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4 ,大小:1,022KB ,
资源ID:8695694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69569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某某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某某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

1、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 裁量标准(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 目 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经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 内蒙古自治区牧草种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7)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植物检疫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1) 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7)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养行政

2、处罚裁量标准………………………………………………………………………(25) 内蒙古自治区肥料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6)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30)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34) 内蒙古自治区兽药行政处罚裁量标准……………………………………………………………………………(52)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59) 内蒙古自治区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65) 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67) 内蒙古自治区渔业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72) 内蒙古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77)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机械化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79)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1 生产、经营假、 劣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生产、经营 假、劣子,没有违法所得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货值1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货值1万元以上3万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货值3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子,有违法所得的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销售金额5000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

6、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销售金额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违法所得6倍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销售金额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销售金额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违法所得8倍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销售金额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

7、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违法所得9倍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销售金额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许可证, 并处以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 2 未取得或 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可以

8、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 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销售境外农作物种子、或私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没有违法所得 种子货值5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10万元以上的 没收种

9、子,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境外农作物种子、或私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有违法所得的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的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3万元以上的5万以下的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3 销售境外农作物种子、或私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 资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10、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三)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销售境外农作物种子、或私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没有违法所得 种子货值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5000元以上

11、1万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3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境外农作物种子、或私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有违法所得的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上2万元的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3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4 经营的种子没有包装、标签或者伪造、涂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12、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三) 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四)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种子货值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的罚款。 种子货值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

13、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10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的罚款。 5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的罚款。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上2万元的以下的 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

14、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金额2万元以上3万元的以下的 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金额3万元以上4万元的以下的 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金额4万元以上5万元的以下的 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6 未备案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

15、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㈠生产非农作物商品种子未备案的 ㈡受经营者委托代销种子未备案的 ㈢向无生产、经营许可者销售主要农作物亲本种子和常规种源种子等繁殖材料的。 没有违法所得的 种子货值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种子货值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3万元以

16、上5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种子货值10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处以1万元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7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

17、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可以 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18、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的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8 假冒授权品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假冒授权品种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2

19、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销售金额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草种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部草种管理办法》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情形 裁量标准 1

20、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假、劣种子尚未取得违法收入且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生产假、劣种子货值在1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处以1万元罚款;货值无法确定的,以当地当时同类产品

21、价格计算。 生产假、劣种子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的 生产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下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吊销草种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营业执照。 生产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吊销草种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营业执照。 生产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吊销草种

22、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营业执照。 经营假、劣种子尚未取得违法收入且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经营假、劣种子货值在2000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处以2000元罚款。 经营假、劣种子货值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处以1万元罚款。 经营假、劣种子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的 经营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 经营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

23、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 经营假、劣种子,取 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8 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经营假、劣种子,取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0倍罚款,吊销草种经营许可证,并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营业执照。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违法情节严重,且给草原建设和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责令停止生产,吊销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并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 2 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货值小于1000元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罚款。 种子货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

25、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罚款。 种子货值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罚款。 种子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一、二)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按照无许可证的规定最

26、严一款处罚,并吊销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 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货值小于1000元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罚款。 种子货值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

27、和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种子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无包装、无标签、内容不符,伪造、涂改标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

28、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种子货值小于1000元的 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种子货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罚款。 种子货值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罚款。 种子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罚款。 6 非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

29、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50平方米以下的 责令停止试验,罚款以实际平方米数乘以200元,最高罚款额不超过7500元。 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 责令停止试验,罚款以实际平方米数乘以150元,最高罚款额不超过1.3万元。 100平方米以上的 责令停止试验,罚款以实际平方米数乘以130元,最高罚款不超过5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1 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

30、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

31、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2 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 用的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32、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营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而且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但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

33、除害处理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而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1-2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且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2—3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3 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植物检疫条

34、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营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

35、人的非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而且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但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而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1-2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且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2-3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200元以上500

36、元以下罚款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4 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四)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37、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营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而且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但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而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1-2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

38、00元,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且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2-3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且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5 违规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有

39、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五)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二)、(

40、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营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而且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但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而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1—2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且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2-3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

41、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6 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六)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罚款

42、按以下标准执行: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营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而且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但引起疫情扩

43、散的 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而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1-2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且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违法所得2-3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44、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 《农药管理条例》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1 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5、…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5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处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20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处7万元以上10万

46、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5倍的罚款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7倍的罚款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产品,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7—10倍的

47、罚款 构成犯罪的 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 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二)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

48、记证;……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5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并处以2万元以上3

49、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没有违法所得,产品货值在20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农药生产企业限期补办续展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农药生产企业限期补办续展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50、得2—3倍的罚款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农药生产企业限期补办续展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4倍的罚款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生产、经营该农药,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农药生产企业限期补办续展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5倍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 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产品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