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 第一章 总经理致辞……………1 第二章 公司简介………………2 第三章 组织架构图……………3 第四章 人事管理………………4 第五章 行政规章………………27 第一章 总经理致辞 各位员工: 欢迎您加入XXX的大家庭!本员工手册意在反映公司的价值观、义务和权利。旨在帮助您了解新的工作环境,从而使您尽快与公司融为一体。本手册让您了解公司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和目标等有关情况,帮助您理解就职于公司的各项条件及要求。本手册还可以使您了解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
2、我希望每位员工仔细阅读本手册,以便创立严谨、科学、团结、向上、奖惩分明、互促互进、奉公守法的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使公司的人力资源更好地为公司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服务,同时使每位员工的个人价值和利益得到充分地实现和体现。 总经理: XXX 2012年 1 月 1 日 第二章 公司简介 XXX是由美国XXX公司在二零零五年通过其子公司(Eric-Sea )在中国宁波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XXX是一家专注于节水灌溉设备的研究、开发、制
3、造、销售和服务的公司。XXX和其分公司在2010年依赖其高质量的产品、积极的销售理念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在同类产品中全球销售额排名第三,在世界享有领先的市场份额。 第三章 组织架构图 总经理 总经办 技术副总 材料部 计划部 财务部 物流部 生产部 IT部 工程部 质量部 模具部 第四章 人事管
4、理 第一条 招聘标准和原则 一、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无不良历史纪录; 二、符合所任职(岗位)要求; 三、公开选择,公平竞争。 第二条 招聘程序 一、公司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先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表》,写明需求人员的岗位责任及要求,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交总经办; 二、总经办审核后,呈交上级审批。经上级批准,总经办方可开展招聘工作; 三、总经办负责将初步合格人选推荐给用人部门挑选,由用人部门负责对初选合格人员的岗位要求匹配程度及技能进行评估,并做出面试结论转交总经办,由总经办确定最后人选,并报送上级备案; 四、部门经理级员工需由其直属上级亲自面试合格后方能通知录取;
5、五、公司办公室职员岗位,在面试合格后,由总经办进行背景调查,如经背景调查证明存在虚假信息,由总经办负责人直接取消应聘人员相应资格并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重新开始招聘程序。未经总经办进行背景调查的员工,任何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通知员工到岗上班; 六、本公司各级员工之任用,以学识、思想、品德、能力、经验等条件适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原则,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雇用: 1、有精神病史或指定医院体检有传染病、其他重疾或宿疾者; 2、有欺诈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曾在本公司关系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3、通缉有案者; 4、受禁治产之宣告未撤销者; 5、
6、因案被罚缓或刑期有案者; 6、在原用工企业不正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者; 7、未满十八周岁者; 8、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上一家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者(新就业人员除外)。 七、试用期内员工应慎读以上原则,并自觉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一经核查提供误导或虚假性资料,公司有权利在劳动合同期内任何时间无需提前通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赔偿。 八、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必须统一规范化管理,遵循派遣员工招聘流程(详见宁波XXX派遣员 工招聘流程图)。 第三条 薪资管理程序 一、总经办负责人参加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聘人员的薪资标准和级别应同时参
7、考需求部门负责人的建议。公司员工工资由岗位(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公司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员工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薪资计算:员工薪资自进入公司服务之日起按银行代发的形式计给,个人应支付所得税、社会保险金(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皆依国家规定比例在薪资中予以扣交。 第四条 人员报到录用程序 一、员工报到时请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人事资料登记表(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原件验证后随即发还); 3、最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随即发还);
8、4、所有能够表明本人任职资格和技能的证书(原件验证后随即发还); 5、体检报告及发票; 6、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办公室人员); 7、保险终止单(可后补); 8、暂住证原件(非宁波户口)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随即发还); 9、本人最近免冠照片4张; 10、员工手册已阅并遵守承诺书; 11、加班委外同意书(选)。 *上述资料缴交齐全者,始得办理报到手续。新进员工未按通知时间及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去效力,因故无法正常报到者可以事先报备,经总经办同意后保留任用资格;应缴证件不全或未于期限内补正者,工资暂缓发放,直至补齐为止。 二、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1、公
