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微管微缆线路设备维护规程 (企业版) 北京优通泰达电气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四月 目 录 总则 3 第一章 线路设备组成和维护责任划分 4 第二章 线路设备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4 第三章 光缆线路设备质量管理 8 第四章 光缆线路设备维护 9 第五章 线路设备防护 13 第六章 线路设备安全 14 附录 1 规范用词说明 16 附录 2 电缆线路设备原始资料编制方法 17 附录 3 本地网
2、主要线路设备的编号方法 17 附录 4 线路的图例和符号 18 附录 5 线路维护用主要仪表、机具等的配备标准 25 附录 6 管道与其他设施隔距 26 附录7 维护记录表格 27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线路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运行质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市场和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优质的服务,依据国家通信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本公司多年积累的维护管理经验制订本运行维护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 2 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为通信运营商代维的利用雨(污)水管道建设的微管微缆线路设备,其它与通信光缆线路设备相关的维护技术标准以代维运营商颁布的线路
3、设备维护规程为准。 第 3 条 本规程是本公司线路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规章制度,各级线路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并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程的实施细则。 第 4 条 线路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做到精心维护、科学管理,提高维护手段,逐步实现线路维护由被动抢修向主动预防、受控维护转变。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 保持设备完整良好,运行正常,各项性能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 2. 预防故障和尽快排除故障,提高故障处理的效率。 3. 在保证通信质量的前提下,挖掘资源潜力,合理使用维护成本,做好服务支撑。 4. 做好维护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完
4、整、准确。 第 5 条 线路设备在工程施工完毕,技术指标良好,设计、施工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完整准确,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开始执行本规程有关的管理和维护规定。 第 6 条 各级维护单位对线路设备的技术和质量状况,应按规定的指标考核,以保证线路设备完好。线路设备完好的主要指标为: 1. 各种线路设备的电气性能符合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 2. 布局合理,结构完整,清洁整齐。 3. 运行正常,使用良好。 4. 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图纸与线路设备相符。 第 7 条 本规程为本企业内部的技术、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维护技术指标不作为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及验收的标准。 第 8 条 本规程自正式
5、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线路设备组成和维护责任划分 第一节 线路设备的组成 第 9 条 线路设备的组成: 1. 微型光缆线路:各种敷设方式的通信微型光缆。 2. 管道设备:租赁的雨(污)水管道、子管、微管、人孔、手孔、引上管等。 3. 交接设备:光缆交接箱。 4. 附属设备:标志牌,宣传牌;交接设备监控系统等。 第二节 维护责任的划分 第 10 条 光缆线路与设备维护界面划分如下: 光缆线路以进入机房的第一个ODF架的第一个活动连接器为界,活动连接器以外由线路维护部门维护,ODF架和活动连接器及其以内部分由设备维护部门维护。 第二章 线路设备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第一节
6、岗位责任制度 第 11 条 线路设备维护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各级线路维护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划分维护人员的责任,组织进行线路的维护。 第二节 维护作业计划制度 第 12 条 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线路设备维护测试项目和周期,制定作业计划。 第 13 条 作业计划中的光缆测试项目应按维护规程中指标的规定执行,所列项目和周期未经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改。 第 14 条 线路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维护作业计划,并详细记录执行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预期质量和进度,要查清原因,限期解决。 第 15 条 维护作业计划的执行记录应妥善保管。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
