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键入公司名称] 海外人才政策综述 2012-8-23 目 录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情况下,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
2、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用较短时间拥有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不断增多,目前已达l21万余人。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在主要发达国家约有20多万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工作,其中45岁以下、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约6.7万人;就职于国际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约1.5万人。这些留学人员虽然长期在海外工作、生活,但其中许多人始终心系祖国,有回国
3、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愿望。近年来,一大批在海外学习、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回到祖国,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以留学人员为主体的海外离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事业平台和发展空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当前面临的难得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围绕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更宽广的眼界、更宽广的思路和更宽广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分层次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要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各地区
4、各部门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在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分层次、有计划进行。 中央层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千人计划”),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部分国家级高薪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40-5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
5、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业机制,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做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引进项目。同进,要制定实专项计划,重点引进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研究制定实本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推出一批特色项目,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支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 三、坚持重在使用,切实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 要进一步解思想,大胆破除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热情关怀、放手使用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积极营造尊重、关心、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环境和氛围,努力做到待遇招人、事业留人、情谊感人、服务到人,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地进行创新创业活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智慧、做出成绩。 要充分发挥
7、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商业金融机构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吸纳到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特长的岗位,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担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商业金融机构的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参加国内各各学术组织等。大力推动科研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的科研和管理机制。根据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工作领域和工作性质,实行弹性考核制度,避免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协议薪酬制,有条件
8、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妥善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专门服务窗口,解除他们回国(来华)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 对千人计划中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专项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为他们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千人计划标准的,经有关部门评审后,可纳入千人计划。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制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抓紧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9、的有利时机。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和有关主管部门成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零引进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中央组织部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千人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要将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
10、联系专家的范围,完善联系办法,建立服务机制。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和表彰。要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增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与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的有效渠道,充分发挥有关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加强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为他们回国服务、来华工作牵线搭桥。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上海市千人计划 一、优惠政策: 1、工作条件: 为支持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作出规定,要求并支持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如,引
11、进人才可担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一定的领导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担任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973、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活动;可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引进人才,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有权对经费使用、人员聘任等作出决定;可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评选;可作为各类政府奖励候选人。 2、生活待遇: 为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对于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国家有关
12、部门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特定的生活待遇。如,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可不受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进人才的配偶由用
13、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就学可按本人意愿,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各种生活补贴,协商确定合理薪酬。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对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给予多次出入境签证;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其产品符合要求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创业人才在做出突出贡献后,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并在永久居留、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 为给引进的人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人力资
14、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代为办理永久居留证、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各项生活待遇的手续。 3、事业平台: 第一,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商业金融机构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吸纳到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特长的岗位,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以担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商业金融机构的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领衔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等。 第二,要大力推动科研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
