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部安全管理台账资料 安全检查 一、 安全检查的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赶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
2、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整改情况由生产经营部汇总上报。 B、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有项目经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
3、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
4、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做到“三定”、“二不交”,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二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项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做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二、危检源汇单 危险源清单及其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危险因素 发生事故类型 控制措施 1 场地平整临建搭设 材料进场 1平整场地、搭设临建设施时未采取
5、有效防护措施, 2 工地外侧与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3.接地与接零系统不符合规范规定,未采用TN-S系统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5.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 6.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 7.配电箱和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 8.电源箱下引出线混乱 9.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10.现场照明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电线破皮及电线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 12.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13.材料堆放混乱失稳导致物体打击伤害 机械伤害 触电 物体打击 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规定内容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
6、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经有关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持证上岗,其他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械的作业范围;搭设临建设施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现场设专人统一指挥协调,划出施工警戒区,并加设围栏,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建筑物(含脚手架)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距离应不小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安全围挡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标志牌。 3.作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器设备的
7、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做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 5.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应单独装熔断器保护,灯头应做防水弯。 7
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导线不与箱体直接接触 9.所有配电箱应加门加锁,有防雨防尘措施,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和维修。 10.在潮湿和易触电的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潮湿作业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
9、的电线。 12.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13.划定专门的材料堆放场所,各种材料实行分类堆放,且堆放不得超高。 2 基础施工 土方挖运 1.基础施工无护坡方案,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导致高处 坠落; 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坡度不符合设计方案,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导致坍塌;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或深基础措施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5降水时使用金属材料吊挂潜水泵,违规接送电源; 6.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 7.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10、8.土方开挖机械进场时未验收,挖土作业时有人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位置不牢;司机无证上岗;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 9.桩孔人工开挖时突遇管涌、冒水、及孔壁坍塌;桩孔内通风不畅、有害气体聚集 坍塌 高处 坠落 机械 伤害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编制基坑(槽)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的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支护方案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并监督落实,并随工程实际进行修改审批。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设置信号灯;基坑周边必须
11、设置防护栏杆,并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 坑槽开挖的坡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特殊支护的作业(如:排桩、地下连续墙、土钉墙或逆作拱墙)均应符合设计方案、并注意作好观察,及时采取调整措施,保证支护固壁的效果。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编制降水方案,同时应根据水文资料的数据,随时记录、观察降水量,既要阻止基坑进水,又要制定防止临近建筑的危险沉降,降水井的位置、深度、间距、降水量等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和降水。 5接、拆潜水泵电源应由专业
12、电工操作,潜水泵禁止使用金属材料吊挂,漏电开关等必须灵敏有效。 6.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基槽、地沟的边缘不得堆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必须安放机械或通过时,要采取妥善的加固措施。 7.人员上下基槽、基坑作业应有专用的通道,不得攀登固壁支撑上下,应配备梯子,作为上下安全通道,通道的立杆、横杆、支撑、踏板、护栏、坡度等应符合规定。 8.施工机械进场应验收;挖土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回转迹线内,以免土块坠落或扒杆掉下
13、伤人;挖土机作业时,机身离坑边不得小于3m,机身作业位置应夯实或用垫木垫牢;司机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挖土应按规定程序开挖,严禁超挖。 9. 指定专人负责巡回检查察,密切观察桩孔内情况,遇到可疑征兆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处施工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及时排除积水、加强井壁支护、采用强制通风措施。孔内照明必须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3 钢筋加工及绑扎 1.钢筋机械安装后未验收; 2.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无防护措施 3.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4.转动部分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 5.钢筋绑扎高处作业不系安全 触电
