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需要 登录 才能够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无偿注册 x 题干:三份材料,分别就是题目三个考点。 问题:请结合深化党和国家体制改革,谈谈法治政府对依法治国意义。 参考答案关键点: 党十九大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行政体制,加紧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遵法诚信法治政府。 (一) 依法全方面推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
2、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勇于担当,果断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果断克服懒政、怠政,果断惩处渎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正当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果断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 健全依法决议机制。把公众参加、教授论证、风险评定、正当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议法定程序,确保决议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议正当性审查机制,未经正当性审查或经审查不正当,不得提交讨论。 (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
3、革。依照不一样层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按照降低层次、整合队伍、提升效率标准,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统计制度。明确详细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验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 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协力和实效。 (六) 全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
4、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标准,推进决议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方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同意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题干:1995年,甲市洪某因xx原因,与蓝某合谋抢劫。在事前两人进行了商议,做了详细规划。到了两人约定那天后,洪某按时间抵达了现场,但蓝某迟迟未出现。洪某遂决定自己单独实施抢劫,拿出了凶器去攻击赵某头部,赵某被击倒后昏迷不醒。此时蓝某出现,和洪某-起拾取了赵某两万元财物后,蓝某先行离去。洪某认为赵某
5、已经死亡,单独将赵某抛弃到水库里,造成赵某溺亡。后洪某为求生计,前往乙市从事保险工作。 ,洪某回到甲市生活,想要创办自己企业。遂伪造了虚假产权证实,向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企业经营。后因为经营不善且贷款难以偿还,洪某心生邪念,心想B企业作为租车企业,车上装有GPS,假如他将车开出去质押,超出一定时间B企业发觉车子问题还能够找到,就不算犯罪。所以洪某与B企业订立了租车协议并交付了租金,租用了一辆奥迪车。随即伪造奥迪车相关证实文件,去C小贷企业要求贷款。C小贷企业责任人孙某受骗,接收了洪某出质请求,但未办理质权登记,借给了洪某50万元。奥迪车超期未归,B企业经过GPS发觉了车子位置并于深夜将
6、其开走。孙某于是发觉自己受骗。洪某用借款50万偿还了A银行贷款30万元。洪某经过公安部在网上公布通缉公通知道了公安部并未掌握他1995年犯罪事实。他经过甲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白某路径,给白某5万元,试图让他为自己说情。白某与公安局副局长李某联络,李某假意答应,但经过联络套了洪某住所,在第二天率领警察将洪某抓捕归案。在讯问中,洪某认可自己对C企业诈骗罪,否定对B企业协议诈骗,并未如实交代自己1995年犯罪事实。但同时交代了自己另一桩罪行,检举了黄某和程某犯罪过程。洪某交代另一桩犯罪事实发生于xx年xx月,他进入政府部门办公室,发觉办公桌上有一个信封,趁无人之际将其拿走。打开后发觉里面有8000元现金
7、和一张信用卡。洪某拿取现金后将信用卡交给其妻青某:“这是我捡来信用卡,你拿去商城买点衣服吧。”青某对于该卡起源并不知情,也未按照嘱咐去商场买衣服,而是去自动提款机上拿取了4万元,对此洪某并不知情。洪某称黄某与程某犯罪事实是他在和程某喝酒时,程某酒醉说出。当初黄某要求程某去伤害自己前妻周某。程某问到什么程度,黄某说伤她一条手臂即可,事成之后我给你40万。黄某先行支付了10万,程某按约前往小巷堵住周某去路,大喊有些人雇我来伤你,给我40万,不然我真照做。”周某对此表示不信,程某掏出水果刀去刺周某,周某慌乱中用手臂格挡造成轻伤。但周某身患白血病,因血流不止而身亡。程某对此并不知情,而黄某却一清二楚。
8、事后程某向黄某讨要酬劳,黄某说我只是让你伤她你却杀了她,没钱给你。程某气急败坏地离去。在公安机关连续讯问下,洪某最终交代了自己于1995年所犯罪行 (公安机关知晓该案件,却没有特定犯罪嫌疑人人选)。 问题: 1.1995年6月,甲市洪某和蓝某,共谋第二天晚八点抢劫赵某,蓝某提前踩点儿,不过洪某实施时,蓝某并没有到,洪某将赵某后脑击晕,后判定重伤,洪某认为是击打致死,实际上是毁灭证据时扔进水库溺死。后洪某逃匿至乙市,在一家保险企业工作。9月被解聘。后返回甲市。2.返回后,洪某虚假证实文件骗取A银行30万货款用于经营。亏损为了还钱。听朋友啥某说租车企业有GPS定位,能够找回车辆,
