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忧商务网()百万管理资料下载平台 1 通用规程与三定制度 1.1 总 则 1.1.1 为加强机械设备科学、合理、安全操作使用,防止机械事故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延长机械使用寿命、确保满足机械化施工生产过程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设备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通用规则与三定制度。 1.1.2 本通用规则与三定制度适用于建设公司范围在用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 1.2 机械设备通用规程 1.2.1 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1.2.2 非
2、本机操作人员和无操作证者均不许进行操作。 1.2.3 严禁酒后上机操作。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已起动的机械。 1.2.4 班前做好起动前的检查工作,如对各紧固件、安全装置和灯光,喇叭及传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油、水、气、电必须充足正常。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2.5 按规定做好机件各部的润滑工作。使用中注意各仪表,指示应在规定范围内。 1.2.6 机械设备在运转中禁止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排除。 1.2.7 机械设备在夜间或黑暗区域作业时,机械本身照明设备必须良好。作业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装
3、置。 1.2.8 电气设备及装置应有防护罩和接地安全装置。电气设备应保持干燥。在施工现场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2.9 如遇电气设备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和导电性质灭火器。如遇油料失火,严禁用水浇泼。 1.2.10 新机械或经过大修、改装后的机械必须按原厂说明书和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转和走合后方可正式使用,按照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2.11 在公路、街道、桥梁、涵洞行驶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1.2.12 冰冻季节停机后必须放
4、净机械设备内的水,如使用防冻液时可不放水,但应对防冻液进行化验,确定是否有效。 1.2.13 工作结束后,做好班后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机械技术状况。 1.2.14 收班后原则上机械应驶回停机场,停机地面应平整、坚实、安全、可靠。 1.2.15 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2.16 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1.2.17 对本规程尚未列入的新机型,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生产厂说
5、明书要求,制订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1.3 内燃机通用规程 1.3.1 起动前应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等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添加。检查风扇皮带的松紧度。 1.3.2 检查起动系统电路是否正常,蓄电瓶的电液是否在规定液面高度内,一般应在电极板上10~15mm,不足时应添加。电瓶盖通气孔应畅通。 1.3.3 起动前接合电源开关,检查各仪表,发现异常时应切断电源查明原因进行修理。 1.3.4 使用电动起动机起动,每次不超过5s,两次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0s,连续三次不能起动时应停止起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动。 1.3.5 在寒冷天气低温起动时,应先进行
6、预热,严寒-10℃以下要重复二次到三次预热处理,汽油机在起动前应进行手摇数转后起动。 1.3.6 起动后应低速暖机运转,不得猛轰油门,机油压力达到150kPa以上,气压达到规定值时,方可起步。 1.3.7 作业中内燃机温度过高时,不应立即停机,应继续怠速运转降温。当冷却水沸腾需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面部必须避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泼浇内燃机体强制降温。 1.3.8 内燃机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水温急剧上升及机油压力急剧下降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故障。 1.3.9 停机前应卸去载荷,进行中速运转,待温度降低后再关闭油门,停止运转。装有涡轮增压器的内燃机