15、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国情的科研和管理机制,给予引进人才相应的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根据引进人才的工作领域和工作性质,实行弹性考核制度,避免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对引进人才可以实行协议薪酬制,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为大力引进海外人才,特别是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专门服务窗口,解除他们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对“千人计划”中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专门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为他们
16、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二、引进对象: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引进人才应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
17、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请条件: 1、申报人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回国。 2、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时间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 3、申报人每年回国工作时间少于9个月的,请说明理由,或者提出过渡计划。 4、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一、创新类人才引进标准 1、申报人需符合《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1。 基本条件: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海外高层次创新人
18、才具体分为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企业、金融、航运、文化八大类,相关分类标准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类 围绕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需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励,对某专业、某领域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掌握某行业、某领域重要实验技能,或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 (二)重点创新项目类 围绕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创新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
19、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2、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三)重点学科类 围绕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需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奖励; 2、掌握某学科、某领域重要科研技能,或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 (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类 围绕国家和上海市重大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需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
20、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该行业领域相关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主持过国际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 2、具有海外知名企业或相关机构关键岗位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项目管理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发展需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 (五)企业类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各类园区等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际知名企业或
21、相关专业研发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具有较丰富的科研和管理经验; 2、能够解决企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或重大科研成果。 (六)金融类 围绕上海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担任过中高级及以上职务; 2、在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七)航运类 围绕上海航运中心建设需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
22、在国际知名航运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担任过中高级及以上职务; 2、具有丰富的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船舶检验、海事安全、航空器适航审定等从业经验,在国际航运业界有较大影响。 (八)文化类 文化领域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声望,能为上海带来先进的文化理念,推动上海文化创新发展; 2、在海外承担过重大文化项目,具有较强的文化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3、熟悉文化产业,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能引领文化企业走向海外市场; 4、在基础学科研究中有突出成就,在国际知名智库中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或在决
23、策咨询方面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对在业内享有一定声誉,业绩突出,本市特别需要的各类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但须在申报书中特别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创业类人才引进标准 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行业)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一般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4、企业
24、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且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对产品已规模上市或尚未形成产品的不予申报); 5、引进人才作为主要发起人,能够组建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 6、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上海产业优化发展方向,市场化前景广阔。 四、申请材料: (一)上报材料 各个评审平台需上报市人才专项办的具体材料如下。 1、各个推荐人选申报书一式7份,附件1份,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附件和个人信息表分别装订)。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评审情况报告1份,具体包括评审过程、专家组成、推荐人选情况简要分析等相关情况。 (二)材料要求 1、创新
25、人才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创业人才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
26、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光盘报送。 上海千人计划简介 “上海千人计划”力争用5-10年时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重点发展战略目标的人才需求,引进一批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建立20-30个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此外,本市及用人单位还为引进人才一次性提供100万元的生活资助。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对象主要有三类: 一是依托重大专项、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
27、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创新创业基地等,重点引进并支持一批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是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领域,重点引进和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擅长知识产权战略谋划和知识产权运作,能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是围绕加快“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需要,重点引进和支持一批国际金融、航运、贸易、经济领域高端人才以及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文化艺术大师和创意人才。 以落户、税收、薪酬为抓手,三方面留住人才: 为了
28、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真正做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上海千人计划”围绕居留和出入境、落户、社会保险、住房、通关、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特定生活待遇;围绕资助、税收、薪酬等方面,构建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对符合“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标准条件的先期回国(来华)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沪其他高层次人才,经过相应程序,一并纳入“上海千人计划”,授予“上海特聘专家”称号。 “上海千人计划”也同样适用于本土人才,对符合“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标准条件的先期回沪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沪其他高层次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推荐、有关认定评估等程序,纳入“上海千人计划
