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1、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及火灾发生时保
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定期维护、保养安全消防器材,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
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对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4、发生火灾时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
查。
5、确立部门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6、对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备有记录。
7、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定点、定位,并指定专
人负责。
8、 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房、储存场地、原材料及成品
仓
2、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
施。
9、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
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
10、使用的电器设备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
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
定并定期检修。
11、 禁止在危险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
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12、 对电焊、气割、砂轮切割、煤气燃烧以及其他具有火
灾危险作业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13、禁止在办公和宿舍地使用电炉等。
14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15、任何人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应迅速报警,各部
门或员工应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
的义务。
16、 对各种安全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本制度的,将从
严处罚,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