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服装车间电路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采购)编号:FLZZZB-2015-38 采购人: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3 1. 总 则 7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8 3. 响应文件 8 4. 投标 9 5. 开标 10 6. 评标 10 7. 合同授予 12 8. 重新招标 12 9. 纪律和监督
2、 1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 第四章 工程量及技术要求 2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服装车间电路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谈,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 项目名称: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服装车间电路改造项目 二、 采购编号:FLZZZB-2015-38 三、采购内容:十四监区服装车间总配电柜(不含)以下至生产设备终端附件的所有供用电设施的材料和配电设计、安装施工
3、尺寸以招标方的工艺布局图为基准)。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必须取得主材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的主材、配件专利证书,并保证无专利纠纷; 7、供应商所投报的主材产品(参照文件内的附件二,不包含日光灯)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和3C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8、要求施工现场的安装人员,应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颁发
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且驻派现场的安装人员需和提供的保持一致。 9、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谈判文件领取信息 1、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5日止(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华中首座A座2003室 3、谈判文件领取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施工现场的安装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华中首座A座2004室 八、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嘉斌
6、 联系电话:0373-3968850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140582899 2015年12月11日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嘉斌 联系电话:0373-3968850 1.1.3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140582899 1.1.4 项目名称 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服装车间电路改造项
7、目 1.1.5 项目地点 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1.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3.1 采购内容 十四监区服装车间总配电柜(不含)以下至生产设备终端附件的所有供用电设施的材料和配电设计、安装施工(尺寸以招标方的工艺布局图为基准)。 1.3.3 计划工期 五天 (2016年1月4日---8日)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3.5 质量保修期 1年 1.4.1 谈判响应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必须取得主材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的主材、配件专利证书,并保证无专利纠纷; 7、供应商所投报的主材产品(参照文件内的附件二,不包含日光灯)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和3C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8、要求施工现场的安装人员,应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且驻派现场的安装人员需和提供的保持一致; 9、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1.9.1 踏
9、勘现场 各供应商可联系项目负责人实地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 2.2.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3.3.1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3.4.1 谈判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谈判保证金在2015年12月21日下午17:00时之前交纳并到帐至指定帐号,必须从公司帐户上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不论以上述何种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谈判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
10、否则,将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拒收以现金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汇款事由必须注明xx单位xx项目谈判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新通桥支行 账号:262418575251 (请谈判响应人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谈判响应人须知”中的相关详细规定,以免不必要的失误) 3.4.2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4.3 是否递交样品 否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谈判函及谈判函附录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11、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U盘一份。 3.7.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左侧粘贴方式固定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与副本、电子版应分别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在2015年12月22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谈判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新乡市金穗大道华中首座A座2004室 4.2.3 是否退还 响应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不采用) 5.1 谈判时间
12、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 新乡市金穗大道华中首座A座2004室 5.2 谈判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谈判响应人代表检查。 6.1.1 谈判小组的 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3人。 7.3.1 履约担保 不收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谈判控制价 小写:150000元 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10.3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谈判响应人”进行理解。 10.4监督
13、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采购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5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5.1 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10.5.2 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工程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
14、谈判。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建设规模、计划工期: 1.3.1 本项目建设规模: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 谈判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
15、受联合体谈判。 1.4.3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采购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结果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
16、5 费用承担 谈判响应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谈判响应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 谈判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谈判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
17、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谈判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谈判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答疑 1.10.1 谈判响应人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2 采购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对谈判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谈判响应人成交后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响应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18、4)工程量及技术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谈判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 2.2.3 谈判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
19、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 2.3.2 谈判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报价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材料 3.2 谈判报价 3.2.1 谈判响应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及技术要求”的内容编制谈判报价文件; 3.3 谈判有效期 3.3.1在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谈判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
20、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响应人延长谈判有效期。谈判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谈判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谈判响应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 谈判保证金的提交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4.2 谈判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4.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响应人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21、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谈判响应人基本情况表”中应附谈判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2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4 响应文件正本、 副本、电子版份数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谈判响应人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
23、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谈判响应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谈判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谈判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谈
24、判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谈判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谈判。 5.2谈判时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谈判的,视同该供应商放弃谈判,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6. 评标
25、 6.1 谈判小组 6.1.1 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谈判专家3人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人。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谈判响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谈判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竞争性谈判程序 6.2.1由谈判响应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6.2.2不公开第一轮报价,由谈判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相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资格性审查确定谈判响应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符合性审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谈判小组将首先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如果响应文件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谈判响应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 l 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l 谈判响应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现场的安装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主材生产制造
27、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提供供应的主材、配件专利证书,主材产品(参照附件二,不包含日光灯)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和3C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制造商红章)。 (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 l 未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l 谈判有效期不足的; l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l 谈判报价超过谈判控制价的; 6.2.3谈判 谈判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谈判响应人单独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价格、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
28、关的其他谈判响应人的技术资料、谈判价格和其他信息。 6.2.4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 (1)谈判结束后,通过所有审查的谈判响应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与自身第一轮报价相比较呈递减报价(否则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2)谈判响应人须按照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同时向谈判小组报出最终报价; (3)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6.3竞争性响应文件的澄清 6.3.1为便于对竞争性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谈判响应人对竞争性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谈判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6.3.2为有助于响
29、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响应人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谈判响应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3谈判响应人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在谈判过程中,凡遇到谈判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谈判小组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谈判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6.4谈判过程的保密 6.4.1成交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
30、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谈判过程有关的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6.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谈判响应人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6.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谈判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谈判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按谈判响应人第二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提交的书面谈判结果报告
31、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确定成交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通知 在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谈判响应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其谈判保
32、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谈判 8.1 重新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谈判
33、 (1)谈判截止时间止,谈判响应人少于3个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谈判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谈判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谈判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谈判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结果,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结果;谈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34、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谈判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36、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37、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
38、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
39、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
40、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41、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43、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44、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45、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
46、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47、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
48、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49、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50、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