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理念: 一是利益共同体,即劳动、知识、资本拥有者和企业经营者共同创造了企业的全部价值; 二是命运共同体,即员工持股制度使员工、企业和股东结成命运共同体; 三是知识资本化,即承认知识创造者对知识成果拥有部分知识产权,并使其股份化和法人化;四是延伸经验曲线,即通过员工持股制度,保证优秀的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技术人才获得合理报酬,以留住优秀人才使企业竞争优势的经验曲线得以不断延伸。 公司股权设计: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其中:集团3000万,占股60%,员工持股会1600万,占股32%,A公司400万,占股8%。 员工持股: 内部员工所持股份
2、在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32%,总额1600万。 经营管理者所持股份在员工持股总额中的比例:60%,总额960万。 主要经营管理者所持股份在经营管理者群体持股总额中的比例:60%,总额576万。 持股方式(出资购股、奖励股权和技术折股):出资购股(增资扩股方式) B公司资产评估: 时点:2010年12月31日 B公司原股东2010年末净资产按1元1股计入,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足。 员工持股主体: 由员工选取5名(暂定)股东代表,在工商注册时代表员工持有股份,其他员工持有内部股权证。股东代表同时也是董事会成员。 员工的购股资格: 预计按人民币1元
3、1股;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每人限购150万股,持股总额要求576万股,其中预留股权172.8万股; 部门经理、主管、副主管每人限购20万股,持股总额要求384万股,其中预留股权115.2万股; 入职满一年的普通员工每人限购10万股,持股总额要求640万股,其中预留股权192万股; 当期员工购股1120万股,预留股权合计480万股,预留股份由持股会向集团申请借款一次性购入; 非公司内部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予。 员工出资购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 2、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员工购股程序: 1、员工提
4、出购股申请; 2、审查员工持股资格; 3、根据购股方案确定员工个人持股额度; 4、公告员工持股额度; 5、员工缴付购股资金; 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购买资格: 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只限于以下人员购买和持有: 1、公司募集股份时,在公司工作并在劳动工资花名册上列名的正式职工; 2、公司派往子公司、联营企业工作,劳动人事关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员; 3、公司的董事、监事; 4、公司全资附属企业的在册职工;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和持有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1、公司法人股东单位(包括发起单位)的职工; 2、公司非全资附属企业及联营单位的职工; 3、公司关系单位
5、的职工; 4、公司外的党政机关干部; 5、公司外的社会公众人士; 6、根据国家法律、法律,禁止购买和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员。 内部职工持股的股权证: 1、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股份,应当印制股权证,不得印制股票。 2、股权证是公司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3、股权证采取簿记形式。 4、公司印制簿记式股权证,可以自行选择印刷厂,以经过公司审批部门认可的样式印制。 股权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住所; 2、公司设立登记或新股发行之变更登记的文号及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类别、每股金额; 4、股东姓名; 5、股权
6、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工作证号码(或职工离退休证号码)、股权证持有卡号码; 6、发行日期; 7、购买或转让日期; 8、职工签章。 9、经手人签章。 10、除上款事项外,股权证还应载明职工持股数量及其增减情况。 11、股权证由董事长签名,加盖公司股权证专用章后生效。 12、股权证交内部职工个人持有。 内部职工可凭本人的股权证和身份证到持股会核对自己拥有的股份,办理股权证转让、过户、分红手续。 员工购股的资金来源包括: 1、个人现金出资; 2、向银行借款; 3、由B公司或集团提供借款。 员工购股时,可给予下列政策优惠: 允许员工购股时实行分期付款,首期付款
7、不得低于购股款总额的50%,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员工持股会: 在工会下设专门的员工持股会。持股会是员工持股的内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由持股员工民主选举产生。以工会社团法人持股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工会以员工持有的股权承担。 持股会应切实维护持股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具体行使以下职能: 1、负责主持和召开持股员工会议; 2、制定和修改持股会章程; 3、收集、整理持股员工意见; 4、审查员工购股资格; 5、确定员工个人购股数额; 6、管理预留股权和备用金; 7、负责股权的购回和红利分配; 8、定期向持股员工报告员工持股会工作情况; 9、组织持股员工推选公司的董事和监事
8、 预留股权: 1、为便于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购股,公司在内部员工持股总额中设置部分预留股份,但预留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员工持股总额的30%。预留股份由持股会向集团申请借款一次性购入,按年息12%支付利息,并具体负责管理和运作。 2、预留股份的分红以及新增员工认购股份缴纳的购股金,应首先用于偿还持股会购入预留股权时所发生的借款本息,借款本息还清后转作备用金。 备用金: 备用金是持股会用于购买预留股权和购回脱离公司的员工所持股权的专项周转资金。 备用金的来源: 1、以持股会名义借入的资金; 2、新增员工认购股份所交纳的资金; 3、内部员工预留股份每年所分红利。 备用
9、金的用途: 1、购买预留股份; 2、购回脱离公司员工所持股权; 3、偿还持股会购买预留股权时所发生的借款本息。 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门帐户和负责核算。资金的日常支出由员工持股会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经持股员工讨论决定,并每年向持股员工公布收支情况。 红利分配: 实行同股同权,按股分红,每年分配一次,分红金额不得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持股员工应将所分的红利,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归还借款本息,红利分配不足偿还当年借款本息部分,逐步从员工工资或奖金中扣还。 股权处置: 员工持有的股份不能退股。脱离公司的员工,其所持股权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置。
10、 脱离公司包括调离、退休、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 员工所持股权发生变动时,按下列方式处理: 1、员工脱离公司时,其所持股权可以在内部转让,持股会有支付能力的也可以购回,转作预留股份; 2、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的员工,其所持股份不满三年的,按个人出资额购回所持股份; 3、持股满三年的员工脱离公司和持股不满三年调离、退休、死亡职工所持股权,按公司上年末相应股权的帐面净资产值购回; 4、员工持股满三年,有特殊情况确需变现的,经持股会批准,允许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持股会有支付能力的也可以购回。 经营管理者脱离公司时,经离任审计确认不再对公司经营承担经济责任的,方可以不同方式处置其持有的股权;对公司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应以其所持股权抵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