9、所以洪某从企业租奥迪车一周,伪造了汽车证件和发票以b企业租奥迪车去质押小额贷款c企业(孙某)借款协议(借款50万,还了a银行本金及利息,有剩下。)后b出租车企业,经过GPS定位找到车辆并将车开回。孙某报警。 3.洪某看到警方通缉令,得知警方对其1995年犯罪事实并不知情,故给甲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送钱给甲市公安副局长说情。甲市公安副局长假意答应,套出洪某住所,将其抓捕,归案后洪某主动供述了诈骗孙某事实,但否定对b企业协议诈骗罪,亦未交代1995年犯罪事实。 4.但其主动交代了其曾经潜入某机关办公室盗取一个信封,里面有8000元现金和一张带有密码银行卡。他骗其妻青某,他捡到了一张银行卡
10、让他去商场买几件衣服穿,不过他妻子并没有到商场买衣服,而是去了自动提款机,提取了4万元现金。 5.另外检举了,以前和程某喝酒,听程某酒后吐露一个事件,即:黄某叫程某去教训其前妻周某,约定只要划伤及前期手臂致其轻伤即可,事后给其20万。程某拦截到周某产生抢劫意图,用刀威胁周某,说不给我50万我就杀了你,周某说你个骗子,我才不信呢。程某既打消了抢劫意图。但为了得到20万,其向周某手臂划去,周某害怕用手臂疙瘩,恰好在其手臂上划出一道伤口,组成轻伤。但周某是白血病患者,受伤后流血不止死亡。对此黄某知情,但程某不知情。 今后程某找黄某要钱,黄某说只是让你伤害他,没有让你杀死他,拒绝付款。程
11、某将黄某打成重伤。6.中间好像还有点儿什么,记不清了(可能是不重)。之后在公安人员讯问下,其主动交代了1995年犯罪事实。 一句话问法,按案情描述次序回答各个行为人犯罪性质,犯罪形态,量刑情节。 题干:A市中院法官王某受贿,违反法律要求为犯罪人减刑,让犯罪嫌疑人弟弟将钱(好像是6万)给王某侄子王小六,后经人举报,监察机关进入调查,调查终止后移交a市检察院起诉,A市检察院向A市中院提起公诉。对王小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行迳行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一改在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不认罪态度进行认罪认罚,A市中院裁定,适用认罪认罚程序……问题: 1、.A市法院管辖是否合
12、理,为何? 2、检察机关对王小六径行起诉,是否合理,为何?3、案件管辖既包括监察机关负责管辖罪,又包括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设计罪行,怎样管辖?4、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否合理? 题干:甲企业向乙企业借款8000万元,债务推行期届满前,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以物代偿”协议,甲企业约定将其名下办公楼过户给乙企业。丙企业作为甲企业债权人认为办公楼市价值为1.2亿元,向法院请求撤消甲企业与乙企业“以物代偿”协议,乙企业认为甲企业还有大量财产能够清偿,丙企业不能行使撤消权。甲企业与巳企业订立租赁协议,但其车间内还有一些原材料、半成品,“罗马轮胎企业”作为其债权人,认为甲企业与巳企业财产
13、不清,组成人格混同,要求巳企业与甲企业负担连带责任。丁企业已经支付货款,甲企业仍未推行义务 丁企业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企业推行交付轮胎义务,法院判决甲企业推行义务以后,丁企业认为甲企业交付轮胎不如要求,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企业解除协议,赔偿损失。甲企业名下财产已经全部抵押或者出质,甲企业股东A未经其妻同意,为甲企业提供债务担保,甲企业将其为收款人汇票出质给?(我忘了这里)企业,但出票人再汇票上背书“不得转让”。甲企业作为控股股东,无偿调取各子企业资金,当子企业资金不够时,甲企业统一调取各子企业资金,致其全资子企业债权人庚企业、戊企业到期债权无法清偿,庚企业、戊企业向法院提出要求将甲企业与全资子企业
14、进行重整。问题: 1、甲企业为了融资,向丁企业借钱,但甲企业提供不出担保了,股东A就做了确保人,问这个A确保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有一个以物抵债协议,“以物代偿”协议是否有效? 3、丙企业是甲企业债权人,他发觉这个以物抵债协议,把一幢价值1.2亿办公楼提给了乙企业,但甲企业欠乙企业钱只有8000万,所以他想行使债权人撤消权,撤消这个协议。债务人还有大量财产能够清偿时,会不会影响到撤消权行使? 4、乙企业说,即使这幢办公楼迪抵给了我,不过甲企业名下还有很多钱能够清偿,所以丙企业作为债权人没有必要撤消这个行为来拿钱。罗马轮胎企业能否要求巳企业负担连
15、带责任? 5、甲企业和已企业之间有个轮胎买卖协议,甲企业一直没有行使,所以己企业就要求法院判决甲企业推行该协议结果等法院判决推行后,他又认为现在甲企业必定推行不好,轮胎没有之前质量了,又要求法院接触他两协议,问丁企业是否组成重复起诉? 6、股东A提供担保是否组成夫妻共同债务? 7、企业能否取得汇票质权? 8、庚企业和辛企业都是甲企业子企业债权人,他们要求甲企业和它子企业一起破产重整,庚企业、戊企业能否要求甲企业及其全部全资子企业重整? 9、假如甲企业、戊企业重整对其全部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10、甲企业及其全资子企业进行重整,其已经开始民事诉讼程序会受到怎样影
16、响? 选作一:行政法 提干:今年行政法主观题案例改编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行政指导案例之第59号案例。题干简单概括为当事人李某认为门口消防设备影响生活,起诉到区法院,要求法院撤消市公安消防支队做出《消防设备检验合格立案通知》,而且要求立刻整改。消防支队说这个通知没行政效力,就是技术性检验,请求法院驳回。法院真驳回了。李某不服上诉,上诉期间,消防支队自己撤消了原行政行为,原告也就撤诉了。 其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行为法律性质判断属于常规考点,二审内容比较特殊,不过其中关于被上诉人改变行政行为、撤诉内容参考一审要求答题就行。法院裁判方式现在看来问是一审,原告诉请并不属于法院审