7、 第三节 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第 16 条 线路设备维护的质量管理以保证全程全网传输运行质量良好为目标。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必须加强线路设备维护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本规程的要求,对线路设备进行质量管理,从中发现已经出现和潜在的质量问题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线路设备的质量水平。 第 17 条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 1. 维护规程和维护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线路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完好情况,生产现场的管理及质量管理中改进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等。 2. 各类故障的处理及严重故障、重大故障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 3. 线路设备安全及防护的相关内容。 第 18 条 质量监
8、督检查可采用多种方式,如自查、互查、联合检查及用户调查和定期检查等。定期检查的周期,省级分公司为一年,市级分公司为半年,线路维护部门为每月一次,检查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被检查单位收到情况通报后,及时改进并将落实情况上报检查单位。 第 19 条 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对维护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凡发生以下情况,应按各级职责范围追究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理。 1. 因未履行职责,发现问题长期无人解决,以致造成电路阻断、重大通信故障或用户大面积投诉的。 2. 因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影响电路正常运行的。 3. 因不严格执行维护作业计划而造成线路设备失修导致通信
9、故障发生的。 4. 因仪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或失修而造成仪表损坏,以致不能使用而影响维护工作的。 5. 在线路故障抢修、割接过程中,因组织不力,造成重要客户业务受到严重影响的。 第四节 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制度 第 20 条 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的要求: 1. 技术档案和资料应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定期整理、更新,保持资料完整、准确,并按有关规定划分技术档案资料密级。建立登记和借阅制度。逐步实行线路设备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电子化管理。 2. 线路设备技术档案和资料应统一、齐全、完整、准确。技术档案资料绘制应按相应的规定进行(见附录2、附录3及相关标准),线路的部分图例和符
10、号(见附录4)。 3. 及时修改和补充与线路大修、改造和扩建等有关的技术资料,实现资料与实物相符。 4. 各类维护报表,定期测试记录,质量分析报表,值班记录和其他原始记录等,均应按季分月整理成册,保存期至少两年。为积累长期的质量统计数据,光缆运行状况报表,按年度统计的质量统计分析表及严重故障、重大通信阻断的处理修复记录等应长期保存。 5. 各类技术档案资料随设备保存,当设备报废时,方可销毁。 第 21 条 技术档案和资料分为日常维护资料、技术档案资料、涉外资料。 1. 日常维护资料包括: (1) 维护规章制度资料:维护规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
11、维护规定、应急预案等。 (2) 线路维护资料:线路图、线路设备的变更记录、线路障碍统计分析资料、线路缆割接统计分析资料、外力施工配合资料等。 (3) 维护报表资料: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外力施工影响统计表、线路割接申请表、护线宣传统计表、维护作业计划、故障及统计分析报表等。 (4) 维护记录:线路维护人员月作业计划完成情况表、巡检记录表、工作日志等。 (5) 维护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工器具的相关资料等。 (6) 其它需要建立的维护资料。 2. 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1) 新建、大修和改造等工程资料:设计文件、竣工资料、验收文件、有关单位协议及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2) 线
12、路性能测试、分析资料。 (3) 防雷、防蚀、防强电、防蚁及防鼠等资料;灾害性的和与维护有关的气象、水文资料。 (4) 涉及线路代维等文件及其协议等资料。 (5) 线路建设、大修和改造、维护等原因与地方单位签订的各种协议文件;军警民联合护线协议。 第五节 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管理制度 第 22 条 维护和抢修用的备品备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登记卡,定期清点,做到帐、卡、实、责任人四位一体。并存放于安全可靠、存取方便的地方。 1. 线路维护部门应根据维护需要配有抢修器材和用具,保证及时抢修,备有清单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2. 应急微管及其接插件应妥善保管,其性能的测试,每年