9、司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必须经过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具体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进行调整; 2、试用期人员品行欠佳或试用部门认为不适合岗位要求,试用部门可随时提出停止试用申请,报请上级批准后,交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新员工培训 1、 新员工报到时需在总经办接受公司基本情况培训,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内容; 2、新员工均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考核未合格者将在试用期结束前予以辞退,考核期为一到三个月; 3、 由人事专员负责每月定期组织两次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存档。 四、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培训期
10、满合格者,则成为公司之正式员工。 第五条 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书面约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公司保密协议、培训协议以及其它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规章制度等将自动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调职 本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依照劳动合同规定,得依以下情况,调整其职务或调至关系企业、分公司服务,薪资给付依照新职务规定给付,异地调动时公司给予必要协助。 1、业务工作需要; 2、员工工作表现; 3、
11、员工工作能力; 4、员工身体状况; 5、员工向公司提出调职申请,经公司批准通过的; 6、其他特殊情况。 *对公司正常调动不服从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终止劳动合同。 四、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关系的解除分为两种情况:劳动合同的终止以及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失效,不再履行,有以下几种: A、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B、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C、劳动者退休、退职或死亡时; D、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劳动合同的解除 A、
12、不经预告解除劳动关系: (1)违反公司所在地政府法律、法令、法规、有损本公司声誉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与原就业单位未解除合约或蓄意伪造本人简历、证明文件,骗取信任者; (3)对办事人员或同仁实施暴力、胁迫或有重大污辱行为者; (4)因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机密、挪用公款等致本公司蒙受损失或假借公司名义或以本职工作谋取私利者; (5)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企业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违反本规章,屡经规劝都不思改过,或有弄虚作假提供伪证行为者; (7)员工在试用
13、期内证明不符合条件者;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B、经预告解除劳动关系: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需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劳
14、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擅自离职者,按旷工给予办理,待满三日后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另如在试用期间,员工应提前3天通知公司,擅自离职者,按旷工给予办理,待满三日后给予办理离职手续,赔偿以下4中约定的 3、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公司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
15、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公司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员工的欺诈行为并导致公司的严重误解,公司有权依法申请认定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员工全额承担,赔偿以下4中约定的项目。 4、员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a、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b、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c、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果员工欠付公司任何款项或给公司造成任何
16、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公司有权从员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公司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员工追偿。 5、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地点后,员工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员工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6、员工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员工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员工确定现居住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
17、址。如地址发生变化,员工应书面告知公司。 8、本公司员工在产假期间或职业灾害补偿期间,若本公司遭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事业不能继续,得报主管机关核定后辞退员工,发给经济补偿金。 9、员工辞职时,应至人事部填具《离职申请书》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之时间预告其部门主管;未按规定预告者,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害时,公司得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偿;其预告时间依劳动合同上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六条 人事异动 一、应办手续 1、办理职务移交,交接者应列明以下内容的移交清单。 a、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图书、磁盘、档案、机密文件密码等; b、公司提供的电脑、移动电话、对讲机,交通工具等; c、办
