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电北仑电厂三期工程 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第一批辅助设备招标文件 中 速 磨 煤 机 第二卷 技术规范书 2006 年04月 目录 附件一 技术规范 1 1.1 总则 1 1.2 工程概况 1 1.3 设计和运行条件 1 1.4 技术要求 5 1.5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9 1.6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20 1.7 数据表 22 1.8差异表 27 附件二 供货范
2、围 28 2.1 一般要求 28 2.2 供货范围 28 附件三 设备和技术资料的交付进度 35 3.1 一般要求 35 3.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5 3.3 交货进度 38 附件四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39 4.1概述 39 4.2工厂检查 39 4.3 设备监造 39 4.4 性能验收试验 41 附件五 技术服务和联络 43 5.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43 5.2 培训 44 5.3 设计联络会 44 附件一 技术规范 1.1 总则 1.1.1 本规范书仅适用于国电北仑电厂三期工程(2×1000MW机组)配套的中速磨煤机,它
3、包括中速磨煤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1.3 如招标方有除本规范书以外的其它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买卖双方讨论后载于本规范书。 1.1.4 投标方对磨煤机的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1.5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
4、严格标准执行。 1.1.6 如投标方未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1.7 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1.8 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2 工程概况 1.3 设计和运行条件 1.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1.3.1.1 锅炉规范 1) 锅炉型式:超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变压直流炉 2)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2996 t/h 3) 锅炉保证效率(BRL):
5、 93.80 % 4) 锅炉(B-MCR)燃煤量: 376 t/h(设计煤种) 412 t/h(校核煤种1) 360 t/h(校核煤种2) 5) 燃烧器型式、布置方式: 单炉膛、前后墙对冲燃烧 6) 空气预热器型式:三分仓、回转式 7) 理论空气量(干空气): 设计煤种 5.87 Nm3/kg 校核煤种 (1) 5.39 Nm3/kg 校核煤种(
6、2) 6.19 Nm3/kg 8)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B-MCR): 1.14 9) 锅炉运行方式:带基本负荷并参与调峰。 10) 锅炉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30%B-MCR,2台磨煤机投入运行,锅炉在此负荷下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11) 机组运行模式 负荷 小时/年 100% 4200 75% 2120 50% 1180 40% 300 1.3.1.2 制粉系统 1) 型式:中速磨煤机冷一次风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炉配6台中速磨煤机,燃烧设计、校核煤种时,5台运行,1台备用。 2) 煤粉细度: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均达到下列煤粉细度的要求
7、 200目筛通过率为75%(R90= 18.38 %),均匀性指数≥1.1。 1.3.1.3 给煤机 1) 型式:电子称重式给煤机 2) 数量:每台磨煤机配1台给煤机,两台炉共 12 台。 3) 最大连续给煤量: 120 t/h (考虑了10%的给煤裕量) 4) 计量精度:±0.25% 5) 控制精度:±0.5% 1.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1.3.2.1 气象资料 1.3.2.2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浙江省工程地震研究所编写的《北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表地震动水平向峰值加速度为0.09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
8、为Ⅶ度。 1.3.2.3 燃煤 1) 原煤粒度:≤30mm 2) 设计、校核煤质资料 名 称 及 符 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晋北烟煤1) 校核煤种I (晋北烟煤2) 校核煤种II (神华东胜煤) 工 业 分 析 收到基全水分 Mar % 9.6 11.2 15.55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2.82 2.28 8.43 收到基灰分 Aar % 19.50 22.49 8.80 收到基挥发分 Var % 22.82 25.12 26.50 收到基固定碳 FCar %
9、 48.08 41.19 低位发热量 Qnet,ar kJ/kg 22440 20490 23442 哈氏可磨系数 HGI % 55 48 55 冲刷磨损指数 Ke % 2.35 1.06 0.84 元 素 分 析 收到基碳 Car % 58.60 52.75 61.7 收到基氢 Har % 3.33 3.53 3.67 收到基氧 Oar % 7.28 7.92 8.56 收到基氮 Nar % 0.79 0.71 1.12 收到基全硫 S
