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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干部工作指导手册.docx

1、团委学生干部工作指导手册 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性质: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团员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委)、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管理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全校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宗旨:团结和动员全校学生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成人为中心,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团结勤奋,开拓创新,全

2、心全意服务学校,服务同学,服务学习,为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中职人才而奋斗。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团结全校学生,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 2、关心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参与学校管理,及时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3、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喜闻乐见的学习、文体、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锻炼和培养学生的能力与素质。 4、协助学校搞好学风、校风建设,维护学

3、校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 5、 加强与兄第学校团委学生会的协作交流,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6、 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扬优良传统,强化服务功能。 第四条    团委学生会实行书记、主席、部长负责制。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在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是取得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学籍的在校全

4、日制团员和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本会各项工作及各级干部有建议、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参加团委学生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和会议的权利。 4、 在正当的前提下有使用团委学生会公共设备、设施的权利。 5、 有向团委学生会推荐具有条件的同学为会员的权利。 6、  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和民主程序,有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7、 会员受到不公平或不正当待遇时,有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的权利; 8、 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

5、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团委学生会的决议。 3、 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团委学生会委托和交给的任务。 4、维护本会荣誉,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威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在校党总支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团委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成员要自觉执行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决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

6、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团员代表大会(简称团代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合称“两代会”,团委学生会一切权力属于全校团员和学生,团员和学生分别通过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第十三条    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经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并上报校团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大会的正式代表以班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班代表名额根据各班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听取、审议和通过上一届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下一届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7、3、 审议、修改和通过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学校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是学校团委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团支部、班委会的班干,须经全班学生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对全班同学负责,向全班同学汇报工作以及接受全班同学监督。 第十六条   团支部、班委会的组织机构,应参照校团委学生会组织机构模式适当设置。团支部、班委会换届选举、干部调整前应该报告学生科,并将选举及调整结果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各班评优活动应邀请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干部出席并监督评优过程。 第十八条  团支部、班委会 1、团支部、班委会的职权: (

8、1)、制定团支部、班级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生会议,综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紧密联系全班同学,代表班级利益,反映同学意愿,沟通同学与团委学生会及各部门的联系; (4)、对团委学生会有建议、监督权利; (5)、认真筹备下一届团支部委员、班委会的换届改选工作。 (6)、班级团支部要积极支持班委会的工作。 2、团支部、班委会应履行以下义务: (1)、倾听全班同学呼声,及时向团委学生会反映意见; (2)、各班干按时出席团委学生会召开的各级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3)、认真履行班干的职责; (4)、认真完成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

9、     管理团委负责与各团支部联系的部门为组织部,班团支书应接受团委组织部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班团支部委员应接受其所对应的团委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条     学校学生会负责与各班委会联系的部门为秘书处,班长应接受校学生会秘书处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班委会委员应接受其所对应的学生会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第五章       校团委   第二十一条     校团委设书记一名(由老师担任),另外设组织部、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协会三个职

10、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    校团委是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学校培养“四有”新人的帮手,是锻炼人才的熔炉;团委努力抓好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振兴中华建功立业,奉献青春,在实践中锻炼成为合格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第二十三条     校团委的主要任务: 1、基础工作:建立《团员花名册》,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变化;按照规定的数量每学期收缴一次团费;按照上级团委规定的程序与要求认真搞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做好评选优秀团员的组织和对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 2、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

11、作。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3、组织团员的组织生活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满足青年需求,陶冶青年情操,活跃团的工作。增强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 4、 社会公益活动:要发扬雷锋精神,把立足本职学雷锋与服务社会学雷锋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各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活动,培养团员青年乐于奉献的高尚品德,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建设。 5、上传下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会议精神,努力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

12、请示汇报工作。 6、 创新评优工作:每学期按团委的要求推荐优秀的团员青年参加校的创新评优活动,积极鼓励团员青年积极进取。 7、以丰富校园活动为载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章       学生会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原则上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以及秘书长一名。另外设九个职能机构:秘书处、学习部、女生部、体育部、文艺部、纪检部、社团部、实践部、宣传部;管理四个社团:艺术协会、广播室、国旗队、礼仪队。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在主