7、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10min,方可停机。 1.3.10 有减压装置的内燃机,不得使用减压杆进行熄火停机。 1.4 液压传动系统通用规程 1.4.1 工作液压回路系统和储油箱压力系统的各阀压力与流量经专业人员调定后,操作人员不得重调和拆卸。 1.4.2 每天检查储油箱的液压油量,不足时及时添加液压油。作业后注意各油缸等执行元件应在规定伸或缩位置上。 1.4.3 每周检查液压管路的钢管和橡胶软管,应无膨胀、破损、老化等情况。软管应无急弯或扭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件相碰或摩擦。旋紧接头油封和各阀应不漏油。 1.4.4 混有空气时应排放空气后再作业,防止振动、噪声及爬行。
8、 1.4.5 作业前特别长期停置后,应在无载荷情况下缓慢地驱动液压油缸活塞,往复3~6次,以免带负荷时滑动部分因缺油而损坏。 1.4.6 尽可能避免长时间行走(履带式不超过0.5h,轮式不超过2h),以免损坏行走液压马达和加快液压油的变质。注意行走时要加强机构的检查、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1.4.7 应根据不同季节更换不同型号的液压油,冬、夏以5℃区分。 1.4.8 气温低时,应视情况做10~20min的暖机运转。并根据液压油与元件温差调整流入量。 1.4.9 拆卸液压元件必须释放余压。可采用该元件操纵杆反复动作若干次的办法释放元件及其相应管道中的残压。 1.4.10 系统
9、泄漏时,不得用手直接去堵。特别是中、高压液压传动系统。 1.4.11 开启压力油箱盖前要释放箱内残压。 1.4.12 作业时,液压表阀应关上,以免液压系统内压力波动冲击导致表早期损坏。 1.4.13 经常清洁滤清器,包括加油口处,旁路、主油路滤清器,纸质滤清器一般不宜清洗,仅更换。 1.4.14 每月检查蓄能器充气压力,达不到规定压力时必须及时充气。 1.4.15 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宜保持在30~60℃范围内,使用中宜控制油温最高不超过80℃;当油温过高时,应检查油量、油粘度、冷却器、过滤器等是否正常,找出故障并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1.4.16 液压泵吸入管及泵轴密封部
10、分等低于大气压力的地方不得漏入空气。 1.4.17 当开启放气阀或检查高压系统泄漏时,不得面对喷射口的方向。 1.5 机械设备冬季使用规程 1.5.1 冬季到来之前,应对所有的放水部位和放水开关进行一次普遍的检查。保证使用可靠。进入冬季后,根据规定进行放水。放水后应悬挂《已放水》指示牌。外地施工或外地执行任务,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做到自觉放水。 1.5.2 注意油料的更换,及时使用冬季用油(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应结合二级、三级保养或月检进行一次季节性的保养工作,同时检查,调整冷却系统,并调整油、电路等。 1.5.3 发动机的边盖要齐全,并及时安装保温被(罩),液压油箱也
11、应有保温措施。 1.5.4 发动机工作之前,一定要加水,加水前要检查所有放水开关是否全部关闭,如未关闭,应关闭后再加水。原则上应加满热水,易于起动。 1.5.5 发动机起动时,禁止用明火或用汽油在进气管上加热。以免发生火灾,禁止用明火熏烤油底壳。严禁拖、溜、撞、顶车起动。 1.5.6 待发动机温度达到60℃以上(或按说明书规定),机油压力、气压达到规定值时,动力方可输出。动力输出开始应在低速、低荷状态下适当运转一段时间,然后再投入正常作业。 1.5.7 在冰雪路面行驶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并控制行驶速度,不得急转弯,急刹车。 1.5.8 气温低于零下6℃,机械暂时停止工作时,
12、发动机一般不应熄火,以免发动机温度降低后,造成起动的困难。如发动机必须停止工作达1h以上,应放水,以免冻坏机体。 1.5.9 停止工作后,应将发动机各部位的所有放水开关、水箱盖全部打开,进行排放水。发现有不畅通或堵塞情况,应予以疏通,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及时处理。加有防冻液的冷却水、如能保证其防冻可靠性,可不必放水。(对防冻液的性质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1.5.10 放水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机械,待水放尽后,再启动发动机运转1min,把残余的积水全部放光,以免残留积水冻结后形成事故,水放尽后要关闭所有开关。 1.5.11 放水后,应将水箱被罩放下,全部遮严水箱。机械停放