13、至少进行一次。 3. 备用微缆长度应逐盘标号,标明其型号、长度和端别,端头要进行包封。其性能的测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测试记录存档备查。 第 23 条 高档仪表、精密工器具及其附件,由省级分公司公司、市级分公司统一管理和调配。 1. 建立专人保管、保养及领用交接登记制度。 2. 操作说明书和使用登记卡随机保管。 3. 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熟知其性能和注意事项后方可上机,严禁违章使用。 4. 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搬运时,应专箱存放,防止碰撞、震动和灰尘。 5. 仪表室应严格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和洁净度。 6. 高档仪表和精密工器具一般应每月通电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并
14、定期进行计量检验。潮湿季节时,应适当增加通电检查次数。 7. 发生故障时,仪表管理员应认真记录故障现象,并及时送修,以保持仪表完好。 第 24 条 仪表、工器具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仪表、工器具的借用与归还应办理手续,并应对性能作必要的交接检查,必要时由借出单位的操作人员随机前往。 第 25 条 线路维护用主要的仪表、机具等的配备参考附录5。 第六节 废旧料管理制度 第 26 条 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合理利用线路拆旧材料,控制旧料流失。 第 27 条 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拆旧料管理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第三章 光缆
15、线路设备质量管理 第一节 光缆线路设备质量分析与考核评定 第 28 条 质量分析的主要内容: 1. 分析自查和检查结果,对比以前的数据,从宏观上掌握其变化情况,分析上一周期改进措施的效果并预计近期的趋势。 2. 对普遍或重要的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分析意见。 3. 对重大故障、严重故障进行专题分析。 4. 对下属部门提出的维护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拿出解决办法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5. 根据以上分析,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周期的工作重点。 第 29 条 光缆线路故障次数的计算: 1. 由于光缆线路的原因造成一个及以上在用
16、系统同时发生阻断,计故障一次;同一中继段内,同一在用系统同时阻断多处,计故障—次;同沟、同杆敷设的多条光缆同时阻断,按光缆线路最高级别计故障一次。 2. 平均每百皮长公里故障次数的计算: 第 30 条 光缆线路故障历时计算: 1. 光缆线路故障历时从线路故障发生开始计算,至线路修复或倒通并经传输设备现场维护部门验证可用时为止。计量单位为“分钟”。 2. 平均每百皮长公里故障历时的计算: 第 31 条 一级长途光缆线路全年全阻次数不高于0.14次/百公里。 第四章 光缆线路设备维护 第一节 通则 第 32 条 光缆线路的维护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技术维护”两大类。光缆线
17、路日常维护的内容及周期见表5.1。 第 33 条 光缆线路维护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严格按照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 2. 当维护工作涉及到线路维护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时,应由线路维护部门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定出维护工作方案后方可实施。 3. 维护工作应作好原始记录,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4. 线路割接和故障抢修时,应根据影响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客户服务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 对重要用户、专线及重要通信保障期间和汛期要加强维护,保证通信。 6. 日常维护和技术维护均应根据质量标准,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光缆线路设备处于完
18、好状态。 表5.1:日常维护的内容及周期 项目 维 护 内 容 周期 备 注 路面及管道维护 巡 回 1~2次/周 不得漏巡;光缆采用步巡和车巡相结合。暴风雨后或有外力影响可能造成光缆线路故障隐患时,应加大巡回频次。 线路标志(牌) 油漆、描字 按需 油漆完好、字迹清楚 租赁雨(污)水管道清淤 半年 管道线路的人(手)孔检修 半年 子管、微管接头检查、处理 半年 抽除管道线路人(手)孔内的积水 按需 清除雨(污)水管道管井内杂物 年 春季进行 不锈钢波纹管、微管接头盒、微缆预留盒固定情况检查、紧固 年 雨
19、污)水管道内钉固式微管道固定状况检查 年 春季进行 污水管道内紧线式微管道紧度状况检查 年 春季进行 光交接设备维护 交接设备内部清扫,门、锁、箱盖检查,内部装置及接地线的检查 年 结合巡查工作进行 交接设备跳线整理、纤序核对 季 结合巡查工作进行 交接设备加固、清洁、补漆 按需 安装牢固、门锁完好,无锈蚀,箱内整洁,箱号、线序号齐全、准确。 交接设备接地电阻测试 年 箱体接地符合要求 第 34 条 在光缆线路上进行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维护操作时,应事先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预防措施,并经通信运营商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 实施前,应与相关的通信
