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一、临时占用道路
(一)行政许可审批部门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城市管理局
(二)申请条件
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道路;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3、设计资料、施工方案、保证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数量规定要求
(四)申请书文本
申请书文本请通过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服务网(网址:)城市管理局项下载,或到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城市管理局领取。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临时
2、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
2、建设工程类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其它情况应提交必须占用的说明;
3、临时占用道路范围示意图。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注:造成道路结构层损坏的,按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赔偿。
(七)办理程序
填表—受理—踏勘—审核—核准—发证—验收
(八)办结时限
本部门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二、挖掘道路
(一)行政许可审批部门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城市管理局
(二)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1、因特殊需要确需挖掘道路;
2、采用顶管、拉管施工工艺解决管线过路;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
3、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4、设计资料、施工方案、保证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数量规定要求
(四)申请书文本
申请书文本请通过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服务网(网址:)城市管理局项直接下载,或到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城市管理局领取。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
3、路由图;
4、挖掘道路范围示意图;
5、安全防范及文明施工措施。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道路挖掘
4、修复费
2、收费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3、收费标准:见下表
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快速路车行道
平方米
656
2
主干路车行道
平方米
585
3
次干路车行道
平方米
543
4
支路车行道
平方米
470
5
里巷道路
平方米
180
6
人行道(沥青砼)
平方米
128
7
人行道(水泥砖)
平方米
112
8
人行道(彩砖)
平方米
159
9
水泥砼车行道
平方
5、米
216
10
水泥缘石
米
25
11
双色彩砖人行道
平方米
135
12
水磨石彩砖人行道
平方米
170
13
水磨石侧石
米
80
14
水磨石侧卧石
米
100
15
石材路车行道
平方米
973
16
石材路人行道
平方米
682
17
石材缘石
米
94
18
石材侧石
米
143
19
人行道(环保型砖)
平方米
159
20
环保型侧石
米
54
注:1、凡未列入项目的设施挖掘修复按实际发生确定。
(七)办理程序
填表—受理—踏勘—审核—核准—交费—发证
(八)办结时限
本部门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