13、时,要使发动机部位停靠在背风方向。 1.5.12 进厂保修时,操作人员应负责放水,并与修理人员说明。车间在修机械,如有发动机试运转等工作时,修理工要注意加水或放水工作。 1.6 起重机械基本规程 1.6.1 起重机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场地倾斜度和地基地耐力应合乎规定要求。操作人员应熟悉工作环境,检查机械的工作区域、回转空间有无障碍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1.6.2 起重机在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各部机件、极限开关、安全装置、制动性能是否灵敏,并进行空负荷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准工作。 1.6.3 吊装作业前,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装作业方案及有关问题并与指挥人员统一思想,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
14、员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和听从。吊车动作前应鸣笛示警。 1.6.4 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斜吊和拉吊。被吊重物重量不清不许起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6.5 在作业过程中,起吊重物的下方禁止有人通过,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1.6.6 严禁吊钩载人,起重物上方严禁有人。 1.6.7 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和进行维修调整工作。 1.6.8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禁止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放置重物时要注意地面情况,防止倾斜歪倒。零星材料和物品必须
15、用吊笼,或用绳索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体、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体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体梭角之间应加垫块。吊装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如氧气瓶)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6.9 起吊重物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重物重心。先进行试吊,重物吊离地面300mm时应停车检查: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对易摆动的重物应拴拉绳。起吊重物时,尽量避免放下起重臂,必须放时,先把重物放下,再放起重臂。 1.6.10 两台吊车抬一重物时尽可能使用两台同机型吊车,用相同速度,统一指挥,重物应不超过两台吊车的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每
16、台起重机承担的负荷不大于其额定起重量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6.11 重物提升和回转时,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重物下落时,必须低速轻放。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吊起的重物禁止自由下落。作业时,要密切注意吊钩的运动状态,以防过卷背杆。 1.6.12 回转或起落杆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用打反车的办法达到制动目的。 1.6.13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6.
17、14 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如无资料可查时以最大不超过75°为宜。某一幅度下起吊重物时,如对应于该幅度的起重量低于额定总起重量的50%,可自由回转,否则应低速回转。起吊重载且臂杆仰角很大,卸载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钢丝绳拉紧状态把臂杆放低再脱钩。除特殊情况外,尽量不要使用30°以下的角度。 1.6.15 起重机在停工或休息时,应将重物落至地面。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6.16 雨雪天气工作时为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雨雪天落钩要慢些。 1.6.17 室外作业时,大雨、大雪、大雾和6级及6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带有吊臂
18、的起重机应在大风时采取降低臂杆、加固臂杆、背风等措施;轨道式起重机应采取夹轨钳、铁靴、缆风绳等措施。 1.6.18 起重机应与架空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下表: 表1.6.18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kV) 垂直安全距离(m) 水平安全距离(m) <1 1.5 1.5 1~15 3.0 2.0 20~40 4.0 3.0 60~110 5.0 4.0 220 6.0 6.0 330 7.5 7.5 1.6.19 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高度应低