14、 机械 伤害 高处坠落 1.钢筋机械(切断机、除锈机、调直机、弯曲机、冷拉机、冷拔丝机等)进场后,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备,试机操作,合格后填写合格验收单。 2.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 m以外;对焊作业区,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及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应有保护罩,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 3.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4.对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设防护罩,搭设防咂、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 5.在高处、临边等危险场所进行钢筋绑
15、扎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巡视。 4 模板工程 1.无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书,支撑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 3.支撑模板的立柱材质及间距不符合要求 4.立柱长度不一致,或采用短柱加长,连接处不牢固,或在立柱下垫几皮砖加高 5.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 6.混凝土浇注运输道路不平稳、不牢固 7.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 8.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9.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1.模板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模板的材质、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经上一级技
16、术负责人审批。 2.现浇混泥土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要有设计计算书,绘制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的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3.支撑模板立柱宜采用钢材,材料的材质应符合有关规定。材质不宜低于三等材。 4.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冻涨性土,必须有防冻融措施,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用相同材料加固接长,不得采用垫砖头增高的方法。 5.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支撑、剪刀撑,水平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浇灌楼层梁、柱混泥土,一般应设
17、浇灌运输道。走道垫板应铺设平稳,垫板两端牢固不松动。 7.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的规定。 8.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外。不符和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层。 9. 2m以上高处支模或拆摸搭设脚手架、满铺架板、使操作人员有可靠立足点,并应按高处作业悬空和临边作业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拆除时,在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且应派专人监护。 5 混凝土、砂浆搅拌作业 1.搅拌
18、机安装未验收合格使用 2.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3.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 4.操作手柄无保护 5.搅拌机无防雨棚 6.料斗无保险挂钩 7.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8.维修搅拌机违章操作 机械 伤害 触电 1.安装后应检查滚筒、仪表、指示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料斗保险挂钩、防护罩等应齐全,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牢固可靠,钢丝绳应完整无损,不得有磨损,断丝、断股等缺陷,绳卡应卡紧,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4.手柄操作力小于200N,并有保险装置。 5.搅
19、拌机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撑;搅拌台搭设防砸、防雨专用棚。 6.料斗应有挂钩,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升起时应用链条扣牢。 7.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 8.搅拌机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请专业人员维修,设专业监护 6 混凝土现场振捣 1.电线破损; 2.未装漏电保护器; 3.振捣手未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触电 1.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更换破损老化线路,使用完好线路 2.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操作人员必须
20、佩带相关防护用品 7 砌筑抹灰及楼面施工 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2.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 3.临边防护设施不到位 4脚手架码放荷载超过允许荷载 高处 坠落 脚手架坍塌 1.凡超过2米高的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品。 2.高处使用的铁凳、木凳、脚手架应牢固,施工不得穿硬底鞋。 3. 加强日常安全巡视检查。确保临边防护措施到位。及时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脚手架上码放材料不得超载。 8 脚手架搭设 1.没有施工方案或方案设计没有针对性; 2.搭设不规范、无证上岗; 3.脚手架与建筑结构螺栓锚固、拉结点、钢
21、丝绳卡不规范 4.脚手架基础不牢 5.脚手架未避雷接地 6.未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具 7.防护设施不到位 8.物品堆放超高超载 9.杆件间距与剪刀撑不符合规定 10.脚手架搭设未交底或验收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1.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大于20米以上的外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经过审批后监督落实 2.脚手架搭设时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脚手板,严禁用竹笆作脚手板,钢质脚手板应采用2-3mm厚的一级钢材、木脚手板应用不少于5cm的木方或松木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
22、与建筑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结牢固,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采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承。 4.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架体一经搭设其地基不准随意开挖,脚手架立杆底部应采用钢管底座,底座应垂直稳放在厚度不小于5cm的垫木或垫板上 5.高大脚手架应做好防雷接地。 6.给操作人员配备好防护用品。 7.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扎牢密实,形成全封闭的防护立网,施工层的脚手架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的挡脚板且扎牢 8.脚手架搭设完成应进行载荷试验,使用时放