18、公室钥匙、办公室家具钥匙; d、其他因工作需要而配置的计算器、量检具等办公用品; e、经手的所有工作项目。 2、移交清册经核对无误,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即移交人之上级主管)签字后,一份交交接人,一份交接移交人,一份于移交人办理离职手续时附于离职申请书和移交清单后送人事部存查。 3、部门主管对一般员工离职时,有责任注意已完成工作之档案、保管及办理之簿册档,技术、资料、图样、印章及正在办理中而未结案之事项须移交清楚。 4、离职员工于离职当日至人事部领取离职移交清单至各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会签。 二、各级人员移交不清或逾期不移交,本公司将责令移交,
19、移交人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移交清楚。如果移交者隐瞒移交事项,或短少公物而导致公司受损时,移交者应负责赔偿,同时,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三、在未办理好离职手续者,公司有权不予结算工资,不予结算经济补偿或赔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保险转移或开具其他任何证明。 四、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后,依其实际出勤天数核发当月薪资。 第七条 考勤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 2、工作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 科室管理员工:上午 08:00—12:00 下午 12:30—16:30 一线生产员工及生产辅助员工:
20、 白班:07:30—16:00或08:00—16:30(中间休息半小时) 中班:16:00—24:00(中间休息半小时) 夜班:24:00—07:30或24:00—08:00(中间休息半小时) 二、考勤采用打考勤卡和打指纹两种形式 员工每天应依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并本人打考勤卡和指纹。上下班的考勤打卡缓冲时间为15分钟:上午打卡时间:7:45-8:00,下午打卡时间为16:00-16:45,不得提前或延后,否则该考勤作无效处理。委托他人代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的,一经查明,对当事主要责任人(代打卡或伪造
21、出勤记录者)和次要责任(委托人或指使人)分别给予100元/次、50元/次的等值绩效扣除。 如果未打卡或指纹,同时在工资结算前没有出具有效凭证;上下班时忘记带考勤卡又没打指纹,并视未出勤处理,不计入考勤。如上下班时忘记带考勤卡却有打指纹,又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得,应当在当日或一个工作日内在保安处登记注明时间,由当班保安签字,以示证明,并交由部门经理(主管)及总经办签署意见,总经办会给予补考勤记录。 每月补考勤单不得超过两次以上(除因公外出),三次(含)以上补考勤单即丧失当月全勤奖金,三次(含)以上者,除丧失当月全勤奖金外,还将纳入当月绩效奖金考核,由部门主管(经理)在月度绩效考核中汇总报总经办执
22、行。 打卡监督由值班保安具体负责,员工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于工作场所之外从事工作,需提交有效凭证;每周一次将公司所有员工的出门单交至总经办;如有异常情况,总经办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资料。 员工刷上班卡后,需即刻至工作岗位就位,不得四处逗留,拖延就位或处理私人事务;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之出勤,应严格督导执行,如有明知故违或其他隐瞒蒙混之事,经查明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其主管或经理应受连带处分。 出勤情况完全按考勤卡、出门单、请假单来计算,任何口头信息一律不予承认。 三、 加班 1、加班时间:本公司因配合生产作业及经办业务需要或因换班、补充性工作,有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之必要者,经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23、可实行其他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计算加班时间及薪资,但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2、加班申请 a、欲加班者应于欲加班当日下午13:00前向直属主管提出申请,且送各权责主管核准后转总经办备案并交于值班保安人员。预报假日加班须于前一工作日16:00前申报,以利公司安排各项行政支持事宜。加班人员须于加班申请单上填入预定加班时间、预定下班时间及加班工作事项,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始准予实施加班。否则一律视为程序不合,但有特殊情形且经主管证明者除外。(补报加班必须于事后一日内为之)。 b、负责人应于加班时依核准之《加班申请单》所列人员逐一清查人数,保安人员应不定时查看加班
24、状况,记录所发现之异常状况呈报总经办及公司最高主管。 四、考勤处理办法 1、各类考勤记录的处理办法 员工各类考勤记录将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同时也是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2、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三十分钟至一小时内,给予申戒(书面警告)一次。 b、一月中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二次的,除按上项规定处理,由部门经理(主管)对员工进行教育面谈,书面记录由总经办备案。 c、 当月中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三次的,由总经办门面谈,并要求员工提出书面的改正意见,全厂通报批评。 *次日早上八点开始的出门单必须提前申请,任何未提前申请并事后补单的出门行为视为迟到(半
25、小时以内)或旷工(半小时以上)。 第八条 薪酬 一、员工的工资由员工的工作岗位及工作表现而决定,公司在一年中发放十二个月工资。 二、每年员工的工资增长与否及增长比例,依照当时公司的经济效益、当地的社会物价增幅和绩效考核成绩决定。考核内容包括知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培训结果等方面。 三、年终奖 1、依据:每位员工的业绩考核,综合表现及公司的经济效益。 2、新员工服务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的月份占全年的比例计算。 四、因员工本身过失造成的停工待工,工资支付方式,视具体情况由总经办提出方案,经上级批准执行。 五、公司给予每位满足以下要求的员工每月50元全勤奖金: 1、
26、无迟到早退; 2、无病假、事假(年休假除外)。 六、加班工资 1、加班工资以员工月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8小时×加班小时×加班倍数。 2、加班倍数:工作日加班按1.5倍计,休息日加班按2倍计,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 3、基本工资定义:除各类奖金以外的全额工资。 4、一线生产员工以及生产辅助人员按劳动法计与加班工资,所有办公室人员无加班工资,加班申请只做调休用。 七、工龄奖: 1、享有条件: a、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本年度没有旷工记录; c、本年度请事假未超过一星期; d、在