19、于卷筒端板外周5mm左右;钢丝绳作业中至少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穿绳应按规定的倍率和方向穿绕,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不准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1.6.20 严格按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及时更换。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1.6.20-1的根数时,应予以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1.6.20-1报废标准按表1.6.20-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表1.6.20-1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
20、节距内的断丝数) 采用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规格 6×19+1 6×37+1 6×61+1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6以下 12 6 22 11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7以上 16 8 30 15 40 20 表1.6.20-2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报废 1.6.21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
21、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1.6.21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表1.6.21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10以下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绳卡数(个) 3 4 5 6 7 绳卡间距(mm
22、 80 140 160 220 240 1.6.22 起重用的钢丝绳接头,不准用卡子,必须用镶扣(插接),扣距不能小于下表规定: 表1.6.22 钢丝绳接头镶扣扣距 钢绳直径 (mm) 12.5 以下 15.5 18.5 21.5 25 28 34 37 插口长度 (mm) 300 350 450 540 630 700 1000 1200 1.6.23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23、1.6.24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使用证”并按时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25 起重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执行本规程1.2、1.3、1.4及10.3的规定。 1.6.26 起重机械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表面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的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中任一情况均应更换。 1.6.27 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制
24、动带。 1.7 定人定机制度 1.7.1 为使操作人员切实掌握机械设备的原理、性能、构造、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知识,做到爱护机械、谨慎操作、安全生产、明确职责必须建立和健全定人定机制度。 1.7.2 所有机械设备应实行定人定机。单人操作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两人以上操作的机械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班组内共用机械设备应实行定人负责制或轮流值班制;精密仪器及仪表要指定专人负责;两班以上作业时,要执行交接班制度,务必做到台台机械设备有人管。 1.7.3 凡是两人以上操作的机械设备,均应成立机组,明确机长,并实行机长负责。 1.7.4 凡已确定操作人员使用和保管某一指定机型机