17、查范围,而是应该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裁判,属于一审原告胜诉时裁判类型,是较传统考点。不知各位作答切中答案关键点是否,下述我们完整附录了「指导案例59号: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供参阅之需。 指导案例59号 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经过5月20日公布) 关键词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确认/消防验收/立案结果通知 裁判关键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立案结果通知含有消防完工验收是否合格评定,具备行政确认性质,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立案结果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该依法给予受理。 相关法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4条、第13条 基本案情:原告戴世华诉称:原告所住单元一梯四户,其居住801室坐东朝西,进户门朝外开启。距离原告门口0.35米处南墙挂有高1.6米、宽0.7米、厚0.25米消火栓。人员入室需后退避让,等门扇开启后再前行入室。原告门扇开不到60至70度根本出不来。消防栓设置和建设影响原告生活。请求依法撤消被告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同意在其门前设置消防栓经过验收决定;依法判令被告责令报批单位依据国家标准限期整改。 被告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辩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立案结果通知是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验,是检验统计表现。假如立案结果合格,则表明建设工程是
19、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假如不合格,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采取方法,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关于问题,其性质属于技术性验收,并不是一项独立、完整详细行政行为,不具备可诉性,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请求驳回原告起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针对戴世华居住馆驿街以南棚户区改造工程1-8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其消防设施抽查后,于11月21日作出济公消验备[]第0172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立案结果通知》。 裁判结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11月13日作出()高行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驳回原告戴世华起诉。戴世华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1月17日作
20、出()济行终字第223号行政裁定:一、撤消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高行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二、本案由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关于行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四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要求》第三条第二款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立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第二十四条要求:“对本要求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要求以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该在取得施
21、工许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经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消防立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消防立案。”上述要求表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立案就是特定建设工程施工人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汇报工程完成验收情况,消防机构给予登记立案,以供消防机构检验和监督,立案行为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实施消防监督和管理行为。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立案、抽查行为具备行使行政职权性质,表现出国家意志性、法律性、公益性、专属性和强制性,立案结果通知是立案行为组成部分,是立案行为结果详细表现形式,也具备上述行政职权特征,应该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关于行为