13、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部门应团结一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秘书处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六条  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二名,成员若干名,成员招聘工作统一由主席团负责;各部部长按本部门工作任务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接受分管主席团成员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负责对部员进行工作指导和考评,对主席团负责;有对本部门部员的聘请与解聘提出建议的权力。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1、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反映同学意愿,沟通广大同学与校各级部门的联校,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 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

14、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代表全校同学开展各项服务学生的工作; 4、 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任务等重大问题; 5、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添或撤销所属职能机构; 6、 制定、修改并通过学生会各项制度和工作条例; 7、 领导和指导学校各班级班委会的工作; 8、参与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出操考勤、午晚休检查、卫生及周末夜查)。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全校学生监督。

15、 第七章       主席团   第二十九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由校团委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协调统一的组织原则。 第三十条     主席团是团委学生会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全面主持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讨论并通过团委学生会“两代会”闭幕期间的重大事项和活动事宜,并向有关老师和校团委汇报讨论情况及作决策。 第三十一条     主席团的职权: 1、      制定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总结团委学生会工作; 2、      讨论团

16、委学生会的干部调动、任免; 3、      领导、协调和考核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4、      指导、协调和监督校属各学生班级工作; 5、      组织招聘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 3、      审查考核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干部,对团委团委学生会干部进行学期考核和评定; 4、      组织不定期举行的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会议; 5、      向校党总支和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第八章       学生干部   第三十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团委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团委团委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三十三条    

17、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关心和维护我校学生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和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三十四条     学生干部均应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帮助,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学生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必须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楷模。 第三十六条     团委团委学生会干部基本要求: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2、自觉接受上级领导

18、接受教师指导,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同学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 3、接受全体同学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起好带头作用; 4、 学习刻苦,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水平。   第九章       经 费   第三十七条     团委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1、团员上交团费 2、学校拨付团委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3、经费使用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修改权归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   附:1、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条例 2、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学生干部任免制度 3、团委学生会各委、部职能 4、团委学生会考勤制度 5、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团委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办法   学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条例   为了使学校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地开展,为了加强主席团对各部门的领导与监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明确职权与责任,促进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组织机构

20、主席团由团委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是团委学生会内部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 二、组织原则:主席团内部施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协调统一的组织原则。 三、主席团的工作内容: 1、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完善; 2、大型活动的组织、统一指挥; 3、监督,干部的考核,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干部的培训等工作; 4、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 5、对于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成员在工作中出现未尽职的现象,主席团成员有权力也有义务进行指正。任何干部不得拒绝主席团成员对其进行监督;同样,全体干部也有权利和义务,对主席团成员进行监督,主席团成员不得拒

21、绝监督。 6、一般每周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召开。 四、主席团是团委学生会内部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主要是把握团委学生会的发展方向和作出组织上的决策;主席团分管制是主席对各部日常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监督,是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得到正常、有序开展的有力保障。 五、对于团委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策,主席团可提出主席团意见,请示上级领导决定。 六、各部部长要在每次主席团会议前及时将日常工作情况汇报到分管主席团成员处,会议时分管主席团成员及时将情况汇报至主席团。 各部门各类活动计划、方案的初审由分管主席团成员负责。分管主席团成员应及时对各部门的活动方案进行审阅,并提出意见,(对不能决定的项目应提

22、交主席团讨论通过); 七、对于大型活动方案,分管主席团成员应参与方案的策划,然后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八、各部门计划、方案在经分管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审核后,各项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交秘书处统一协调、统一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 九、在工作意见、设想上若出现分歧应提交主席团或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十、每学期期末的干部考核和部门工作考核的初步成绩由分管主席团成员给出,供主席团参考。 十一、活动方案得到审批后,分管主席团成员作适当的指导与监督。活动负责人应积极与分管主席团成员沟通,主动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分管主席团成员要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给予指导和督促。 十二、各部日常工作中一

23、般方案的制定,均由本部成员策划、讨论、起草。对于小方案则可先交成员策划、起草,然后由部长和副部长修改、讨论、通过,最后送主席团审核。 十三、经本部门讨论后,将方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分管主席团成员进行初审。初审过程中,方案负责人必须与分管主席团成员针对方案内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团委学生会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24、团委学生会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稳重,作风正派,原则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使自己的学习成绩原则上达到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基本要求。团委学生会从不鼓励学生干部为学生会工作而忽视、放弃自己的学习。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有计划性、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第四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团委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