25、械设备后,原则上不准动用其它机型的机械设备。即使同机型设备,也只能使用已指定的机械设备,而不准动用同机型他人机械设备。 1.7.5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机长,应由二级公司机管部门按照一定手续给予任命。并发用机证件和机长证,为保证操作人员和机长的相对稳定性,一般不得随意调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必须经二级公司机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1.7.6 机长和操作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使用和保管好所操作的机械设备,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 1.7.7 操作人员由本机调往异型机械设备操作,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考核,并持有新的用机证
26、件后,才能调往新机进行操作。 1.7.8 持有用机证件的机管人员。在参加基层劳动或进行日常工作时,若代行操作,必须经本机操作人员同意。临时替班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机管人员所操作机械类别必须与所持用机证件规定类别相符)否则不准动作机械。 1.8 交接班制度 1.8.1 多班作业应实行交接班制度。现场施工的机械,应明确交接地点,不得随意到处交接。接班人员未到达之前,交班人员未经班长或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8.2 交接班时,必须当面认真负责进行交接,并要做到五交(交任务、交机况、交安全、交工具、交保养情况)。 1.8.3 交班人员要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当
27、班发生的故障,为下一班顺利工作创造方便条件。 1.8.4 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对交接内容应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当面提出。接班后要继续做好必要的保养工作,如在保养中发现问题,接班人员应及时处理。 1.8.5 交接班中发现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时,双方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以便正确处理。 1.8.6 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记载有关规定内容(机械手册中有交接班记录卡)。对衔接不上的班次,接班人员按交接班记录进行接班。 1.9 岗位责任制度 1.9.1 操作人员应具有国家主人翁思想。爱护机械,保证机械装备齐全,外貌整洁,性能良好,工作可靠。 1.9.2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学习
28、和掌握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谨慎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做到四懂四会(懂用途、懂构造、懂性能、懂原理;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1.9.3 禁止违章作业,带病作业。如遇特殊任务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一定要有经上级技术领导签字的施工作业方案,方可按方案规定执行超负荷作业。否则有权拒绝。 1.9.4 遵守政策法令,监理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无用机证件(驾驶执照、操作证、其它证件等)不得动用机械,不得将机械交给无用机证件人员使用。非本机械操作人员原则上也不能动用机械。 1.9.5 严格执行保养制度,认真搞好例行保养(即每班保养
29、工作。做到五勤(勤检查、勤紧固、勤清洗、勤调整、勤润滑)。机械进厂保修时,操作人员应随机进厂配合保修工作。 1.9.6 新到或大修出厂的机械,要严格遵守走合期规定,试运转规定,减载限速、加强保养,待走合期满或试运转达到要求后,方准满负荷作业。 1.9.7 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执行调度命令,服从现场指挥,搞好协作配合,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完成生产任务。施工生产要有任务单,并及时填写有关内容。 1.9.8 执行定人定机制度,交接班制度,并按规定填写有关内容。 1.9.9 参加单机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手册。操作人员有责任随时报告本机有关技术和装备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和
30、数据。 1.9.10 树立增产节约观念,积极参加节能活动,努力节约燃油、材料、电力及其它配件消耗和零小修费用,延长大修间隔期。使机械达到三高两低(效率高、完好率高、利用率高、低消耗、低成本)发挥机械设备技术经济效益。 1.9.11 如发生人身、交通、机械事故,操作人员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实反映事故经过,参加事故分析,执行事故管理制度。 1.9.12 负责保管好随机附件、工具和技术使用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可用性。机械如有调动,应将随机附件、工具、技术资料、操作手册等完整无损地交出,同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 1.9.13 接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全面检查新接受机