10、ar % 0.90 1.40 0.60 收到基灰分 Aar % 19.50 22.49 8.80 收到基全水分 Mar % 9.6 11.2 15.55 灰熔 融性 变形温度 DT ℃ 1110 1345 1150 软化温度 ST ℃ 1190 >1500 1190 溶化温度 FT ℃ 1270 >1500 1230 煤 灰 比 电 阻 (测量电压500V) 21.5℃ Ω·cm 1.18×1010 9.40×1010 80℃ Ω·cm 3.61×1011
11、 1.70×1012 100℃ Ω·cm 1.88×1012 4.60×1012 6.69×1010 120℃ Ω·cm 2.20×1012 1.40×1013 4.97×1011 150℃ Ω·cm 3.8×1012 2.50×1013 1.58×1012 180℃ Ω·cm 1.48×1012 1.90×1013 8.65×1011 灰分 数据 SiO2 % 50.41 48.78 30.57 AlO3 % 15.73 32.47 13.11 Fe2O3 % 23.46 8.69 16.24 CaO %
12、3.93 2.84 23.54 TiO2 % 1.09 0.47 K2O % 1.10 0.89 0.78 Na2O % 1.23 0.92 MgO % 1.27 0.58 1.01 P2O3 % 1.67 SO3 % 2.05 1.95 10.31 1.3.2.4防爆蒸汽汽源参数 1) 防爆蒸汽压力:0.30 MPa 2) 防爆蒸汽温度:250℃ 1.3.2.5 冷却水参数 1) 冷却水压力(正常/最高):0.6/1.0MPa 2) 冷却水温度:38℃(最高) 1.3.3 安装运行条件:露天、零米布置 1
13、3.4 厂用电系统电压: 中压: 6kV和10kV两级电压(暂定)三相、50Hz;额定值200kW以上和4000kW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6kV,额定值4000kW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10kV。其中性点均为低电阻接地。 低压: 汽机房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380V三相三线制、50Hz;额定值200kW及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220V。 直流控制电压为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直流系统额定电压为110V,电压变化范围-15%~+10%。 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220V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直流系统额定电压为230V,电压变化范围
14、12.5%~+12.5%。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 设备照明由单独的380/220V照明变压器引出。 维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380V、70A、三相、50Hz;单相220V、20A。 主厂房低压交流系统采用中性点高阻接地系统、三相三线制;辅助厂房及主厂房的照明和检修低压交流厂用电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1.4 技术要求 1.4.1 参数、容量/能力 1.4.1.1 入磨煤粒度: ≤30 mm 1.4.1.2 磨煤机入口干燥介质温度:招标方可提供的干燥剂最高温度(空预器出口一次风温)为 320 ℃(设计煤种B-MCR工况)。投标方应根据选型计算,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建议值。 1
15、4.1.3 磨煤机出口介质温度: 77 ℃ 1.4.1.4 容量/能力要求 1) 每台锅炉配 6 台磨煤机。 2) 燃用设计煤种时, 5 台磨运行, 1 台磨备用。 5 台磨的总出力(考虑10%出力降低系数)不应小于锅炉B-MCR工况燃煤量的 110 %。 3) 燃用校核煤种时, 6 台磨运行。 6台磨的总出力(考虑10%出力降低系数)不应小于锅炉B-MCR工况燃煤量的 100 %。 4) 请投标方提出可安全连续运行的单台磨煤机最小出力,并根据运行经验对此进行介绍和论述。 5) 请投标方在计算磨煤机干燥出力时,充分考虑雨季和运输途中原煤水分的增加,同时考虑在低负荷时一次风温的降低
16、50%B-MCR时,干燥剂温度(空预器出口一次风温)为 292℃,请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工况的有关计算数据。 6) 煤粉细度按1.3.1.2制粉系统要求。 1.4.2 性能要求 1.4.2.1 磨煤机整机寿命不低于30年。 1.4.2.2 投标方应保证磨煤机达到设计出力,且在碾磨件使用寿命期间,因磨损而造成的磨煤机出力降低率不大于10%。 1.4.2.3 磨煤机出力应具有较大的调节范围,能适应机组调峰运行的要求。且在额定出力范围内,煤粉细度可作线性调节。 1.4.2.4 磨煤机启动应满足空载和带载两种启动方式。 1.4.2.5 磨煤机抗爆能力按0.35MPa设计。 1.4
17、2.6 磨煤机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每台磨煤机各个出粉口的风量偏差不大于5%,粉量偏差不大于5%。请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保证措施。 2) 磨辊辊套(单面)和磨盘衬板的使用寿命均不低于15000小时。 3) 磨煤机排出石子煤的含煤量不大于磨煤机总出力的0.1%。 4) 磨煤机运行平稳,底板振动(双振幅)小于0.025mm。 5) 距磨煤机外壳一米处噪音值不大于85dB(A)。 6)石子煤的排放能力不小于磨煤机出力的2% 1.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1.4.3.1 磨煤机磨辊装置、加载装置及减速机与磨煤机侧机体连接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密封,保证在运行过程
