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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docx

1、附: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 目 录 1.案件受理登记表 2.停工(核查)通知书 3.责令改正通知书 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5.案件移送单 6.案件立案审批表 7.调查询问笔录 8.现场检查笔录 9.证人证言笔录 10.案件处理审批表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陈述申辩笔录 1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4.行政处罚不予听证通知书 1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6.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17.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8.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19.陈述申辩、听证情况处理审批表 20.重大行政处罚案案件讨论记录 21.案件调

2、查终结报告 22.当场处罚决定书 23.行政处罚决定书 24.送达回证 2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 2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复工通知书 29.责令支付行政代履行费用通知书 30.查封、暂扣物品(工具)决定书 31.查封、暂扣物品(工具)发还通知书 32.查封、暂扣物品(工具)发还清单 33.催缴通知书 34.限期拆除决定书 35.关于对 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请示 36.强制拆除通知书 37.案件结案审批表 38.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39.卷内材料目录 40.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3、 案 件 受 理 登 记 表 ××受案字[ ]第 号 案件来源 □投诉、举报 □巡查发现 □交办 □移送 □媒体爆光 □其它 单位名称 或 者 个人姓名 联系方式 受 案 时 间 案 发 时 间 案 发 地 点 当 事 人 情 况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地址 联系电话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地址

4、 联系电话 受 案 记 录 签字: 年 月 日 受 理 人 建 议 签字: 年 月 日 执法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Χ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停工(核查)通知书 ××停字[ ]第 号 : 经查,

5、你(单位)于____年 月 日,在 ,进行 的行为,已涉嫌违反 ___________。 因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行为之合法依据,现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时,携带下列材料到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联系电话: )接受调查处理: 1.上述行为的书面情况说明; 2. ; 3._____________

6、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不接受调查或继续上述行为的,本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章) 年 月 日 当 事 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7、 Χ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改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已违反《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按下列要求改正: 1.立即停止上述行为。 2. 3.

8、 4.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章) 年 月 日 当 事 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

9、存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Χ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登存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 的行为,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上述行为作进一步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的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由保管人负责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毁

10、或转移,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携相关资料到 (地址: ,电话: )接受调查处理。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保存地点 保管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年 月 日 (××

1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章) 年 月 日 批准人(签名): (共三联,第一联存卷,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交保管人。) Χ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 件 移 送 单 XX移字[ ]第 号 送往 单位 案由 当 事 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地址 电 话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码 地址 电 话 移 送 原 因 移 送 材 料 材 料 名 称 页 数 份 数

12、 移送单位 接受单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经办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 (一式两联) 案 件 立 案 审 批 表 ××立案字[ ]第 号 当 事 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名 称 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公民

13、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码 地 址 电 话 案件来 源 案 情 摘 要 办 案 人 员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执 法 机 构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机 关 负 责 人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调 查 询 问 笔 录 案由:

14、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地址

15、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邮编 告知:我们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出示证件),现依法前来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如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或执法证件与身份不符,你有权拒绝调查,如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你也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同时你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询问,如作虚假陈述或拒绝、阻挠调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你配合我们调查询问。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

16、

17、

18、 被询问人:(签名) 第 页(共 页) 笔录续页

19、

20、

21、 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如记录无误,请你签字。如你不识字,我们可以读给你听,如果与你说的一致,请你按手印。 (以上核对无误) 被询问人:(签名) 年 月 日

22、 调查询问人员:(签 名) (签 名) 年 月 日

23、 第 页(共 页) 现 场 检 查 笔 录 案 由: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年

24、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当 事 人: (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检查人员: 记录人: 现场情况:(记录现场检查的简要经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数据,根据需要可以附图、照相或

25、者其他)

26、

27、

28、

29、

30、

31、

32、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 人 证 言 笔 录 案由

33、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证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

34、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邮编 证言内容

35、

36、

37、 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如记录无误,请你签字。如你不识字,我们可以读给你听,如果与你说的一致,请你按手印。 (以上核对无误) 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38、 调查询问人员(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案 件 处 理 审 批 表 ××案审字[ ]第 号 案由 承办

39、 部门 当事人 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名 称 负责人姓 名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公民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码 地 址 电 话 案件事实经过及证据 办案人处理意见及依据 签字: 年 月 日 办案部门意见 处理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执法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法制机构 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机关

40、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Χ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 行为,违反了

41、 的规定,根据 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起三日内到 (地址: )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

42、 。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收: 日期: 年 月 日 陈述申辩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43、 承办人 记录人 陈述申辩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电话 陈述申辩内容

44、

45、

46、 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如记录无误,请你签字。如你不识字,我们可以读给你听,如果与你说的一致,请你按手印。 (以上核对无误)

47、 陈述申辩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办人(签名) (签名)

48、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Χ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告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 进行

49、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拟对你(单位)

50、 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陈述和申辩,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起三日内向 (地址: 号)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要求。联系电话: 。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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