31、械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凡因漏检而在以后运行中产生问题由接受机械操作人员负责。 2 运 输 机 械 2.1 载 重 汽 车 2.1.1 行车前 a) 带齐随车工具。检查“三照”(即行车执照,驾驶执照,牌照)以及车辆其它证照是否齐全。 b) 检查冷却水,润滑油,液压油是否足够,并检查是否有漏水、漏电现象。 c) 按照出车规定的行驶里程,加足燃油箱内的燃油,并检查油管处是否有漏油的情况。 d) 检查起动系统电路
32、是否正常,并检查电瓶桩头的导线是否接装牢固可靠。 e) 检查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的紧固情况,检查备胎的固定情况。 f) 检查方向盘,离合器踏板,制动器踏板和手制动拉杆的行程是否正常。 g) 检查转向臂、横直拉杆、左右转向节臂的螺帽和开口销的连接情况。 h) 检查灯光、信号装置、刮水器等工作是否正常。 i) 检查加速踏板,手油门等是否灵活正常。 j) 检查各紧固螺栓、螺帽是否有松脱现象。 k) 在一般气候条件下,冷车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发动机的起动工作。 1) 将变速器排档放在空档位置,有动力输出装置的操纵杆也应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拉紧手制动。接合电源开关,检查各仪表,发现异常时应切断电
33、源,查明原因,进行修理。 2) 每次使用启动机不得超过5s(或按说明书规定要求),两次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0s,连续三次不能起动时应停止起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动。 3) 启动后,利用较高怠速运转升温达50~60℃(或按说明书规定),切忌猛轰油门,待机油压力达到150kPa以上,气压达到规定值时,并查看车辆四周和下面无障碍物,方可起步。 4) 重车及冷车起步时必须用一档,起步后,应以10km/h的速度运行1~2km。 5) 汽车起步运行后,应随时注意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l) 发动机必须采用原厂所规定的燃料。 m) 注意按照季节及时更换油料。 n) 长途行驶车辆出车前应检查转向
34、机构,轮胎,变速箱和后桥的油面。 o) 遵守载货规定,保证货物安全,货物装载要稳妥,重量分配要平衡。禁止超载超限运行。装运危险物品应与安全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投入运行。 p) 遵守载人规定,无高厢板或无载客证件的平板汽车不准载人。能载人的汽车在车厢应有安全装置,并应有定员限制,不得超出,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驾驶室不准超员。 2.1.2 行车时 a) 出车时起步,应检试其制动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b) 低档起步,循序换档,不得高速档低速行驶,低速档高速行驶,以保持发动机在额定范围内运转,禁止超负荷强行运转,严禁脱档行车。 c) 行
35、驶时严禁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d) 行驶中发现不正常响声,报警信号,异味及温度升高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e) 禁止开飞车,禁止强行超车,禁止坡路熄火滑行,禁止尾追行车,严禁酒后开车。 f) 严守交通规则,服从监理法规,做到安全行车。 g) 思想要集中,操作要稳妥、准确。行车要保持平稳。起步和停车,应避免车辆冲击,行驶中注意选择路面,避免颠簸。 h) 平坦路面行车,应根据道路的具体情况,用最经济的车速行驶,不宜忽快忽慢,并禁止无故晃动方向盘。道路不良,路面不熟,气候突变或夜间行车,应适当减速行驶。 i) 汽车转弯时,运用方向盘要与车速配合得当,并尽量避免在转弯过程中紧急制动和变换排
36、档。 j) 改变前进或后退方向时,必须待车停稳后方能换档。 k) 在高原地区行驶时,应选择适宜车速的档位行驶。一般情况下不能用大油门强行爬坡。 l) 应尽量避免急速起步,突然加速和紧急制动。 m) 汽车的滑行,应选择在路面平坦宽广,视线良好,道路情况熟悉,车马较少的地段。在街道泥泞、积雪、冰冻、雨雾天气或陡坡狭路、急弯、傍山险路、铁路交叉口等处,禁止空档熄火滑行,必须减速慢行。漫长坡路下行,应怠速滑行,冲坡要适当,换档要及时,加速与冲力要配合好。 n) 在山区行车要注意:坡道起步不过猛,温度不过高,声响要正常,转向和制动性能要可靠。 o) 倒车或掉头,应尽量避免在坡路、狭窄或交通繁
37、杂处所进行。禁止在桥梁、隧道、涵洞和交叉道口进行。必须在斜坡或狭窄地带进行时,无论前行或倒退需停车时,除使用脚制动器外,并应拉紧手制动器,使车停稳后再按上下坡起步方向挂档进退,与此同时应尽可能使车尾靠向道路安全一边。 p) 行车中如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停车检查,不得带病作业,驾驶员无法排除而又不能保证继续安全行车时,严禁强行驶动,应尽快向车管单位报告,及时处理。 2.1.3 中途停车 a) 长途行驶车辆,行驶途中,至少每100km左右停车检查各部位。 b) 检查和排除汽车行驶时所出现的故障。 c) 检查燃油、机油和冷却水是否充足。 d) 检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可靠,检查制动鼓是否过热