25、二章 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纪律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纪律 (一) 团委学生会干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团委学生会的章程、制度等; (二) 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服从学生会的整体安排,能够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做出的一切决定; (三) 团委学生会干部应维护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 干部任免的权限 第六条 团委学生会在校党总支领导、团委指导下工作。 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秘书处、纪检部作为学生会的人事管理和监督考核的职能部门,具有监督考核团委学生会干部、检举个别干部错误行为的职权和相关人事安排的建

26、议权。 第四章 干部任用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下设9个职能部门和4个社团。职能部门:秘书处、纪检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社团部、宣传部、实践部。团队:艺术协会、广播室、国旗队、礼仪队。 第九条 团委学生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一年。第一学年结束,学生会进行中期换届时,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校团委经过相关考察、民主讨论后直接任命。 第十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社团的部长级干部实行聘任制并发放相应的职务津贴。每一学年初,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以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我校学生干部,公平公正公开地招聘学生会的部长级干部。学生会

27、部长的任期均为一年。 第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任用决定正式生效以后,应及时向全校老师及同学公示,自觉接受全校老师同学的监督。 第五章 干部调配 第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书面申请调换职务: (一)对现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缺乏开展现有工作的能力和动力,而对其他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兴趣; (二)不能很好地处理与本部门学生干部之间的关系; (三)有其他需要进行工作调配的特殊原因。 第十三条 干部调配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学生干部本人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调换工作,另一种是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视工作现状直接调配干部工

28、作。个人申请调换工作应先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调换理由与调换意愿部门,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经研究决定后,做出是否批准调配的决定。如批准调配,应及时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六章 干部罢免 第十四条 团委学生会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应及时罢免其所任职位: (一)违反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相应处分; (二)干部在任职期间严重失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三)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玩忽职守或是能力有限,怠于履行或无法履行自己的干部职责; (四)干部自我的日常言行、行为等不检点,在工作中严重损害学校及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五) 学生干部的

29、学习成绩达不到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基本要求; (六) 团委学生会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犯有相关的经济错误,经调查取证后,情况属实。 (七) 应当进行干部罢免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干部罢免的程序 (一) 团委学生会纪检部应很好地履行监督各级干部的职权。一旦发现个别干部有上述行为发生,应及时地向学生会主席团、秘书组汇报,随及展开相应的调查,并最终提交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 (二) 学生会主席团在接到纪检部提交的书面汇报后,应主动与该干部进行组织谈话,进一步确定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主席团应在一周内提出该干部的罢免及相关接任干部的调配方案。 (三) 主席团将纪检部的书面报告和新的干部调整方案,

30、在全体学生干部会上进行通报。 (四) 该罢免及调动方案生效后,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应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七章 干部辞职 第十六条 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书面申请辞职,经常委会批准后即可离职: (一)因个人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三)自身领导和组织能力不够,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的; (四)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群众基础; (五)无法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 现任干部辞职应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辞职理由。团委学生

31、会主席团经研究决定后,做出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如批准辞职,应及时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团委、学生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团委学生会各委、部职能 主席团的工作内容: 1、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完善; 2、大型活动的组织、统一指挥; 3、监督,干部的考核,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干部的培训等工作; 4、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5、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 6、对于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成员在工作中出现未尽职的现象,主席团成员有权

32、力也有义务进行指正。任何干部不得拒绝主席团成员对其进行监督。 7、一般每周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召开。 学生会主席 1、积极认真落实好学生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围绕学生科团委工作中心制订学生会活动的整体计划。 3、负责全校性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4、组织团委学生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与学生科、团委沟通,反馈意见。 5、主持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并监督各部工作的落实与开展情况。 6、主持团委学生会成员的会议,及时传达有关重要的文件精神。 7、对有突出贡献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团委学生会干部提出表扬

33、或批评,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与惩罚。 8、负责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推荐及考核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对学生会主席负责。 2、负责个人所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3、负责学生会干部的培养、选拔及推荐工作。 4.负责协调个人所分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秘书处 1、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各部工作,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主要负责团委学生会值班、各项文件通知材料的上传下达、起草团委学生会各项相关材料。 3、团委学生会的文档活动资料管理工作。 4、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日常管理。

