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华创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HC-QP78-A0 文件页码 第1页 共5页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流程图 序号 各部门 表单 仪器、量具申请 1、 评估 NO 2、
2、 Yes 5.2.1.1 请购单 采购 3、 NO 验收 4、 Yes 入帐管理 5、
3、 检验计划 6、 验收 yes 报废 7.0量规仪器一览表 7、 NO
4、 NO 记 录 修理 外校 NO 参考用 NO
5、 外校 yes 制订 审核 核准 编制日期 生效日期 2011-3-1 中山市华创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HC-QP78-A0 文件页码 第2页 共5页 1. 目的 为使本公司新购与使用中的检验量规仪器与试验设备等,能有效管制,确保测量的准确度与精确度。 2. 范围 凡检验、测量、试验装置的使用,管理及校正等作业均适用。 3. 权责
6、 品管部: 公司内检验、测量、试验用量规仪器的管理与校验 4.定义 4.1 检验量具: 作为测量产品判定依据的器具。 4.2 外校: 公司量规仪器无校验标准件,须送至校验单位校验。 4.3 内校: 依公司内标准件校验者。 4.4 免校: 测量的结果,不影响产品质量。 5.作业内容 5.1 量规仪器、量具、申购、校验、管理记录流程图。 5.2 新购量规仪器、量规之申请审查验收 5.2.1 量规仪器、量具申请 5.2.1.1 申请新购量规仪器、量规,填写《请购单》HC-QP-78-R01A,经相关责任人核准后,执行采购。 5.2.2 验收 5.2.2.1 依量测范围及需求用
7、途、功能作为品管部接收项目,且检验需附上仪校、量规本身之校验报告(此报告可做为免校依据,有效期一般以一年为限)。此校验报告尽量追溯国家认可的市级以上计量检定所标准。 5.2.2.2 检查量具制作完成,须送产品研发部检验确认。 5.2.2.3 验收合格时:经品管部编号及建立《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后,再通知申请部门,向品管部领取 5.2.2.4检测设备财产编号原则 制订 审核 核准 编制日期 生效日期 2011-3-1 中山市华创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HC-QP78-A0 文件页码 第
8、3页 共5页 5.2.2.4.1检测设备的编号 检测设备的流水号码,用0001-9999表示. 表示部门类别(例如:品管部PG) 表示设备种类(例如:检测JC) 公
9、司名称的简写,用HC表示 5.3 校验计划 5.3.1 所有的量规仪器、量具均应由品管部建立《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列入管制。 5.3.2 未经校验认证合格之量规仪器、量具不可在检验、测试场所使用。 5.3.3 故障经维修后的量规仪器、量具应再作校验认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5.3.4 故障或暂时停止使用的量规仪器、量具应贴上“故障”或“暂停使用”的标签,且需将此类量规仪器、量具于工作现场列管. 5.3.5 按《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列入校验周期管制之量规仪器、量具,应按时接受校
10、验。 5.3.6 需校验之量规仪器应建立《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 5.4 量规仪器校验作业内容 5.4.1 定期校验(外校) 5.4.1.1 外校需送至国家认可的市级以上计量检定单位校验。 5.4.2 定期内校/验收校验 凡定期校验,需能尽量追溯国家原级标准,以确保检验的符合性。 5.4.3 免校验 5.4.3.1 凡属参考性质、辅助设备的量规仪器得免校验。 5.4.3.2 非用于测试、检验的量规仪器等可免校验。 5.5 标准件管理规定 5.5.1 应可追溯国家标准。 5.5.2 标准件可由认定合格人员进行校验及检测用。 制订 审核 核准 编
11、制日期 生效日期 2011-3-1 中山市华创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HC-QP78-A0 文件页码 第4页 共5页 5.5.3 标准件应由品管部保管。 5.6 量规仪器、量具校验周期订定 5.6.1 一般性的量规仪器由品管部依使用部门、需求用途、产品特性、量测范围、频率等定期进行校验。 5.6.2 品管部依量规仪器校验周期于量规仪器、量具等校验日前三天,口头通知各使用部门,请各使用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5.6.2.1 外校:由品管部送合格的外校单位校验。 5.6.2.2 内校:由量规仪器的使用部门送至品管部,由专
12、人进行校验。并出具校验报告。 5.6.2.2.1 内校的校验作业环境: 校验执行的校验室应维持温度和湿度以确保校验的准确。 5.6.2.3 免校: 符合免校的量规仪器由品管部贴上免校验标签。 5.6.3 量规仪器于校验期间或使用时,须特别小心搬运,保存与储藏,务必维持其准确度与适用性。 5.7 校验标签使用说明 5.7.1 所有被校验列管之量规仪器均赋予校验识别标签,若量规仪器、量具体积不足以粘贴此标签,则此标签可贴于包装外盒上. 5.7.2 各式量规仪器标签必须由校验人员签名(章)后使生效。 5.7.3 标签一经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7.4 合格时,贴上有:“校验合格
13、字样之标签标识,校验者,校验完成日期及效日期后,由使用部门领回。 5.7.5 不合格时,先贴上“暂停使用”字样的标签后,依主管决定执行。 5.7.5.1 决定不用于产品上的量测,仅限于取直、修护、庶务等用者,以换贴有“参考用”字样的标签 5.7.5.2 决定送修者,则在送修栏内所勾,由研发部门送外修护并得新作校验,取得认证,维修后在《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予以记录。 5.7.5.3 决定报废者,换贴<报废品>字样的标签,由品管部处理后,记载于《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上。 5.7.5.4 利用加工或检验之相关资料以鉴别及追溯对过去检验结果有效性的评
14、估。 制订 审核 核准 编制日期 生效日期 2011-3-1 中山市华创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HC-QP78-A0 文件页码 第5页 共5页 5.7.6 将校验记录登录于《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上。 5.7.7 当检验、量测或试验设备校正失效时,对过去检验与测试结果的正确性,应由校验者通知品管部进行追踪确认.记录于《量规仪器一览表》HC-QP78-R02A之内,依据《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程序》HC-QP75-A0办理。 5.8 量规仪器、量具校验相关记录: 依《记录控制管理程序》HC-QP42-A
15、0的规定保存。 5.9 检验人员资格 5.9.1 曾受过量规仪器校验课程者。 5.9.2 内部自行培训且具两年以上并经检定合格者 5.9.3 依据《人力资源管理程序》HC-QP61-A0办理。 5.10 量仪具于使用时可以“归零校正”方法确保量规仪器量规之准确。若为损坏应依管制程序予以处理。 5.11 当量规仪器使用电脑软体以维持监督及量测时应加以确认,并在初次使用时确认完成, 必要时再确认,以确保该项软体的符合性。 6. 相关文件 6.1 产品之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HC-QP75-A0 6.2 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HC-QP42-A0 6.3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HC-QP61-A0 7. 相关表单 7.1《请购单》 HC-QP78-R01A 7.2、《量规仪器一览表》 HC-QP78-R02A 制订 审核 核准 编制日期 生效日期 201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