23、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的高度,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装修用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 9.钢管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脚手架两端转角处每隔6-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度,支杆底座进入地下不小于30cm。 10.脚手架搭设前,由工地施工员或安全员向持证的架子工进行交底,脚手架分底层、中层、顶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9 卸料平台 搭设 1.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2.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3.卸料平台支承系统与
24、脚手架连接不符合要求。 4.卸料平台无限定载荷标牌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1.卸料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卸料平台施工图。 2.搭设的卸料平台,应按照施工图施工。 3.卸料平台的支承系统应经过实际载荷、刚度和稳定性验算,自成结构体系。 4.卸料平台上应用标牌显著标明容许荷载值。 10 塔吊 作业 1.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 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 3.吊钩无保险装置; 4.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 5.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 6.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7.附墙装置不符合说明书规定 8.无夹轨或有夹轨钳不
25、用; 9.无安装及拆卸施工方案 10.司机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 11.路基不坚实、平整、无排水措施; 12.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 13.行走塔吊卷线器或卷线器失灵,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 14.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15.轨道无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16.两部塔吊吊臂作业范围有重复时无控制相互干涉措施 高处 坠落 塔吊倾覆 触电 1.力矩限制器是塔吊安全限位装置,要根据塔机机型选用,在作业前必须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的有关规定对起重机力矩限制器进行调试。力矩限制器必须灵敏可靠。吨位指示及幅度指示器应准确、
26、灵敏、可靠、最大误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2%;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90%-100%;报警器应报警,达到额定值100%-105%,起重力矩限制器应报警,起重机立即停止工作。 2.应设置塔吊安全三限位装置(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对带载变幅的超重机,变幅机工作时,应稳定可靠。 3.吊钩及各部滑轮、导绳轮等均完好,固定端牢固可靠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开机时,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应立即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吊上如有重物,应谨慎放松自动闸瓦,使重物缓慢下降到楼面或地面。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4.卷扬机滚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和自紧的性能。多层缠绕
27、的滚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外层钢丝绳或链条高出2倍的钢丝绳直径或链条的宽度。 5.当扶梯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5m处开始设护圈,护圈直径为0.65-0.8m,两护圈的间距0.5-0.7m。 6.塔吊高度超过说明书的规定,必须安装附墙装置。 7.附墙装置包括附着框、附着杆及附着支座等,均要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不得随意变动或中途拆除。 8.夹轨钳是轨道运行式塔吊的安全装置,必须配备齐全。 9.塔吊的安装与拆卸必须根据施工场地的地理环境和规范要求写出严密的安装与拆卸施工方案。对主要参数要详细计算,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起重机的拆装、升降塔身及锚固等作业,
28、作业队伍必须取得资格证书,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10.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专门的单位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小于六个月。在拆装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门的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下工作,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1.轨道的路基必须坚实、平整、对松软土和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碎石基础的碎石料应为20-40mm,含土量不小于20%,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起重机在施工期间,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路基如有沉陷、溜坡、裂缝情况,应将起重机开到安全部位停止使用。 12.距轨道两端钢
29、轨1m处必须设置防止起重机出轨的极限位置阻挡器,阻挡器应使电缆在卷筒上至少保持有一圈长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有足够的强度,高度不小于行走轮直径的2/3,应有一定的缓冲作用。 13.行走塔吊的电缆卷筒,应与起重机行走机构同步工作,并设置卷线器,保证电缆在任何位置上无堆积和被拉过紧等现象,以免电缆磨损或被拉断,卷线器应灵敏可靠。 1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供电线路,相距应不小于6m 15.起重机轨道是不带电的外露电体,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16.落实专人负责指挥,要求司机加强了望观察
30、 11 木制品加工作业 1.安装后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2.无护手安全装置 3.传动部分无防护罩 4.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5.无人操作未切断电源 机械伤害 触电 火灾 1.安装后要检查相关安全电气装置、护手及防护罩是否齐全,转动部位是否灵活,并试机运转。 2.必须设置护手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卸。 3.传动部位的皮带上,应设防护罩,避免木片或其他物件掉落,护手和防护罩均是安全防护装置 4.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未加工木料时,应关闭电源开关,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2 现场机动车辆作业 1.机动车辆缺陷 2
31、人员操作失误 3.无证驾车 车辆伤害 1.进场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注意定期维修 2.加强操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司机应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3 手提及固定式小型电动工具使用 1.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 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触电 1.手持式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开关整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特殊情况下还须作保护接零 2.潮湿状况下使用应戴绝缘手套及穿绝缘鞋。 3.手持电动工具的软电缆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由专业人员进行接线,禁止个人私拉乱接。加
