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试行城管队员 双向选择聘用制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试行城管队员的双向选择聘用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城管队员双向选择聘用制,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优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为全面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试行对象 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江东大队在编人员。 三、受聘的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胜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领导、团结同志; 4.健康状况良好,能坚持正常工作; 5.近二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四、待聘、落聘及辞退 (一)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实行待聘: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 2.政治素质低,不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 3.工作能力低,难以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
3、4.经常闹纠纷,不听领导分配,不能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影响科室、中队、中心内部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5.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使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 6.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利用岗位便利获取利益、有损于城管形象的; 7.作风散漫,工作纪律松驰,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每月二次以上的,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 8.二年内受到一次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 9.民主测评分数低,群众基础差的; 10.由于工作表现差,所有岗位未被聘用的。 待聘对象的待聘期为六个月,对待聘对象要给以适当的岗位,待聘期内扣发奖金50%(按月扣发);待聘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局政工科考
4、核后被聘用的,从聘用之日起发给全部奖金;仍未被聘用的,则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停止待聘,将其落聘。 (二)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实行落聘: 1.上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二年内二次以上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五天,或一年内超十天的; 4.违反有关规定,多次被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待聘期满后,经考核仍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落聘对象应脱离工作岗位,经政工科培训教育后,安排其适当的临时工作,并给予为期六个月的落聘改正期,落聘期内扣发全部奖金(按月扣发)。落聘期满后,政工科应及时对其考核,考核表现较好的,可
5、转为待聘,安排适当岗位;对考核表现仍较差的,应对其提出辞退警告,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本人可以联系调离,也可以到人才市场择业或自谋职业。寻找工作岗位期间,只发给其基本工资。对已落实到新工作岗位的,允许其调离。未调离或择业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三)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予以辞退: 1.连续二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拒绝合理安排,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十五天,一年内超过三十天的; 4.不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纪律的,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理的; 5.落聘改正期满后,经考核表现仍然较差的。 对辞退者
6、辞退费发放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待聘、落聘、辞退对象的确定,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其中辞退人员需经区人事局审核同意,报区政府批准。 五、聘用程序 (一) 局根据甬东编[2003]12号文件《关于成立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江东大队的通知》核定的配置数和2004年度招聘的城管队员确定聘用岗位,向全体同志公布。 (二) 各科室、中队、中心按照局核定的人员数,确定工作岗位并制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向全体同志公布。 (三) 局召开全体城管队员大会,进行城管队员聘用制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各科室、中队、中心要组织讨论,每位城管队员要表明对聘用工作的态度。 (四) 城管队员要
7、全面写出近二年来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总结,每位队员对新岗位要写出态度和决心500字以上,并在全局统一安排下进行讲述。 (五) 城管队员根据公布的工作岗位,在有关科室、中队、中心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填写《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选择审批表》交局政工科。 (六) 各科室、中队、中心负责人根据局对城管队员选择工作岗位集中梳理后的情况,初步确定各科室、中队、中心聘用城管队员名单,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后,报局党委审定。 (七) 局党委汇总双向选择意向表后,结合测评情况,集体决定聘用城管队员及岗位。 (八) 城管队员被聘用后,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三年。 (九)
8、对工作表现一贯较好,因年龄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被各科室、中队、中心聘用的城管队员,经局党委集体商定后可指定科室、中队、中心聘用。 六、几点要求 (一) 切实加强领导。城管队员的聘用实施工作要在局党委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进行;各科室、中队、中心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握好各个环节和程序;全体城管队员要正确对待双向选择聘用制的实施,自觉参与接受组织的选择。 (二) 做好思想工作。局党委与各科室、中队、中心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城管队员的思想动态,分管领导要分工负责做好各科室、中队、中心城管队员的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任何人不得歧视待聘和落聘城管队员,全体城管队员要消除顾虑,积极配合,以保证聘用工
9、作的顺利进行。 (三) 严格组织纪律。局、科室、中队、中心领导干部要坚决抓好纪律,严格按程序聘用城管队员,该保密的要严格保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全体城管队员要正确对待聘用与否,服从组织安排。 (四)各中队、科室人员名额分配 专业中队 百丈中队 白鹤中队 东柳中队 东胜中队 明楼中队 福明中队 17名 16名 16名 14名 14名 14名 14名 案审科 指挥中心 处理中心 办公室 政工科 管理科 执法科 3名 5名 4名 3名 3名 3名 4名 注:七个中队必须选择原城建大队或转业干部的人员至少3名以上。 如有不明之处,三
10、天内可向政工科咨询。电话:87754113 附件: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管队员双向选择审批表 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六日 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管队员双向选择审批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工 作 时 间 进 本 单 位 时 间 现工作岗 位 职 员 城管 队员 选择 岗位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是否服从 分配 新 岗 位 态 度 局党委 审 批 意 见 备注 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管队员双向选择审批表 中队(科室)名称 科室、中队、中心按分配名额选择 城管队员 第一选择 人员 第二选择 人员 中队对 新队员 态度 局党委 审批意见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