22、后果。《消防法》第十三条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建设工程完工,依照以下要求进行消防验收、立案:……(二)其余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该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立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进行抽查。依法应该进行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禁止投入使用;其余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应该停顿使用。”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要求》第二十五条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在已经立案消防设计、完工验收工程中,随机确定检验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验对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在二十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验,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
23、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验,制作检验统计。检验结果应该向社会公告,检验不合格,还应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该停顿施工或者停顿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上述要求表明,在完工验收立案行为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非仅仅是简单地接收建设单位向其报送相关资料,还要对立案资料进行审查,完成工程检验。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立案、抽查行为能产生行政法上拘束力。对建设单位而言,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应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验收立案,不然,应该负担对应行政责任,消防设施经依法抽查不合格,应该停顿使用,并组织
24、整改;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言,立案结果中有抽查是否合格评定,实质上是一个行政确认行为,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行政相对人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给予认定、确认行政行为,一旦消防设施被消防机构评定为合格,那就视为消防机构在实际上确认了消防工程质量合格,行政相关人也将受到该行为拘束。 据此,法院认为作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立案通知,是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质量监督管理最终步骤,立案结果通知含有消防完工验收是否合格评定,具备行政确认性质,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立案手续完成能产生行政法上拘束力。故立案行为是可诉行政行为,人民法院能够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原审裁定认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立案结果通知性质属于技
25、术性验收通知,不是详细行政行为,并据此驳回上诉人戴世华起诉,确有不妥。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张极峰、孙继发、单蕾) 选作二:商法: C企业第一项要求是否合理?为何?C企业第2项要求是否合理?为何?优先认缴权:《甲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其股东为a51% 派员张三董事长, b37% 派员李四总经理, c8%一名董事 (董事百分比2:2:1) d4% ,均实缴,——abcd都是企业——b企业股权中有e企业17%股权(派员王五董事,参加股东会,且另派员参加,此事企业股东们都知道且未明确表示反对。)后甲企业决议增资万,由乙企业全部认购,C企业同意增资。但要求: 一、按实缴出资百分比行使优先购置权 二、主张就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购置权,其全部认购。后因为其余企业不一样意,此事搁浅。3.股权质权,代持股,善意第三人,执行异议:b企业将其股份20%质押给d企业,b企业将其10%股权,出质给丙企业。今后e企业资不抵债,其债权人丁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觉其在甲企业股权,进行拍卖强制执行。 问题: 1、B和丙企业是否能取得质权? 2、丁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b和丙能够采取何种方法,怎样救助自己权利? 3、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过程中,b和丙企业能够采取何种方法,怎样救助自己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