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勤、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编 制:人力资源部 时 间:2009年12月18日 承 办: 时 间: 审 核: 时 间: 批 准: 时 间: 执行日期: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目 录★★ 章节 内容 页次 目 录
2、 2 修订履历 3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考勤管理 5 第三章 请假管理 6 第四章 其 他 8 第五章 相关附件 8 第六章 附 则 8 修订履历 版次 修订页次 修订内容 修订时间 备 注 A B C D E F
3、 G H I J K L M N O P Q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考勤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外所有职能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驻外办办事处考勤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 原则 公司考勤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 第四条 职责分工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培训以及落实执行工作,同时负责公司总部及所有办事处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并按月制作考勤报表报送至公司财务部。 4.2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员工: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考勤请假管理规定。 4.3 总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负有监督的义务。 4.4 公司各地办事处:应做到按时出勤,由本办事处负责人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月将本办事处的人员出勤情况汇总制表,于当月26日上午10:00之前报送至公司总部销售部,销售部于26日下午14: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5、第二章 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全体员工要自觉、认真地执行此制度。 第五条 考勤准则 5.1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2 上班时间不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岗位,不串岗闲谈,不妨碍他人工作; 5.3 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精益求精,多做贡献。 第六条 上班时间 6.1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如遇工作时间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 6.2 考勤方式:
6、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制度,必须按规定准时打卡,严禁他人代刷卡。 6.3 其他事项:如遇外出办事、忘记刷卡、忘记带卡、刷卡机故障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刷卡,需于当日填写手工签卡单,经部门经理核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由于个人原因未刷卡且逾期未履行任何其他相关补签、请假等相关手续的,以旷工论处。 6.4 迟到、早退 6.4.1 定义:上班8:00、13:00以后到岗的计为迟到,下班12:00、17: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6.4.2 其他情况:如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外因,经查情况 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6.5 考勤周期:公司考勤由每
7、月26日计至下月25日。公司各部门应于当月26日12:00前将考勤初报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若逾期未报者,以考勤机刷卡记录为准,人力资源部将于当月27日15:00前将考勤报表(经领导核准)报送至财务部,考勤报表作为个人工资发放和工作考评的依据。 第三章 请假管理 第七条 假期管理 7.1 员工请假分下列五种:调休、事假、病假、婚假、丧假。 7.1.1 调休:调休只允许调请假日以前累积的调休余额。 7.1.2 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计算。 第八条 请假管理 8.1 请假/调休程序: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调休单(紧急情况除外),部门领导根据
8、工作安排决定是否同意,经相关领导核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经审核情况属实、手续完整后方可休假,员工假期已满返回公司后,需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8.2 外出/出差程序:至少提前一天填写派工单或出差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核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实际返回日期,办理销差手续。 8.3 如遇下列情况,均以旷工处理: 8.3.1 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未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或无故离开工作岗 位者(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由同事或家属代办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领导不在 可通过电话请示)。 8.3.2 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无故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或需续假但上
9、级尚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 假 别 天 数 申请人 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 分管总监 副总经理 总经理 病、事假 1日(含) 申请 核准 复核 1-3日(含) 申请 审核 复核 核准 3-5日(含) 申请 审核 复核 审核 核准 5日以上 申请 审核 复核 审核 审核 核准 调 休 1-3日(含) 申请 核准 复核 3-5日(含) 申请 审核 复核 核准 5日以上 申请 审核 复核 审核 核准 第九条 核准权限 第
10、四章 其 它 第十条 由于考勤卡丢失、损坏等原因不能按时刷卡的,员工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卡手续,收取工本费6元,未及时补办考勤卡导致无刷卡出勤记录且无其他相关补签、请假等相关手续的,以旷工论处。 第十一条 由于考勤机出现故障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部门员工应以部门为单位集体填写手工签卡单,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计入考勤。 第十二条 凡每月正常出勤天数不足本月应出勤天数的,扣发未出勤当日工资(公司统一调休、公休除外)。 第十三条 在日常考勤、请假管理过程中,任何人员徇私舞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五章 相关附件 第十四条 相关附表: 附 表 一:山东有限公司员工请假/调休申请单 附 表 二:山东有限公司员工派工单/出差申请单 附 表 三:山东有限公司员工请销假签字流程图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正及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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