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璧山县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简介
2010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1365”总体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六件大事”和“十项民生工作”,引领璧山全面升级提速发展,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计划报告20项目标全部圆满完成,实现了“十一五”完美收官。
主要经济指标高歌猛进。201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2.8亿元,比上年增长19.4%。一二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2.1亿元、91.4亿元、49.3亿元,分别增长6.7%、24.1%、14.9%,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9:59.8:32.3。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0.9亿元,比上年增长138.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2亿元,比上年增长
2、76.6%。地方财政支出37.3亿元,同比增长87.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3.8亿元,同比增长51.9%。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5亿元,比上年增长70.1%。第一产业完成投资7.3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完成投资71.3亿元,增长43.5%,其中工业投资70.5亿元,比上年增长44.8%;第三产业完成投资56.4亿元,增长132.3%,其中房地产投资2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9.8%。
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416.1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实现工业增加值82.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工业企业销售收入411.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1亿元。全县规模以上
3、工业企业282个,完成工业总产值268.7亿元,比上年增长44.6%;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217.5%,比上年提高26.7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快速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5.6%,其中出口总额838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0.4%。
(二)第三产业较快发展。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应对物价上涨,保障市场供应,城乡消费需求保持旺盛势头。2010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9.2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 亿元,同比增长 %;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 亿元,同比增长 %。全年接待游客13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1.94亿元。
4、
(三)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2010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十万亩蔬菜基地、十万亩苗木基地、三万亩优质葡萄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全年新增蔬菜基地1.2万亩、苗木基地7000亩、优质葡萄基地1.2万亩。全年粮食产量17.5万吨,同比增长0.1%;蔬菜产量达到49.6万吨,增长23.9%;水果产量 万吨,同比增长 %;油料产量 万吨,同比增长 %;出栏生猪28万头,与去年持平。
(四)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平稳发展。2010年,全县公路客运量达到 万人次,同比增长 %;旅客周转量达 万人/公里,同比增长
5、公路货运量达到 万吨,同比增长 %;货运周转量 万吨/公里,同比增长 %。邮电业务收入达到 亿元,同比增长 %。拥有固定电话 万部,移动电话 万部,国际互联网网络用户达到 万户。
(五)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年推广应用科技成果197项,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2.5%。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2.5%,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全县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生 人,小学在校生 人,幼儿园在校生 人,中职在校生 人。公共卫生服务得到
6、加强,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462家,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卫生技术人员 人。文体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县有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档案馆1个,文化站 个,体育中心1个,体育馆3个,农家书屋 个。
(六)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702元,增长11.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42元,增长18.1%。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1.26亿元,比年初增长24.7%。
5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7、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 乙方 %。作为确
8、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9、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