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 1 部分 总 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 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 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 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2、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 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 9 —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 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 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 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 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
3、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 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 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 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 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 施,规范员
4、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 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 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2部分“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3部分“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4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5 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 (5)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6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考核内
5、容执行本方法第 7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8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9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0部分“职业卫生” 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1 部 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11)调度和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2部分“调 — 11 — 度和地面设施”的规定。 2.露天煤矿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 13个部分: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第 2 部分“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的规定。
6、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第 3 部分“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的规定。 (3)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 排水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3部分“露天煤矿”的规定。 (4)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0部分“职业卫生” 的规定。 (5)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1部分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6)调度和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2部分“调 度和地面设施”的规定。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 100分,采用各 部分得分乘以权重
7、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 1-1。 表 1-1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100 权重(a) i 1 2 3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通风 0.10 0.10 0.16 100 100 — 12 — 4 5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0.11 0.09 0.09 0.09 0.08 0.06 0.06 采煤 掘进 6 7 机电 8 运输 9 职业卫生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10 11 调度和地面
8、设施 100 0.06 (2)按照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 表进行打分。 (3) 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式(1)计算: 11 å M = (a M )…………………………………(1) i i i=1 式中: M——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M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 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 11 个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得分; a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
9、 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1个部分的权重值。 2.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 13 — (1)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 100分,采用各 项得分乘以权重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 1-2。 表 1-2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表 序号 1 名称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钻孔 标准分值 100 权重(b) i 0.10 0.10 0.05 0.11 0.11 0.12 0.09 0.09 0.05 0.05 0.05 0.
10、04 0.04 2 100 3 100 4 爆破 100 5 采装 100 6 运输 100 7 排土 100 8 机电 100 9 边坡 100 10 11 12 13 疏干排水 职业卫生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调度和地面设施 100 100 100 100 (2)按照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 表进行打分。 (3)各项考核得分乘以其权重之和即为露天煤矿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式(2)计算: 13 å N = …………………………………(2) (b N ) i i i=1 式中:
11、 N——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 14 — N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 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3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得分; b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 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职业卫生、安全培 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3部分的权重。 (4)在考核评分中,如缺项,可将该部分的加权分值,平 均折算到其他部分中去,折算方法如式(3): 100 100 - P T = ´Q ………………
12、……………(3) 式中: T——实得分数; Q——加权得分数; P——缺项加权分数(缺项权重值乘以100)。 — 15 — 第 2 部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与制度 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明确 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年度辨识评估。每年底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 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 (2)专项辨识评估。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 a.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 b.生产系统、生产工艺、
13、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 生重大变化时; c.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 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 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 d.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 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3.安全风险管控 (1)内容要求 a.建立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机制, 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 16 — b.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 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
14、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 完善; c.重大安全风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管控责任明确,人员、 资金有保障。 (2)现场检查 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 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告警示 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 4.保障措施 (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知识培训。 二、评分方法 1.按表2-1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 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100 100- B A = ´C …………
15、………………………(1) 式中 :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 17 — 表 2-1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内容 标准 项目 基本要求 评分方法 得分 分值 查资料和现场。未建立 责任体系不得分,随机 抽查,矿领导 1 人不清 楚职责扣 1 分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 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 作 4 职责 分工 一 、 工 作 机 制 ( 查资料。未明确管理部 门不得分 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16、 2 4 分 ) 查资料。未建立制度不 得分,辨识范围、方法 或工作流程 1 处不明 确扣 2 分 制度 建设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 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 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 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 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 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 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 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 年
17、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 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查资料。未开展辨识或 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 求不得分,辨识内容 (危险因素不存在的 除外)缺 1 项扣 2 分, 评估报告、风险清单、 管控措施缺 1 项扣 2 分,辨识成果未体现缺 1 项扣 1 分 年度 辨识 评估 10 二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评 估 ( 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 1 次专 项辨识: 查资料和现场。未开展 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 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清单、管控措