29、授予“上海特聘专家”称号。 为统筹协调“上海千人计划”的实施,上海市专门成立了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并在市委组织部设立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目前,上海已经开通了“千人计划”网站,开设网上沙龙、网络服务专窗,搭建网上互动交流平台。 “千人计划”特定生活待遇落地“1+3” 服务窗口 为贯彻《上海市贯彻中央组织部等十三部门〈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沪委组〔2009〕发85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提供相关手续受理等服务,
30、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市人社局的具体领导、关心、支持下,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与浦东新区留学生服务中心、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联合制定本服务工作方案。 一、服务对象 1、在沪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 (两类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 二、职责分工 根据中央、上海有关文件精神,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作为“千人计划”的指定服务专窗,已与市社保中心、干保中心、出入境管理局、海关、教委等特定生活待遇政策落地的各相关部门、办理单位机构签定了服务工作接口协议,建立了专门的服务工作绿色快捷通道,进一步完善了“一口受理”服务
31、工作机制,负责对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受理材料的最终汇总,并对应待遇政策落地的具体部门、单位实施“一站办结”。主窗口将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任务要求,总体布置安排分窗口的相关服务工作。主窗口将加强对分窗口工作的指导,适时开展走访调研,并根据工作需要,牵头召开分窗口区域片用人单位、人才的座谈会,主办相关活动。浦东新区留学生服务中心、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作为“千人计划”服务分窗口,将按照主窗口有关任务分工,梳理完善汇总相关引进人才、用人单位等基本信息,受理有关待遇办理时单位、人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组织有关会议,主动承办相关延伸性服务活动。 三、操作办法 上
32、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主窗口与浦东新区留学生服务中心、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三个分窗口建立“1+3”窗口的上下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其具体操作为: 1、主窗口负责提供每批入选“千人计划”人才名单等信息,并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引进人才、单位服务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提供统一的相关手续办理条件、流程等受理服务标准。 2、分窗口在主窗口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有关分工,及时征集、梳理、汇总相关人才、单位等信息,了解汇总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各项需求情况,反馈至主窗口。 3、分窗口根据主窗口划分至本区域内的相关人才需求情况,提供受理服务工作。 4、分窗口收集受理的有关材料汇
33、总至主窗口,由主窗口对应相关部门、办理单位实施“一口受理、一站办结”。 5、为实现信息化管理与服务,主窗口负责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开放使用权限,提供信息系统端口。各分窗口根据各自使用帐户,按照主窗口分工,完善分配至本窗口的人才数据库信息,并根据受理、办结等服务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从而建立主、分窗口信息资源共享和工作动态信息跟踪机制。 四、工作机制 1、确定专人。“1+3”服务窗口单位法人为此操作办法实施的主要负责人,总体安排相关工作,并各确定专人对口联络。各分窗口组建相应服务工作班子负责落实此业务的受理以及数据信息征集、更新等服务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工作机制。 2、会
34、议制度。主窗口负责组织落实分窗口相关受理的业务培训,并建立“1+3”服务窗口季度工作会议制度。根据服务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窗口工作碰头会,合力做好服务工作。 3、共享机制。窗口单位保持工作情况的沟通,实施信息共享。分窗口做好每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记录,注重挖掘服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情况等,并建立周报制度,于每周三下午书面文稿或电子版形式报至主窗口。主、分窗口共同开展人才单位的走访调研工作。 4、延伸服务。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1+3”单位在做好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落地办理相关手续服务的同时,要合力搭建人才沙龙、创新创业论坛等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协作开展相关延
35、伸性服务活动。各相关区的区委、区政府对“千人计划”人才工作均高度重视,分窗口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整合相关力量,在全力做好沪委组〔2009〕发85号文件规定内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做好文件规定外引进人才提出的其他需求服务,为留住人才、促进人才发展积极探索延伸性服务工作。 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目录 一、上海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总体部署 二、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
36、 (二)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三)大力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 (四)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程度 三、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发展的重大工程 (一)造就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二)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 (三)培育具有产业引领力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 (四)开发具有和谐推动力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 (五)形成具有整体成长力的各类人才队伍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制度保障 (一)优化人才事业环境 (二)优化人才生活文化环境 (三)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
37、障 (二)加大人才优先投入力度 (三)完善人才法规体系 (四)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 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对人才发展的需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上海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
38、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人才优先、国际竞争、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指导方针,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为主线,以开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为重点,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推进人才队伍整体开发,加快国际人才高地建设,为实现上海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上海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把上海建设成为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的国际人才高地,建设成为世界创
39、新创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发挥先导作用。 到2020年,上海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40万人。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度进一步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素质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能力显著增强,承载海内外人才发展的平台日益具有国际影响力,引进2000名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沪常住的外国专家达到21万人。增强人才队伍与产业结构融合度,知识型服务业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6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3%。提升人才自主创新能力,人才贡献率达到54%,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9000人,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
40、48人年,国内专利授予量达到5万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力资本投资占上海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一八%,全面改善居住、医疗、教育、人文环境,提供更好的科研公共服务平台,营造开放、宽容、充满激情的创新创业氛围,把上海打造成为最具创造活力、最富创新精神、最优创业环境的城市之一,使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 (三)总体部署。 在全面把握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发展特点,突出重点、科学筹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瞄准世界前沿,推进人才国际化。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推动本土人才参与国际竞争合作,集聚和造就全球杰出人才。 突破发展瓶颈,建设人才试验区。以建设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和海外高层
