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聘任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业经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企业 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一)岗位职责
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企业全面经营业绩负责。
(二)
2、总经理权利:
本着职业经理人存在的一种基本前提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的原则,总经理应有如下的权力:
1、 人事权:可经随时任命和撤换企业除财务部经理之外的任何干部的权力,主导人事方面的所有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任免权归董事长所有。
2、 财务权:可独立审批一定金额之内的财务支出,并初审所有的财务开支,凡未其同意的财务开支和报销项目,董事长亦不能同意。
3、 平常事务的决策权:所有部门主管只能向总理汇报工作,而不是找董长或其他人,所有部门主管只能从总理这里接受工作指示,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向部门主管布置工作。董事长必须充足的尊重总理的权力。
(
3、三)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准时完毕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原则。
第三条 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平均每周休息一天。
第四条 乙方在协议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五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是 元(人民币)。效益工资是企业纯利润的 %。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是应发工资。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有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原则,或劳动协议约定的原则,支付乙方工资。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1、
4、 ;
2、 。
第八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假如泄露给甲方导致损失,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甲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在特殊紧急的状况下可经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5、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第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对应的劳动酬劳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协议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方劳动协议的,应按下列原则支付乙方经济赔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端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
6、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从发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 %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对甲方导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受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取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协议步,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
7、事人可以向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规定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 如下专题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处理;与此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尤其提醒: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理解本协议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