32、强人员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4 外用施工人货电梯 1.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或联锁装置不起作用 2.地面吊笼出口无防护棚,防护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 3.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及防护门不使用 4.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要求 5.司机无证上岗作业或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 6.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或重量无控制措施 7.未指定安装拆卸方案或拆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 8.外用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或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 9.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 10.无联络信号或信号不准确 11.电气安装不符合要
33、求,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 12.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 触电 机械伤害 机架倾覆 1.吊笼应设有断绳保护和限速器,安全开关,吊笼的安全装置,应先经过试验,达到使用功能灵敏后再使用。吊笼的门应有电气或机械连锁装置。 2.吊笼地面出口必须设防护棚。防护棚立杆及拉杆应牢固,不歪斜,其材质均应与搭设脚手架的材质相同,顶棚应密实无孔洞,能防止坠落物掉进防护棚 3.每层卸料口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止操作人员或物料从卸料口坠落。每层卸料口防护门的制作、作用和管理,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 4.卸料台口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搭设,除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外
34、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或满扎竹笆。 5.司机应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上岗证,才能上岗作业。每班作业前,司机应按规定试车,检查制动、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和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并作试车记录。交班司机交班时应将操作情况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应有交接记录,双方签字。 6.梯笼的底面的承载能力应不低于250kg/m2。梯笼不准超载使用,其承载能力应以厂家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标准为依据。 7.必须制定外用电梯的安装及拆卸方案,安装及拆卸方案应根据产品说明书和现场情况指定,外用电梯安装拆卸队伍应经专业培训,取得安装资格证书
35、才能从事外用电梯的安装及拆卸。 8.电梯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填写验收合格表。电梯安装及拆卸应按拆装方案进行拆装技术交底、验收单的内容中的每项应有关键性的量化内容,且要与产品使用说明书相吻合。 9.架体垂直度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偏差值。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按说明书要求预先设计连接方式和垂直间距、附着方式、保证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牢固。且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架体与脚手架间距不得小于0.25m 10.设置信号人员,且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1.升降机应设专用电气开关,电路中应装有保险丝和短路器。按说明书的说明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
36、关规定执行。 12.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15 物料提升机 1.吊篮无停靠位置 2.吊篮无超高限位装置 3.未设置缆风绳 4.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缆风绳的组数、角度、地锚不符合要求 5.架体与建筑物结构连墙杆的设置不符合要求。 6.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 7.钢丝绳无过路保护 8.钢丝绳拖地 9.楼层卸料平台的防护不符合要求 10.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 11.吊篮无安全门,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12.架体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 13.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 14.无联络信号 15.在相临建筑物防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 物体打击 机架倾覆 1.吊
37、篮不能只用断绳保护装置。必须使用安全停靠装置。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的工作载荷。 2.超高限位装置即上限位器,此安全装置是预防因司机失误操作或机械、电气故障而引起的吊篮运行超高不停与天梁碰撞的事故。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超高限位器即行动,切断电源。吊篮的越程,即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 3.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两组。 4.缆风绳必须使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铝丝、钢筋
38、麻绳等代替。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度,不应大于60度。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栓在树木、电杆或构件等物品上。 5.提升机连墙杆的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6.对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7.钢丝绳过路绳段不得外露,应采用挖沟盖板等保护措施,防止行人绊脚和车辆碾压。严禁在钢丝绳穿行地区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8.钢丝绳运行时应架起,钢丝绳与地面应保持一定间距,使钢丝绳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避免钢丝绳外绳股磨损锈蚀。 9.卸料平台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栏杆离地面的距离应为1-1.2
39、m,下栏杆离地距离为0.5-0.6m。栏杆柱的固定,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平台脚手板应铺满,两头应用镀锌铁丝绑扎或园钉钉牢 10.地面进料口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能承受10kpa的均布载荷。 11.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设置安全门,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体从 吊篮内滚落。高架提升机应选用有防护顶板的的吊笼,其顶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版,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架体和乘吊篮上下,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当吊篮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
40、的钢丝绳应不小于3圈,吊篮提升不得使用单根。提升机安装后有主管部门组织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发给使用证,方可交付使用。 12.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 mm。 13.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14.司机在升降吊篮时,与指挥人员、操作者必须有联络信号 15.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16 油漆绝
41、热防腐防水工程 1. 涂料喷涂、熬制铺滩沥青时致中毒、灼烫 2.喷沙除锈、石棉玻璃纤保温作业时导致粉尘伤害 3.室内墙面打磨平整施工粉尘伤害 4.室内油漆施工个人防护不当 中毒烫伤粉尘 1.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衣服所有扣子必须扣好,戴好防毒面具,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防护面具及手套。在图纸会审阶段建议尽量减少此类有毒有害材料使用。 3.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防护面具。 4. 施工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具,同时应尽量使用环保材料施工。 17 电气 仪表 通用设备 给排水 暖通 空调 消防 起重机械