27、公司服务年限满两年。 2、凡属下列情况者推迟发放或不享受工龄奖: a、上一年度请假达一星期的,推迟一个月发放; b、上一年度请假达两星期的,推迟两个月发放; c、上一年度请假达三星期的,推迟三个月发放; d、上一年度请假达四星期的,取消当年工龄奖。 e、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均不享受工龄奖; f、因各种原因受到处罚者,工龄奖酌情顺延三个月以上,严重者取消当年的工龄奖。 3、工龄奖标准: 普通职员工从在公司服务满两年后的第一个月开始享有工龄奖。 a、满二年工龄奖为40元/月; b、满三年工龄奖为40+5
28、0=90元/月; c、满四年工龄奖为40+50+60=150元/月; d、满五年工龄奖为40+50+60+70=220元/月; e、满六年工龄奖为40+50+60+70+100=320元/月; f、超过六年以上者将不再增加工龄奖金额。 4、工龄奖计算方法: a、以连续工龄计算; b、若中断则以新入职日期开始计算; c、推迟发放工龄奖后工龄计算同时顺延,但不以中断论。 5、工龄奖计给方式: 因工龄奖为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故不计入基本工资,具体发放形式以当年公司实际规定为准。 八、工资发放 新进员工报到当月薪资以实际上班之日起核算;离职员工当月薪资
29、以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核算;公司每月10日发放员工上月薪资,发放日期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第九条 休假 一、请假手续办理 1 员工必须于事前填写请假单,对于请假起止日期、起止时间、天数、时数及假别,并经自行请假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经权责主管签核后,方为完成请假手续; 2如员工除因突发性的疾病或直系亲属突然死亡或其他可接受之紧急情况,可先行电话告之部门主管进行口头请假,但事后两天内到人事部补办请假手续。其余假别均应按相关条例执行; 3公伤假、一般伤病假、住院伤病假、丧假、产假及陪产假,未及事先请准者,得限于二日内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补办手续; 4 请假时间之起始均以整点为起算
30、原则; 5员工所请假之内容填写方式,假别按实际假别填写,待附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后,始可销假,于返回上班两日内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查。 a)病假、工伤假、医疗期假:指定合法医师之诊断书; b)婚假:结婚证,原则上以进公司后领取结婚证为准; c)产假:准生证及合法医师之诊断书; d)陪产假:子女出生证明; e)丧假:讣文或足以证明之文件; 二、带薪假 员工享受以下带薪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女员工产假、男职工陪产假、工伤假等。 1、 法定假日 a、元旦:放假1天。 b、春节:放假3天 。
31、 c、清明节:放假1天。 d、劳动节:放假1天。 e、端午节:放假1天。 f、中秋节:放假1天。 g、国庆节:放假3天。 h、每年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i、每年5月4日28周岁以下员工放假半天。 2、带薪年休假 带薪休假制度允许个人根据下列条款的规定,决定和调整带薪年休假的时间。 休假可以是为了度假,医疗,探亲或其他经批准的假由。 从受雇之日起持续服务一年后的本司正式员工就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从入司第一天开始累计,非正式员工没有资格享受带薪休假。带薪年休假具体标
32、准按下表详列执行。 员工个人申请年休假必须提前一周向部门经理申请,再报总经办审核。如公司统一安排年休假,员工应听从公司整体安排。部门经理申请年休假应先向总经办审核,再报上级批准。 在每年结束时没有使用的带薪休假将会顺延至下年,但最多的可顺延的带薪休假天数普通员工为8天(或64小时),部门经理为15天(或120小时)。在每年结束时没有使用的带薪休假超过规定时间的部分将不再有效。年休假月累计比例如下: 员工类别 公司工龄≥1年 公司工龄≥5年 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 1天/月 1.5天/月 部门主管 0.7天/月 1.3天/月 其他员工 0.5天/月 1天/
33、月 年休假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主要以员工的出勤情况为依据。员工丧失全勤奖当月不予累计年休假。如员工在休假前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则从未享受年假之月开始连续一年的时间内自动丧失年休假的权利。 1)年度累计病假7天(含7天)以上; 2)工伤假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 3)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 4)员工已享受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其他任何带薪假(产假、婚假、丧假); 例:员工甲于2002年1月1日加入公司,则2003年1月1日后可享受年休假,且在2003年1月1日至申请年休假及实际休假前不能有上述4种情况出现。 5)每年的年休假需在次年内休完,不得两年累计。 年休假如遇公
34、休假、法定节假日准予合并计算。因年度生产或业务需要,年休假得优先由公司视实际需要核准。 原则上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当年度年休假应休完毕后,方可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如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者,公司总经办按其意愿给予办理不休年休假手续。 原则上每年春节公司会视情况统一安排年休假,具体排休天数依当年行事历为准。 3、产假 a. 怀孕期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例行产前检查,算做劳动时间。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小产含人工流产),小产凭医院证明公司根据其怀孕期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计划内生育),最多不超过20天;人工流产凭医院证明公司给予7天假期(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女子绝育假:20天(计划