34、 组织部 1、负责全校团员的团档管理、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培训等工作,联系协调各班团支书统一开展全校团内事务。 2、督促和指导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检查团员遵守团的纪律。了解青年学生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做好新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3、配合团委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新闻宣传,向校广播室等提供新闻稿。 2、举办各种征文比赛、书画比赛等活动。 3、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的广播、网站等多种渠道宣传学校,及时通知并报道我校的各项社团学生活动。 4、要求成员有一定的书画或写作功底。 5、加强活动宣传,造成一定影响,调节校园活动气氛。 6、配

35、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实践部 1、负责团委学生会日常管理工作的安排、督查; 2、志愿者服务活动并结合我校实际,积极为同学们提供各种实践机会,以提高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3、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活动场地,会务布置工作。 4、配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文艺部 1、负责学校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比赛人员的选拔与组织参赛。文化艺术节的比赛主要有:舞蹈大赛、相声小品比赛、校园歌手大赛、大合唱以及乐器比赛等。 2、承办校团委交办的其他文艺比赛及活动任务。 3、配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体育部 1、 负责校举办的各类体育活动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 配合

36、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社团部 1、 做好校内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 2、 成员的吸收培养。 3、 社团活动的安排 4、 配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学习部 1、 及时了解学校的各项教学情况,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中的实际问题。 2、 了解当前学生的学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 协助教务科做好专业技能比赛、学习竞赛活动,促进学风建设。 4、 评比固定教室的黑板报工作。 5、 配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女生部 1、立足女生生活,贴近女生思想,关心女生生活。 2、组织并开展女生感兴趣的各项活动,举办如三·八节活动等。 3、配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37、 4、协助学生科做女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讲座。 团委学生会考勤制度 团委学生会考勤制度旨在加强团委学生会各成员的组织纪律性,使团委学生会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团委学生会考勤制度。 第一条 考勤以点名签到的形式,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工作会议、部长联席会议、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的考勤均由办公室负责,各部的单独会议、活动的考勤则由各部的部长和分管的副主席负责。 第三条 凡团委学生会的例会、临时会议、大型活动、值班及各项

38、活动,应到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须向主席或学生会办公室请假,但一学期请假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按旷会处理(依次积累)。 第四条 应到人员因故不能出勤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出具假条及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安排他人代为出勤。 第五条 请假时,实行成员向副部长、副部长向部长、部长向主席或办公室负责的制度。 第六条 学生会的会议、活动、值班等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在例会时给予口头通报批评(两次口头通报为一次会内通报批评),一学期无故缺勤3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迟到或早退2次按缺勤1次计)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39、 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团委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团委学生会工作效率,方便团委学生会干部(以下简称“学生干部”) 开展工作,明确学生干部职责,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证是表明学生干部职责和便于监督的证件,学生干部例行日常工作或组织开展大型活动时,必须将工作证佩带于前胸显眼处。 第三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证仅是证明学生个人身份职责的,并且仅限于在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范围内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私自与他人调换,不得涂改、损坏,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处理,并需按工作证价

40、格予以赔偿。 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团委学生会秘书处报告,声名作废,并按原价予以赔偿。 第五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证由团委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制作,制作时间为期中干部调整后的第一个星期和期末学生干部换届后的下一学期开学,工作证模版的电子版由团委学生会秘书组保存。 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证内容包括数码相片、姓名、部门、职务、编号等基本信息。工作证的编号标头,采用入学学年为字头,编号采取顺序编排。 第七条 在同一届团委学生会任期内,学生干部退出团委学生会,其编号注销且不再使用;学生干部出现职务调动,其编号不变;新加入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证的编号,沿原学生干部最末一位续编。 第八条 学生干部退出或换届离开团委学生会,应将工作证交回,逾期不交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 学生干部工作证分为外壳(包括挎绳,下同)与内夹片两部分,其中外壳循环使用,内夹片在学生干部退出或换届离开团委学生会后,由学生会秘书处加盖“作废”字样签章予以注销,并交还学生干部作为留念。 第十条 团委纪检部负责监督学生干部对工作证的使用,并按照本办法所列明的情况对工作证使用不当的学生干部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团委纪检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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