20、运营商传输设备现场维护部门联系; 2. 实施时,单位技术主管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 3. 实施后,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妥善处理,并由传输设备现场维护部门对光缆线路的传输质量予以验证。 第 35 条 线路维护部门在汛期、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对易遭受暴雨、洪水冲刷的地段进行认真的检查,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应重点检查;对防护设施进行认真地检修。 第 36 条 线路维护部门应作好故障抢修的准备,出现故障后能做到迅速出发;抢修专用的器材、仪表、机具及车辆等应处于待用状态。 第二节 路面维护 第 37 条 光缆线路应坚持定期巡回。在市区、村镇、工矿区及施工区等特殊地段和大雨之后,重要通信保障期间及动土
21、较多的季节,应增加巡回次数。巡回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检查光缆线路附近有无动土或施工等可能危及光缆线路安全的异常情况。 2. 检查标石、标志牌和宣传牌有无丢失、损坏或倾斜等情况。 3. 及早处理和详细记录巡回中所发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当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列入维修作业计划,并尽快解决。 4. 开展护线宣传及对外联系工作。 第 38 条 线路维护人员应准确掌握光缆线路的路由情况。 第 39 条 线路维护人员应经常与市政排水管道部门沟通,宣传通信光缆线路的重要性,以引起排水管道维修人员的重视。 第 40 条 管道光缆线路的主要维护工作如下: 1. 定期检查
22、在敷设微管道的雨(污)水管道、管井或人(手)孔内的走线排列是否整齐、微缆预留盒和接头盒的固定是否可靠。 2. 微管微缆必须沿孔壁顺序固定孔壁上,不得在人(手)孔内直穿或互相交叉、盘绕。所有微管微缆的弯曲半径必须符合规定,不锈钢波纹管不得有龟裂、腐蚀、损坏、变形、折裂等缺陷。 3. 发现管道或人(手)孔有沉陷、破损、埋深不够、井盖丢失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更换和防护。 4. 清除人(手)孔内的杂物、淤泥,根据需要抽除人(手)孔内的积水。 5. 清除租赁的雨(污)水管道内的杂物、淤泥 第 41 条 局站内的主要维护工作如下: 1. 进线室内、走线架上的光缆线路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
23、与其它缆线相区别。 2. 光缆的布线合理整齐,光缆上标志醒目,并标明A、B端。 3. 站房内光缆线路设备应清洁、完好。 第三节 光缆线路故障处理 第 42 条 故障处理是运行维护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运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专业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对于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应安排技术骨干前往处理;遇重大阻断,相关单位负责人须到现场指挥抢修。 第 43 条 故障抢修的原则如下: 1. 遵循“先抢通,后修复;先核心,后边缘;先本端,后对端;先网内,后网外,分故障等级进行处理”的原则,当两个以上的故障同时发生时,优先对故障等级高的进行处理。 2. 线路故障未排除之前,查修不得中止。
24、 3. 故障一旦排除并经严格测试合格后,立即通知传输设备现场维护部门对光缆的传输质量进行验证,尽快恢复通信。 4. 在发生个别光纤断裂且由备用光纤调通时,应积极采取不中断电路的修复方式。 第 44 条 由于光缆线路原因造成传输质量不良,传输设备现场维护部门同意继续使用的,不作为光缆线路故障,但线路维护部门应积极设法消除不良现象。 第 45 条 主用系统发生故障由备用系统倒通或备用系统发生故障,虽未影响通信,线路维护部门应积极查找原因,拟定修复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光缆线路故障的实际次数及历时均应记录,作为分析和改进维护工作的依据。 第 46 条 为保证故障出现后业务能够迅速恢复,线路维护
25、部门要制订应急抢通预案。预案内容要具备可操作性,同时根据网络情况不定期进行修改完善。 第 47 条 为尽快排除故障,供维护用的各种业务联络工具应随时保持畅通、良好。 第 48 条 当光缆线路发生故障时,传输设备现场维护部门应在10分钟内调通备用光纤(有备用光纤资源时),同时判明故障光缆线路的段落,通知有关线路维护部门并上报,通知有关中继站维护人员下站配合查修。若难以判明是无人中继器或线路故障时,线路维护部门与传输设备现场维护部门应同时出查。当省界长途光缆线路发生故障时,两省相关的维护单位应同时进行抢修。 第 49 条 一级长途光缆线路故障处理时限:当有倒换传输资源时,影响业务电路的线路故
26、障业务调通时限为60分钟;当没有倒换传输资源时,影响业务电路的线路故障处理时限为180分钟。 第 50 条 二级长途光缆线路及本地网光缆线路的故障处理时限由省级分公司参照一级长途光缆线路故障处理时限制定。 第 51 条 处理故障中所介入或更换的光缆,其长度一般应不小于200米,且尽可能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光缆,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2dB/个。大修改造工程中和光缆线路割接时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1dB/个。故障处理后和大修改造后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倍缆径。要树立全程全网的故障处理观念,建立故障逐级上报制度。出现重大故障,各级运维部门应立即按照制度规定逐级上
