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5.50KB ,
资源ID:8383125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38312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绵羊痘防治技术规范.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绵羊痘防治技术规范.doc

1、绵羊痘、山羊痘防治技术规范 绵羊痘(Sheep pox)和山羊痘(Goat pox)分别是由痘病毒科羊痘病毒属的绵羊痘病毒、山羊痘病毒引起的绵羊和山羊的急性热性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消灭绵羊痘和山羊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绵羊痘和山羊痘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措施和控制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羊的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根据流

2、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等可做出诊断,必要时进行实验室诊断。 2.1 流行特点 病羊是主要的传染源,主要通过呼吸道感染,也可通过损伤的皮肤或黏膜侵入机体。饲养和管理人员,以及被污染的饲料、垫草、用具、皮毛产品和体外寄生虫等均可成为传播媒介。 在自然条件下,绵羊痘病毒只能使绵羊发病,山羊痘病毒只能使山羊发病。本病传播快、发病率高,不同品种、性别和年龄的羊均可感染,羔羊较成年羊易感,细毛羊较其它品种的羊易感,粗毛羊和土种羊有一定的抵抗力。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我国多发于冬春季节。 该病一旦传播到无本病地区,易造成流行。 2.2 临床症状 本规范规定本病的潜伏期为21 天。 2.

3、2.1 典型病例:病羊体温升至40℃以上,2~5天后在皮肤上可见明显的局灶性充血斑点,随后在腹股沟、腋下和会阴等部位,甚至全身,出现红斑、丘疹、结节、水泡,严重的可形成脓胞。欧洲某些品种的绵羊在皮肤出现病变前可发生急性死亡;某些品种的山羊可见大面积出血性痘疹和大面积丘疹,可引起死亡。 2.2.2 非典型病例:一过型羊痘仅表现轻微症状,不出现或仅出现少量痘疹,呈良性经过。 2.3 病理学诊断 2.3.1 剖检变化:咽喉、气管、肺、胃等部位有特征性痘疹,严重的可形成溃疡和出血性炎症。 2.3.2 组织学变化:真皮充血,浆液性水肿和细胞浸润。炎性细胞增多,主要是嗜中性白细胞和淋巴细胞。表皮的

4、棘细胞肿大、变性、胞浆空泡化。 2.4 实验室诊断 实验室病原学诊断必须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2.4.1 病原学诊断 电镜检查和包涵体检查(见NY/T576)。 2.4.2 血清学诊断 中和试验(见NY/T576)。 3 疫情报告 3.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本病或者疑似本病的病羊,都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2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按国家动物疫情报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4 疫情处理 根据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做出的临床诊断结果,可做为疫情处理的依据。 4.1 发现或接到疑似疫情报告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及时派员到现场进

5、行临床诊断、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送检。对疑似病羊及同群羊应立即采取隔离、限制移动等防控措施。 4.2 当确诊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并通报毗邻地区。 4.2.1 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指病羊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羊所在的养殖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如为农村散养,应将自然村划为疫点。 疫区:由疫点边缘外延3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在实际划分疫区时,应考虑当地饲养环境和自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以及气象因素,科学确定疫区范围。 受威胁区:指疫

6、区边缘外延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4.2.2 封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锁报告后,应立即发布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封锁。 4.2.3 扑杀 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对疫点内的病羊及其同群羊彻底扑杀。 4.2.4 无害化处理 对病死羊、扑杀羊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按照GB16548 执行;对病羊排泄物和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均需通过焚烧、密封堆积发酵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死羊、扑杀羊尸体需要运送时,应使用防漏容器,须有明显标志,并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4.2.5 紧急免疫 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易感羊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 紧急免疫

7、接种时,应遵循从受威胁区到疫区的顺序进行免疫。 4.2.6 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羊群必须进行临床检查和血清学监测。 4.2.7 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运)出的羊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等应当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按照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2.8 封锁令的解除 疫区内没有新的病例发生,疫点内所有病死羊、被扑杀的同群羊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21 天后,对有关场所和物品进行彻底消毒(见附件1),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验合格后,由

8、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4.2.9 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并完整建档。 5 预防 以免疫为主,采取“扑杀与免疫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1 饲养管理与环境控制 饲养、生产、经营等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2002]15号令)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加强种羊调运检疫管理。饲养场要控制人员、车辆和相关物品出入,严格执行清洁和消毒程序。 5.2 消毒 各饲养场、屠宰厂(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等要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羊舍、羊场环境、用具、饮水等应

9、定期进行严格消毒;饲养场出入口处应设置消毒池,内置有效消毒剂。 5.3 免疫 按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 所用疫苗必须是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疫苗。 5.4 监测 5.2.1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规定实施。 5.2.2 监测方法 非免疫区域:以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为主,结合病原鉴定。 免疫区域:以病原监测为主,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 5.2.3 监测结果的处理 监测结果要及时汇总,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定期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5 检疫 5.5.1 按照GB16550执行。 5.5.2 引种检疫 国内异地引种时,应从非疫区引进,并取得原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调运前隔离21天,并在调运前15天至4个月进行过免疫。 从国外引进动物,按国家有关进出口检疫规定实施检疫。 5.6消毒 对饲养场、屠宰厂(场)、交易市场、运输工具等要建立并实施严格的消毒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