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28KB ,
资源ID:842072      下载积分:11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4207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民办教育协会章程1.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民办教育协会章程1.doc

1、重庆市XXX民办幼儿园教育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重庆市XXX民办幼儿园教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重庆市XXX民间办学机构为会员单位,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自愿组织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行业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一切从事民办教育和热心民办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努力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加强民办教育行业自律,维护民办学校合法权益,为民办学校及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服务,推动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第四条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重庆

2、市XXX教育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为重庆市XXX民政局。协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并按章程开展活动。第五条 协会地址设在重庆市XXX东湖南路6号。第二章 协会主要任务第六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关于发展民间办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民间办学的动态和经验。(二)协调、组织和指导各会员单位开展民间办学的协作活动,组织评奖、交流,推荐行业成果分享。(三)组织会员对我区民间办学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单位领导决策提供优化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向有关部门

3、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的办法。(四)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教育机构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对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园长、管理人员和教师开展培训。(五)向社会普及教育科学知识,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会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教改实验,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培养壮大民间办学科研队伍。(六)指导会员进行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撰写学术论文,组织各种幼儿园教学研讨活动。(七)与兄弟协(学)会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进行协作。(八)开展行业自律,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正当权益,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九)开展符合协会宗旨的其它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第八条 本区民办幼儿园教育机构,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

4、务,愿意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第九条 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登记表;(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和其它活动;(三)对本协会工作享有知情权、咨询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有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积极撰写和推荐教育论文、教改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第十二条

5、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经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6、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和负责本协会工作,对会员单位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含副秘书长,下同);(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

7、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民间办学中有较大影响,成绩显著;(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二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能任职。第二十三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任期四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

8、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 协会理事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六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协助理事长、副理事长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提名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三)处理其它的日常事务。第五章 经费第二十七条 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政府资助;(三)捐赠;(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9、五)利息;(六)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八条 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二十九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格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一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负责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完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经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审计机构的审计。第三十三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专业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第三十四条 协会的资产属会员

10、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五条 协会如聘请专职人员参与工作,依法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六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协会及财产处理第三十八条 协会自行解散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九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四十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内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一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二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1年 月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