18、中不漏粉、不漏油。请投标方提供密封件保证寿命值。 1.4.3.2 磨辊装置及其它易损件应便于更换,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1.4.3.3 磨煤机机体上应有惰性气体或蒸气接口,并提供防爆、防火和灭火措施及有关要求。投标方应选配精确可靠的进口CO监测报警装置,以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1.4.3.4 磨煤机采用动态分离器,以保证煤粉细度均匀、达到本规范书对煤粉细度的要求。旋转分离器采用变频电机驱动。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动态分离器叶片的使用寿命以及控制方式,并负责完成动态分离器有关调试工作 1.4.3.5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磨煤机石子煤排出装置应保证进入磨煤机的石子煤能自动通畅排出。石子煤刮板应有
19、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投标方应提供其使用寿命。 1.4.3.6 阀门应保证严密性好、不泄漏、动作灵活。磨煤机上至分配箱后煤粉管道速关阀采用气动二位阀(以下简称气动速关阀),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上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如快关时间),并能满足跳单台磨和MFT动作后的燃料切断要求。 1.4.3.7 磨煤机热风管道接口及石子煤排出接口位置应按招标方要求设计。 1.4.3.8 密封风采用集中供风、与一次风串联设计,风机为室外布置。正常运行工况下,一用一备。且单台出力应能保证所有磨煤机、给煤机及冷热一次风插板门和调节门运行时的密封风量的要求,并有可靠的防尘措施。二台密封风机可自动切换,并实现互为自启动联锁,由
20、买方的机组DCS厂家完成密封风机的控制,投标方应配合设计和调试工作。 1.4.3.9 磨煤机外表温度高于50℃的部位,应进行保温。投标方进行保温设计和供货。保温应采用预制、快速安装、可重复使用的部件。 1.4.3.10 凡关键部件和国内尚不过关的零部件,投标方应考虑从国外进口。要求进口的部件见2.2.4进口件清单。 1.4.3.11 磨煤机煤粉出粉口为四个。 1.4.3.12 磨煤机一次风进口处应有防止石子煤堆积的措施,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防止石子煤堆积措施的说明。 1.4.3.13 除磨煤机本体所提供的石子煤箱外,外部的石子煤斗也有投标方配套提供。该石子煤斗与磨煤机出口石子煤箱的
21、接口应保证在正常运行和更换时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漏煤及煤粉,且易于更换。 1.4.4 辅助设备要求 1.4.4.1 对磨煤机主电动机和旋转分离器变频电动机、密封风机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 每台电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保证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国产高压电机分包厂商为如下之一: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厂、株洲南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电动机分包厂商的选择应经需方确认。招标方需提供电机型式试验报告。 2)配套电动机的参数、容量/能力(磨煤机电动机请按6kV和10kV两个电压等级分别提供参数,并分别报价) 电机型号: 额定电压: 额定频率:50
22、Hz 额定功率: / 额定电流: / 启动电流倍数: / 功率因数: 效 率: / % 额定转速: r/min 相 数:3相 接线方式: 极 数: 防护等级: IP54 绝缘等级: F 冷却方式: 安装型式: 卧式 转子型式: 鼠笼 工作方式: 连续 3)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磨煤机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 4)
23、 当磨煤机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容量不小于拖动设备最大运行工况下所需功率的115%。 5)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电动机应具有F级及以上的绝缘,温升按B级绝缘考核。电机绕组经真空浸渍处理(VPI)。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30年。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电动机接线盒内的支承绝缘子应进行环氧树脂浸渍处理;电动机接线盒内连接端子的外包绝缘工艺应充分考虑防潮。 6)电动机转子为鼠笼结构,应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改进措施。转子笼条应有防位移措施。 7)电动机定子槽楔不使用磁性槽楔。 8)电动机的气隙不均匀度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d
24、 mm 0.8 0.9 1.0 1.2 >1.4 e/d % 17.5 16.0 15.0 13.0 10.0 9)磨煤机电动机的额定频率为50Hz。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10%和±5%,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10)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70%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合理的电压变化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11)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不小于电