35、生育内),男子绝育假:10天(计划生育内); b.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出生证明可享受产假90天,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法令规定办理。其中产前准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的,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超出产假规定之外,产妇如果还不能上班,按病假处理。 c.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上班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生育的 ,每多育一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30分钟; d. 产假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呈驻厂最高主管核准; e. 女性员工之生育津贴,由公司人事保险办理相关人员凭借女性员工产后出生证明等相关票据统一向社保单位申请,再予转发至员
36、工手中; f. 如遇公休日及法定休假日计入请假假期内; g. 产假期间薪资照发。 4、婚假 a、员工达到法定婚龄并依法登记的初婚员工,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的员工,持结婚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享受3天有薪假; b、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双方均达此要求),持结婚证书和晚婚证明(户口证明),可享受另增的12天有薪假; c、限请一次(正式录用满一年之员工可请婚假,且结婚日期迟于进厂日期,有效期为一年内)。正常婚假于7天前提出,逾期视同放弃,假期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假(特殊情况有最高领导批准除外),请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37、 d、再婚员工只给婚假3天; e、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5、丧假 a、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准许请丧假三天; b、员工的间系亲属丧亡者,按照请假流程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休丧假1天; c、如遇公休日及法定休假日计入请假假期内; d、丧假期间薪资照发。 6、陪产假 a、本公司男性员工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凭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享受3天陪产假,对于晚婚晚育男性员工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7天陪产假; b、如遇公休日及法定休假日计入请假假期内; c、陪护假期间薪资照发。 7、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
38、现场调查受伤情况,需立即做出处理,并报告至总经办。 除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 车事故外,工伤员工的直属主管应在事后三天内做出原因分析报告,并限期整改,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同样工伤再次发生,直属领导负连带责任。 a、因执行职务受伤(含上下班途中),并依法律规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判定为工伤,必须休假; a)工伤范围 (1)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 (2)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
39、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下列原因造成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 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 加班加点时; 在正常时间内要求超额完成劳动; 其他原因使职工工作紧张时。 (4)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者; (6)在
40、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 车事故者; (7)法律、法规规定之其他情形。 b) 员工符合以上条款,按工伤管理条例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认定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b、自工伤发生之日开始,于治疗至痊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结束,最迟延续到伤残等级鉴定完毕后,如需要再请假复元、休养者,应依事、病假请休程序办理; c、工伤假超过30天以上者,需呈驻厂最高主管核准,假满未销假或未依规定返回报到者依旷工处理; d、工伤超过一年未愈者依工伤保险条例相关
41、规定办理; e、工伤假期间薪资计发标准: a) 如工伤员工有参加社会保险,薪资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发; b) 如未参加社会保险,依工伤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c) 请假治疗期间医疗费用,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路费,由社保支付医疗费用(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须交通费、食宿费用按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报销),期间伙食补贴,医院护工依国家法令标准发给,工伤津贴依照国家法令规定办理,不足之款项由公司补助给付。诊断书如有不实,经查证属实者以事假计勤;除按规定处分外,酌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探亲假、产假、婚假及丧假等带薪假不得分割申请,在批准假期内视同全勤,假期包括
42、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8、事假 a、员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岗位须请事假,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呈部门主管核准并在总经办备案后方可。情况特殊本人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并在假期满后及时向主管说明情况。部门经理有权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决定批准与否,请假申请未予批准,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b、 事假连续申请最长不得超过5天,当月积累不得超过8天,全年积累不得超过15天,否则以旷工论处(视工作性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得到公司最高领导特批除外)。事假当天薪资不予计算,并扣除相应当月奖金(绩效奖、质量奖、全勤奖); c、 事假应扣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8小时×事假小
