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企业品牌形象宣传工作流程批准:QG/ZQ03.019-2005依据杭州 AA 机电有限公司企业品牌形象传播管理办法,制订本工作流 程:1、凡本公司有关企业品牌形象宣传工作,都应遵照杭州 AA 机电有限公司 企业品牌形象传播管理办法 (附后)执行。2、本公司有关企业品牌形象宣传工作由总经理专项工作助理负责,经理室 归口管理。3 、工作流程:部门提出策划、设计方案和预算 总经理专项工作助理审查并提出意见 部门修改、完善 总经理专项工作助理审核 总经理批准 经理室 填写品牌形象传播活动方案审批表报总公司战略发展部实施。4、本工作流程自 2006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说明:本制度由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