42、安装 1.使用台钻钻孔,电动套丝机时戴手套操作。 2.使用砂轮切割机切割金属时用力过猛导致砂轮片破碎飞出伤人。 3.人字梯无防滑拉绳导致人员摔倒。 4.在高处、临边等危险场所使用电锤时未系安全带,当钻头被钢筋等卡住后被电锤反转打伤,人员坠落。 5.敷设大截面电缆时被电缆盘压伤。 6.搬运加工金属风管被薄铁皮割伤。 7.使用手动角磨机时被飞出的碎屑击伤眼睛。 8.管道试压漏水导致通道湿滑,人员滑倒摔伤。 9.使用电焊气割设备时未采取防护措施,未经批准擅自动火导致火灾。 10.井道内施工不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导致高处坠落。 11.井道内交叉作业时上层人员工具、零件跌落砸
43、伤下层施工人员 12.起重机械运行调试时通讯不畅导致机械伤害 13. 设备场内二次搬运及就位时防护不当压伤碾伤手脚 14.设备试车时运转部件无防护罩导致人员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割伤 摔伤 火灾 1.使用台钻钻孔,电动套丝机时严禁戴手套操作。 2.使用砂轮切割机切割金属时用力应均匀,使用者应注意处在砂轮片防护罩的保护范围内,有可能飞溅的地方不得站人。 3.人字梯中间应系有牢固的防滑拉绳,严禁两人同时站在梯子上施工。 4.在高处、临边等危险场所使用电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的电锤应是具有堵转功能的或功率合适的电锤。 5.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避免站在有可能被
44、电缆盘压到的危险位置,加强指挥协调。 6.搬运加工金属风管时应使用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帆布手套等。 7.使用手动角磨机时用力应均匀,使用者应注意处在砂轮片防护罩的保护范围内,观察工件时处在避开飞屑的位置。 8管道试压发现漏水后应及时处理清扫干净。 9使用电焊气割设备时应采取相应隔挡防护措施,配备好相应的消防器材。动火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 10. 进入井道施工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技术员、作业班长加强监督检查。 11.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无法避免时应搭设防护板,施工工具应加挂保护绳。加强上下喊话联络提醒注意安全。 12. 起重机械运行调试前应检查有关对讲联络设
45、备,操作时应重复确认指令,不得冒险蛮干 13. 场内二次搬运设备时应统一指挥,协调运作,使用撬棍用力不得过猛,人员不得站在设备前进通道上而应位于设备两侧并随时注意观察。 14.设备试车前应加强检查,运转部件必须安装好防护罩,并观察防护是否有效,否则严禁试车运行。试车时应先点动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连续运转。 18 钢结构、管道焊接作业 1.电焊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 2.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3.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 4.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保护管 5.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 6.焊接线接头超过三处或绝缘老化 7.电焊机无防雨罩 8防护措施不当,焊渣飞溅
46、伤人 触电 烫伤 1.电焊机安装后,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试机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应配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4.一次电源线一般不超过3m,如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用架空瓷瓶布置或穿管保护。 5.焊机应使用自动开关。 6.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焊把线绝缘老化时应及时更换。 7.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8.焊工及辅助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焊工作业时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戴好防护面罩和手套。 19 改扩建工程 1.拆除切割作业时残留易燃易爆物质发生爆炸 2. 建筑
47、物拆除时墙体倒塌伤人 爆炸 物体打击 1.编制拆除切割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度。施工前仔细检查,经安全处理后方能施工。设立安全警戒区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2. 编制专题施工方案,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设立安全警戒区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0 大型设备安装作业 1.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有作业方案单未经上级审批,方案针对性不强; 2.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 3.起重机吊钩无保险装置; 4.起重扒杆组装不符和设计要求 5.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 6.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 7.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 8
48、司机或指挥无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操作 9.起重机作业路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要求 10.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超载作业 11.结构吊装未设置防滑落措施 12.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挂点 13.人员上下无专用爬梯、斜道 14.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作业平台脚手板不满铺 15.起重吊装作业人员无可靠立足点 16.物件堆放超高、超载 起重 伤害 高处坠落 1.必须根据工作情况和作业条件编制作业方案。方案应经上级审批。 2.起重机应装设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其超高和力矩限制器的工作应灵敏 3.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49、铸造的吊钩,吊钩应设有防止重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4.起重扒杆应有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纸,并应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扒杆应按设计图纸组装,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吊。 5.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检查。 6. 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067-85)中的其他用途钢丝绳安全系数的规定,钢丝绳用做缆风绳时的安全系数为3.5倍。 7.起重机械与构件或设备及其安装时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 8.司机、起重作业指挥等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地、市级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指挥。 9.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塔式起
50、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等多种机械,各种起重机械的司机均应经专业培训,熟悉本机型性能的操作方法。起重作业路面应加固处理,地面承载能力要满足说明书要求。 10.下列情况下不得作业: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c.捆绑吊挂不牢或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d.被吊装物体有人或浮置物;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11.结构吊装应设置有自紧倾向的专用铺具,,无自紧倾向的应有防止滑落的装置和措施。专用铺具及吊挂、捆绑用的钢丝绳或链条,应每六个月检查一次。 12.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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