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科技协会章程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各国之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国家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综合实力和国防实力的竞争;要想在竞争中独领风骚,必须培养高素质、全方位、高尖端人才。因此,我们对21世纪的人才便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具备良好专业技能,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还要有较为不错科技创新等各个领域更为广博的知识。这就要求我们当代大学生,在大学时代,不仅要学习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全方位地提高自我动手能力,人际交往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在校园文化繁荣之际,我协会谨以符合校规校纪,遵守校团委和校社团联的各项章程的原则,成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科技知识交流为平台,创新发明为研讨,科学知识普及为重点;以
2、各类与科技创新有关活动为载体综合型学生社团。我机械科技创新协会章程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 :协 会 名 称 :机 械 科 技 协 会 第二条:黄石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科技协会一为同学创造一个科技创新的平台,让大家感受到科技的魅力;二为分科协内部成员提供一个锻炼、完善自我的平台,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自己在成长,同时提高自我能力。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开展科技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对科学的兴趣,努力营造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气氛,促进我校科学文化建设。第四条:协会的口号:“传播科技知识,普及科学文化”。第五条: 协会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第二章 【任务】第六条:培养大学生
3、青年的科学意识,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七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八条:围绕大局,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较大的事情,组织科技人才协助学校做好工作,引导青年发展。 第九条:维护和代表协会及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并努力提高工作者行动的层次。 第十条:制定各个时期科技工作者者行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办协会大型活动。第十一条:定期向学院各部门通报科学技术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普及科技文化的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开展与其他科技学会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 第
4、十三条:定期编印科协会刊。第三章 【会员】 第十四条:协会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凡承认本会章程、服从学院团委的领导并热心与科技活动,在本院工作、学习的青年(16-30周岁)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其他组织或社团须承认本会章程,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成员。 第十五条:会员入会后,填写机械科技协会会员登记表,并对其编号,发放会员证,并将会员资料纳入协会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个人会员超过30周岁或毕业离校,视为自然退会。若本人仍愿加入本协会,可提供书面申请,经本会批准,成为特别个人会员。 第十七条: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享有以下的权利: (一) 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5、和表决权; (二) 对协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三) 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优先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四) 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协会给予帮助解决; (五) 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六) 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第十八条: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决议;(二)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三) 自觉履行科技工作的职责,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 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本会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科技工作者工作的社会影响;(五) 关心
6、协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按规定交纳会员费。第十九条:每个会员于每年9月上旬上交会员证至所在小组负责人处,由负责人统计去年一年的服务时间,并给予登记注册。不按时进行会员年度登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第二十条:会员如做出有损协会名誉或连续一年不参加任何协会组织的活动,或连续三次通知参加活动而未向负责人请假而不参加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二十一条:个人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前两个月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经协会确认后备案。凡违反本会章程的个人会员,经协会讨论通过,给以除名。 第二十二条: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或有损本会声誉的行为,由秘书处决定,取消其
7、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会员如退会或被除名,必须交回会员证。第二十四条:建立次数活动制度,以完成活动的次数作为考核会员的基本标准。计算次数以会员证记录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对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的个人和团体会员,经协会讨论决定,报学院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关心、支持和参加科技活动者并为科协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第四章 【组织】 第二十六条: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条:协会设委员会和常规工作机构。委员会成员有会长、副会长、各部长和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组成,常规工作由常设机构工作人员负责。 第二十八条:委员会是协会工作领导机构
8、。委员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 召集会员大会; (二) 审议协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三) 提出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 聘请学院领导或相关单位领导为协会顾问; (五) 决定本会的机构设置; (六) 全权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务;(七) 制定、修改或废除本协会章程。第二十九条:委员会的召开,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到会才有效,且委员会讨论的方案决策等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赞同才能通过。第三十条:协会日常事务由常设机构负责,常设机构有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后勤部等。机构成员由院团委任命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外可代表本协会
9、,任期为一年。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干部、干事必须热爱集体、以身作则。所有干部、干事首先必须是会员的身份。第五章 【经费及管理】 第三十二条:协会是服务科学技术事业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十三条:协会的经费来源为:社会赞助和捐赠;会员费;学院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协会的经费使用范围:维持协会正常工作运转;符合协会宗旨的科技活动;在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资助。 第三十五条:协会经费设专帐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会秘书处,修改权归本会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不适应协会发展时可进行修改。第三十八条:本章程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九条:由活动负责人指挥不当造成会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后果,由协会共同负责。第四十条 :会员在活动中因违反纪律,不服从协会领导,造成不良后果,协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会员相关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开除本会。同时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对协会经济损失程度予以相关经济处罚。对本协会的处罚拒不执行者,本协会有权上报校社团联,学工处予其进一步处罚。第四十一条:若协会解散所剩财务一切归黄石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所有。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2011年由辅导员及会长和所在会员干部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石理工学院机械科技协会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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