25、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应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 12)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0.87以上,效率的保证值为 96.8%以上。 13)磨煤机电动机应有防止轴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30秒。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磨煤机电动机启动电流不大于6倍额定电流。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14)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
26、速至其额定值的120%,历时2分钟而不发生有害变形。 15)磨煤机电动机采用空气冷却方式。并设内部空间电加热器,空间加热器的设计和供货应保证电动机在静止状态时的电机内部温度在零点以上,加热器应安装在电机内部可以检查的地方,空间加热器应连接到 3相 380 伏的电源。 16)电动机轴承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80℃,油温不超过65℃。电动机轴承不采用强迫润滑方式。 17)电动机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 18)在接线盒内标明电动机的相序,接线端子相间、相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电缆固定措施。 19)功率≥2000kW的电动机为配置差动保护需要,电动机的出线盒内应引出6个出线端子(进
27、线端和中性点端各三个)。电动机还需要配备中性点CT箱及CT,为差动保护用的中性点CT的选型应与开关柜中CT(不在卖方供货范围)保持一致,开关柜中CT型号和厂家由买方确定。 20)电机铁心硅钢片采用冷轧日本进口产品或同等质量的产品。 21)电动机定子绕组中局部最热部位嵌入pt100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元件,每相3只,每台9只。测温元件的接线在电动机绕组图中标明其位置。 22)电动机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一次的要求。投标方应提供两次热态启动之间允许的最短时间间隔。 23)电动机的振动值符合或低于国际有关标准。电动机空载时测得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大于2.8mm/s,
28、电动机轴承处测得的双振幅值为不大于0.051mm。 24)电动机组的噪声在离机壳1米处小于78dB(A)。 25)卖方应提供包敷层设计并进行隔声处理,使其符合本规范书及其它有关国际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6)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100%±1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27)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 28)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
29、T1、T2、T3一致的旋转方向。 29)安装与安装定位销 a) 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投标方应与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协调安装的细节。 b) 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最好是垂直钻孔),以便电动机与被驱动设备安装好后装入定位销钉。 当因电动机结构的限制而使垂直销钉无法安装时,电动机底座与轴垂直方向应加工或浇注为一个按销钉允许最小的角度,并提供一个导向角。 30)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线匝和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31)电动机采用真空开关进行供电,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投标方应
30、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招标方认可。 32)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u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33)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34)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35)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轴承防渗漏油的具体措施。 1.4.4.3 对减速机的基本要求 1) 型式:行星齿轮减速机 2) 传动平稳可靠,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漏油。 3) 减速机采用进口或国产设备,
31、分别报价。 1.4.4.4 对油系统的基本要求 1) 润滑供油、液压(如有)装置应包括所有管道、阀门、油位指示器、流量控制仪表、供油和回油温度计、油箱、油泵、油冷却器以及与设备连接的连接件。所有管道、阀门、油箱、与设备连接的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 2)为保证磨煤机适应于长期连续运行,卖方应配置二台独立的100%容量交流油泵,一用一备,并可自动切换。由买方的机组DCS系统完成油泵的控制。 3) 油箱内应配有电加热器,使润滑油在磨煤机启动前达到运行油温,又不产生局部过热而引起油质劣化。并配备油箱温度测量元件,在买方的机组DCS系统完成油箱加热器自启停控制。在回油管路上应配有盘热带。 4)
32、油箱底部应有一定的倾斜度,并设有放油阀。顶部应有密封型检查孔。若必须把设备布置在油箱顶部,应加装垫板和托架,不得在油箱上钻孔,并将顶部适当加强,保证有足够的刚度,防止下凹和振动。 5) 油箱内部应除垢,清洁,并采用必要的防腐措施,以达到现场安装不再清理为准,液压(如有)和润滑供油装置及管路应在出厂前进行整体耐压实验,保证连接节点配合准确、严密、不漏油。 6) 每台磨煤机配备一台100%容量的油冷却器。冷油器应采用不放油进行检漏的结构型式。 7) 投标方应提供全流量的双筒可切换滤油器和磁性滤油器,并保证除去大于10μm的粒子。 8) 投标方提供的液压和润滑油站应采用整体集装式,油站的密封