38、 e)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足够,并清除嵌在胎间的夹石,钉子等物。车辆陷入泥坑,应用车牵引出坑,严禁长时间的加速硬冲。具有差速锁止器装置的车辆,可使用差速锁止器,使用时,车辆只能作慢速直线行驶,不允许转向,确认差速锁解除后,方可转向。在坚实干燥的路面上行车时,禁止使用差速锁止器。 f) 停车位置要适当,车辆如停得较久,应将发动机熄火。避免在坡道上停车,实在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应熄火,并挂低档,用石头或木块塞好轮胎,以保安全。 g) 司机一旦离开驾驶室时,必须拉好手刹,关好车门。 2.1.4 陡坡行车 a) 下坡时需将变速器排档放在低速档内,这样可借助发动机的压缩力来帮助,而避免过多使用
39、制动。但在下坡时,车速不应超过换入排档的速度,否则会使发动机转速过高,因此应间断踏脚制动器同时来控制车速。 b) 汽车下坡时,其坡度超过5%以上时,不应采用滑行,一般坡度采用滑行时,不得将发动机熄火。 c) 长坡时可用排气制动配合脚制动慢速下坡。在使用排气制动时,禁止换档。 d) 在坡路上停车时,必须挂上低速档(上坡挂倒档),同时拉紧手制动,用掩块楔住车轮。 e) 上陡坡时,必须调换低速档行驶,勿勉强行驶,否则会使机件加速损坏。 f) 汽车上陡坡时,应注意发动机有无过热现象,如水箱水沸腾,应立即停车(发动机要保持怠速运转)并添加冷却水。 2.1.5 特殊情况下行车 a) 浓雾天
40、气,夜间及视线不清时,须同时开放前后车灯。 b) 傍山险路上坡,在不影响会车的情况下,可在道路中间行驶,不应临近山谷边缘行驶,在转弯和将到达坡顶时,应靠路的右侧行驶,并鸣喇叭示意。 c) 通过桥面宽阔平坦的水泥桥、石桥,可按一般驾驶要领通过。通过拱型桥时,应随时注意对方来车,行至桥顶时,应予以减速换档。在桥上禁止停车。 d) 穿过铁路时应注意观察,一气通过,不得变速或制动停车,在通过的同时要注意突出路面的道叉、枕木,以防损坏轮胎。汽车在火车行驶区段内发生故障,必须立即移开不得停留。 e) 涉水行驶前,要调查清楚水深、流向及河床情况,不得冒险通过。除通过积水路面或漫水桥应循原车道行驶外,
41、通过河滩应顺流斜向低档一气通过,中途不应变速停车。通过后,应试验手、脚制动器,如因浸水失灵时,须间歇地轻踏制动踏板,以除去制动鼓内的水分。 f) 通过泥泞和倒浆道路时,掌握方向盘要稳准,尽量保持车辆的直线行驶,转向时不可过急过猛。由高档换入低档时,应较一般路面行驶时适当提前,遇到轮胎打滑时,应用低档发动机的阻力控制车速,避免制动。必须使用制动时,应在不踏离合器的情况下间歇轻踏制动器。 g) 在强烈日光和雪地的条件下行驶,司机须戴有色眼镜。雪地行车应循前车辙印前进,方向盘不得猛转猛回,在冰冻地带行驶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防滑链。 h) 公路上如遇有临时开沟、改线、水毁、塌方、冰块、翻浆等应有安
42、全通过措施。 i) 运载超高、超长、超宽的货物时车速要慢。 j) 车辆通过险桥或车辆重量超过桥梁标定承载重量时,车辆通过险渡或引道和码头损坏而影响安全过渡时,都应报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冒险通过。 k) 车辆在走合期内运行,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发动机正常的温度,避免发动机突然加速。走合期内,严禁拆除发动机限速装置。 2.1.6 收车后 a) 发动机停止工作前,应怠速运转2~3min,不得猛轰油门,使发动机温度下降后再停机。 b) 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器,把排档放入一档或倒档内,以免发生自动滑移的危险。 c) 在停车场上停车,应按停车顺序排列,并与前后车辆保持
43、可以自由行驶出入的间隔。 d) 检查保养车辆时,必须熄火,停稳车,切断电路开关。 e) 检查发动机机油的油质、油量,检查过滤器的状况。 f) 检查钢板卡子螺栓、轮胎螺丝、半轴螺丝及转向机构、传动部件、制动系统等各接头的连接和紧固情况。 g)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面石子、铁屑等物。 h) 放出储气筒内的积水和污物。检查液压制动系统和离合器液面、助力器液面,不足时予以添加。 i) 排除行驶中所发现的故障,并做好紧固润滑工作。 j) 当用水冲洗车辆时,发动机必须熄火,并防止将水渗入空气滤清器和电气设备内。 k) 停车后把电瓶开关断开,长期停驶的车辆应将电瓶卸下,妥善保管。 2.2
44、 自 装 卸 车 2.2.1 检查散热器中的水、汽油箱内的汽油、发动机曲轴箱内的润滑油是否充足,并对各润滑点加油。 2.2.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2.2.3 检查各紧固件有无松动,各零部件是否完好。 2.2.4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断丝、断股,应按报废标准判定是否应当报废,不准凑合使用。绳卡必须牢固。 2.2.5 检查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启动前所有操作车辆手柄都必须放到零位。 2.2.6 检查油、电、气和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有无泄漏现象。 2.2.7 空载运行,检查各运行机构,全部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2.8 检查报警系统及起重量指示装置是否正常。