43、时(事假以一小时起计); d、 请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办妥相关手续,3天以上事假必须提前3天申请并办妥相关手续。 9、病假 a、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休息或上医院方可请病假,病假需有地方正式医院的证明方可休病假,否则以事假计算。经宁波市北仑区定点医院(特殊情况除外)证明于上班当天12点交由部门经理统一上交总经办作业,否则依事假处理; b、请普通病假(未住院)全年不得超过15天;特别病假(住院)全年不得超过90天;其病假(重病)依据相关法律处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处理,如超过上述时间之病假未经主管核准者,均以旷工论处; c、 病假应扣工资=基本工资
44、/当月应出勤天数/8小时×病假小时×40%(病假以一小时起计); d、 病假期间如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应合并计算; e、 诊断书如有不实,经查证属实改以事假计勤,同时按相关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10、旷职(工) a、无事先请假、不假缺勤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公务未经核准、假期己满未请续假而不到勤、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特殊事故并于事后确认且经核准补假外,均以旷职(工)论; b、旷(工)职按照员工奖惩相关办法进行处分,旷职薪资计算:按其日薪基准3倍扣发,从其绩效奖金中扣除。如员工有年底(季度)绩效,每日旷工扣除年底绩效基数的10%; c、本公司员工连续旷职(工)3天以上或当年累积旷职(
45、工)5天以上者,公司得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形式赔偿。 附则 试用期员工各种假累计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三次以上、任何旷职(工),或任何惩戒者当月,相应延长试用期,情节严重者以退工处理,并不支付任何形式赔偿。 11、调休 a、所有办公室人员(包括生产经理以及车间主任)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只做调休用; b、任何调休必须要有加班申请单作调休依据,保安处的上下班记录不得作为调休之依据; b、调休必须提前申请,办理程序一如请假,杜绝以调休方式处理迟到早退的行为,调休时间以一小时起计; c、调休次数不得超过3次/月,调休工时不得超过8小时/月(
46、特殊情况总经理特批),超出部分在每年淡季(5-8月)准予调休; d、若员工上个年度调休次数少于三次且调休工时数少于16小时,则本年度给予该员工任何时段调休三天的奖励,此三天不计入本年度调休次数或工时。 第十条 保险 一、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社会统筹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自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始至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 三、员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金等一系列的工资基数及每年调整比例,由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四、原则上公司不为临时聘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五、社会统筹保
47、险金的缴纳比例,按国家及公司注册地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试用期除外。 七、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及调整比例,由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 福利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一系列的福利。为提供这些福利而支付的费用十分可观,因此被视为总报酬的一个部分。公司对于所提供的一切非法定的福利,保留对该福利具体内容的设计、增加、减少或做其他形式修改的权利以及一切解释权。 一、 培训 员工培训是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公司系统发展目标的的途径之一。公司视员工培训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努
48、力为员工提供切实可行的培训机会。 培训分类: 1、新进员工培训 内容:包括总经办的企业概况、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各类规章制度等基础培训,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办公设备的使用等职能培训; 时间:新员工入职前三天 2、公司内部培训 内容: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客观工作需要、主观进步要求等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在岗培训。 时间:各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或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培训内容与时间,提前三天在总经办备案。 备案:任何形式培训相关负责人需提供培训内容,员工签到表等资料在总经办备案待查。 3、外派强化培训 为鼓励员工获得培训进修机会、强化业务知识与技能、提升自我素质,公
49、司选派优秀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并给予适当补助。 a、外派员工培训的申请 员工自行提出的外派培训申请,须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尽量附上详细资料,报部门经理批准,经所在单位总经理确认核准,报总经办备案; b、已批准的外派培训的借款及报销,由本人持《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原件、结业证书 (若未发结业证书需出具有效成绩证明)及缴款收据等,到财务部借支和报销; c、 外派员工接受培训后须提交培训心得报告,并在培训后一周内将《外派培训课程评估表》及培训资料原件交至总经办,以作为总经办资料存档,任何证书或考试结果的复印件要交总经办核实,培训结果存入档案; d、 外派员工接受培训后,有义务将所学
50、内容在公司内部传播和承担公司内相关课程的兼职讲师工作; e、公司外派培训补助标准: 餐费:30元/餐 交通费:以市内公交为主 超出标准部分,外训员工自理 f、员工自行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应以非工作时间为原则,如遇到考试等特殊情况需占用工作时间时,应办理事假请假手续; g、如员工在现有效合同期内接受单位培训费高于4000元的培训,员工与公司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工作餐 公司为员工提供一个工作餐及加班就餐,除夜班员工未就餐发放餐费补贴外,其余均不再补贴。 三、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次(以旧换新),分夏冬装,所有员工离职后将退回给公司,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