33、应满足防水、防尘要求。 9)润滑油站和液压油站(如有)采用进口或合资设备。 1.4.4.5 对随机所配控制箱及控制柜的要求 1) 随机配套控制箱应满足GB7251-8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控制箱的防护等级应按GB4942.2-85《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标明,控制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主设备的防护等级。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投标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和部件按KKS编码。 2) 随机配套控制箱内所配电气控制元件(其中:控制开关、按钮、继电器等采用进口产品)应选用经过鉴定的优质产品,严禁使用已经淘汰的产品。3)
34、 控制箱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控制箱内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和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20mm。箱面喷塑,防护等级IP55。 4) 箱内外接导体端子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电流,并能承受不低于柜内电气元件的短路耐受电流,箱内要留有足够的用于接线的有效空间。在三相四线电路中,中性线的端子应允许连接下述载流量的导线: a) 如果相导线的尺寸超过16mm2,则等于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小于16mm2。 b) 如果相导线的尺寸等于或小于16mm2时,则等于相导线的载流量。 5) 箱内空气开关、隔离开关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箱内交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应按电动机
35、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热继电器时,使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用熔断器和接触器组成的电动机回路应装设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 6) 当就地控制箱控制的单台电动机容量大于45kW时,就地控制箱内应配置电流互感器、电流变送器及电流表。电流变送器应按设计院的具体要求选型,电流变送器的输出为4~20mA。 7) 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箱中应提供二付分别反映电机运行/停止状态的接点,接点类型为无源干接点。 8) 就地控制箱内的空气开关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使用的接点,所有接线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应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9) 就地控制箱内的端
36、子排布置应考虑现场接线方便,易于检修。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应留有端子总数15%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控制箱和就地接线盒(箱)内的接线端子,应选用Phoenix或Weidmüller的产品,产品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0) 液压和润滑油与磨煤机的控制箱组成一个整体集装式,其内的设备相互之间的工艺连锁等要求,均应自成体系。招标方可提供三相三线380V双电源,但双电源在箱内完成自动切换的功能由投标方实现,需招标方认可。动力控制箱至电动机的电缆敷设设备布置由投标方完成。需要运行人员整定的参数可根据运行人员的需要即能在整体集装式内的设备上进行,也可在远方
37、进行。与外界的接口要求应提供清楚,如外接电源的电压、容量、种类;输入与输出接点形式与要求;通讯方式与平台等。 1.4.5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1.4.5.1 投标方应成套提供满足机组安全自启停和经济运行所必须的,安装在磨煤机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 1.4.5.2 投标方配套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相应国际标准的市场主流产品,不得提供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1.4.5.3 投标方应按照满足机组自启停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KKS编码原则)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磨煤机的控制要求、控制方式及联锁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数据。 1.4.5.4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