45、 2.2.9 定期检查吊臂滑块的磨损情况。 2.2.10 起升吊臂,做空载的变幅、伸缩、回转、卷扬升降等动作的运转,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2.2.11 上述检查中如发现有异常,一定要加以排除,严禁带故障作业。 2.2.12 检查工作场地,支腿下面不平时,应用木块垫平(木块尺寸400×400×80mm左右)。不得在倾斜地面、泥泞和不坚固的地面上从事起吊作业,在工作范围内不准有电线及其它障碍物。 2.2.13 在作业过程中,任何人不准在吊臂回转所及的区域停留或走动。重物不应由司机室上方通过,指挥人员在挂好钩以后,要站在安全处再起吊。 2.2.14 夜间起吊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6、设施和畅通的吊运通道。 2.2.15 起吊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手柄,如必须调整支腿时,应先将重物落下,再进行调整。 2.2.16 起吊额定负荷时,吊臂的左、右旋转角都不得超过45°,不允许水平拖拉重物,以防翻车。 2.2.17 吊装高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卷扬限位失灵,造成拉断钢丝绳或吊臂后翻事故。 2.2.18 不准吊拔埋设物,也不准起吊凝(冻)结在地面或固定在某设备上的物体,以免超负荷而引起事故。 2.2.19 在起吊作业中,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准斜吊,斜吊会造成重物摆动而易与其它部件碰撞,也能造成翻车事故。 2.2.20 在工作中,卷筒上的钢
47、丝绳不准全部放尽,应保留3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脱开造成事故。 2.2.21 在吊重物时,不准改变吊臂的长短;在运行中不准升降或旋转;在升、降中也不准旋转。特别是在接近额定负荷情况下,严禁进行两个以上的动作,否则就会发生折臂事故。 2.2.22 在吊载的情况下需作短距离运行时重物不准超过吊臂在该位置的额定负荷的三分之二,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m;下坡时,地面坡度不能大于5°;重物要在行走的前方,行驶要缓慢。 2.2.23 不准超负荷吊运。 2.2.24 起吊时,操纵杆不准扳得太紧,防止过紧而卡住,一旦发生扳不回来会造成过卷,把吊臂“反张”。 2.2.25 每次作业时,都要进
48、行试吊,把重物吊离地面50~100mm,检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2.2.26 起吊重物如果发生发动机慢下来带不动时,应退下操纵杆,等发动机转速正常时再起吊。 2.3 自 卸 汽 车 除执行本规程2.1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2.3.1 工作前应空斗起落1~2次。 2.3.2 当挖土机往车上装料时,汽车应当停稳刹住。驾驶室内原则上不许有人停留,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2.3.3 装卸物料时,要检查上空或附近有否电线、障碍物或行人走近车旁,确认无误后,才能装卸料。 2.3.4 在坑洼地区或斜坡边缘卸料时,必须和边缘保持适当距离,防止塌方而翻车
49、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2.3.5 满载时严禁高速下坡,尽量避免突然刹车。 2.3.6 严禁在有横向坡度的地方卸车,装载要均匀,避免偏载。卸车时车身不得左右倾斜。 2.3.7 严禁边走边起斗或边走边落斗。 2.3.8 使用倾卸机构时发动机应用中速运转,不许轰大油门。 2.3.9 卸料后应将车斗完全落下,取力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再起步行驶,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 2.3.10 运输砼或粘性物料,工作完毕或停歇过久时,必须将车斗内清洗干净,以免凝结而损坏车斗。 2.3.11 禁止自卸汽车车厢内载人。 2.3.12 自卸机构维修保养时,必须将提升后的车斗用支杆或垫木撑好防止落下伤人。 2.4 拖车、半挂车 除执行规程2.1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2.4.1 开车前应检查牵引车与拖板联结部位是否可靠,全挂拖车应检查联结拉杆的联接销钉是否固定好,半挂拖车应检查转盘中心销是否牢靠。牵引车与拖板之间的两旁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2.4.2 牵引车与拖板之间的气路与电路必须联结牢靠。 2.4.3 起步前必须检查车辆周围和车下有无人、车辆和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鸣笛起步。起步时必须使用低速档徐徐向前进,严禁高速行车,不超车。遇有障碍物提前减速,无紧急情况,尽量不刹车。禁止滑行。 2.4.4 拖车装卸机械时,应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