27、报,不得延误。 第 52 条 重大故障处理完毕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包括故障现象、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整改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故障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 第 53 条 当故障情况达到一定标准时,各省级分公司在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报告的同时,并按照《电信运营业重大事故报告规定》等行业规定的要求,向当地政府通信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五章 线路设备防护 第一节 外力施工影响地段线路的防护 第 54 条 加强外力施工影响地段线路的维护,采取盯施工进度、盯施工机械、盯施工人员的现场看护方式是预防和减少线路故障的重要措施和行之有效的手段。看护工作必须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 第 55
28、 条 凡在线路上方或两侧进行施工、动土等危及线路安全的操作时,线路维护部门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联系方式,掌握施工动向与进度,签订安全协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应积极与施工方协商,制定看护现场应急保护措施。共同设立安全责任人员,共同保护线路的安全。 第 56 条 线路维护人员在巡回中发现危及线路安全的外力施工迹象,应立即上报。线路维护部门应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看护,并按责任段划分责任,第一责任人是责任段线路维护人员。 第 57 条 根据影响程度将看护现场分为三个等级并采取下列措施: 1. 当施工点或有施工迹象点距线路设备垂直距离在20~50米范围内时,要采取流动方式看护(三级看护)
29、 2. 当施工点或有施工迹象点距线路设备垂直距离在10~20米范围内时,要采取随工方式看护(二级看护)。 3. 当施工点或有施工迹象点距线路设备垂直距离在10米以内时,要在距线路设备3米处用警示带将线路封闭,路由撒白灰,做到标记明显。如施工作业在线路设备上方进行,必须对线路位置和埋深进行挖点确认,并埋设线路深度标尺,在线路正上方每隔10米插一面彩旗,每隔20米埋设一块宣传牌。以上情况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看护(一级看护)。 第 58 条 看护现场人员要求: 1. 看护人员应佩带明显标志。 2. 熟悉线路路由、埋深,特殊危险地段埋深有详细登记,积极了解施工方案和变动情况,能准确及时掌握施工
30、动向。 3. 加强施工现场的巡回,发现警戒线内动土应及时制止并汇报,重点关注施工高峰、工程复工、收尾等时段。 4. 积极与施工单位和现场大型机械手联系,讲明监护范围、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签订安全协议。 第 59 条 严格看护现场监督检查制度。线路维护部门应定期检查看护现场的布置情况、施工建设的进展状况、制定光缆线路的保护措施等。 第二节 管道线路设备的防护 第 60 条 管道线路的防护措施: 1. 地下室、局前井和特殊井的管孔应进行封堵,防止有毒、易燃易爆气体和地下水的侵入,并定期对地下室和管道进行检查和有害气体测试。 2. 与热力(气暖)管道平行或交越间距较小时,应采取隔热措
31、施。 3. 发现人孔中浸入有腐蚀性的污水和易燃易爆等有害气体如管道煤气、天燃气时,要追寻其来源,设法消除其危害。 第六章 线路设备安全 第一节 线路维护作业安全 第 61 条 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 第 62 条 线路设备维护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检测器材,在敷设微管道的雨(污)水管道、管井或人(手)孔内进行作业之前,应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下管道、管井或人(手)孔。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 在有车辆、行人通过的地区进行管道作业时,作业区的边界应设立
32、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应设围栏。夜间可能影响车辆、行人等安全通行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设置红色警戒照明。 2. 在市区、水域及特殊地段(电力、铁路等范围内)作业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确保人身和作业的安全。 3. 在光缆线路的查修或割接时,或在进行光纤通道全程传输总损耗测试时,被测光纤与OTDR及光源连接之前,应通知该中继段对端局站的传输设备现场维护人员,取下ODF架上与之对应的连接尾纤,以免损坏光盘。 4. 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故障发生。 5. 在线路故障抢修需要发电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其安全操作规定。其运
33、转供电时,要有专人在场。燃油发电设备燃油不足时,停机后方可添加燃油。 第 63 条 线路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防护常识,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和人员安全救护措施。 第 64 条 维护作业进行前应仔细检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线路设备、维护工具和防护用具,在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维护作业过程中应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附录 1 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程中有关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一、 表示很严格,非
