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学校为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产出效益,加强学校门类齐全、学科专业齐全、地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按照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级学科评估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评审范围
本学校向外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科研项目、学科专业等,以及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相关评审。
三、组织机构
学校应设立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学院领导组成。
四、申报程序
1. 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在申报项目前,对项目进行预评估,明确项目可行性,确定项目经费预算及研究团队。
2.
2、正式申报
项目负责人全面了解该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了解申报材料主要的内容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和合法性,申报材料统一由学校办公室一级审核,保证其真实和可行性,发证后上交。
3. 审核评定
初审:学校办公室进行实质性的审核,审核材料符合规范性和完整性等。
专家评审:从学校、省内外名师、行业领袖中专家评审人员进行专业性评估。
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评审结论进行讨论和决策,“评审委员”具有权威、专业性强、能够独立作出评价、坦诚发言的资格。
4. 结果公示
公示申报结果以及评审意见给学院,行与过程情况。
五、申报要求
1. 材料要求
根据项目
3、的特点和评审机构的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
2. 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学校申报管理规范和流程。认真消化和吸收专家和会议的意见和建议。
六、申报流程
1、学校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2、申报单位准备材料;
3、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4、提交国家、省市、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资助申请书,署名;
5、申报后,围绕评审流程开展审前宣传和申报信息的广泛宣传;
6、宣传、审核申报的全过程也应为强制性要求;
7、广泛听取申报人意见和专家意见;
8、组织评审意见确认,组织达成共识的方式实现评审意见的签署与公布;
9、二次评审,作出申报资助决策;
10、在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向申请人和评审委员会反馈。
七、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根据评审机构的要求进行制定,包括项目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知识产权管理、行业影响力、质量及时性等方面的标准。
八、总结
本实施方案是学校为进一步加强申报评审管理工作,提升学校的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水平,并制定的针对性而全面性强的实施方案,以期使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学科专业等能够迅速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获得足够的支持,加强学校建设的持续性及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