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冬防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圣诞、元旦将至,各类文化活动频繁,生产、销售、消费进入旺季,人流物流加快,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东莞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东府办【2009】164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冬防“三项行动”,抓好重点部位“四防控”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冬防期间开展“冬防一号、二号、三号”三项行动,通过强化基础建设、强化宣传培训、执勤备战,打赢“三合一”、“二合一”违规现象清查整治和节庆消防安保两个攻坚战,从而全面落实重点部位“
2、四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社会面火灾形势,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两会”顺利召开和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具体实施阶段及主要任务如下: (一)“冬防一号”行动:从12月22日至1月3日圣诞、元旦期间开展“冬防一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行动主要对象为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检查酒吧、KTV、夜总会、桑拿足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对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灯饰,一律予以拆除;对公共娱乐场所室内举办各类活动的,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予以处罚。开展行动中加大对重点场所开展以“一畅两会”内容为主的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单位及员工防范火灾能力
3、 (二)“冬防二号”行动:从1月20日至1月30日期间,两会召开在即,全市集中精力开展“冬防二号”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行动主要对象为车站、码头等交通及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等。人大、政协会议召开在即,各地要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为“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对重点场所开展以“一畅两会”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单位及员工防范火灾能力
4、 (三)“冬防三号”行动:从2月10日至2月28日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冬防三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行动主要对象为集贸市场、“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照要求设置及“三小”、出租屋消防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针对节庆期间人流物流增大、”三小”场所易出现住人回潮等特点,全力排查火灾隐患,重点防范集贸市场、“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现象。 二、开展冬防督导工作,推进冬季防火工作有效落实 市政府决定于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2月28日派出四个冬季防火工作督导组(具体督导组人员组成及分工见附表
5、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看资料、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各镇(街)开展冬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导内容包括: 1、冬防工作各阶段工作重点的确定及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2、各镇(街)政府、村(社区)及安监、工商、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集贸市场、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具有集群特点行业等重点部位开展防控工作的情况; 3、按照《三年规划纲要》的实施要求,各镇(街)消防基础工作建设情况; 4、消防、文化、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
6、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各地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以建立政府、部门、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为目标,推进政府、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镇街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行动,并在每一次专项行动中应带队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主管行业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治力度;消防部门对所有夜间营业的场所逐一开展错时消防监督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员工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同时积极为各行业的专项检查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各
7、部门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户外传媒作用,结合冬季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要组织当地主流新闻媒体通报表场一批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单位,曝光警示一批火灾隐患单位和,严肃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章场所,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整改火灾隐患的强大动力。深入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三提示”、“三小场所六告知”、消防志愿者等消防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着力提高单位和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发现火灾隐患、整改火灾隐患、处置初期火灾、火场逃生自救的能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有效推动落实。各
8、督导组要紧密结合全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的目标要求,统筹安排督导工作,加大对所负责镇(街)冬防工作的指导力度。要加强对重点防控部位的督导,尤其是“三小”场所和出租屋、集贸市场、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防控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同时要积极主动联系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对督导组督导工作情况和各镇(街)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和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全力推进冬季防火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落实执勤备战,切实执勤备战。各级消防部门要结合老兵退伍后、部队执勤力量不足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执勤工作的科学研判,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及时调整充实一线执勤警力。按照冬季训练计划,立足辖
9、区灭火救援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灭火救援预案,深入开展“六熟悉”训练,重点抓好大型集会、晚会等活动的预案制定和实战演练,切实加强执勤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全勤指挥部按规定遂行作战,各级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做好信息报送,切实掌握主动。各地要围绕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强消防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市政府反馈各单地冬防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
10、问题。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冬梅,联系电话:23119088。 附件:1、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督导组分工安排表 2、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明细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督导组分工安排表 组别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督导镇(街) 第一组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波 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朱东生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1人 其他部门1人 东城街道办、南城街道办、莞城街道办、万江街道办、黄江镇、大朗镇、清溪镇、寮步镇、厚街
11、镇 第二组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均耀 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陈沛东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1人 其他部门1人 虎门港管委会、石碣镇、茶山镇、石龙镇、石排镇、企石镇、望牛墩镇、沙田镇、中堂镇 第三组 市公安消防局政委 崔 勇 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刘 云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1人 其他部门1人 麻涌镇、洪梅镇、道滘镇、大岭山镇、横沥镇、高埗镇、塘厦镇、松山湖管委会 第四组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高树武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长 王伟轩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1人 其他部门1人 虎门镇、常平镇、东坑镇、樟木头镇、谢岗镇、凤岗镇、长安镇、桥头镇 20
12、09年冬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明细表 镇(街) 2009年 月 日 组织部署 重点部位“四防控” 督导内容 是否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省、市冬防工作会议精神 是否以政府名义下发 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是否明确工作阶段及目标任务 是否召开冬防工作会议 是否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行动 是否制定细化方案 出动 联合检查组(次)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三小场所(家) 检查集贸市场(家) 检查易燃易爆场所(家) 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家) 针对
13、辖区内产业集群特点 开展重点工作内容 出动检查组(次)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单位(家) 发现隐患(处) 整改隐患(处) 发出法律文书(份) 临时查封(家) 落实 情况 重点建设“三强化” 重点领域“两大攻坚战” 资料归档 督导内容 责任书查漏补缺情况 发放宣传资料(份) 发送短信(条) 播放广告(次) 组织培训班(期) 培训各类人员(人) 开展其他形式宣传内容 是否开展冬季训练 ,强化执勤备战 检查“三合一”建筑(家) 检查“二合一”建筑(家) 是否公布设立 举报电话、信箱 收到举报(次) 实际发放奖金数额(元) 出动警力(人次) 检查场所(家) 发现隐患(处) 整改隐患(处) 发出法律文书(份) 临时查封(家) 是否形成档案存档备查 落实 情况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