18、 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 中体现缺 1 项扣 1 分 分 )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 风险; 专项 辨识 评估 8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 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 18 — 项目 内容 标准 分值 项目 基本要求 评分方法 得分 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 天煤矿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 1 次专项辨识: 查资料和现场。未
19、开展 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 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清单、管控措 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 中体现缺 1 项扣 1 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 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8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 程、操作规程 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 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 连续停工停产 1 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 1 次 专项
20、辨识: 查资料和现场。未开展 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 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清单、管控措 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 中体现缺 1 项扣 1 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 单位(区队)进行; 8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 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 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 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
21、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 区; 查资料和现场。未开展 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 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清单、管控措 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 中体现缺 1 项扣 1 分 6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查资料。组织者不符合 要求、未制定方案不得 分,人员、技术、资金 不明确、不到位 1 项扣 1 分 三 、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 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
22、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 5 4 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管控 措施 查资料和现场。未设定 人数上限不得分,超 1 人扣 0.5 分 分 ) 2.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 19 — 项目 内容 标准 分值 项目 基本要求 评分方法 得分 查资料。未组织分析评 估不得分,分析评估周 期不符合要求,每缺 1 次扣 3 分,管控措施不 做相应调整或月度管 控重点不明确 1 处扣 2 分,责任不明确 1 处扣 1 分 1.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 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
23、出现的问题 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 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8 定期 检查 查资料。未组织分析评 估不得分,分析评估周 期不符合要求,每缺 1 次扣 3 分,管控措施不 做相应调整 1 处扣 2 分 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 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 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8 查资料和现场。未执行 领导带班制度不得分, 未跟踪管控措施落实 情况或发现问题未及 时整改 1 处扣 2 分 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 煤矿领导带班制度,
24、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 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现场 检查 6 4 在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 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 主要管控措施 查现场。未公示不得 分,公告内容和位置不 符合要求 1 处扣 1 分 公告 警示 查现场。未实现信息化 管理不得分,功能每缺 1 项扣 1 分 信息 管理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 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4 6 四 、 保 障 措 施 ( 1.入井(坑)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
25、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 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查资料。培训内容不符 合要求 1 处扣 1 分 教育 培训 分 ) 查资料和现场。未组织 学习不得分,现场询问 相关学习人员,1 人未 参加学习扣 1 分 2.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 习 1 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5 得分合计: — 20 — 第 3 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工作要求 1.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 治理、督办、验收。 2.事故隐患排查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
26、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 查内容和排查频次; (2)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 (1)分级治理 a.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 的单位(部门)负责; b.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 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2) 安全措施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危 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 — 21 —
27、 置警示标识。 4.监督管理 (1)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 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 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2)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5.保障措施 (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进行汇总分析; (3)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 关知识培训。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28、产费用的; 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3.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 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 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 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 — 22 — 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 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 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 的,或者未
29、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 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三、评分方法 1.按表 3-1评分,总分为 100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 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100 100- B A = ´C …………………………………(1) 式中 :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 23 — 表 3-1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内容 标准 项目 基本要求 评分方法 得分 分值
30、 查资料。无管理部门不 得分 1.有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 2 查资料和现场。责任未 分工或不明确不得分, 矿领导不清楚职责 1 人扣 2 分、部门负责人 不清楚职责 1 人扣 0.5 分 职责 分工 一 、 工 作 机 制 (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长全 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各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班组、 岗位人员职责明确 4 分 ) 查资料和现场。未对事 故隐患进行分级扣 2 分,责任单位和人员不 明确 1 项扣 1 分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
31、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 分级 管理 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 收 4 4 查资料和现场。未编制 排查计划或未落实执 行不得分 基础 工作 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 查资料和现场。未组织 排查不得分,组织人 员、范围、频次不符合 要求 1 项扣 2 分,未制 定工作方案扣 1 分、方 案内容缺 1 项扣 0.5 分 1.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 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 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 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6
32、 二 、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 查资料和现场。分管负 责人未组织排查不得 分,组织人员、范围、 频次不符合要求 1 项 扣 2 分 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 1 周期 范围 6 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分 ) 查资料和现场。未安排 不得分,人员、范围、 频次不符合要求 1 项 扣 1 分 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 5 4 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 排查不得分 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 24 — 查资料。未建立台账不
33、得分,登记不全缺 1 项扣 0.5 分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 3 患 登记 上报 2.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 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 得分 2 2 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1.事故隐患治理符合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查资料和现场。不符合 要求不得分 “五落实”要求 查资料和现场。组织者 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 案组织实施不得分,治 理方案未及时上报扣 2 分 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 6 4 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 分级 治理 查资料
34、和现场。组织者 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 案组织实施不得分 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 三 、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 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查资料和现场。当班未 采取措施或未及时治 理不得分,不做记录扣 3 分,记录不全 1 处扣 0.5 分 4.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 5 4 4 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分 ) 查资料和现场。没有措 施、措施不落实不得分 1.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安全 措施 查资料和现场。现场没 有专人指挥不得分、未 设置警示标识扣
