过2mm。 3.4.7.3 两轴应平行,并垂直于车架纵向中心线,同一转向架轴距允差不得大于1mm。 3.
36、4.7.4 人车运行平稳。人车放在水平轨道上检查,四个车轮中有一个不接触的最大间隙不得大于1mm。 3.4.7.5 轮对的轮距应符合窄轨电机车3.3.1.4.6条的规定。 3.4.7.6 转向架可在线路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灵活转动。 3.4.8 试验 检修后的人车应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进行施验。 3.5 矿车 3.5.1 轮对 3.5.1.1 车轮不得有裂纹,踏面光洁,转动灵活。 3.5.1.2 车轮踏面的几何尺寸应符合GB4695-84的规定,踏面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的45%,轮缘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的35%。。 3.5.1.3 同一轮对两轮踏面直径差不得超过2mm。
37、 3.5.1.4 轴承 3.5.1.4.1 单列向心球轴承磨损,其径向间隙不得超过0.5mm。 3.5.1.4.2 大修矿车一般不得使用旧轴承。同一轮对新旧轴承不得混合使用。 3.5.1.5轴承与轴承的配合 3.5.1.5.1 车轴与轴承内径采用m6级公差配合。当轴承为G级精度时,其配合盈量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3.5.1.5.2 车轮与轴承外径采用N6级公差配合。当轴承为G级情况,其配合盈量应符合表3-5-2的规定。车轮内孔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 。 3.5.1.6 使用旧轴装装置后,车轮的摆动量(一侧前一侧后)不得超过2mm(量绝缘)。 表3-5-2矿车轴与轴承内径的配合
38、 mm 轴承内径 配合盈量 >15~50 >50~80 0.009~0.037 0.011~0.045 表2-6-2 矿车轮与轴承外径的配合 mm 轴承外径 配合盈量 >80~120 >120~150 >150~180 0.001~0.038 0.002~0.045 0.005~0.045 3.5.1.7 车轴轴颈磨损时,不得滚花或镶套修理,可以采用金属高速电弧喷涂和喷镀工艺修复处理。车轴最大弯曲不得超过1mm。 3.5.1.8 轮对的轮距应符合窄轨电机车3.3.1.4.6条的规定。 3.5.1.9 轮对固定在车架上,挡
39、箍与轴座的间隙不得大于5mm。轴距允差不得超过2mm。两轴应垂直于车架纵向中心线。 3.5.1.10 矿车放在水平轨道上检查,四个车轮中有一个不接触的最大间隙不得超过1mm。 3.5.1.11车轮轴承润滑良好,油脂符合要求。 3.5.2 连接装置 3.5.2.1斜巷提升中的矿车等车辆的车梁、碰头和连接插销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连接装置的钩环链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其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钩、环、插销及销孔不得有变形。弯曲的销子、链环不得冷直。 3.5.2.2 碰头各部完整齐全,不得有裂纹。弹性碰头的活动范围为10~30mm,弹簧不得有断裂。 3.5.2.3 连接装置的链环
40、必须以两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实验。 3.5.3 车箱与底梁 3.5.3.1 底梁不得有裂纹、开焊,碰头铆钉不得有松动。其它各部铆钉松动不得超过总数的5%。各连接螺栓应加弹簧垫圈。 3.5.3.2 车箱上口两对角线长度差不得大于35mm。车箱各面凸凹深度不得大于50mm,不得有裂纹和破损。 3.5.3.3 车箱纵向中心线与底梁中心线(在车箱两端测量)的偏差不得大于8mm。 3.5.4 底卸矿车的卸载部分 3.5.4.1 车底与车箱应结合严密。 3.5.4.2 托轮组平直,托轮转动灵活。相邻两个托轮高低差不得大于2mm,相邻5个托轮必须有3个托轮在一条直线上。 63.5.5
41、试验 3.5.5.1 新制作或大修后的矿车必须进行试验,其运行阻力系数不得超过表3-5-3的规定。 表3-5-3 矿车运行阻力系数 矿车载重(t) 单台空车运行阻力系数(滚动轴承) 1 2 3 0.0095 0.0085 0.0075 3.6运输绞车 3.6.1 卷筒装置 3.6.1.1 卷筒不得有裂纹和变形 3.6.1.2 卷筒表面的固定螺钉和油堵,不得高出卷筒外表面。 3.6.1.3 钢丝绳的出口处不得有棱角和毛刺。 3.6.1.4 固定在卷筒上的绳头不得作锐角折曲,绳端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规定。 3.6.1.5 内齿轮与卷筒边之间应保持1+0.4mm的间隙
42、电动机与卷筒、挡盘与滑圈之间均应保持0.5mm的间隙。 3.6.1.6 左右两支架的中心高偏差不得大于0.1mm。 3.6.1.7液压马达回转中心线与主轴中心线的偏差应符合说明书技术要求。 3.6.2制动装置、液压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 3.6.2.1 闸带与闸皮应用铜或铝铆钉铆接,铆钉埋入闸带深度不得少于闸带厚度的30%,闸带与闸皮铆接后应紧贴,不得有间隙。 3.6.2.2 闸带与闸轮的接触面积不少于闸带面积的70%。 3.6.2.3 闸带不得断裂,闸带磨损的厚度不得大于1.5 mm。 3.6.2.4 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 。 3.6.2.5 拉杆螺栓、叉
43、头、闸把、销轴不得有损伤或变形。拉杆螺栓应用背帽背紧。 3.6.2.6 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得超过水平位置。 3.6.2.7盘形制动器的制动盘的端面跳动不得大于0.3mm,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2mm,闸瓦磨损量超过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时,应更换。 3.6.2.8液压马达的背压应符合其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油泵、马达和油管接头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3.6.2.9抗磨液压油内的机械杂质、粘度、酸值以及水份不符合其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更换,复用油的指标应符合要求。 3.6.2.10液压系统的油温一般20℃~50℃为宜,或符合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44、冷却系统使用正常。 3.6.2.11各类仪表应指示准确,调校应符合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3.6.2.12液压系统中各种阀动作灵敏可靠,调校应符合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3.6.2.13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3.6.2.14深度指示器指示准确,要满足提升距离的要求。 3.6.3 底座 3.6.3.1 底座不得有裂纹,基础螺栓必须紧固。 3.6.3.2 护板应完整齐全。 3.6.4 试运转和安装 3.6.4.1 空载试运转15min,无异响,电流正常。 3.6.4.2 安装地点平整,便于操作和瞭望。 3.6.4.3 安装必须稳固可靠,卷筒应与滑