38、所有需通过DCS来实现的系统控制功能,必须分别提供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有)的设计资料,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投标方应确保中文和英文版本资料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1.4.5.5 随磨煤机提供的就地仪表和检测元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且规格型号齐全,测量元件的选择应符合控制系统的要求。所有的联锁保护不允许采用电接点型仪表。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 1.4.5.6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包括每一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表阀门等都应详细说明其KKS编号、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商,并在设备上应有相应的标识。特殊检测装置应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热工测量单位及接口规范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
39、 1.4.5.7 投标方应提供供货范围内由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过程仪表的安装接口,包括压力、温度、流量和分析仪表等,根据需要安装测温管座或一次阀门,并带有封头。投标方供货范围内需招标方提供的过程仪表的安装接口,包括压力、温度、流量和分析仪表等,投标方应预留相应的测温管座或一次阀门,并带有封头。所有一次门后配供不锈钢连接短管(包括大小头或变径管)。 1.4.5.8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测点应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并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测点数量应满足对磨煤机进行监控和性能试验的需要。 1.4.5.9 所有成套提供的就地测量仪表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配供相应的安装附件
40、一次门、二次门及排污门等)。所有一次门前后均应配供不锈钢连接短管,一次门材质采用不锈钢,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4.5.10 所有的变送器为二线制智能变送器,精度至少达到0.1级,提供的外部负载至少为500欧姆。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65标准,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所有不使用的连接口应予以封堵。 1.4.5.11 所有过程逻辑开关的精度至少为0.5级,其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65标准,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提供的接点输出为DPDT(双刀双掷)型。 1.4.5.12 就地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1级,盘面直径不小于100mm(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
41、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除外)。通常情况下,表计的量程选择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2/3~3/4量程位置。就地温度计应采用万向型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指示表应采用抗振型仪表。 1.4.5.13 所有模拟量接口信号为4~20mA DC(热电偶及热电阻除外),所有至DCS及电气控制回路的接点输出为双刀双掷(DPDT)无源接点类型,接点容量(安培数)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230V AC 115V DC 230V DC I – 接点闭合(感性回路): 5A 10A 5A II- 连续带电: 5A 5A 5A III-接点分断: 2.5A
42、 2A 0.5A 1.4.5.14 投标方所供控制箱/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为IP52,室外为IP56(防腐)。盘柜的色标及安装在电子室的盘柜尺寸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4.5.15 用于控制、联锁保护和报警的仪表应尽可能选用变送器,必须采用开关量仪表时,应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可靠的进口开关量仪表产品(如温度、压力、流量、差压及液位开关等)。其切换差值应能满足控制的要求,并能在被测参数正常变化范围内实现信号自动复归。重要信号应冗余配置。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4.5.16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对磨煤机本体控制所需要的所有检测元件(如温度、压力和流量等
43、 1.4.5.17 润滑油站的控制由招标方DCS实现,投标方应提供有关的说明以及必要的控制接口(包括就地接线盒等)。投标方应详细提供磨煤机自启停、联锁保护逻辑图,I/O清单,仪表检测系统图,仪表和一次元件清单,参数测量设定值等,作为招标方的设计依据。所有远传信号全部引至接线盒。就地仪表至接线盒的接线由投标方设计供货。 1.4.5.18 投标方应成套提供磨煤机CO检测装置,采用进口优质产品,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磨煤机CO检测装置分项报价。 1.4.5.19 风粉混合物温度测量元件(至少三支)应配有耐磨套管,其位置应便于安装及维护。压力及流量测点应配有防堵吹扫装置,投标方应在投标书
44、中对防堵吹扫装置进行具体说明。 1.4.5.20 磨煤机本体应配供磨碗上下压差开关和压差变送器。 1.4.5.21 仪控设备选型原则 (1) 投标方配套提供的热工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选型应与全厂的选型一致,以减少备品备件的种类,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2) 对于投标方配套提供的仪表和控制设备,投标方应考虑和提供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3) 投标方提供的热电偶应选用E分度或K分度双支热电偶,热电阻应选用分度号为Pt100的双支热电阻(三线制)。热电偶和热电阻应选用进口优质产品或原国家科技部等五部委颁发重点新产品证书及相当水平的国产产品。当采
