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简述 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工作:日常驾驶、人员或货物的运输、起吊和高空作业的配合、进入现场进行起重搬运作业等。 2 潜在风险 2.1 人身伤害方面 ⑴ 触电 操作高空升降车时观察检查不到位、误碰电缆等带电物,未按规定操作造成作业人员触电。 ⑵ 高空坠落或落物伤人 操作高空升降车进行工作时,未按规定操作,造成作业人员高空坠落或落物伤人。 ⑶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驾驶证超期未检或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辆、将车辆借与无驾驶资格的人员等,造成人身伤害。 ⑷ 驾驶员行驶时注意力不集中、违反交通法规、厂内驾驶有关规定、操作规程等造成人身伤害。 ⑸ 特殊路段行车及停车不
2、当造成人身伤害。 ⑹ 特殊天气情况行车及停车不当造成人身伤害。 ⑺ 车辆超速行驶、货物装载超限、违章载人等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人身伤害。 2.2 设备损坏方面 ⑴ 机动车老化、因车辆技术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⑵ 载运不可解体并超体的大型货物时、货物固定不牢或货物挡住司机视线等造成物件跌落使设备损毁。 ⑶ 生产现场铲运大型或特殊的物件时,因视线不好及货物固定不好造成物件跌落使设备损毁。 2.3 环境污染方面 ⑴ 载运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易造成环境污染。 ⑵ 载运易被风吹落的货物时,易造成环境污染。 3 防范措施 3.1 防人身伤害方面的措施 ⑴
3、防触电 驾驶员应认真观察上方是否有架空电缆、带电设备,保证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作好停电措施后方可作业。 ⑵ 防坠落或落物伤人 ①使用移动式升降车必须检查防护栏完好,围栏门能够可靠关闭。 ②使用移动式升降车的驾驶员认真观察作业区前后、上下、左右是否有障碍物,在狭窄区域特别要谨慎操作,避免碰撞伤人或损坏设备。 ③在移动式升降车工作平台上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规定定员,应扎好安全带,身体不能探出防护围栏栏杆。 ④移动式升降车工作半径内禁止有人逗留和通过。 ⑶ 防驾驶员无证驾驶、驾驶证超期未检、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辆、将车辆借与无驾驶资格的其他人员等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①机动
4、车的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或者其指定单位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驾驶证以后方可进行驾驶。 ②不得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的车辆。 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企业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 ④驾驶员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特性,并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能。 ⑤严禁机动车驾驶员将车辆借与无驾驶资格的其他人员。 ⑷ 防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违反交通法规、厂内驾驶有关规定、操作规程等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①学习并熟知厂内机动车驾驶的有关安全规定和管理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法。 ②熟练掌握厂内机动车驾驶所必备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驾驶操作技能。 ③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驾驶时做有碍安
5、全行车的活动。 ④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等,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⑸ 防特殊路段行车及停车不当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①如通过有盖板的沟道时,应熟知其载荷后方可通过。否则要采取铺设相应厚度的钢板加固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或者改变原行驶路线。 ②如通过狭窄、有障碍物、行人较多的路段、交叉路口、无人看守铁道路口等,应减速缓慢行驶。 ③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等地段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④距离消防栓20米以内、交叉路口、转弯、厂房大门、仓库门口、职工医院大门或重要工作场所附近严禁随意停车。 ⑹ 防特殊天气情况行车及停车不当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①在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或恶劣天气能
6、见度30m以内时行车,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②大雾,下雪、大雨等情况下行车,车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 ③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⑺ 防车辆超速行驶、货物装载超限、违章载人等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①厂区内道路正常行驶一般不超过20公里/小时。 ②铲运物件和在生产现场行驶时车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厂区内行驶时不超过10公里/小时,大雾、下雪、大雨天气不超过5公里/小时。 ③严禁超高、超长、超宽、超重装载货物。 ④机动车倒车、超车和通过厂房、大门、道口及人流密度大的地方时,应谨慎驾驶、放慢车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⑤平板车辆上不得载人。
7、⑥严禁客货混装。 ⑦严禁在叉车、铲车驾驶室以外承载人员。 3.2 防设备损害方面的措施 ⑴ 机动车老化、因车辆技术故障造成设备损坏的措施 ①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油、气、水,轮胎气压、刹车气压是否合格等,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②应随时监视机动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严禁开“带病车”。 ③认真检查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④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的传动、电路部分进行检查。如机件有松动应及时紧固修复。 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定期对车辆
8、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⑥车辆应设专人负责。 ⑦车辆使用年限或者里程已超过有关规定,车辆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者修复后不能安全行驶时,应按规定办理作废。 ⑵ 防载运不可解体的大型货物超过规定要求、货物固定不好及挡住司机的视线造成物件跌落或碰撞其它设备使设备损毁的措施 ①事先勘察好行使路线,必须经有关交通安全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和安全操作要求行驶,必要时周围区域作好安全警告标志。 ②铲运大型物件时,铲架应放到最宽处,对容易滚动和超出车辆货架的物件应采取捆绑措施使其固定牢固。 ③铲运的物件挡住司机的视线时,应采用倒车的方法前进。 ④在进出大门、拐弯,或晚上工作视
9、线、照明不足时应缓慢行车,并设专人指挥。 ⑤出现场大门时,应将铲架放到最低处防止碰挂上部的管道及其他设备设施。 ⑥严禁铲运超过车辆载荷的物件。 ⑦现场操作时应先探明底下设备设施及地面承载情况,严禁在不明情况的地沟盖板上操作与行驶。如必须进行应先做好防护措施,方可进行操作。 3.3 防环境污染方面的措施 ⑴ 防载运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措施 ①车辆要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②车辆驾驶员必须由具有5万公里以上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人员担任,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关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担任押运员。 ③车上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足够数量相应的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④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靠。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开。 ⑵ 防载运易被风吹落,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措施 ①载运易被风吹落的物品、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时,必须用蓬布或其他可靠的覆盖物盖好并固定牢固。 ②载运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粉煤灰等物品必须使用专用密封车,装卸料口关闭严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