45、轮或矿车挂钩中心对正,正常运转时,不得有明显的振动。定点长期使用的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 3.6.4.4运输绞车电控系统的应符合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3.7梭车无极绳运输 3.7.1滚筒装置 3.7.1.1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无严重锈蚀,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3.7.1.2轮衬固定紧固,余厚不小于纲丝绳直径。 3.7.2闸和闸轮 3.7.2.1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施闸后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75%。 3.7.2.2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帽有背帽紧固。 3.7.2.3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4mm,铆钉 不得磨绳轮
46、铆接可靠不松动;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得大于2mm。制动时,闸带与闸轮紧密接触,接触面积不小于70%、制动可靠。 3.7.2.4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3.7.2.5闸带与闸皮应用铜或铆钉铆接,铆钉埋入闸带深度不得少于闸带厚度的30%,闸带与闸皮铆接后应紧贴,不得有间隙。闸带与闸轮的接触面积不小于闸带面积的70%。 3.7.2.6安全闸制动可靠。 3.7.3机座和基础 3.7.3.1机座无变形损坏。 3.7.3.2 基础的规格和螺栓、压板符合设计,紧固可靠,基础无变形、开裂、松碎现象。 3.7.4信号和通讯 3.7.4.1通讯及信号完好、无失爆、灵敏畅通,
47、声光齐全,吊挂整齐。 3.7.5行走装置 3.7.5.1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轮面接触时,其轨道面与轮踏面间隙不大于2mm。 3.7.5.2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mm,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7mm。 3.7.5.3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不超过2mm。 3.7.6连接装置 3.7.6.1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和永久变形。弹性碰头伸缩长度为10~30mm,联接器防脱装置齐全有效。 3.7.6.2车架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无松动,其它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 3.7.6.3缠绳滚筒无裂纹破损和变形,固定可靠,转动灵活,
48、闭锁装置可靠。 3.7.6.4钢丝绳锁具可靠,无损坏。双向制动器灵活可靠,闭锁装置可靠。 3.7.6.5牵引臂固定牢固,无严重变形,工作可靠。 3.7.7储绳装置 3.7.7.1滚筒转动灵活,不磨侧护板。螺栓、轴销固定可靠,紧固有效。 3.7.7.2回头轮固定牢固可靠,采用钢丝绳固定时,其强度不低于提升钢丝绳强度,绳卡不少于4个紧固有效。 3.7.8涨紧装置 3.7.8.1活动滑轮上下移动灵活,不卡轮轴,不歪斜。支架无开焊、变形,固定牢固可靠。 3.7.8.2坠砣上下运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双坠砣时重量一致、均衡。 3.7.9绳轮装置 3.7.9.1导绳轮、拖绳轮和压
49、绳轮不脱绳,转动灵活,固定可靠。 3.7.10钢丝绳 3.7.10.1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钢丝绳的使用和检验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3.7.10.2钢丝绳个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1000倍。 3.7.11试验和安装 3.7.11.1安装地点平整,便于操作、检查、检修和瞭望。 3.7.11.2空载试运转15min,工作正常,无异响、无甩油。 3.7.11.3设备检修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用,有试验记录和验收记录。 3.8卡轨车 3.8.1滚筒装置 3.8.1.1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无严重锈蚀,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3.8.1.2轮衬固定紧固,余厚不小
50、于钢丝绳直径。 3.8.2闸和闸轮 3.8.2.1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施闸后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75%。 3.8.2.2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帽有备帽紧固。 3.8.2.3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4mm,铆钉不得磨绳轮,铆接可靠不松动;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得大于2mm。制动时,闸带与闸轮紧密接触,接触面积不小于70%、制动可靠。 3.8.2.4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3.8.2.5安全闸工作可靠。 3.8.2.6闸带与闸皮应用铜或铆钉铆接,铆钉埋入闸带深度不得少于闸带厚度的30%,闸带与闸皮铆接后应紧贴,不得有间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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