45、用国产产品时,限定厂家为沈阳宇光、上海自仪三厂、安徽天康四家,设备选型由招标方确认。 (4) 投标方提供的变送器(带液晶显示表头)应选用进口优质二线制智能变送器产品,变送器限定在ROSEMOUNT、HONEYWELL、SIEMENS三家,设备选型由招标方确认。 (5) 投标方提供的逻辑开关(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温度开关等)应选用进口优质产品,过程逻辑开关限定在SOR、UE、CCS、日本长野四家,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6) 投标方提供的电动门驱动装置应选用进口优质智能型一体化产品。电动门控制装置限定在SIPOS5、ROTORK、LIMITORK三家,电动调节执行机构限定在SIPOS
46、5、ROTORK、JORDAN三家,设备选型由招标方确认。 (7) 投标方提供的气动执行机构及配套设备应选用进口优质产品,气动执行机构限定在美国FISHER、SIEMENS、FOXBORO、意大利STI四家,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8) 所有开关型电动阀门的电动装置选用智能型一体化产品,即:电动装置内装设有接触器、热继电器等配电设备,招标方只需提供三相三线380V动力电源和开/关信号就可驱动阀门。所有阀门均提供装置的接线图和特性曲线。所有电动阀门在全开全关位置配有四开四闭接点输出的行程开关。 (9) 所有控制用调节阀,均提供电动或气动装置接线图。对于气动阀按系统控制要求配供所有附件
47、如智能定位器、电磁阀、行程开关、二线制位置变送器等。气动执行机构每个气动阀配置空气减压过滤器,招标方供气压力为0.4~0.8MPa。调节阀气动执行机构具备失气、失信号保持功能;开关型气动阀门的执行机构在失气、失信号工况使阀门向人员和过程安全方向动作。 (10) 投标方提供的电磁阀、控制开关及控制继电器等,应选用进口优质产品,气动电磁阀限定在ASCO、SMC、CKD三家,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1) 投标方提供的仪表阀门应选用进口优质产品,仪表阀门限定在SWAGELOK、PARKER、SCHNEIDER三家,设备选型由招标方确认。 (12)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控制盘(柜)和就地接线盒
48、箱)应选用同一系列产品,产品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3)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控制盘(柜)和就地接线盒(箱)内的接线端子,应选用Phoenix或Weidmüller的产品,产品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4) 投标方设计供货的系统中不使用基地式调节器(气动或电动)产品,如有提出并改为DCS控制。 (15) 招标方提供的控制电源为交流220V±10%,50Hz±2.5Hz及直流110V±10%。投标方如需其它规格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负责解决。 1.4.6 标准和规范 1.4.6.1 磨煤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
49、包括: 1)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3 2)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等,GB1800-1804 3) 焊缝代号,GB324 4)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GB985 5) 铸钢件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5677 6) 钢焊缝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3323 7)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分法,GB7233 8)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GB2970 9)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 10) 产品标牌,GB13306-91 11) 包装储运标志,GB191 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04 13)相关
50、电动机标准 GB1993 电机冷却方式 GB10068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制振动限值 GB10069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制噪声限值 GB1032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T15703 隔爆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DL/T 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GB/T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IEC34-1 第一部分 额定值和性能 IEC34-2 第二部分 损耗与效率试验方法 IEC34-5 第五部分 外壳防护等级 IEC34-7 第七部分 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IEC34-8 第八部分 线端标记与旋转方向 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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