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珠人考〔2009〕21号 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65号),2009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2、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19-20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
3、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3日上午9时至7月23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21-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日期 时 间 科 目 9月 19日 上午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4、上午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 20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
5、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3.《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
6、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152号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用书的征订 今年,部分专业修订了考试大纲,请考生根据新的考试大
7、纲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3)第九条的要求做好准备。 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具体事宜,请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1.各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2. 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3.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ΟΟ九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机构 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 通知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8、 2009年7月2日印发 附件1 各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详见相对应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相对应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设计工作的界定:报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指公用设备工程设计工作;报考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指电气工程设计工作;报
9、考化工工程师的指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报考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指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的指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指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下同。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10、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
11、设计工作满8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
12、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新旧专业对照表 表中“新专业名
13、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暖 通 空 调 本专业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相近专业 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热能与动
14、力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 力 本专业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 热能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煤化工(或燃料化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相近专业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油气贮运
15、工程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 飞行器动力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石油天然气贮运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 排水 本专业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相近专业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2.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电气工程及 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相近专业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业自动化
16、 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3.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化工(部分)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工业催化 石油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化工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复合材料
17、部分) 高分子材料与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 皮革工程 制桨造纸工程 染整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粮食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烟草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 生物化学工程(部分) 发酵工程 其他 如林产化工等 相近专业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机械与设备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其他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18、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水道及港口工程 港口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相近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19、 三、报考人员必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
20、白处。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业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1.基础 01.基础.发输变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发输变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类别 级别
21、 专业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1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1.基础 01.基础.供配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供配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类别 级别 专业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1.基础 01.基础. 给水排水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给水排水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类
22、别 级别 专业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1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1.基础 01.基础. 暖通空调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暖通空调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类别 级别 专业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1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1.基础 01.基础. 动力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动力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
23、考试(下) 类别 级别 专业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16.注册化工工程师 1.基础 01.基础. 化工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化工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类别 级别 专业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1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1.基础 01、 基础. 港口与航道工程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2.专业. 港口与航道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
24、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说明: 1.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3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
25、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二、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四、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
26、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五、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六、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七、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八、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
27、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九、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专业考试均按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8]2号)。可从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下载。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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