34、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四、 除非有明确说明,其他情况下故障、故障表达相同的含义。 附录 2 电缆线路设备原始资料编制方法 名称 主要内容 主要用途 保存 单位 附记 1、本地网分布图 长途局、汇接局、端局位置及外线容量,交换区界、交接区界。
35、 了解线路分布,局所分布,供调整、扩建工程时参考。 线路维护单位 每年核对一次。 2、光缆图 光缆路由程式、编号、纤序、距离、接头位置、引上点位置编号,交接箱(间)位置程式、编号,交换区、交接区界、局所位置。 掌握通信光缆分布使用情况,供扩建、调整、检修、查修故障参考。 同上 同上 3、敷设微管道的雨(污)水管井和人(手)孔片卡 敷设微管道的雨(污)水管井和人(手)孔的展开图,管道程式,排列型式,管道占用情况及相邻人孔间的中心距离,设备的程式及数量,光缆编号及人孔尺寸等。 地下线路的原始记录,统计设备数量的原始资料,供维修及扩建工作参考。 同上 同上 4、线路设备变
36、动报告表 设备种类、程式,增减地点、数量、日期,必要时附图注明。 区域工作站及时报告维修中设备变动情况。 同上 同上 注:各省级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备图 附录 3 本地网主要线路设备的编号方法 本地网光缆分局间中继光缆、用户主干光缆、用户接入光缆(包括长市中继缆)及其它专用缆,现分别规定如下: 1、局间中继光缆编号由十位数字或符号组成,前七位数字为相关两局的号,后二位数字为该两局间中继缆条数的顺序号(按设置先后为序)。其中第四位和第八位为“-”。 2、用户光缆编号: 用户光缆编号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3、其它专用光缆编号: 其它专用电缆、光缆的编号方法,不得有与上述编号
37、方法混淆之处。 附录 4 线路的图例和符号 附录 5 线路维护用主要仪表、机具等的配备标准 表1 通信光缆维护用主要仪表、机具(参考) 类型 序号 名称 备注 仪表 1 光时域反射仪(带连接器) 2 LD稳定电源(按光纤传输波长配) 3 光功率计(带传感器,按波长配) 4 光万用表 5 接地电阻测试仪 6 高阻计 7 兆欧表 8 数字万用表 9 金属护套对地绝缘故
38、障探测仪 机具 1 自动光纤熔接机 需要时可配备带状光纤熔接机 2 可见光光源 3 GPS定位仪 4 光纤护套剥除器 5 松套管剥除器 6 光纤切断器 7 纵剖工具 8 清洗器 9 清洗泵 10 机械式接头专用工具 11 PSP/PAP护层剥除器 12 V形槽连接器 13 光纤接头保护用加热器 14 光缆维修车 有发电、抽水、空调、防尘功能 15 光话机 16 光纤识别器 17 有害气体探测仪 18 应急照明用具 19 光缆夹持台钳 20
39、 线路维修车 带升降平台 21 发电机 22 抽水机 23 应急抢修工具 24 光缆线路路由探测器 25 一端带活动连接器的假光纤 26 上杆工具 27 微缆气吹机 附录 6 管道与其他设施隔距 表1 管道与其它地下管线及设施间的最小净距表 单位:米 名称 种类 平行净距 交叉净距 给 水 管 直径300mm及以下 0.5 0.15 直径300~500mm
40、 1.0 直径500mm以上 1.5 排 水 管 1.0 (注1) 0.15(注2) 热 力 管 1.0 0.25 煤 气 管 压力小于或等于300kpa 1.0 0.3(注3) 压力大于300~800kpa 2.0 其他通信电缆、光缆 0.75 0.25 建筑红线或基础 1.5 - 地上杆柱 0.5~1.0 - 马路边石 1.0 - 电车路轨外侧 2.0 - 乔木 1.5 - 灌木 1.0 - 电力电缆 35kv以下 0.5 0.5(注4) 电力电缆 35kv及以上 2
41、0 水井、坟墓 2.0 粪坑、积肥池、沼气池、氨水池等 2.0 注: 1) 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 当管道在排水沟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包封长度自排水管两侧各加长2m。 3) 在交越处2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道管道应作2m包封。 4) 电力电缆加有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表2 管道顶距地面最小净距表
42、 单位:米 类别 人行道下 车行道下 与电车轨道交越 (从轨条底部算起) 与铁轨交越 (从轨道底部算起) 水泥管、塑料管 0.5 0.7 1.0 1.5 钢 管 0.2 0.4 0.7注 1.2注 注 应加保护措施。 附录7 维护记录表格 表1 线路设备巡查记录表(幅面:B5) 局名 巡查人 年 月 日 路 段 存在问题 地
43、 址 处理意见 日期 备 注 表2 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记录 中继段: 至
44、 中继段长度 km 测 试 方 向 光纤 通道号 全程损耗 仪表的 测试状态 图片 编号 前次检查记录 __年__月__日 dB dB/km dB dB/km 1 座标1:km 座标2:km 纵轴刻度: dB/div 横轴刻度: km/div 脉冲宽度: μs 衰减器:dB 折射率: 2 3 4 5 6 7 8
45、 9 10 11 12 备 注 测试仪表 测试波长 测试人员 测试日期 表3 质量分析记录表(B5)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主持人 中心发言人 参加人员
46、 分析意见 处理措施对策 执行情况 年 月 日 执行单位 签字: 检查执行情况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签字: 领导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签字: 表4 交
47、接箱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幅面:B5) 编号 位置 接地装置安装数量 接地电阻值Ω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测试仪表 测试人 温度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