41、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人才薪酬、人才管理、人才激励模式和人才发展制度及机制创新方面有较大突破。 聚集服务经济,实施人才重大工程。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发展等若干重点领域,启动若干高端人才开发计划。 放眼全球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以建设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提升人才服务效能。 二、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任务 探索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人才构成、素质、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依靠人才优势推动国际大都市发展
42、 (一)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 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契机,探索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重点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服务体系和综合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突破;以创新试验区的经验和成果,示范和推动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细化申请条件,规范申请程序,积极引进金融、航运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高层次人才。探索试行技术移民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率先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各类政策,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创新权益。在人力资本较集中、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领域,探索人力资本产权激励机制。加强银政合作,创新信贷模式;创新国资投
43、资机制,改革国资投资公司的投资理念、评价方法、决策模式和动力机制,促使国有科技投资公司从以追求项目投资收益为主转变为由财政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国资以“资本金+利息”的退出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建设国际人才市场,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薪酬定价、信息交互机制,加快推进人才与资本、技术、产权等国际要素市场的融合和对接,形成开放度高、竞争力强、流量大的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和氛围,鼓励人才创新。 (二)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先期重点建设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复旦大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知
44、识创新基地、上海国际汽车城、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等若干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用5—10年时间建立20—30个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争取其中的一批基地建成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主体作用,大力探索灵活的科研机制、成果产业化机制、投融资机制和人才使用机制,实行政策与服务的创新和聚焦。支持基地争取更多国际和国家级创新项目、创新资源落户上海。加强人才基地的合作,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联盟建设。 (三)大力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用5—10年时间,重点引进2000名能够促进本市
45、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形成“千人计划”地方队,并争取一批引进人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制定中央及上海“千人计划”各项配套政策,实行便利的准入政策、特殊的优待政策、重用政策和来去自由的政策,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海外人才集聚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强化主体意识,承担选拔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服务保障等主体责任。分别在浦西和浦东建立大型高层次人才居住基地,各区县同时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充分发挥信誉高、有影响力的国际知名人才服务公司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有效作用。建设统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健全海外高层次
46、人才引进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我国驻外使(领)馆、海外联络办事机构等组织作用,加强沟通、咨询、联络和信息发布功能,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上海“千人计划”的辐射和带动效应,分级分类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继续吸引、集聚一批各行各业需要的海外优秀人才。继续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浦江人才计划”、“雏鹰归巢计划”等海外人才引进和资助计划,提高投入效益。健全海外人才管理服务政策法规,维护海外人才基本权益。 加大引进外国专家和智力力度。紧贴经济社会发展脉搏,采用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明确重点支持领域,最大限度发挥引进国外智力的作用。完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体制
47、机制,建立外国专家和外籍就业人才分类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对外国专家的表彰机制,对贡献突出、对华友好、活跃在相关领域和高端前沿的重点外国专家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市、区县两级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网络,完善引智体系。 实施上海外国留学生支持计划。不断扩大招收外国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层次结构,增加海外人才储备。创新外国留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留学生奖学金制度,探索建立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和医疗保险等制度,支持和鼓励外国留学生学成后在沪工作或创业。发展外国留学生服务体系,建立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为海外学生来华学习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 (四)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程度。 构筑人才国际交流和竞争舞台,在与国际一流人
48、才合作中不断提升本土人才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加大“请进来”力度,围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国际合作项目。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来华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鼓励跨国公司在沪建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吸引各类国际组织、论坛机制落户上海。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并购或建立研发中心,吸纳当地优秀人才为其服务。加大与外国政府、企业、学术团体等各类机构的合作交流力度,鼓励和资助优秀科学家发起、牵头或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工程、学术研究,支持国内人才到国际组织、国际性专业团体担任重要职务。每年资助一批
49、优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在有关国家、地区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海外培训基地,加大本土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和二级学院,鼓励中外学生交流,支持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 三、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发展的重大工程 聚焦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和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实施一批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具有产业引领力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具有和谐推动力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实现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带动人才队伍整体开发,重塑城市发展动力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国际大都市建设。 (一)造就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50、 着眼于推进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逐步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大师、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涌现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高成长性项目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实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制定并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部市合作、院市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等各类国家科研计划项目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落沪,吸引集聚并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和顶尖学科带头人。围绕本市九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