35、 1 分、 没有安检员监督扣 1 分 2.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 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 1.事故隐患治理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 明确; 查资料。督办责任不明 确、不落实 1 次扣 2 分,未实行提级督办 1 次扣 2 分,未及时记录 或上报 1 次扣 2 分 四 ( 、 监 督 管 ) 理 治理 督办 2.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 (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 7 分 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 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 — 25
36、—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 验收不得分,验收单位 不符合要求扣 2 分,验 收不合格即销号的不 得分 1.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 4 4 责任单位(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验收 销号 2.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 或其委托部门(单位)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 定报告不得分 查资料和现场。未定期 通报、未及时公告扣 2 分,通报和公告内容每 缺 1 项扣 1 分,未设立 举报电话扣 2 分,接到 举报未核查或核实后 未进行奖励扣 2 分 1
37、.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2.及时在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或其他显著位置 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 人、停产停工范围; 公示 监督 5 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 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 查资料和现场。未采取 信息化手段不得分,管 理内容缺 1 项扣 1 分 信息 管理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 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3 3 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 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 产生的原因
38、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 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查资料。未召开会议定 期通报、未编制报告不 得分,报告内容不符合 要求扣 2 分 改进 完善 五 、 保 障 措 施 ( 查资料和现场。未建立 并执行制度不得分,资 金无保障扣 2 分 资金 保障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资金有保障 3 3 3 分 ) 专项 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1 次事故隐患排查 查资料。未按要求开展 培训不得分 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1.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情况开展经
39、常性检查; 查资料。未建立制度、 未执行制度不得分,检 查结果未运用扣 1 分 考核 管理 2.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得分合计: — 26 — 第 4 部分 通 风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 件》(AQ1028,以下简称 AQ1028)规定。矿井安装 2 套同等能 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 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 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 (1)掘进巷道
40、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 的风筒; (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3.通风设施 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 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瓦斯管理 — 27 — (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 不形成瓦斯超限; (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 “一风吹”。 5.突出防治 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
41、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 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瓦斯抽采 (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 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 简称 AQ1027)规定; (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 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1,以下简称 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 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以下简称 AQ1029)和《煤矿安全 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
42、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 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 — 28 — (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 预报工作; (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 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粉尘防治 (1)防尘供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数容量及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 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以下简称 AQ1020)规定; (3)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10.井下爆破 (1)按《煤矿安全规程》要
43、求建设和管理井下爆炸物品库, 爆炸物品库存、领用等各环节按制度执行; (2)井下爆破作业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执 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3)正确处理拒爆、残爆。 11.基础管理 (1)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明确人员负责,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2)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报告、 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3)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规范 操作,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 行为,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 29 —
44、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 匹配的; (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4)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 实现分区通风的;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 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 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 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 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2.局部通风重大事故
45、隐患: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 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3.瓦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2)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4.突出防治重大事故隐患: — 30 —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 业人员的;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预测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
46、全防护措施的; (6)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 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 0.74MPa的非突出矿 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 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5.瓦斯抽采重大事故隐患: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 采系统的; (2)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 正常运行的; (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6.安全监控重大事故隐患: (1)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 运行的; — 31 — (2)高瓦斯矿
47、井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 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 规定的; (3)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 屏蔽的。 7.防灭火重大事故隐患: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 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 发火的; (3)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 生产的。 8.井下爆破重大事故隐患: 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 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
48、露放炮的。 9.基础管理重大事故隐患: 没有配备矿总工程师,以及负责通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评分方法 1.按表 4-1评分,通风 11个大项每大项标准分为 100分, 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以 11个大项的最低分作为通风部分得分。 — 32 — 3.“局部通风”大项以所检查的各局部通风区域中最低分为 该大项得分;“通风设施”大项以所检查的分项的平均分之和为 该大项得分;不涉及的大项,如突出防治或者瓦斯抽采等,该大 项不考核。 4.大项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100 100- B A = ´C …
49、………………………………(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 33 — 表 4-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内容 标准 分值 项目 基本要求 评分方法 得分 1.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 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 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井 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 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查资料和现场。改变通 风系统(巷道贯通)无 审批措施的扣 10分, 其他 1 处不符合要求 扣 5分
50、 20 2.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 空区通风和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对于允 许布置的串联通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开拓新水 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 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他串联 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 20 系统 管理 要求 1处扣 10分 3.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突出区 不行人;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 程师审批 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 5 要求 1处扣 2分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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